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环境分析_创业论文

高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环境分析_创业论文

高技术创业企业发展环境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发展论文,高技术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 0241(2001)01—0041—05

高技术创业企业的形成与发展是高技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们具有高投入、高回报和高风险的特点。统计资料表明,高科技创业的成功率只有20%~30%,但是一旦成功其回报将是数十倍甚至百倍于投资,因此我国要在高技术上实现对强国的赶超,必须从高技术创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支撑环境系统入手。如果说高技术创业企业是从一粒“种子”开始萌生并发展成长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高技术行业群体,那么作为它赖以生存的土壤、阳光、空气等环境系统则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根据笔者对创业企业的理解,将创业企业定义为新兴的、具有高技术含量、能够迅速发展和具有巨大竞争力的企业,它可以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在蕴藏着巨大失败风险的同时,如果获得成功则有着高技术性收益和高资本收益的企业。但是,创业企业的发展过程并不仅依靠技术的推动,也不仅仅是一种资本的运动,它的运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撑环境的支持,而且每个方面支撑环境并不是独立的存在、自行作用的,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一个有机统一的宏观体系,共同发挥作用,推动着一个个创业企业的发展,从而支撑着整个国家的高技术领域。

创业企业的发展环境泛指创业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的条件,主要包括政策与法律环境、民间创业文化环境、资本市场、信息与服务环境等。从全球来看,凡是创业企业蓬勃发展的国家和地区,这些方面的支撑环境是较为健全完善的。尤其是美国,健全的政策与法律扶持体系、积极进取的创业文化氛围、发达的人才培养与引进体系、世界一流的资本市场、完善的信息与服务系统,在这些支撑环境的综合作用下,使美国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硅谷”式创业企业的神话。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传统的就业观念还有着很大影响,各方面的配套制度不够健全与完善,使我国的创业企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对创业企业发展环境的研究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政策与法律环境

早在1985年3月, 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在1995年8月《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并对高技术创业企业在税收、科研经费等方面给出了相应的政策优惠。

政府的角色不是亲上球场组织作战,而是制定游戏规则。我国目前的高技术产业更多的是靠政府在推动。政府主持高科技风险投资并直接指挥,虽然可以为企业早期募集资金起航有利条件,但浓重的政府影响力很可能不利于企业的成长。有人担心这样一些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如果在企业控股,企业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保持企业的独立性是相当多的高科技企业经营者十分看重的。在美国,同样的市场环境中,受政府控制的美国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大多归于失败,不仅没有将资金用于支持创新者创业,反而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最终不得不倒闭。

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在改革中进行有效的制度安排。因为只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法律的保证,才能为未来的风险投资和知识经济顺利成长提供保障。而在这方面政府大有可为:

1.增加国家资本的投入。从国外的经验看,国家资本项目分为直接或间接两种类型。直接的项目包括政府参股、贷款等;间接的项目包括贷款担保、保险和股份担保等。实际上,我国的“星火计划”和“火炬计划”就是成功的范例。但我国尚需进一步改善政策环境,尤其是对间接项目的资本投入,应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建立信用补全制度,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的政府担保;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提供创业长期低息优惠贷款等。

2.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美国政府在1969年将资本增值税税率由25%增至35%,1976年则进一步提高至49.5%。同时政府还调整了股票期权的税收政策,企业职工行使期权购买股票之后就必须纳税,而不像以前当这些股票被出售时才缴税。这些举措使美国的风险投资业陷入近10年的低潮。而1978年将资本增值税率削减至28%以后,次年的风险资本就扩大了10倍。1981年美国国会将该税率继续降低至20%,并恢复了以前对股票期权的征税办法,当年风险投资基金的承诺金额便实现了翻番。我国政府为创业企业提供环境支持体系中,不仅像如前所述出台一些框架性的政策纲领,还应从创业企业发展的角度提供更为切实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经济补贴,尤其是如新加坡政府所提供的亏损补助,工商登记注册优惠等。

3.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创业企业对法律法规体系有着较高的要求,法律的健全、稳定与否是大多数创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尽快修改《公司法》。国家科技部副部长邓楠从宏观经济角度分析了目前的紧迫性:“目前中国整体产业结构升级正在进行,传统产业仍占主导,生产能力大量过剩,紧缩明显。而新兴产业由于本身发育不足,又因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使中国大量资金无法流向新兴产业,反而被传统企业亏损与低效率损耗而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种局面将继续恶化。”尽管我国将要出台《投资基金法》、《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但风险资本退出问题最大障碍《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不修改,中国风险资本将无退出出口。

