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的八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信贷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财务效益与信贷运作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中国银行业中争论不休的问题,即在银行商业化经营中,效益(利润)与信贷谁是主导的、中心的、统帅的地位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利润论。认为既然是商业银行,那么追求效益毫无疑问是首要的;另一种是信贷论。认为信贷经营在商业银行中应占主导地位,因为信贷经营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着商业银行的财务效益好坏问题。我认为,这种争论事实是辩证的、统一的。商业银行的追求目标是效益而实现这种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信贷经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在其名著《经济学》中指出:“商业银行是一种相当简单的企业,银行为它的顾客提供某些服务,而从他们那里得到各种形式的报酬。它企图为股东赚取利润。”纵观中国银行业的演变,无论是过去的“钱庄”“票号”还是今日的银行,追求权益最大化,是毋庸置疑的目标。虽然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是依靠高质量的信贷作业,并且从古今中外许多银行业的沉重的、惨痛的经营教训都能说明信贷经营质量是银行业的一条生命线,但信贷经营的终级目标仍然是通过其安全的流动而实现效益。
二、专业化经营与商业化经营的问题
中国银行业自九十年代提出商业化经营,到九五年开始基本上拉开商业化经营的框架,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质的飞跃,是银行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专业化经营带有十分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从信贷的角度上分析:它的性质不明朗,不象企业又不象事业单位;它的目标含糊,既服务经济,又要保本微利;资产单一,只有贷款;手法呆板,放贷、管贷、收贷。而商业化银行的信贷经营外延与内涵都有质变,其性质是国有企业,目标是盈利。因而在内涵上,不纯粹是贷款,而是涵盖信贷工具的现代化、信贷元素多元化、效益要素和总量的扩大化;而且在外延上,则是辐射区域的广泛性与无国界性。换言之,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必须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取舍,打破所有制、区域、产业、行业界限,不论是姓“社”还是姓“资”,不论是姓“公”还是姓“私”,不论是姓“工”还是姓“农”,不论是姓“城”还是姓“乡”,不论是姓“土”还是姓“洋”,只要政策允许,有利可图,唯利经营。这就是一种真正的办银行的的大信贷的气魄与思想。
三、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问题
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认为是商业银行经营中的一个问题,而非信贷经营的问题。我认为,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方向。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那么信贷经营就不应当再拘泥于简单的、狭隘的贷款,而是资产元素的扩大化,即贷款只是一种传统业务,而投资、代理、咨询、评估、信息、信托、租赁、经纪、证券等均有所发展,其工具就应包括放款、信用卡、保函、银行票据等。混业经营的结局是信贷资产的多元化,非利息收入增多,表外收入要素与总量的扩大。还有人认为,这个问题是一个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一个改革开放的问题。因为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已界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只能是分业经营,而不能完全达到混业经营阶段。我认为,从国外来看,金融百货公司的诞生就是混业经营的结晶。由于巴塞尔协议对资本与银行风险资产的比率提高到8 %,西方商业银行开始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技术、技巧优势,注重并发展一些对资本没有要求的中间业务和其他综合性业务,不断地提高低风险和无风险资产的比重,广泛增加非利息收入来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格局必将有所冲击,混业经营将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大趋势。混业经营将改变过去银行经营中信贷经营为主体的单一格式,进军债券、股票、保险、租赁、产权、担保等资本市场,使银行业的经营领域升华到一个新境界。
四、集约经营与分散经营的问题
