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分论文,账号论文,制度创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00(2016)03-0010-11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2016年,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十三五规划”)。这两份重要文件都提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就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做出的又一项新的全局性战略部署和国家级制度安排。这项新制度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深化国家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项制度,不仅是一项基本的终身学习制度,也是一项促进全民人力资本素质提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回应了新时期我国“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发展大逻辑。这项制度,惠及全民,伴随终身,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里,笔者为行文方便,一律将“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简称为“学号制度”。当前,如何理解和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如何创新和发展这一重大制度的问题,就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为此,笔者以当前备受瞩目的“分享经济”为视角,尝试研究解决学号制度如何创新发展的问题,旨在通过学科交叉,跨界创新,寻求理论突破。围绕“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如何创新”这一中心议题,研究提出实现制度创新的五点新认识:(1)把握时代要求是基础;(2)理解制度内涵是前提;(3)引入分享经济是关键;(4)创新理念思路是核心;(5)完善政策举措是保障。这五点认识分别回应了创新学号制度的五个问题:为什么要创新、制度的内涵是什么、怎么才能创新、创新核心要做什么、如何落地实施。 一、把握时代要求是基础(为什么) (一)创新学号制度要服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攻坚克难关键期。学号制度是基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提出的,适应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创新学号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创新学号制度,推动学习与技术的融合,驱动人力资本提升,促进人才强国建设,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创业创新战略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创新引领。 一是创新学号制度要适应“人人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学号制度是面向人人、服务人人的,直接体现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十八届五中全会还树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学号制度同样也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尤其彰显了共享发展的理念。共享发展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核心是实现人人发展。学号制度正是在《建议》的第七部分“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中提出的,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 共享发展的理念与学号制度的实质是完全相通的。学号制度通过为每一个人建立终身学习的账号,健全终身学习的学分累计制度,推动学习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休闲娱乐、职业发展和创业创新的发展动力。通过建立支撑学号制度运行的信息化平台、管理服务系统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互利共赢、相互分享的个人学习新体制,使人人都有意愿、有秩序、有激励地分享各自的知识、经验、技能、能力和智慧,构建人人分享的学习共同体。 二是创新学号制度要服务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战略。当前,个人学习的通道和途径已经有了很大拓展。但是,跨地区、跨系统、跨行业、跨平台、跨个体之间的学习还存在壁垒,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尚不能与广大社会成员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相匹配,尤其是针对创业创新的学习需求。在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推动下,普通高校已经普遍开设了创业创新课程,力图满足在校大学生的创业创新学习需求。但是,以提升社会在职人员、个体成员、创业者的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继续教育课程和终身学习资源还不够丰富,与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以下简称“双创”战略)相匹配的终身学习制度、继续教育供给体制和服务机制尚未建立。 因此,政府和相关单位可以个人学习账号为基础,优化个人学习的机制和环境,畅通个人学习通道;探索实行面向个人的“学习补贴”“学习奖励”“学习代金券”“学习公积金”等制度,拓展个人学习账号功能,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助推“双创”战略实施;将学号制度建成立体化平台,为个人的学习、创业、创新、生活、工作、休闲、娱乐等提供综合服务,释放个人学习的红利,激活全民创业创新动力,增强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融合发展。 (二)创新学号制度要适应我国终身学习政策演进新要求 学号制度不是凭空提出的,而是国家在推进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创新发展过程中,认识不断提高、探索不断深入、政策不断演进的产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对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工作进展是明显的,政策举措也是务实有效的。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出新政策。2010年7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继续教育突破性地被作为单独的一章。