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

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

朱明龙[1]2010年在《我国电价变动效应与电价形成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电价问题是电力体制改革与完善的重要问题之一,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十一五”乃至“十二五”的重要战略任务。国务院前副总理曾培炎指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体制是核心,电价是关键;在进行电价改革研究之前,首先应该明确电价变动的经济效应,以及电价变动的影响因素,这对理解电价的重要性、影响机理和传导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为我们进行电价改革和电价调整提供依据。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对我国电价变动的经济效应和电价形成机制等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论文共分为八章,具体结构如下:第1章绪论部分。本章首先对论文的选题背景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课题及相应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然后对该领域已有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找出已有研究仍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本论文研究内容和研究变量的确定。在此基础上,对本论文研究方法和逻辑结构进行描述,并凝练本论文的主要创新点。第2章我国电价变动的联动效应研究。本章首先对我国电价变动特征与路径进行描述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电价与煤价、油价的联动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上网电价是资源价格与电价形成联动的关键环节,要求我国加速上网电价的市场化改革,同时,考虑到对于电量的需求存在刚性,政府应该以保证经济发展所需用电的原则进行适当管制,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效用的最大化。我国电价变动的联动效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从总体上其效应虽然仍不理想,但是近年来其效果在逐步改善;煤电联动政策未能有效和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并且两次煤电联动政策的效果存在一定差异。第3章我国电价变动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本章首先从理论方面分析了电价变动对宏观经济所产生的影响,进而利用计量经济模型对这些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其中,利用门限自回归条件异方差TARCH模型对我国电价变动的经济增长效应,特别是分析电价变动对经济增长波动性的非对称效应。结果表明,电价变动对于经济增长波动性具有显着的非对称效应,电价上涨带来的经济增长波动大于电价下降。第4章我国电价变动的产业效应和节能环保效应研究。本章利用格兰杰非因果关系检验、投入产出法研究了电价变动的产业效应,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和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电价变动的节能效应。结果表明,电价变动与我国单位GDP能耗呈负相关。我国节能技术的改造应以能源静态依赖性较强而能源效率提高对减少能源消费的作用相对较强的行业为对象,以弱化我国第二产业中各行业对能源的依赖性和高消费,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我国电价变动与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适当上调工业用电价格,可以促使该行业落实节能环保措施,为环保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电价上涨可以提升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加快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第5章我国电力价格变动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了影响电价变动的因素及其影响机理,进而选取1989—2008年度数据,借助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chow检验实证分析了这些因素对电价的实际影响。结果表明,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国内生产总值指数、研究与开发科研经费投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装机总量指数、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和利率与电力价格指数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其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利率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电价的影响不太显着,而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研究与发展科研经费指数、国内生产总值指数、装机容量对电价有显着影响,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研究与发展科研经费指数、国内生产总值指数等与电价变动成正相关关系,装机总量指数与电价呈反方向变动关系。国家政策对电价有影响。政府在调整电价时应考虑发电成本、产业结构变动、科技进步等因素,而且要根据通货膨胀对电价做相应调整,以弥补电价企业损失。第6章我国电价形成机制演变历程与利弊分析。本章主要总结和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的演变历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电价形成机制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煤电联动、环境成本和电价监管等六个方面)及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第7章国外电价形成机制的经验借鉴与启示。本章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电价形成机制方面的经验,得出以下结论:(1)在实行电力体制改革和制定电价形成机制时一定要考虑本国国情;(2)设置合理的电价结构和分类是制定合理定价原则的前提;(3)制定分时电价和分季节电价;(4)要建立透明的电力市场,而且信息要及时披露;(5)职能完备的政府监管机构是合理电价形成机制的保障;(6)电力体制改革要循序渐进;(7)电力体制改革要实现“多赢”。第8章完善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的政策建议。本章根据前面分析结论,阐述了我国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相关方面的内容,包括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并针对我国电价形成机制中存在问题,给出相应的改革建议。通过梳理已有研究成果,可以总结出本论文的创新性工作可能包括以下方面:(1)系统、定量研究电价与煤价、油价等资源价格的联动效应,对我国煤电联动政策效率效果进行定量评价,剖析我国目前煤电联动及煤电联动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联动机制的完善提出政策建议。(2)定量研究电价变动对经济增长、经济周期、各种物价指数及就业的影响,并利用门限自回归条件异方差TARCH模型对我国电价变动对经济增长波动的非对称影响。(3)利用格兰杰非因果关系检验和投入产出法研究了电价变动的产业效应,并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和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电价变动的节能效应。