摘要: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大,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国家新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旨在进一步改善企业对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环境保护;分析与思考;费改税
1.前言
将环保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由环保部门收费,改为企业、环保部门、税务机关共同参与,更加透明,更加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利于促进环境的保护。
2.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及现行其他税种的比较
2.1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2.1.1征收范围的比较
环保税用于直接向环境征收应税污染物。应税污染物主要包括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环境保护税收和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范围相同,但已进行了细化调整。如果固体废物工业废物实际上没有收入排污费,这次工业废物税的立场已经明确。对于大气污染物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由于征收排污费的时间较短,因此不包括在征收环境保护税中。
2.1.2征收标准的比较
环保税是根据税费翻译原则设计的,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对于水污染物征税,首先要区分水污染物的类型,然后根据污染等值物的数量进行分类,其中,在收集第一类水污染物之前5高污染物,其他类型水污染物收集前三种污染物,共征收8种税。污水排污费的收取并不区分水污染物的类型,只收取污染当量数排名前三位的污染物。同时,环保税按照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中规定的下限增加了上限标准,取消了排污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双重征收条例。在减少企业减排量方面,环保税被认为更加细致,如大气和水污染排放浓度的规定。
2.1.3征管方式的比较
污水收费由企业上报,环保部门审核征收,环保部门负责收集管理,环保税实行收集和管理方式的三方协调。企业负责纳税申报,同时明确税务机关的纳税情况,同时强调环保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求环保部门定期提交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单位和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如环境违规向税务机关交流信息。
2.2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的比较
2.2.1计税依据的比较
中国其他税种的税收基础主要依据数量,收入,营业额,应纳税所得额等,可以在纳税人的财务数据中获得,计算简便。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基础是具体的。税收的基础主要是污染当量,排放量或超额分贝数。具体条件如下:(1)大气污染物。它是一种直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3)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到环境中的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税基是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当前应税固体废物产量-当前应税固体废物存储量-当前应税固体废物处理量-当前应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噪声。它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声音,其税基是超过标准的分贝数。纳税人不能确定环保税各种污染物征税的依据。必须通过环保机构的特殊措施获得污染物排放数据。要落实企业,环保部门和税务机关的三方合作。污染物排放数据主要基于以下方法和顺序。确定:首先,确定纳税人是否拥有合格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如果是,则根据自动检测数据确定;如果未安装,则需要由测试组织确定发布监控数据。其次,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种类较多或没有监测条件,不能直接获得检测数据的,按照污染物排放系数或物质平衡法计算确定。最后,如果不能计算上述方法,纳税人需要根据抽样方法确定计算方法。
2.2.2应纳税额计算的比较
环保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中国其他税种中按具体金额计量的方法相似,但存在差异。(1)空气污染物。空气污染物排放时征税。纳税人根据每个排放口污染物数量计算排名前三位的污染物排放量。如果有多个排放口或多个排放口,应纳税额总额将累计至总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前三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总和×适用税(2)水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时征税。纳税人必须首先区分水污染物的类型,然后对污染当量数进行分类并选择税收。如果有多个排放口或多个排放口,应纳税额总额将累计至总应纳税额。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般污染物,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第一类污染物中前五种污染物加上其他类型水污染物的总和)(项目污染物当量总和×适用税额如果同一出口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污染物总有机碳含量,环保税对最高污染当量征税,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量,残留氯量应税水污染物应税额=污染等同污染物数量×适用税额环境保护税水质污染物的PH值,颜色,大肠菌群氯量,余氯量超过标准时征税,大肠菌群数量和总余氯仅为约束。(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时征税。应税固体废物应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4)超过噪音时征税。应税工业噪声的应纳税额=与超过国家标准的分贝数相对应的适用税额。
2.2.3征管方式的比较
现行其他税种的税收征管方式相对于环境保护税要简单些,主要由企业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而环境保护税除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管之外,环保部门需要定期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税务机关送交环境保护检测信息,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申报的数据时,还需要审核排污数据是否与环保机关提供的一致。
3.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不健全的环境保护税制度
在目前中国的环境保护体系中,税收范围还比较狭窄,税收标准普遍较低,相关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够完善,无论是系统的灵活性还是有效性。有相对较大的差距。环境污染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妥善管理,是因为环境立法不够健全。虽然近年来中国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保税征收范围仍然较窄,并未涵盖所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污染物。目前,中国目前开征的环保税制更加偏向于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没有考虑到消费环节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面对这些问题,政府有必要正确引导和全面考虑环境保护问题。不仅要全面考虑污染源,还要考虑到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各个方面。
3.2有待完善的环境保护税率制定
所谓“环保税”,是指企业或个人对环境保护税负责时,根据其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征收不同程度的环境保护税。这就要求有关环保税收管理部门能够科学合理地评估个别公司或个人造成的污染程度,因为这是设定环保税率的基础。但是,如果对这种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不仅需要职员的专业技能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些技术支持。但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国环保税征收部门无法科学合理地评估公司或个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无法制定出令人信服的环保税率。
3.3开征环境保护税存在的困难
目前我国在征收环境保护税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税率相对难以确定。由于中国的环保税起步较晚,相关法规尚不健全,个人或企业纳税时难以达到科学公平的税率。如果税率过高,可能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经济负担。相反,如果税率设定得太低,就不会提供必要的警告。其次,确定税基有困难。主要是因为同一污染物对不同公司的环境污染程度可能不尽相同。例如,一些大公司由于其成熟的工艺技术可能具有较少的污染物排放。但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由于生产技术落后,生产的产品可能相同,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学位将相对严重。第三,税收成本较高。环保税成本主要来自污染水平监测成本较高。第四,在中国征收环境保护税的过程中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目前,政府规定各地征收的环保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将环境保护税作为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或用于弥补财政赤字。
4.结束语
在不断探索环境保护有效政策的同时,不断完善既有制度,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企业的节能减排,让收费更透明更合理才能更好地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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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瑞珍等:《我国环境责任原则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6年第25期。
论文作者:潘美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0
标签:污染物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税额论文; 水污染论文; 固体废物论文; 环境论文; 应税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