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终身学习政策及体制创新的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政策。2010年10月,国务院为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决定由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承担“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2014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201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在《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 二是教育部和地方政府不断出台配套政策。2014年,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学分制,积极开展终身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试点,拓宽终身学习通道”。2015年,教育部在《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资源平台上积极引入终身教育资源和学分银行机制,完善以网络学习空间为基础的学分认证、学分互认、学分转换机制,以学习空间贯通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2015年,教育部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提出“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习者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包含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设立学分银行”“探索将学生完成的创新实验、论文发表、专利获取、自主创业等成果折算为学分”。2016年,在《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中提出“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电子档案,主要存储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及转换记录等信息”“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将学习者的各类学习成果转换成学分进行存储,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转换”。 地方上,有关省市政府近年也纷纷出台区域性终身学习政策。例如:上海、福建、云南、河北、宁波、成都、太原等省、市出台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提出要建立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上海、江苏、浙江(包括杭州市、慈溪市等)、广东、云南等省、市出台了建立“学分银行”的有关政策文件。特别是2016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发展“学习圈”的政策。杭州市的湖滨街道还提出了“学习银行”的新概念,并研发了相应的手机APP软件,体现出相当的创新性和首创性。 三是学号制度是政策演进的最新认识和最新成果。从上述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可以看出,尽管具体的文字表述不完全相同,但是,政策的内涵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对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的相关制度安排,多次涉及“学习账号(账户、档案)”“学习成果”“学分银行”等内容。这些成果集中反映了国家关于终身学习政策的演进脉络和未来走势,是学号制度提出和发展的认识基础和实践基础。因此,创新学号制度必然要具有战略先导性,要能够适应当前和未来终身学习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创新学号制度要适应我国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新要求 以学号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一是要把握制约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八个问题。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强调,制定规划和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短板问题。多年来,我国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症结问题,影响了学习通道的畅通。笔者研究概括为八个方面:(1)思维理念问题,即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创新思维、共享思维、市场思维、经济思维运用不足,理念不新。(2)政策体系问题,即对学校外教育、非学历教育、非正规与非正式学习、个人在线学习等关注不够,政策不足。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培训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衔接机制,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国家法规政策体系尚未完善。(3)管理体制问题,即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在法律规章、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费投入和技术环境等方面缺乏统筹,尤其是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领域还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象。(4)投入机制问题,即当前我国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相关行业企业的投入,个人付费、市场融资、社会募资和民间投资等多元投入和分担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个人参加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消费市场规模不大。(5)发展模式问题,即继续教育的市场准入退出、运营发展的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运营模式。(6)主体责任问题,即政府与市场(包括个人、社会、企业等)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职责、角色、权利和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全国各地方、各行业的继续教育国家体制尚未建立。(7)服务机制问题,即继续教育服务的重点人群有待明确,满足个体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资源有待丰富,共建共享机制尚需健全,制度供给亟待增加。