(4)系统梳理和总结了电价变动的影响因素,形成理论假说,并通过计量经济模型对其进行实证检验;模型中包含了更加全面的影响因素,即发电成本、装机容量与系统负荷率、科技发展水平、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自然环境、消费价格指数、税收政策和利率等;利用chow检验实证分析国家电力政策的实际影响。当然,本文得到的结论还有待于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李奕[2]2004年在《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将对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与改革史进行全面的叙述,力求通过对电力体制发展与改革的历程回顾、现状分析以及前景展望,来深入透析电力体制的“瓶颈”电价问题,达到让人们认识电价改革是电力改革的中心环节及核心内容,电价不改革,电力改革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才能更好地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全文共分四部分。一、电力发展的概况中国电力的发展史,是一部艰苦创业史,也是一部不断探索的改革史。自1882年从电的出现到如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仅有185万千瓦,年发电量仅43亿千瓦时。到1965年底,我国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1206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572亿千瓦时,年发电量在世界上的排名从1949年的第25位上升到第9位。电力工业基本满足了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从1966年开始,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电力工业发展速度逐步成为滞后于国民经济的“瓶颈”,缺电现象开始出现,70年代初期出现全国性缺电局面。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改革了电力投资体制,确立了多家办电、集资办电的方针,集资办电同样对外商开放,1985年以后,许多外商纷纷到中国投资办电。由于电力建设具有周期长的特点,这一期间,电力发展速度仍然赶不上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由于电力缺口大,拉闸限电频繁,电力工业的“瓶颈”更为突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成为广泛共识。1987年9月,国务院召开加快电力发展与改革座谈会,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方针,此后的10多年间,我国电力装机增长240%,净增装机2.4亿多千瓦,2000年达到3亿千瓦。在技术装备上大机组、高参数、大电网、超高压以及自动化等方面也都步入了世界先进行列。我国发电机容量从建国初期185万千瓦发展到1亿千瓦,用了38年时间,从1亿千瓦发展到2亿千瓦仅用了7年多的时间,从2亿千瓦发展到3亿千瓦仅用了5年的时间。电力工业的改革,特别是电力投资体制的改革和集资办电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外资等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电力工业空前发展。1997年底,我国电力工业基本实现供需平衡。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电力工业的管理体制经历了巨大变化。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拆分,组建了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和改组了5家发电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这是中国电力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电力工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标志。改革与发展是电力行业20多年来的两大主题。实践证明,我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还是通过改革来实现的。对于电力工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变革是前所未有的,每年投产2000万千瓦以上装机的跨越式的发展也是前所未有的。到2002年末,全国总装机容量达到3.56亿千瓦,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二、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及现状(一)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被认为是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始。1998年8月,国家电力公司推出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主要思路的“四步走”改革方略,199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家电力公司对此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200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69号文,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组织了多次研讨会并对电力行业进行多方面的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开门搞改革。2000年12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爆发电力危机,对中国电力改革发展进程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其影响的实质在于如何评价电力市场化改革可能带来的高风险。不少专家认为,改革的目标不仅是破除垄断,更是为了发展,而发展的第一前提便是安全。2002年3月,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于加快改革的必要性做了明确表达,指出在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现行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主要弊端是:垄断经营管理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省间市场壁垒阻碍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行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必须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二)为什么要改革。笔者认为,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角度看,不深化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将对电力工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改善宏观经济环境产生制约和障碍,其主要原因是:1、厂网分开的改革步伐适应不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求。2、政企分开没有到位,新体制框架不完善。3、随着电力供求关系的缓和,市场需求不够旺盛、电力结构调整乏力等现象的出现,省间市场壁垒凸显出来,直接影响了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4、电力法制建设滞后,《电力法》为龙头的电力法规体系既不健全,又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基于上述现实,再不深化改革,势必影响结构调整,影响“西电东送”,影响电力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电?

