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视野的拓展:从私人道德的主导到公共道德的优先_儒家论文

道德视野的拓展:从私人道德的主导到公共道德的优先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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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德主导:传统伦理的优势与缺失

中国文化是伦理型文化。中国文化的伦理建构既具有悠久传统,又颇富理论贡献。从理论上来说,传统伦理文化不单对德性进行了哲学性思考,从而非常深刻地揭示了伦理道德的最终根据;同时,也对与伦理致思和德性选择活动紧密相关的社会政治做了勾连式审视。从而,将怎么做一个合格的政治人与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伦理人“天衣无缝”地胶合起来;再则,还对伦理行为的支配性根据做了探索,发现了道德的行为抉择的最直接、最重大的背景因素。仅此而言,伦理已可作为塑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关键理念。

传统伦理对德性所做的思索,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德性的最终依据是什么;二是德性的表现形式为怎样;三是德性的本质构成及其扩展功能会如何。

以第一方面而言,早期心性儒学,尤其是孔孟一系,对之作了极为精彩的分辨。孔子以人己相关性奠立了这一思索的基本方向。指出了“仁者爱人”,“己欲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三种德性蕴含。“仁者爱人”点明了基本德性的为善性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揭示了德性据以作用的最低限度的容忍,“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则强调了德性的最高表现,必须是人己双关和同致善境的,否则,其德化程度就值得疑虑了。但是,毕竟孔子还未能将德性何以为容忍的最低限度之善,又何以为人己双晋善境的最高之善的最后根据明晰地表达出来。孟子弥补了这一理论缺憾。孟子认为,人之德性,在德性行为的背后才足以透观它的秘密。人之为善祛恶的判断能力和行为取向,正是由于人有“不忍人之心”。这“不忍人之心”是一种推原各种道德举措,审视各种德化行为,而烘托出的一个无条件、绝对化、自足的善之根源。它极其鲜明地显现于道德考验的极端化情景之中,如在人的自身价值受到社会政治伦理规范挑战时(如“嫂溺于井”),由于它能启动人对道德层次、善之大小的判断能力,则人自可以突破低层次的道德戒条(“男女授受不亲”)而进入高层次的道德领域并做出权变的道德行为的抉择(嫂溺于井而援之以手)。它更可以促使人在危急情景中,立刻发动善性善心当即做出善举善行(如“见孺子入于井”),驱尽一切妨害德性的利益计较(诸如个人安危、物质报偿、社会赞誉)。由于此一“不忍人之心”先天地内嵌于人心,它不需借助任何外在条件而自发地显现出来。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它不是“外铄”于人心的,而是“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倘若需要外在条件作为它的存在支持,那么,它既不足以自立,也不足以引导人们的道德思虑和行为抉择。

就第二方面而论,儒家指出了德性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仁义礼智信。这些表现形式有两个共同的特征:一是它们都是无条件之善的“外在”形式;二是它们自身依然还有个保存与扩展的延伸问题。“不忍人之心”作为德性最后根据,它自身分解为四个层面或四种指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此意表明,一种不是出自个人优越而怜悯他人的优势心理,而是出自人类本质的同一性的同情之心,是爱人的根据;一种不是出自现实获罪而致的蒙羞之心,而是出自人类本有的荣誉与羞耻的本性之心,是道义的根据;一种不是出自为了获得赞赏而推让某物之动机心理,而是出自人类自具的谦和礼让之心的本性,是礼仪的根据;一种不是出自后天的是非标准划界的权衡之心,而是出自人类自来能断是非的道德良心的本性,是智慧的根据。由此可见,“不忍人之心”的德性的分化或推展,必然投射到德性规范的各个层面和各种指向上。而德性的各种表现形式又借助它的原始根据,显现出德性的各种功能。

再论第三方面,儒家认为,德性正是由于它的无条件性、自足性,也就显示它独立自存的本质来。但同时,德性总是人性的体现,它内嵌于人心之中,人又总先是个体的人,然后才是社会的人。因此,德性即非外铄而为我固有。那么,德性要体现出的外在功能,并由个体的人所普遍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社会功能,就使得必须依赖于天成之心、天成之性、天成之能的德性功能的由个人扩展到社会的过程,依托于德性的天成权威,为善自是成为“天理”,而不是可欲与可能之间的欲望约束可以成就的。这一思路注定了儒家从社会学角度解释道德功能论时的个人化、私德主义的立场。