(8)技术支撑问题,即没有充分顺应当今“互联网+”时代的大潮流,应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继续教育改革的主动性不够。 二是要通过创新学号制度破解继续教育改革的症结与难题。关于学号制度的创新属性,许多学者也有共识。例如,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季明明就认为,国家学分认证制度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牵动教育综合改革的“牛鼻子”[1]。按照以往经验和思维,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势必要调整现有利益格局,触及权力、资源、人员等深水区。而创新学号制度就是要回应改革诉求,积极破解症结与难题,同时也要兼顾现实,稳步推进。这必然要求我们开阔思维,创新举措,找到新的利益增长点和改革结合点,做大继续教育市场“蛋糕”,释放改革红利。首先,创新学号制度必须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围绕我国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新要求,针对问题,瞄准目标,实行精准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模式与技术的创新。以学号制度的建立为起点,逐步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国家制度体系和发展体制。其次,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都属于社会化的教育体系,本身就具有更多的市场运作属性。这与一般的学校学历教育体系有很大区别。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教育的政策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经费办法等必然要有重大革新。学号制度能够为此提供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有助于克服管理学校学历教育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再次,学号制度要建设成为真正的“一号通”。保证每一个人通过自己的个人学习账号,可以享受所有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资源,使“畅通学习通道”的理想变成现实。“一号通”的实质是完全的互联网思维,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机构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二、理解制度内涵是前提(是什么) 充分把握国家建立学号制度的时代要求,科学理解学号制度的本质内涵,是推进学号制度创新的逻辑起点和关键一环。本文前面已经说明,所谓“学号制度”,就是“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的简称,因此,既要理解好学号制度的整体内涵,也要理解好每一个构成要素的内涵。 (一)从“制度×系统×全民”看“学号制度”的整体定位 笔者认为,学号制度的本质是创新,整体定位涉及三个层面。一是制度层面。学号制度是一项支撑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基础性制度,为完善国家的教育制度框架,构建统一的终身学习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学号制度是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融合新兴技术要素,服务个人学习、创新和发展的最新制度安排,必将推动中国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二是功能层面。学号制度是一个能够满足个体学习者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的智慧学习系统。通过创新学号制度,建立个人终身学习的“智慧账号”,实行终身学习“一号通”机制,实现各类学习机构、学习资源、学习平台、学习活动之间的无缝衔接,服务于学习者的随时学习、随时分享,并满足各类积分、支付等拓展功能。三是实施层面。学号制度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新任务,是一项面向人人、服务全民的国家级基础制度,充分体现了人人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在现有体制下,国家已经建立了面向全体适龄人群的学校教育制度以及依托学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制度。笔者认为,学号制度的实施范围,要求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在职人员、创业人员、老年人、网民、农民等各类社会群体。关于学号制度的服务对象问题,国家开放大学李林曙在接受中国教育报记者高靓采访时也曾指出,个人学习账号不仅针对传统意义上的学习者,还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相关服务[2]。 (二)“个人”强调“个人所有、人人都有、一人一号” 理解好“个人”一词的内涵,需要把握三点。一是学习账号的拥有者是个人。学号制度是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惠性制度。如同居民身份证号码,每个人(不分城乡,不分老幼等)都可以拥有和使用自己的个人学习账号。二是每个人拥有一个账号。从学术探讨的角度,一个人究竟可以拥有多少个学习账号,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政策选择问题。但从现实来看,笔者认为每个人拥有一个账号即可。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再设置若干子账号和关联账号来满足一些特殊需要。通常,“一人一号”的机制更加有利于“一号通”功能的实现。三是账号可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进行设计。关于账号生成方式,湖北大学叶显发在接受湖北日报记者龚雪采访时曾建议,学习账号可以由学号或身份证号生成,因为这些号码信息是唯一的[3]。从可行性来看,笔者倾向于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规则,建立起“全国统一、分省实施、一人一号”的学号制度。这样,更加有助于实现全国各地方、各行业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通道。 (三)“学习”强调多样化的学习观 人类的学习活动是多样化的。学号制度中的学习,应该按照学习的“大概念”理解:一是有组织、有系统的学习。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学习,例如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或者是社会相关教育和培训机构组织的学习活动。二是个人化的学习。这些学习主要是以个性化、自主化、多样化、片段化等为主要特征,以个人为主开展的学习活动。个人开展的各种听说读写、思考观察、研究讨论、实验实践、创新创业、工作生活等活动,都同时伴有学习活动的发生。三是有意义的学习。这是从结果角度谈的,笔者认为,学习的本质就是创新,学习重在获得能力。