肖丹萍[3]2016年在《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自2002年开始的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但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甚至使得改革步伐一度停滞。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再次发文强调推进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化改革不仅是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方式,也是电力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本文对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研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从四个阶段梳理了中国电力行业的改革历程。第一阶段是1949~1985年: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电力行业采取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独家垄断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四个环节。第二阶段是1985~1997年:为了改善国家独家办电资金短缺的局面,在发电侧实行集资办电打破了电力行业的行业垄断局面。第叁阶段是1997-2002年:建立了国家电力公司打破了电力行业的行政垄断局面。2002~至今,我国开始对电力行业推行市场化改革。第叁部分基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和改革历史,明确了我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性质、方向和程度。首先明确区分了我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与西方国家的私有化改革。其次,鉴于我国电力行业各环节的不同发展现状和性质,提出了不同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发电侧在自然垄断理论和可竞争市场理论的支持下,可全面推行市场化改革。输配电侧涉及到电网的建设与安全以及电力产品不可储存等特殊性,其自然垄断性依然没有变化,在政府干预理论的支持下,输配电侧仍应由国有电网企业垄断经营。而售电环节不存在任何自然垄断性,应还原电力产品的商品属性,可实行市场化改革。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困境和原因。市场化改革打破了电力行业中各利益主体原有的利益格局,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使改革不断出现种种问题甚至使得改革步伐一度停滞。在发电侧,独立发电企业与电网控股的发电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不仅导致发电企业间无序竞争,而且导致发电侧的竞价上网目标难以实现,阻碍了发电侧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输配电侧虽仍由国企垄断经营,但政企不分造成的垄断机制不合理,从而无法形成高效的电力资源配置体系。初步放开的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也是困难重重,不仅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还可能会出现合谋垄断、电价上涨等隐患。第五部分在明确各主体在电力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提出要以各主体为核心完善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体系。在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仍将起主导作用把握电力行业的改革方向,同时要坚持国有电力企业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也不能忽视民营电力企业和外资电力企业的参与和辅助作用。在发电侧的市场化改革中,以坚持在政府的主导下完善与发电环节相关的立法和监管制度,而后以改革国有电力企业为核心实现发电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和竞价上网。在输配电侧方面,必须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打破地方政府间的壁垒,实现区域电网和智能电网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售电环节的市场化改革方面,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同时要积极放开社会资本的进入,稳步推进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