传统伦理对德性选择的自身构成进行疏解后,必然遇到一个德性在个人不受干预的日常生活中所具有的功能,与它在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关联性问题。换言之,做一个合格的政治人,与做一个高尚的道德人,道德的个人与道德的社会,是否具有同一性?从儒家创始人孔丘那里已看到的刑礼不同功能来讲,再以儒家此后更意识到恒产恒心的辩证关系而言,儒家是不会将二者视同的。但是,由于儒家所据以生存的古代社会,使人还无从构想遵循起码道德的政治人与合乎最高德性的道德人之间有合理的社会制度作为中介,因此,他们只能从居高临下的角度考虑问题:既然一个人可以先天地成为高尚的人,那么,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政治人又会遇到什么困难呢?所以孔子讲“事父以孝,故忠可移于君”,孟子说“一正君而国定”。前者象征儒家把政治伦理的特殊规范与一般道德规范的普遍性视同,后者标志着儒家把道德的政治效用完全归于道德抉择上。于是,这就终于凝结成了儒家关于道德化行为的最直接、最重大的背景因素的求解思路;既然德性本质显现出天成性,而德性的表现形式、社会功能都受制于此,那么,德性的自我保证与德性功能的显示,就都决定于道德载体的抉择了。一方面,德性达成的主观意志性是不言而喻的,“吾欲仁,斯仁至矣”;另一方面,德性的抉择本身得由个人排除一切世俗障碍才能达成,“勿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再一方面,德性的保存与发扬光大,既由个人的自我克制来保证,“克己复礼为仁”;更由随时随地的道德省觉与镜式反思来捍卫,“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这样,个我一己的德性思虑与行为,就可以成就两大事务:一为认知的,“知心、知性、知天”;一为政治的,“存尽天理,灭尽人欲”,“内圣外王”,“正己正人,成己成物”。于是个人品德情操不单成为德性内在化思路的归宿,亦复成为德性外成社会根本的健康化力量的动力。很明显,这是一种私德化伦理思维方式运作的结果。

私德主导的道德体系,构成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主流,形成了中国伦理文化传统。在这个传统据以成立的社会历史范围内来讲,它自有其合理性。这种合理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它充分凸显了道德的崇高性、圣洁性和根本性。第二,它充分强调了伦理道德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作为一种良性力量的内蕴。尤其向我们显示了现实地成为道德的人和成就道德的社会,关键在个体自我的道德觉醒和道德护持,从而把道德责任扎实地压在每个人的肩上,把道德义务深植于每个人的内心。第三,它实际地成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道德个体的精神支柱(如造就了“孔颜乐处”),成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人物的主流选择(如汉武帝“独尊儒术”,唐太宗、康熙帝两部政要托出的伦理政治成就),成为中华民族之自诩为礼仪之邦文明之族的观念基础。但是,它在一种现代社会及其道德体系的参照下,就显现了严重的缺失:1.单一的或是纳其他社会要素于自身的道德,已被证明无法成就一种健全社会;2.德性的构成尽管带有不可究诘的性质,但是,它并不先天地就是善的,当然也并不先天地就是恶的,故以天成善性推出德性全善,引出功能全善是难以成立的;3.将道德之善安置于个我一己的醒悟基础上,看似落实,但实际上给予了个我一己难以承受的道德与社会负担,其实际功能自不免大打折扣,尤其是当人们认识到个人生活的条件性、道德的非自足性以后,道德要寻觅到全智全能的人格载体,已属不可能;4.将德性之善与政治之治作勾连思考,将不可避免地把可以商榷的政治义务与责任,苛刻地提升为不可商榷的最高道德义务与责任,这就既损害了政治的健全发展,又损害了道德的崇高圣洁,使道德由政治庇护显其孱弱,政治由“道德”支撑显其恶劣。所以,无论就经验事实还是理论推断看,都证明私德主导不可取。