完善技术开发、转让及知识产权类法律法规。尤其是目前我国对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的界定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无形资产在高技术企业最多只占25%。应该参照国际上的做法,从法律法规中明确核心层与管理层持股的有关规定,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民间创业文化与投资文化氛围的培育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积淀,价值观念是文化的一个重要内涵。我国必须培育自己的民间创业文化与投资文化氛围,实现创业与投资文化、创业者与投资者素质的全面提升。担负《中关村创业环境与政策研究》课题的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的专家们认为,中关村具有良好的创业人文环境,创业意识深入人心,加上政府因势利导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为中关村创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进一步做一些工作:

1.宣传成功企业和个人的创业事例。文化不能只是抽象的理论教条,而应该由生动的案例与故事构成。成功企业和个人会产生极大的示范作用。比尔·盖茨、杨致远这些创业史上的传奇人物的事迹向创业者们传递着创业的精神与追求,而我们今天也有了自己的神话:世纪永联、阿里巴巴、搜狐与张朝阳等,青春的激情与才情演绎的故事是培育我们自己的创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他们的成功激发着青年人的创业热情和成功的信念。

2.构建自身的创业文化结构。美国硅谷的创业文化体现在它那种能够产生相互激励的文化结构:寻求风险;对失败的宽容;对“跳槽”和“背叛”的容忍;论功行赏但对技术与成功的迷恋胜过金钱;团队精神;公司的多样化以及每个人都可成功的信念等等。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虽然经历了市场经济中的多种现象,但对风险的认识和适应能力还需加强,要以平常心对待挫折、失败、成功、暴富等现象,在全社会培育起来对知识和技术价值追求的热望,宣扬团队合作的精神。

3.培育冒险创新的精神,诚实经营的信用以及个人价值的权益和人文氛围。高技术创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随时可能遇到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多重风险,故创业企业家与创业投资者都必须有“入虎穴”的勇气和魄力,直面各种风险。

4.培育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塑造自己的投资文化氛围。从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个人投资者不仅是风险投资发展初、中期的生力军,并且其理性投资意识对投资基金的发展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培养个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理念,增强其风险意识,应成为工作的重点。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国际风险投资行业和长期投资发展方面的宣传。

5.培育现代企业文化。高技术创业企业需要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符合当代世界主流的企业文化,我们必须在高技术创业企业倡导企业文化研究,探索和建立有企业自身特点的精神文明。在由创业者和投资者共同支撑的创业企业中,培育自己的企业精神、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环境责任等,使之成为当代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创业企业文化围绕个人与企业、企业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物质利益与精神激励的关系,进而形成以人为本、以企业效益为重、以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以“科教兴国、贡献中华”为目标的企业文化。

三、资本市场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高技术创业企业萌生、扩展、成熟的过程是高技术与风险资本、金融资本、个人资本结合的产物,资本市场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用巨大。我国目前高技术企业获得资本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能从实际出发,主动出击,创新开拓,突破限制,积极介入高新产业,支持高技术创业企业的发展,培育高新产业的孵化能力。在武汉东湖高新区1989 ~1998 年2471个项目中,贷款占49.1%。可见金融仍是高技术项目资金来源的主体。

政府或财政支持。我国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技术创新计划、技术发行计划与高新区示范项目,是政府培育高技术企业的重要途径。目前各地政府部门大举兴办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其主要资金来源仍为政府财政。

通过上述途径获得资本支持来推动我国高技术创业企业的发展远远不足,在我国,对高技术创业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成功的案例还几乎没有,由本国风险投资家投资的项目实现退出的更是少得可怜,私人资本对风险投资只是看热闹,没有参与的概念和意识,在1992~1998年期间,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中国投资基金增长十分迅速,资本总额达到了近40亿美元。但是,这些西方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结果却使投资者大失所望,有关人士对这些基金的运作方式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发现只有8.1%的资金投向了技术产业,而有65 %的资金则投入了现存企业的扩张阶段。也就是说,即便是在国外有着丰富风险投资经验的投资管理人,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中也没有向创业项目或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其原因是我们缺乏创业投资机制。