胡恩同[4]2006年在《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与中国上网电价改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统上电力因一直被视为自然垄断行业而成为各国政府严格管制的对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英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电力工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我国也于1998年开始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市场化改革试点。在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浪潮中,作为改革先驱之一的英国创建单一购买电力库模式之后,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纷纷效仿。该模式典型特征是电力库(电网公司)同时作为上网电力的垄断总买家和总卖家,从而阻隔了电力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是一种引入竞争但竞争又不充分的市场模式。那么为什么很多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初期都热衷于选择单一购买交易模式?它与双边交易模式相比效率如何?论文采用比较分析,以拍卖和社会总剩余等为理论工具,通过构建采购式拍卖与销售权拍卖模型,比较了单一购买与双边交易模式的效率问题,严密论证了单一购买模式的效率损失。同时也有力解释了电网公司更加偏好于垄断采购式拍卖的单一购买模式而非销售权拍卖的双边交易模式的原因——前者能榨取发电厂商更多的信息租金,能给电网公司带来更大的垄断利润。这也当然解释了很多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初期为什么热衷于选择单一购买交易模式的原因。但这却是以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损失为代价。因此,单一购买模式并不是一种十分理想的交易模式。那么是否在改革一开始就应该直接选择双边交易模式呢?恐怕还不能盲目断言。这是因为电力作为特殊能源商品,具有与一般商品所不同的特殊性,其定价机制有其独特的形式与内容。尽管单一购买模式并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初期或电力市场还不很成熟时期,这种模式恰恰可能是比较理性的选择。这当然就涉及到如何来界定和评价上网电价机制的科学合理性问题。那么什么样的电价机制是合理的,其评价标准是什么?如何构建一个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论文提出“合理上网电价机制”概念,并构建了一个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理论分析框架。采用规范分析对“合理”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深入阐述;系统分析了“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的内容体系:定价原则与目标、电价形式与制度、交易模式与机制、电价水平与结构、体制环境与外部条件、调控体系与风险防范等;提出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的评价标准和基本要求:效率、稳定、公平和安全,并具体研究了达到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关键因素:机制模式与经济效率、政府规制与价格稳定、体制制度与公平竞争、连续供给与系统安全;研究了远期合同与电力期货在合理上网电价机制形成中的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作用;最后讨论了合理上网电价机制中政府、发电厂商与电网公司的角色定位与协调关系。这样就全面系统地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理论分析框架。我国现有上网电价机制问题很多,电价市场化改革迫切需要一种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理论作指导。那么如何利用文中创建的合理上网电价机制理论为指导,选择我国上网电价机制模式和改革思路?我国上网电价改革过渡时期会存在哪些现实难题,又该怎么解决?论文详细分析了国外电价机制模式的借鉴意义和不适性,并以文中创建的“合理上网电价机制”分析框架作为理论依据和指导。建议我国上网电价改革应由强制型电力库开始,分叁步逐步开放双边交易,最终实现以市场充分竞争为主要特征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同时指出我国上网电价改革过渡时期所面临的几个现实难题:合同电量历史遗留问题、“一厂一价”电价统一问题、新、老电厂公平竞争问题、煤电矛盾有效解决问题等,并分别给出了解决思路和政策建议。全篇论文就是围绕上述叁大问题展开的,这叁大问题也就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框架和内容。论文共分八章。第一章,导论;第二章,电力产品基本特征及其价格均衡机制;第叁章,上网电价形成方式与定价方法;第四章,上网电价交易模式与定价机制模型;第五章,合理上网电价机制内容体系与评价标准;第六章,中国上网电价现状与问题分析;第七章,中国上网电价市场模式与定价机制改革;第八章,总结与展望。

叶泽[5]2016年在《当前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正在推行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定价方法的输配电价改革。本文总结了我国输配电价改革的基本做法及产生效果,运用管制经济理论,分析了输配电价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从现有方法完善、方法拓展和配套政策叁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本文认为,现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及有关办法应该以收益率为核心,通过比较实际收益率与准许收益率的差异启动调价程序和管理平衡账户等。指出目前核定的输配电价是满足电力市场需要最简单的输配电价。为提高输配电价效率,应该探讨分功能输配电价和分时输配电价,扩大两部制输配电价范围等。

邱天波[6]2007年在《完善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电力体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已经于2003年全面实施。其中,理顺电价机制是此次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电价作为电力市场的支点,在电力市场中对促进市场竞争、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我国电力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对完善我国电力价格定价理论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此外还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推进我国电价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同社会、经济、资源的协调发展。电能是我国重要的二次能源,电力工业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事业性产业,所以电价除了反映市场供求规律外还必然会更多的受到政府干预。我国解放以来的电价形成机制的变化发展,与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着密切关系,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使当前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着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等诸多问题。电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形成的机理以及制定电价的一般原则与市场中的其他商品不完全一致,电价形成的机理主要有计划电价形成机制、市场电价形成机制和双轨制电价形成机制;电价制定的一般原则应包括:成本补偿原则、合理赢利原则和公平负担原则叁个方面。在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电力市场供求状况下,影响制定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的因素主要有:电力供求与电价的互动、电力市场竞争与管制的互补、电价链各环节电价的互连等因素。借鉴国外电价机制的改革变化和特征,针对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中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从我国电价改革的目标出发,建立和完善我国各环节电价形成机制的设想和建议是: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环节应科学、合理的实施两部制电价,公平处理搁浅成本,合理确定各电压等级的电价;在输配电价环节中必须科学真实地反应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合理确定企业盈利。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推进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日益合理和科学。