公德优先:现代伦理的构成与功能

现代伦理是现代社会运作的结果。现代社会是一个各种社会要素离析而发生互动的社会。这种现代社会模式,以政经互动造成支撑个人与社会道德的丰厚物质条件,以权力互动造成支撑个人与社会德性的宽松政治氛围,以思想互动造成支撑个人与社会品行的优良思想土壤,以文化互动造成支撑普适化道德规范的雍容德性心理,以科技互动造成支撑理性化道德的认知基础,从而形成了完全不同于中国伦理传统的道德体系。

在古代社会,社会运转的顺利进行,主要依赖于两种非经济社会要素的互动的动力机制。如中国社会是依靠政治与伦理的互动来推动社会的时间进程的。西方社会则是依靠政权与神权,即政治与宗教的互动来展示西方社会的发展过程的,只是中国社会的政伦互动作为一种稳定架构未尝有过根本性的历史中断。西方社会则不同,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神权被人权所替换,人本中心论成为获得广泛认同的社会理念。而经济的高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逐渐确立,百年间产生的物质财富足以抵过以往整个人类生产的财富,改变了人们的观念构成,进而也改变了社会运转的基本结构。经济的要素随工业革命、技术革命、科学革命而起,成为带动社会巨轮转动的动力源。以往以神圣理念为蓝本的宗教秩序,便自然地为合理利用资源和分配财富的新经济——政治秩序所取代。一种围绕经济发展的程序化民主政治产生并获得广泛的权威。这既带给人生存与发展空前的物质基础,从而保证了人们在免于饥饿的情形下去省思道德之类发展自己的高层次问题;同时,又带给人们一种直面人自己的已有与潜在能力的广阔空间,从而保证了每个人在免于被动的情况下去自主地进行道德抉择。政经互动的现代社会,开辟出一块以往人类未曾开垦的公共经济秩序与公共生活德性的实在土壤。而且,当强有力的经济之手拿捏出的产品冲破区域化市场要打通国际流通环节的时候,这种公共秩序观念便必然相应地国际化。

政经互动需要的权力运作模式,亦非以往社会那样,可以以权力的专享或独享来保证社会的权力运作顺利进行。当经济之手交予每个人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的物品之后,人们的社会关注程度便大大提高,社会政治参与更日益普遍。“民有、民治、民享”的平民政治便必然取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政治。而平民政治模式的构成,主要地建基于两点之上:一是对公意的遵从,二是对权力运作的限制并以此保证它的为民众服务的性质。以前者而言,产生了普遍选举制,确证了“大多数人统治”的原则。普遍选举推进了民众政治意识的成长,推进了他们对政治运作监督的责任心的形成,推进了他们对政治家担负的工作所应负的政治义务的关心程度,还推进了他们在关注个人生活以外,将更主要的关注力扩展到公共生活领域。“大多数人统治”的原则尽管有强制少数人的倾向,但它比一个人统治、一个神统治更易于启发普通大众的参与热情与政治责任及道德良心。以后者言,它以防止权力异化为基本准则去建立起分权制衡的权力运作体系。立法、司法、行政,各据其责、各行其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而具体的政治制度安排,如公务员制、司法复议、官员弹劾、新闻自由、公众监察等,则起到了惩恶扬善的作用,据以去呵护人们的善性良行,推动公共道德的健康发展。

政经互动时代,内在地要求最为广泛地动员自然与社会资源,因此,使偏执的排斥心理得以修正和思想的多元化基础上的互动成为可能。这种互动,在思想领域内,是以走出中世纪教会的偏执为前提的。神的笼罩一经打破,人的思绪便自由飞扬,思想的多样化发展获得现实可能。加之经济的飞速发展启动着人的智力运转,人们的多维之思也就贡献出许多新鲜、对立而又互借资源的各种理念。自由主义高扬着德性解放的旗帜,将一切德性的裁断与责任放到活生生的个人肩上;保守主义挥舞着尊重人类已有成就的巨旌,将那些不负责任的所谓创造严加拒斥;激进主义则打出革命有理的大旗,将社会底层的民众要求视为社会公正的起点与归宿。……各种思潮的摩荡,不但扩展了人们的思维视野,更在广泛的比较、对话、沟通、互动中,促进着人们道德理性的成长:“神、人及其幸福”的深入思考,“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辩证致思,“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系统检讨,确实开启了人类道德思虑与德性抉择的最广泛领域。