集约经营与分散经营是一种战术问题,是“两条腿走路”的问题,并不是对立的、排斥的。集约经营的对立面是粗放经营。但在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容易曲解,人为割裂,结果比较朦胧。其实,集约经营并不是简单的“垒大户”,并不是简单的“保大头”,而是向低风险、高收益、垄断性的行业,向产品好、市场好、经营好的企业,向经济十分发达的区域,在数量与质量上予以巩固和提高,解决经营运作中出口分散、资金分散、权力分散、规模分散、机构分散、效益分散的问题。如农业银行提的“双优”(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建设银行的“双大”(大企业、大行业)。而分散经营是对集约经营的补充与完善,是对自然人和小企业根据其高回报、高流动、低风险的属性而开展的。集约经营的方式是批发,即商业银行面向企业,面向集团,提供综合性的大型服务,包括:(1)给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大额、 中长期放款业务;(2)经纪业务;(3)重组新公司;(4)房地产经营业务;(5)银团贷款业务;(6)信托业务;(7)担保业务。分散经营是以开展零售信贷业务的方式为主,有:(1)以抵押方式提供住房、汽车、 家电等消费性贷款;(2)提供存贷挂钩的教育、生产等投资性贷款;(3)个人投资服务;(4)信用卡;(5)代理买卖;(6)代理信托;(7)代保管;(8)代理汇兑等。
五、本币业务与外币业务的问题
在西方商业银行界流行一句话:“不能办国际业务的银行,最多只能算是钱庄”。本币业务与外币业务相互映照,共同发展是西方商业银行的一大特色。而在我国,由于对外开放的程度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外币业务的开展极不平衡,区域差异十分突出,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更给人一种封闭型、内向型银行的印象。而近几年来得益于外贸体制和汇率体制的改革,国际资本流入的数量日趋增加,进出口贸易日益繁荣,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山东、大连等东部沿海省份、城市,国际信贷业务发展十分迅猛,外币收入份额剧增,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热点。其主要包括:(1)以现有的外资、合资、 外向型企业为依托,加快发展进出口贸易;(2)慎重选择企业, 支持其从事跨国投资;(3)积极开办打包放款、出口信贷、买方信贷、 国际融资租赁、国际银团信贷等国际信贷业务;(4)开展国际清算、 外汇买卖等业务;(5)参与国际金融离岸市场建设。
六、存量贷款与增量贷款的问题
存量贷款与增量贷款的关系是加快信贷资金流动性的问题,通俗地讲是如何确保老的贷款盘活、新的贷款不死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存量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比过大,资产质量板结,这是潜在的金融风险。弱化存量贷款风险有“八法”:(1)预险法, 风险较高的企业要予以警惕。(2)转移法,分解、转移存量贷款;(3)担保法,办理合规合法抵押担保;(4)冲销法,按政策规定用呆帐准备金冲销;(5)增资法,对存量贷款风险较大的借款人扩大资金来源,减少银行负债;(6 )启动法,适量适时投入一些资金启动性的盘活;(7)保险法, 开办风险贷款保险;(8)拍卖法,拍卖给主办行为他行的贷款。 而增量贷款则要坚持六个原则:(1)效益选贷原则。风险大,收益低的不贷;(2)清资核贷原则;(3)风险定贷原则,超出核定风险度的不贷;(4)等级增贷原则,信用级别低的,AA以下企业控制新增贷款;(5 )量力而贷原则,做到权限、规模、资金三兼顾;(6)自主择贷原则, 排除外界因素干预。
七、宏观管制与经营机制的问题
我国中央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有关信贷方面的管制有:(1 )资产负债比例;(2)存贷比例;(3)单个企业贷款比例;(4 )流动性比例;(5)贷款利率;(6)风险资产比例。(7)资本充足率。 各商业银行现行的都是一级法人经营体制,其信贷经营上管制的主要手段有:(1)贷款权限;(2)贷款计划;(3)贷款质量;(4)贷款结构;(5)利息计划,等等。那么, 各商业银行的经营机构围绕上述管制手段,则应建立、健全灵活的信贷经营机制,主要包括下述内容:(1 )授权经营机制,分级授权、分级经营、分级管理;(2 )贷款管理机制,包括贷款管理委员会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款操作程序管理、信贷自律自控制度;(3)人才建设机制;(4)电子化机制,实现货币信贷向电子信贷的巨变;(5)激励机制,对从业人员的考核、评审、奖励等。
五、政府行为与信贷行为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都冠以“国有”二字,因此,各个行政区域内银行经营包括信贷经营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政府行为的牵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从而获得各自的经济效益、利益的再分配,是政府行为与银行行为的共同出发点。但是政府行为的方式方法往往超出了市场调节的范畴,对银行行为带有极大的制动性与干涉性,包括:(1)点贷。 主要有大上项目,猛增贷款,搞安定团结贷款,贷款交税,盲目启动盘活等;(2)在企业改制改组中,扮演了极不协调的角色, 本着维护地方利益出发,对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废债、甩债、悬债做法,采取默许甚至支持态度,严重流失了贷款资产;(3)对社会信用整治不坚决。 当前社会信用包括以典当、钱庄、票号、基金会等各种形式出现的民间信用,以财务公司、企业债券等形式出现的企业信用,以借资、集资、周转金为形式的财政信用。这些社会信用机构、工具对银行资金管理、安全保障、效益目标有十分明显的威胁,对社会安定也有一定的隐患。政府处在矛盾的交汇中,应当以市场调节的手段来整顿,规范社会信用,要坚持以国有商业银行信用为主体地位,合规合法的社会信用为适当补充;要倡导有序竞争,不能搞无序竞争。同时,地方政府也要检讨政府行为,对银行的债权也要依法保全,对银行的经营应当是指导协调,而不能是指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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