张晨[7]2016年在《售电放开政策下电力交易多方主体利益分析模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将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售电市场因其自然垄断性较弱,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成为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聚焦点。售电侧放开市场机制下的电力交易模式是对电力改革顶端设计方案的具体承接和实际执行,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售电放开政策为出发点,本文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历史进程,对新形势下的电力市场运营机制,各交易主体的准入和评价,电网企业、发电商、售电商的经济行为等相关问题展开研究。以电改相关政策为研究背景,从原则层次、竞争性市场、售电侧叁维空间、一般性思路以及阶段划分等方面对售电侧放开的涵义进行界定和剖析。根据电力交易模式进行分类,对电力双边交易、电力集中交易两种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给出我国电力市场运营机制框架,从两个维度对合同市场进行划分;其次,从月度竞价市场、日前市场、实时平衡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4个层面对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市场进行了划分;再次,对零售市场运行、交易、电价制定等模块进行分析。售电放开政策下的电力市场准入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环节。本文结合相关政策,利用综合评价方法以发电侧和用户侧2个角度对电力交易各主体的准入条件进行界定。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对发电商、大用户和售电商3类主体的准入进行评价与排序。根据电力市场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容量,按照排序结果选择合适的企业参与电力交易。售电侧的放开使电网企业的赢利模式发生改变,电网企业角色转变为对电力交易收取输配电费的服务性企业。一方面,电网企业作为输配电公司保有输配收益,根据核定原则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进行核算,建立输配电价水平测算模型,模拟改革前后电网企业利益变动情况。另一方面,电网企业可成立售电商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根据电网企业保底服务建立电网企业售电业务利益模型,探讨保底居民类用户电力下的输配电价补贴问题。售电侧改革后的发电商交易模式转变为面向售电商的直接交易。对不同情景下发电商利益进行模拟分析,设定情景包含单一发电商与单一售电商交易、多发电商与单一售电商交易2类。在探讨“一对一”模式时,以中长期合同交易为背景,研究发售双方交易时的电价谈判问题,根据Zeuthen决策建立贝叶斯学习模型,提出一个发电商与售电商之间逐步估算对方底限的电价谈判策略。对于“多对一”模式,发电商之间存在竞争现象,根据平均对手法与静态贝叶斯纳什均衡理论建立报价策略模型,探讨发电商的报价策略。售电侧的放开将带来一个新角色-售电商,售电商作为电力终端用户与发电商之间的中介,其经济行为及购售电模式对上下游电力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购电方面,研究作为中长期合约之一的差价合约下的售电商的购电策略。利用Stackelberg模型分析售电商之间存在联盟时,对电力交易市场价格的影响,借助夏普利值法建立售电商联盟合作利益均衡模型,研究联盟内各售电商的利益分配策略。在售电方面,用户负荷预测的准确度对售电商收益有较大影响。当市场出现多家售电商博弈时,测算由于负荷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额外成本,模拟不同情景下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价情况,对售电商的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陈明亮[8]2017年在《新电改背景下电网企业应对独立输配电价的策略研究》文中指出201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其中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对保障电网健康发展,培育秩序良好电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影响深远。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电网企业来说,要高度重视输配电价改革工作,认真研究改革的影响,结合实际优化调整管理策略,保障电网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以独立输配电价改革为政策依据,分析和研究独立输配电价对我国现行销售电价政策的综合影响,借鉴国内外输配电价政策经验,研究J省独立输配电价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的传导机制,测算J省分类分电压等级独立输配电价,建立相应的电价形成机制,探讨独立输配电价的实施方法,并详细分析了输配电价实施前后对电网企业的影响点变化及敏感性,并总结出J省级电网企业的对策,可供相关省级电网企业参考,同时提出了对正在摸索前进的新一轮电改方向及实施细节的相关建议。

郑新业[9]2016年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3月,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作为本轮改革的重中之重,输配电价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后的电网企业从过去的"独买+独卖"模式转型为"高速公路",收取过路费。输配电价改革对提升电力企业效率、强化电网成本约束、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消纳新能源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未来,输配电改革要在加强监管能力、探索激励性监管、建立电网投资"准生证"制度、建立非输配电资产剥离机制等方面着力,并合理安排公共政策目标,积极妥善解决交叉补贴和普遍服务。