与经济的国家化迈向国际化相伴随,曾经局限于各民族文化界域的道德传统,日益以其是否具有普适性构成其“生死存亡”的理由,而相异文化传统的相遇与冲撞,则顿显与社会现代运作相适或不适的道德传统的优劣。文化交汇时代要求的道德必须具有下述特征:第一,人类性,而不是仅只能解释一个民族在具体的历史情景中的德性观念或行为方式;第二,优长性,它不是一种伦理文化自身纵向比较的相对优长,而是一种各伦理文化传统横向参照的明显优长;第三,社会性,它不是指借助个人而成立、而发生作用并向社会的推展,而是针对社会问题建立起调节社会行为的公共道德规范;第四,效用性,它不是一种只着眼于个人品质的内在优化的功效,而是一种着重于改善人际关系,提升人类整体道德水准的效用;第五,操作性,它不是一种象行为指南那样可以照章办理的机械规程;也不是一种朦胧模糊的应当如何的原则堆砌,它是既可清晰把握亦可引导行为的道德规范。这样,便足以打破各种限于自己民族的德性戒条的弊陋,以最具德性的普适规范来校正与约束行为,从而,形成一种雍容大度广纳博收而又自有法度的道德心智。

科学研究,则最直接最广泛又最有效地支持了道德理性的成长。这种支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科学研究的知识积累,提供给人们理智地、多维地、经验地判断人类遭遇的一切认知条件,使人免于单纯的道德热情,或满足于以无认识基础的道德习性去理解人的观念与行为。第二,科学研究的发展,愈益倾向于大科学,愈益要求广泛的国际合作;而科学成果也是那种可超越民族、国家界限,可以为全人类共同利用的成果。这两个方面,促成了人们以最宽广的视野审查道德问题,也促进了人们以超越民族国家界域的普适道德规范去衡量人类行为合理性的思维方式的产生。第三,科学所提供的分析工具,使人们对道德自身的理性分析成为可能;分析方法使人们省思道德的具体指向、逻辑蕴涵;语言哲学使人们省思道德的命令性质、劝诱性质与引导性质的差异。从而,使德性的理智观照第一次成为现实,促成人们以更为明智的态度去把握和践行道德律令。

社会各界要素互动的道德结果,就是冲破了以私德主导德性致思与行为抉择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以公德优先来重建伦理体系和行为模式的新格局。而公德优先的道德伦理体系,则突出地从现代道德最重大的主题上显现出来:公正已构成现代道德的中心主题。

视域扩展:公德代换私德的必然

从理性分析的角度来看,以公德优先的现代伦理之能够取代以私德主导的传统伦理,是因为:

第一,公德优先更符合德性本质。道德乃是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三维关系的规范体系,它先天地被打上了社会性的烙印。因此,道德的构成体系也就务必首先反映出这种社会特性,它才足以构建一个与社会自身构成相一致的具有社会适应性的规范。公共道德,以其注重道德的社会相关性,注重道德的社会调适功能,注重伦理规范对于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的恰切关注,注重各个个体在公共生活中的个人德行造成的广泛影响,注重自由与权威、伦理与政治、个人与社会的辩证联结,而具有私德主导的传统伦理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它是真正的社会性道德,而不是仅体现于个人自身德行的社会个体的私人性品德与情操,后者具有一种显明的伪社会性性质。因而,当后者将德性本质陈述为对个我先天具备的良心良能的醒觉与外推时,它事实上已无法接通道德的个体私人品性与社会的公共道德规范的路径。因而它也就只能囿于道德的哲学层面侈谈问题,而无法揭示它的丰富意涵。