对此,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张力在接受搜狐教育专访时也认为,终身学习重在掌握更多知识能力和竞争本领,而不是为了获取学历文凭[4]。通过各种学习方式和学习过程,学习者的知识、能力、素质、情感等有新的收获,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有新的提升,这种学习就是有意义的学习。 (四)“账号”可以实现个人与终身学习体系的联结 “账号”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常见概念,例如QQ账号、微信账号以及各种互联网用户账号。关于学号制度中的账号概念,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王烽在接受新京报记者许路阳采访时表示,学习账号就是指记录、积累和认可个人学习成果的账号,背后是一种“学分银行”和学历认可制度[5]。笔者认为,学号制度中的“账号”具有更加综合的属性,不仅仅涉及学习成果、学分银行、学历文凭等教育范畴。总体来说,主要是三种属性:一是服务属性。通过账号,能够针对个人的各种学习内容、学习行为、学习活动、学习过程、学习数据、学习结果、学习绩效等情况,进行统一的记录、采集、分析、管理和服务等。二是平台属性。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通过账号,能够将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各种机构、资源、环境、课程、师资、人群和信息等整合联结到同一个系统中,构建起人人分享的学习生态圈和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开放属性。学号制度的账号是开放式的,既可以按照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机构等分类设计子账号,也可以与身份证号、社交账号、网络支付账号、银行账号、电子商务账号等工作和生活账号相关联,从而实现账号的多功能、多层次、多接口。 (五)“学分”是评价个人学习能力与学习质量的量化单元 理解好“学分”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两点:一是要突破传统的学分概念,强调能力为本。传统的“学分”,一般是指在规定时间完成某一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后,获得的学分分值。通常一个学分与一定的学时相挂钩,但不同国家的不同学校或机构对一个学分对应的学时数可以不同。学号制度下的学分强调以能力为核心,是对个人的各种终身学习成果及质量进行量化评价的单元。个人获得的学分越多,表明个人的终身学习能力越强、学习质量越高,相应的创新能力越强、综合素质也就越高。二是要立足终身教育理念,创新个人学分的种类和内涵。终身学习不同于传统的校园内、课堂式的学习。由于个人的学习方式、学习目的、学习内容等具有多样化、个性化的特征,学分的种类和内涵也是可以不同的。这种个人层面的学分,既包括传统的学术型学分,也包括各种能力导向的新型学分,例如,研究型学分、职业型学分、创新型学分、应用型学分等。 (六)“累计”是指对个人的学分数值进行累加 学号制度中的学分累计,简单来说就是对个人所获得的学分数进行累加求和,其实可以视为一种“学分银行”积分机制。张力也有类似观点,他认为,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类似于“零存整取”的“学分银行”[6]。理解好“累计”,需要明确两条规则:一是要明确学分的设定和获取规则。笔者认为,可以参考经济学中商品价格的设定方式,由学分的提供方自行设定某一课程或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数。学分的提供方之间也可以组成联盟,共同研究制定学分的设定和获取规则,在联盟内部共同遵照执行。二是要明确学分的累计规则。累计时,只需要将个人已经拥有的学分直接求和,来获得总学分,而不用考虑学分的不同类型和内涵。这与现行高考总分的计算方法类似,即:将某一考生的各科成绩直接相加,就可以获得考生的总分,而不需要考虑各个科目的不同得分标准及内涵。 三、引入分享经济是关键(怎么做) (一)分享经济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形态 一是认识分享经济的价值。分享经济,前期也被称为“共享经济”,目前已经进入国家决策视野,成为新的时代背景和全球趋势。习近平、李克强等领导人曾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分享经济。2015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第九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特别致辞指出,目前全球分享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路子,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业创新,门槛更低,成本更小,速度更快,这有利于拓展我国分享经济的新领域,让更多人参与进来[7]。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富裕起来[8]。 二是把握分享经济的概念与思维。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中,首次提出分享经济的概念,强调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可见分享经济是与互联网紧密联系的,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经济新形态。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分享,尤其是数据分享。关于分享经济的概念,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2016年2月联合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提出,分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9]。笔者认为,所谓分享经济,就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分享为核心理念,推动个体、资源、产品、知识和服务等协作共享的经济新形态。分享经济的核心思维主要有创新驱动思维、“互联网+”思维、协作共享思维、市场运作思维等。 三是理解分享经济的模式。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分享经济模式就是“滴滴打车”。“滴滴打车”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和APP应用,实现了“出行者”和“司机”之间的信息分享和快速联系,满足了人们对出租车的需求,解决了打车难的问题。在国外,比较典型的案例是Airbnb模式。Airbnb通过互联网平台,分享私人的住房,提供给游客使用,解决住宿难的问题,从而满足游客更加私密、更加便捷的出行需求。这种模式可以使资源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利用,让资源提供方获得更多收益、资源需求方获得更多服务,解决了传统模式下供求关系的难题,从而带动消费体验升级。目前,分享经济模式在金融、物流、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已经快速发展,教育、培训和学习领域也有很大的应用前景。 (二)分享经济是站在经济社会全局谋划学号制度创新的结合点 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通过综合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等多元视角,看待教育的问题,谋划教育的政策。在思考教育问题过程中,加入经济思维,也是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必然要求。如果不从经济角度考虑学号制度创新,仍然只是就学习谈学习,就教育谈教育,那么学号制度的创新空间、创新途径、创新效果都会打折扣,甚至走不通,也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大需求。 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学号制度,本身就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量学号制度的创新。张力就曾撰文表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关键环节[10]。因此,如何找到学号制度与经济社会之间的结合点是一个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分享经济可以作为一个结合点,搭建起学号制度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桥梁。通过分享经济创新学号制度的发展空间、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投资体制、管理体制,服务模式等,撬动中国广大民众,特别是7亿多网民的终身学习消费,带动整个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在线教育、教育软件等相关业态发展,推动教育改革。 (三)分享经济是学号制度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实践形式 学号制度是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的第七部分“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的第三条“提高教育质量”中提出的。按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共享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突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可见,学号制度的创新发展一定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的引领。当前,全球范围内出现的分享经济新形态正是共享发展理念的集中实践,反映了以分享、共享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特征。大力发展分享经济,就是坚持共享发展理念。 以分享经济的新思维创新学号制度,是学号制度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形式和现实途径。具体来说,就是要学习运用分享经济的新思维、新模式,推动学号制度在设计、实施、管理、运行、发展和评价等各个方面的创新,构建起新的个人学习模式,营造新的个人学习生态。建立学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个人学习与发展,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学号制度只有给个人带来了红利和实惠,才会被人们主动接受;同时,也只有形成合理的成本负担机制,学号制度才会得到持久运行。总之,学号制度的内涵与理念是与共享发展理念、分享经济思维相融相通的。 (四)分享经济是推动学号制度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桥梁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分享经济是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驱动战略,能够拓展互联网经济空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入分享经济,通过学号制度与“互联网+”融合,推动基于互联网的运行模式、师生关系和管理机制创新。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吴斌采访时也指出,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便于利用大数据了解全国和每个个体的学习状况,也便于让每个人通过网络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11]。 一是推动基于互联网的运行模式创新。根据分享经济的思维,基于互联网构建人人参与的终身学习生态圈和人人分享的终身学习价值链。以个人学习账号为载体集合有关知识、技能、课程、教师、资源、服务等,探索人与人之间的学习资源、学习成果和学习经验等分享机制,创新共建共享共赢的运行模式。 二是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师生关系创新。可以借助“互联网+”,将个人纳入到分享导向的学习生态圈。在生态圈内,每一个人既是学习者,同时又可以是自己所擅长领域的教学者。这种新型师生关系,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教授、知识分享、优势互补,从而节约各自的成本和时间,满足各自的需求。 三是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管理机制创新。通过融合“互联网+”,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系统,形成全民学习的“大数据基地”,实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通过收集、跟踪、分析个人学习的各种数据,可以向个人、机构或社会提供数据服务,从而产生相应经济效益,用以实现学号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五)分享经济为学号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发展机制提供新视角 当前,继续教育的发展机制仍然有待完善,事关全局的是两个方面:资源配置制度、互利共赢机制。分享经济为完善继续教育的发展机制提供了新视角。 一是分享经济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分享经济具有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增加便利的特点。在分享经济下,学号制度能够打破相关继续教育机构的壁垒,最大限度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提高优质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率,满足学习者的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是分享经济有助于完善互利共赢机制。一定意义上,学习就是一种分享,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知识和经验分享。参与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将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分享给个人学习者的过程。