机制重于资金。发展我国高技术创业企业,并不单纯只是如何筹集资金的问题,而是要建立适应高技术创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培育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和顺畅的资本退出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让私人资本、金融资本、上市公司、政府与机构等都成为高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方。我国目前的私人资本已经积聚到相当程度,而银行利率的降低使得这批个人逐利资本要寻找新的出路,由于没有可信赖的专业人员为其提供理财服务,加之政府对私人资本没有恰当的疏导,严重的后果(如非法集资带来的金融风险与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已经看到。因此让这些私人资本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推进剂,使其成为真正的“投资天使”势在必行。我国目前银行存款已达9万亿元,以上市公司为主的企业自有资金总额也达数万亿。如果在保证安全性、风险控制体系先行的条件下,允许银行、信托、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拿出部分资金对高技术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并且鼓励企业用闲置资金从事风险投资,必将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2.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在美国,获得风险投资的高技术创业企业中,1999年发生了创纪录的价值366亿美元的购并金额。2000 年第一季度发生了55 起兼并收购案。其中最大的两个并购案是RedbackNetwork以42.7亿美元收购Siara Systems和Ariba 以21.3 亿美元收购Tradex Techn Logies。购并仍然是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途径。中国的创业企业家与创业投资家可以对照美国的做法,选择自己发展的方向,但这需要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不仅要求产权界定清晰,更重要的是做到产权自由流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一些企业产权已经被界定,但交易还不够流畅。虽然有些省市建立了产权交易中心,但上网交易的企业数量有限,市场规模还很小,而且在最近一段时间有萎缩和关闭的现象。因此,需要尽快建立高技术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简化交易手续,减少政府干预,为高技术创业企业产权的顺利流动提供条件。

3.建立与完善二板市场和股票市场。为了推动创业企业与创业投资的发展, 可以借鉴国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的经验, 如美国的NASDAQ、OTC,英国的USM等,二板市场以相对宽松的上市条件,为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技术创业企业上市提供了条件。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政策是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这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高技术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我国既已把“科教兴国”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在股票发行上对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技术创业企业予以倾斜是很有必要的。通过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分拆上市等手段实现资产证券化,为创业投资者的资本退出创造途径。

四、信息与服务环境

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不懂得如何搜集、整理、利用信息,比知识与技术的缺乏更为可怕。美国硅谷的奇迹与其完备的信息与咨询服务体系是分不开的。在美国,高技术创业企业至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信息与服务:由联邦小企业局设立的免费电脑电话咨询台,从联邦、州到地方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信息服务,网上商业顾问,高技术创业小企业导航网,小企业局英特网等,向企业提供网上培训、信息交换、销售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与服务。美国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及投资银行业又为创业企业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流的投资咨询服务和其他中介服务。这些经验与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我国的信息与服务体系虽然也有一定的基础,如各级科协的“金桥工程”和各大综合类券商投资银行部的行业研究工作,但与高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做点工作:

1.进一步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加强重大技术供需信息库以及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行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形成一体化的电子商务交易市场。

2.办创业者与投资者的人才培养与服务中介机构。我国缺乏科技创业型人才与高技术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人才,且现有从业人员水平不高。我们要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培养出符合要求的创业型人才与风险投资家。具有理工类知识背景的青年创业者,一般已有自己熟悉的领域和一定范围的关系网络,但经营管理专业水准不够;走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熟悉国家政策法规,也有较广泛的关系网,但对高技术产业认识不足;海外留学生具有很大优势,但对国内情况缺乏了解。我们要通过中介机构,去主动培养或是在人才流动中去培养既具有市场意识、管理水平,又在特定领域内有一技之长的复合型创业人才与专业投资人员。

3.创办面向高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顾问公司。我国自从开办证券市场以来至今已有十年,一批投资顾问公司成长起来。但这些投资顾问公司的业务范围通常是围绕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开展业务,或是市场咨询型,或是从事行业研究、上市公司调查、重组顾问等资本市场业务。各大综合类券商的投资银行部也开展了不少高技术行业研究工作,但真正面对私人投资者的理财服务,尤其是向高技术创业企业进行投资的顾问型理财服务并未开展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创业投资服务,鼓励民间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为国内外投资者评估并推荐风险投资项目,并受投资者的委托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可来自国内尚未转化的科研成果,也可以来自境外学者拥有的发明和专利,并可直接将项目推荐给个人投资者,促进创业者与投资者合资建立风险企业,进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使更多的民间游资能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标签:;  ;  ;  ;  ;  ;  ;  ;  ;  ;  

高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环境分析_创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