迟远英[10]2004年在《东北电力市场电网定价方法及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第一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当前,为有效实施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的电力行业正进行“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电力改革,并在包括东北叁省、上海、浙江、山东进行了电力市场试点。打破电力行业的封闭性与独家垄断模式,促进良性竞争环境的产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区域电力市场,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价体系则是电力改革的重要研究课题。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是全国第一个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区域电力市场。我国现行的电价体系称为“一段半式”电价上网价格覆盖范围不全,网属电厂发电没有独立的上网价格;电网输配环节基本无独立价值表现,而是整体上与网属发电在一起的捆绑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一段半式”电价体系和机制存在很多缺点,已不适应电力工业深化改革的要求。因此,为了实现电价“同网同质同价”的目标,按照合理补偿成本费用、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来核定电网输配电环节的定价方案,建立合理科学的“叁段式”电价体系(即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定价模式),尤其是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是东北电力市场电价改革重中之重。其次,为有效地防止发、输、配之间交易补贴现象发生,确保信息对称,真正做到电价制订、实施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国应建立规范有效的电价监管体制和监管机构。如何在理想的政府电价监管模式下建立合理可行的定价方案则是本文研究主要课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东北电力市场的特征和改革现状,比较了国内外电力市场经营模式、监管模式和电网输配电定价方法,并且根据国外电力市场的发展状况找出本国电价改革的切入点。同时,针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改革现状,分析了东北电力市场输配电电价改革以及电价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且提出建立合理的电价定价方案、完善的电价调控和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的政府监管的必要性。本文根据电网特有垄断性质,基于边际成本定价理论、平均成本定价理论和两部制定价理论,提出了垄断电网输电行业采用基于容量和电量的两部制电价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定价方案。同时利用监管经济学效率、公平性原理,分析了适合东北区域的监管方案模式即回报率监管法和帽子监管法。同时建议政府监管模式是:国家在电力市场的初级阶段,采取“成本加成法”对输配电价进行监管,而在电力市场的全面竞争阶段,采用价格封顶方式对输配电价进行监管,并且提出监管的局限性问题。本文针对目前电价形成机制及其价格体系,结合国内外现有的输电定价经验和理论,推荐了符合政府监管机制下的东北区域电网定价方案,提出输电定价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一些问题,对制定科学的输电价格方案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首先结合国内外现有的输电定价经验和理论,分析了主要输配电成本组成项目的计算方法和相应的要求,了解了影响输电定价方法的主要因素,提出了适应东北电网现状的成本计算策略,即基于微观经济学的边际成本法和基于会计学的综合成本方法(如邮票法,兆瓦-公里法等);(2)其次采用单一电量电价、单一容量电价和两部制电价这叁种输电定价模式进行比较和实证研究, 利用会计成本法进行输电成本计算,最终得出输配电电价改革定价方案即采用两部制定价原则为上策。提出了电网输电定价方法的局限性和具体实施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总之,在设计电网输配电定价方案时,必须把握电网输配电的垄断的特殊性对电网定价的影响。在政府合适的监管方案下,采用基于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定价方案。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初步的,且有很大局限性,所提出的观点不一定成熟,希望各位专家进一步批评指教,并希望本文的研究结果能够对东北区域电力电价改革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我国电价变动效应与电价形成机制研究[D]. 朱明龙. 东北财经大学. 2010

[2]. 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D]. 李奕. 吉林大学. 2004

[3]. 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研究[D]. 肖丹萍. 中央民族大学. 2016

[4]. 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与中国上网电价改革[D]. 胡恩同. 复旦大学. 2006

[5]. 当前我国输配电价改革成效、问题及对策[J]. 叶泽.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6

[6]. 完善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研究[D]. 邱天波. 郑州大学. 2007

[7]. 售电放开政策下电力交易多方主体利益分析模型研究[D]. 张晨.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6

[8]. 新电改背景下电网企业应对独立输配电价的策略研究[D]. 陈明亮. 南昌大学. 2017

[9].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J]. 郑新业.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6

[10]. 东北电力市场电网定价方法及实证研究[D]. 迟远英. 吉林大学. 2004

标签:;  ;  ;  ;  ;  ;  ;  ;  ;  ;  ;  ;  ;  ;  ;  

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