在“互联网+”环境下,可以通过个人学习账号平台,按照分享经济的模式,将教育资源和服务有偿或无偿地分享给个人学习者。从而实现资源提供方获得经济收益,个人学习者获得知识、能力的双赢局面。 (六)分享经济为创新个人终身学习模式拓展新空间 分享经济有助于创新个人终身学习模式,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实现个人学习的“买方市场”。终身学习可以借鉴分享经济的“滴滴打车”模式,构建个人“分享学习平台(APP)”。通过学习平台,学习者可以发出学习需求,教学者可以收到学习需求,并做出“抢单”响应。学习者可以在众多的教学者中进行比较和选择。这种模式有利于形成“买方市场”,使学习者获得高质量的服务。 二是有助于“教学者”队伍成长。通过分享经济模式,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成为一名教学者。教学者通过“分享学习平台”提供个性化的课程和服务,满足学习者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并获得回报。在满足学习者需求的过程中,教学者之间会形成竞争,从而促进教学者为了保持自我优势,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三是有助于激励机制的创新。实际上,学号制度的学分累计做法就是一种激励机制。在分享经济下,学分累计的具体形式可以借鉴当前互联网软件、移动APP的激励方式,可以引入“积分”“财富”“等级”等概念,也可以设定各种虚拟身份,例如秀才、举人、状元、小学生、博士、教授等。这些多样化、人性化的激励设计,不仅仅是荣誉性质的,也可以与物质奖励和实际报酬相挂钩。这样做,必将有助于激发教学者和学习者的动力。 四、创新理念思路是核心(做什么) 学号制度是国家“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制度安排。理念决定思路、目标和方向。要想落实中央决策,推动制度设计和发展,核心是要创新制度的理念。 (一)创新和共享是发展学号制度的核心理念 笔者认为,学号制度的发展目标是要成为支撑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大众创业创新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制度。这就要求:一是坚持创新。以中央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为根本遵循,解放思想,系统考量。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背景下,理解和把握学号制度的内涵,研究提出新的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和政策举措。明确理念思路、目标方向、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主体、管理体制、实施保障等内容。二是要坚持共享。引入“分享经济”新思维,融合“互联网+”,构建新型的学号制度运行环境和管理平台,实现人人都有学习账号,人人都用学习账号,每个人的各类型学习成果,特别是创新型、实践性成果,都能够实现学分累计,从而满足广大学习者的需求,畅通个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城乡在职人员、创业者和网民是重点服务人群 作为学号制度的基本要求,个人学习账号要覆盖全体社会成员,主要面向6亿多网民、7.7亿多从业人员、7亿多城镇居民、6亿多农民、3.6亿多个家庭成员、2亿多老年人、8000多万党员等重点人群,面向进城务工人员、部队士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特定人群,以及日益增长的创业创客、自由职业者等新兴人群。实际上,上述有些人群是相互重叠的。笔者认为,重点是要面向城乡的在职人员、创业者和网民。通过在各级各类教育及培训中引入学号制度,拓宽制度应用领域,创新制度运行模式,扩大制度覆盖人群。尤其是要推进社区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党员干部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在线教育、创业创新教育、就业与职业教育、士官远程教育、残疾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等终身教育形态的学号制度应用与创新。 (三)引领学习型社会建设是学号制度的发展主线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城乡居民中实行统一、平等的学号制度,是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我国,城市较之于农村,资源相对丰富,人群相对聚集。因此,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在城市,难点在农村。通过利用分享经济模式,发挥“互联网+”优势,整合全社会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和机构,建设学号制度的服务网点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推动城市与农村的学习型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实施学号制度,进一步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公共机构的终身教育功能,并整合到统一的终身学习圈中。为发挥好学号制度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引领作用,可以在各类城市创新和发展的评估指标中,设计和引入学号制度的相关参数。 (四)实现学习与生活娱乐相融合是学号制度的吸引力所在 分享经济下的学号制度创新发展,可以有力地推动终身教育与经济、产业、社会、文化、科技等协调发展、相互促进。通过发挥学号制度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以学校系统和公共机构为主体的“学习圈”和以书店、影剧院、游乐园、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等商业机构为主体的“休闲娱乐圈”之间的融合发展。在应用层面,可以探索将个人累计的学分转化为个人可以在商圈中使用的消费券、代金券等,实现学号制度与商业消费的融合,从而激发各类机构实施学号制度的积极性和个人终身学习的动力。不能有效激发个人学习动力、释放学习红利的学号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不会得到持续发展。学号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应积极挖掘学号制度在服务社区居民学习、休闲、生活、娱乐中的有益作用,推动学号制度与居民医疗、住房、福利、农民工落户城镇等其他重大制度相关联。在分享经济模式下,可以大胆推进各种创新,探索各种具体的实现形式和平台模式。 五、完善政策举措是保障(如何落地) 学号制度从提出到落地,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实施路线。笔者认为,完善学号制度的政策举措,需要重点关注四个问题:(1)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的职责定位;(2)制度落地的方式与引擎;(3)重大问题的研究路径与内容;(4)制度实施的体制与保障。 (一)政府是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的主体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学号制度涉及两大责任主体:政府和市场。