第二,公德优先更易于形成良性的德性氛围。公德的优先性一旦被确认,那么,它不单是要求一个人首先要成为满足最低限度首先要求的政治人、社会人,更要求一个人必须以高昂的热情去关注他人、关注社会、关注人类问题;去呵护普遍的良心不受侵害,去维护普遍的道德不受侵蚀;去捍卫基本的社会公正不受损伤;去保障人生的自由发展权利不被剥夺。因此,公德的优先性,足以使人类走出狭小的个我一己之私的天地,并以一种可靠的保护人的各种权利及合乎道德的制度安排,作为自己关注社会道德状况、政经情形的前提条件。于此,人类可以免于饥饿和恐惧,免于无权和被欺凌,从而使道德成为社会最强有力的动力因素。而私德主导的传统伦理,总是把社会的不公、个人的不幸归诸个体的心性内在修养,遮蔽了德性堕落的实际原因,也相应遮蔽了人们德性的眼睛,并学会对假道学的懦弱的容忍,使社会弥漫开虚伪的恶劣德性,彻底丧失了营造良性的道德氛围的可能性。

第三,公德优先更易于促人形成健全的道德心智。道德心智的健全化,依靠人的道德批判能力。而人的道德批判能力,又依赖于各种道德善恶品性的交汇、对话、沟通,从而确立起接纳与排斥的界域。公德优先,既有助于人们把视野投向社会、关切人类,又使得人们不以既有的道德文化为瑰宝,不以引进的伦理体系为怪异。而私德主导的传统伦理,却只能铸造出自视掌握了最高德性、能启导他人的道德的人。历史上那种“舍我其谁”的道德心态就具有走向迷狂的危险。

第四,公德优先,可以启导人们建立合理的道德仪轨的思路。公共道德属于制约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规范,因此,它不是某个人的私事,也不是可随意越轨的个人规定。既然人们都普遍地受其制约,因而,也就普遍地关心它的合理程度。因此,合理道德仪轨的产生(如“不应随地吐痰”,“不应妨害他人”,“爱护公共卫生”,“维护社会公德”等),也就成了以理性战胜巫魅,以理性战胜神秘的结果。它只能是人们相互宽容、相互理解、相互妥协、相互认同的合理化行为造就的。但在私德主导的情况下,却不能保证这一点。道德仪轨在此情形中,要么是天成的、要么是圣贤神秘体悟而觉解的。因此,它远不是普遍理性可经验地把握的东西,也不是平民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达成的。于是,道德仪轨的建立与发生作用,也就成为少数精英启导广大愚民的过程之写照。

第五,公德优先,有助于形成人们理智的道德的行为抉择方式。对德性的觉解还无法保证人们对德性的践行,前者属观念道德的范畴,后者属行为道德的范畴。倘若一个道德觉醒了的人利用道德作为幌子去为自己谋利,那么,愿意践行道德原则的人势必锐减;倘若一个低级趣味的人却可以赢得现世社会的丰厚物质报偿与权力馈赠,那么,乐于服从道德律令的人势必不多;倘若一个品德极其高尚的人,却在社会中受尽委屈尝尽艰辛,那么,承认道德的权威性的人便不会显著地增加。而这些状况,恰恰在私德主导的情形下,因缺乏德性的外在保障系统,常常导致道德观念认知与道德行为践履的分裂。在公德优先的情形中,由于不仅强调道德个体的主体能动性,更以民主与法治保障德性化行为的主流性与可赞性,故而,道德观念与行为的统一就较有保证:人们认同德性、心怀慈善、共行善举这类既体现个人道德良心,又表现公共道德风貌的举措才会获得普遍的认同与反响。

第六,公德优先,因其并不是以忽略个人品德为前提,相反是以注重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品德情操为特征的。因此,它得以纳私德主导的传统伦理的优势于自身,从而使公德优先的现代伦理获得最丰厚的道德思想资源。现代伦理对传统伦理优势的吸纳是全方位的:一是将传统伦理注重个人品德的心性修养的大思路置于私德与公德互动的背景之中,从而使其最大限度地拓展了德性致思视域;二是将传统伦理注重个人德性外推而对他人发生良性影响的思路纳入外推与内返于心的辩证思维之中,从而使其最充分地表现德性的广泛影响力;三是将传统伦理注重道德作为人生境界提升的起点与归宿的价值,纳入现代伦理的社会要素健康互动而最有效用地提升道德境界与人生境界的思路之中,从而使其最富影响力与感召力地将道德良心内植人心、外导行为。简而言之,道德视域的最大扩展,构成公德优先之优胜于私德主导的强有力根据。

但是,理性分析的结果并不必然会表现为一种现实进程。如果说当代中国正刻画着一条由私德主导跃迁到公德优先的道德嬗变轨迹,那么,还得予以历史证明才行。这可以从两个维度上得到印证。一是近现代中国人的道德期望,二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推行,导致的伦理道德转型。前者,是中国人的主观选择,它以思想解放为象征;后者,是中国人伦理——社会活动的客观进程,它以六大转换为标志。

近代伊始,中国人的道德期望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一,传统的道德期望,即以儒家私德伦理整合社会道德的进路业已堵塞,既无力给人们提供活的道德资源,也无法给人提供践行这一道德的社会报偿。传统的道德资源被耗尽了。其二,传统道德在现代道德的映衬下,显现出它的结构的欠完整。传统道德无力将社会公德现实地纳入其私德麾下并加以整合,因而,常常导致公德与私德的分裂,各自形成独自发生作用的伦理体系,尤为严重的是由于缺乏公正机制作为它的保障系统,道德常处于一种悬浮的状态,无法全面落实到各类关系的调节之中。其三,传统道德的功能发挥渠道也不畅顺,它所寄寓的传统社会日陷崩解的边缘,无法提供给它社会支持。传统社会的混乱、罪愆(诸如贪污腐败、缺乏责任感等)进一步消解了它发生作用的可能;而外力的入侵,更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传统道德逐出道德苑地,并以颇富影响力的西方道德(它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现代道德)取而代之。

但是,伦理期望作为一种主观选择,终究只有到社会运动中去吸取客观化的动力与支持条件,它才能从祈求进至可能。如果说近现代以来中国人一直期望道德革命,但这期望也只有到了市场经济推行的当代才获得了现实可能性。这一方面可以从市场经济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强大冲击上看出,更可以从这一冲击引起的伦理文化转型上认识。前者,已是一个人人觉察的社会进程。后者,则以六大转换体现了出来:一是市场经济要求并逐渐造就出一个与自身适应的道德新结构。这一结构以社会各要素的互动为特征,而不以政伦互动私德主导为征兆。从而,使道德的社会,造就出道德的个人,使健全社会——健全公德——完整个人三者联为一体。二是道德的基本功能做出适合市场经济与现代社会所需的调整。从调节方式讲,道德的功能不再滞留于伦理中心主义的那种泛伦理化的调节进路;不再以制造纯而又纯的伦理人为目标。相反,走向了以发展个人能力、调动社会资源为中心的道德辅助调节的现代进路,走向了以造就健全的社会人为目标的崭新功能格局。三是道德的目的指向不是道德自身,而是道德为之服务的人。那种以人的生存发展从属于机械僵固的道德戒条的取向被彻底抛弃了,那种以人的崇高、伟大、圣洁、高雅源于个我一己内心的思路被完全拒斥了。从而,使人的价值被确认为高于道德规范价值的东西,并确立起以人为中心的道德选择的新模式,确立起人的道德趋善性乃源于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发展自己的最高要求的新认识。这样,道德的目的指向获得了现代性。四是道德的关注中心发生了从注重个人关系到注重社会关系的演变。在私德主导和传统伦理情形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礼臣忠”一类的道德关系的关注热点,不过是纵向的父子私人关系的处置或加以横向放大而已,因此,整个说来还是在个人关系上处理问题。而现代伦理以处理社群关系、社会关系为中心,它把私人关系的处置限定在个人生活的范围内,将社会关系的调节置于最重要的位置,以此保证社会的顺利运行。五是道德致思的主题发生了由追求平均到追求公正的变化。“不患寡而患不均”是私德主导情形下的道德焦点,这不仅抑制了社会发展,也抑制了现代公正机制的生长。而以公正为主题的现代伦理烘托出一整套合理调整利益的分配机制,得以基本保证社会每一分子得到妥善安顿。六是审视道德问题的基本方法发生了由个人外推至社会到由社会反观个人的思路转向。现代道德不再把社会不公、道德受损不合理地归诸某个人的某观念某举措,而强调社会的合力才足以担负孱弱的个人不足以担负的道德责任。由上可见,道德之由私德主导跃迁至公德优先,具有其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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