其中,政府是起引导和主导作用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动学号制度创新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政策引导、过程监管和提供服务。在政策设计、宏观规划、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营造创新环境、整合配送资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发挥服务主体作用。政府职责的核心是要不断完善学号制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立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公共服务产品储备。 二是创新政策“红包”的供给机制。现代政府实际上是一个“政策加工厂”。从供给侧角度,政府需要围绕学号制度的业态发展,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融资、投资、人才、科技等政策工具,出台综合配套措施。重点出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引进社会资本、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国际合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政府积极搭建“互联网+”平台和环境,对学号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作出响应,并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 三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学号制度是一项功在全民的普惠工程。因此,实施好学号制度,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鼓励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学号制度的创新、发展和实施。可以通过设立相关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跟进和相关资源汇聚;也可以设立相关公益服务机构,吸引相关人才投身于学号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对个人、社会和企业等主体的激励与奖励机制。 (二)市场是实践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主体 本文所谓“市场主体”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与政府相对应的“大市场”概念,包含个人、社会和企业三类。分享经济下的学号制度创新需要明确不同市场主体的角色职责,充分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 一是个人应该成为“终身学习”的需求主体。学习需求的根本来源、政府服务的终极对象、社会实践的根本力量都要回归到全体社会成员这个主体,这也是五中全会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所在。在满足个人学习需求、培育终身学习素养、形成全民学习风气的过程中,学号制度需要不断改进用户体验、完善制度细则、优化平台系统,从而助推自身的创新发展。 二是社会应该成为“制度推进”的实践主体。所谓社会是指所有的社会细胞,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国际组织以及家庭等。各类社会主体都是学号制度应用、发展和创新的实践主体。各类社会机构都应该成为学号制度的“用户”。通过推广、使用和完善学号制度,推动全社会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服务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 三是企业应该成为“产品服务”的创新主体。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创新的理念、想法,要想落地、实施,实现制度化、产品化和产业化,就需要依靠企业的推动。同样,学号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也离不开企业主体的推动。只有通过企业,才能不断推出符合学号制度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满足客户需求,也会持续投入资本、研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推动学号制度的创新发展。 (三)“互联网+双创”是推动学号制度落地的引擎 分享经济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经济新业态。以分享经济为引领,创新学号制度,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支撑和互联网经济的助推。实现学号制度的落地和发展,也需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擎,引入市场机制和投融资体制,积极支持和鼓励各种以发展学号制度为主业的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学号制度,涉及相关的平台研发、系统维护、人员成本等,这需要很大投入。依靠传统的政府政策引导、公共财政支持的制度实施和投入模式,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学号制度的快速推进,覆盖全民。在互联网条件下,可以借助各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和综合服务平台,采用新型的孵化模式和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创新学号制度落地实施的思路策略。鼓励互联网企业将推动学号制度实施纳入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中,不断加快学号制度相关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 建立既符合个人学习需要、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号制度体系,离不开理论和应用的创新研究。这需要集合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资源,构建创新的研究网络,设立创新的研究机构,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模式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研究制订学号制度的发展规划、学分的质量标准和累计规则等;研发学号制度的信息平台、运行平台和管理服务系统;积极开展与学号制度相关的管理体制、运维体制、投资体制、评价体制、建设体制等体制机制问题研究,以及资源共享、知识产权、系统安全、个人信用、学分消费等难点问题研究,着力实现跨界攻关、协同创新。需要指出的是,学号制度主要是面向个人终身学习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制度安排。在学号制度视野下,个人终身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如果想要转化为学校学历教育层面的学分、文凭和学位,则需要在实践中加强研究论证,审慎开展。 (五)体制机制创新是学号制度实施的重要条件 第一,要完善组织领导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号制度是国家层面的基本学习制度,覆盖人人,事关全局,关系重大。因此,中央和地方都需要积极创新学号制度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在国家层面,可以建立国务院统一领导,教育部统筹指导,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协同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各级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创新政策供给,设立项目经费,围绕学号制度推出更多的针对性政策产品和服务。为保障学号制度的落地,可以在各地设立相应的执行机构,推动建立各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联盟组织、专家智库等,共同服务于学号制度的创新发展。 三是做好进度安排。各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制订学号制度实施方案,细化相关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不同层次的责任人等,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文件、方案等一经印发,如不涉密,应该于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各级政府机构,以及个人、社会和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都可以以官方网站公布的文件作为依据推进各自工作。 第二,要创新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是营造舆论环境。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可以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交新媒体等“互联网+”宣传新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地设立“全民学习日”,定期开展学号制度创新案例展示等活动。围绕政策落实,鼓励专家学者以撰写解读文章或者接受采访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是转变管理方式。围绕学号制度的实施,建立专门的“互联网+”工作平台,开发手机端“学号制度”管理与服务应用程序(APP),以及可以在其他软件程序中调用的“嵌入式模块”。通过充分融合“互联网+”,转变管理方式,实现扁平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网络化运营。建立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系统,面向全体学号制度的用户实时采集和分析数据,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推进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代化。 三是重视国际经验。学号制度是一项创新的制度。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学习国际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进相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综合分析借鉴国际上有关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个人学习账号(账户)、“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认定)积累与转换、国家资格(资历)框架、能力为本学分制等相关制度。既要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又要结合中国不同地区、不同主体、不同人群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探索构建适合国情、富有特色的学号制度发展模式。 第三,要抓好试点示范引领。 一是建立学号制度示范区制度。设立学号制度创新发展示范区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代表性城市、行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示范区。通过创新示范区的管理运行机制,培育先进典型,由点及面,引领发展。建立全国示范区创新案例每周通报制度,并通过学号制度的信息平台、手机APP等面向社会公开。推动不同示范区之间相互竞争、互相学习,从而激发创新活力。 二是创新示范区联系机制。按照“企业扁平、地方隔级、关注基层”的原则,鼓励政府与示范区结成“一对一”合作伙伴。通过上级机关向下隔一级选择示范区,可以有效地促使中间层级高度重视下一级示范区的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教育部和其他部委、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分别选择一个企业作为各自定点跟踪的示范区。同时,教育部可再选择一个地级城市作为定点跟踪示范区;其他国家部委可按照职能分工,再选择一个地级市的对口单位或者服务对象作为定点跟踪示范区;省级人民政府可再选择一个县(市辖区、县级市)作为定点跟踪示范区;地市级人民政府可再选择以一个乡镇(街道)作为定点跟踪示范区;县级人民政府可再选择一个村(社区)作为定点跟踪示范区。 国家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是我国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一件新事,没有可资借鉴的现成制度模式和实施路径。以“分享经济”的视角思考学号制度的创新发展问题,是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顺应当今世界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深化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一种新尝试、新思维和新路径。笔者研究提出分享经济视角下的学号制度创新发展的理念思路和政策框架,旨在抛砖引玉,求教同仁。通过本课题的研究结论,希望可以为国家层面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制订学号制度的具体文件、制度措施、试点方案等提供政策参考;同时,也为我国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贡献新观点、新思路。毋庸置疑,唯有创新才是学号制度持续发展、永葆活力的根本所在。标签:学分银行论文; 互联网教育论文; 创业能力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创业资源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 社会教育论文; 社会资源论文; 创业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继续教育论文; 银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