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如何确认和计量?
——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BOT会计核算研究
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梅玉潘
【摘 要】 BOT项目在建造期即确认金融资产,并在第二年采用预计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违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存在明显缺陷。文章以会计准则为依据,通过论证分析认为,BOT项目建造成本应作为一项开发支出,建造完成后再确认金融资产,同时确认未实现的融资收益。运营期间,再按照实际利率分期确认投资回报。文章旨在为BOT会计实务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促进BOT会计核算方法的统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 BOT; 金融资产; 确认和计量; 会计核算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密集发布了PPP相关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政企合作模式。据统计,截至2018年末,全国PPP入库项目8 654个,累计投资13.2万亿元。由于PPP项目投资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政府付费机制灵活,核算对象复杂,如果会计核算不恰当,将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统一,将导致同行业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缺乏可比性,给监管部门、报表使用者、企业管理者带来极大的困惑。新准则下,BOT金融资产如何确认和计量?实务界讨论非常激烈。本文以BOT为例,讨论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希望能为BOT会计实务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提出论题的背景和意义
关于BOT项目的会计核算,现行会计政策主要是财政部于2008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2号解释》)及2014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编著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会计核算案例》(以下简称《会计核算案例》)。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了收入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建造合同准则同时废止。《2号解释》关于BOT项目收入核算的依据(建造合同准则)已不复存在。同时,《会计核算案例》关于BOT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违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继续依据以上政策和方法对BOT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势必不能得到保证。因此,研究BOT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正当其时。
The 7-DOF manipulator is degraded to a 6-DOF one with joint J2locked at,and its degraded workspace is covered by a large cuboid,whose length,width,and height are 22,22,and 21 m,respectively.Setting the side length of the grids as Dl=0.5 m,we can rasterize the degraded workspace as shown in Fig.6.
(一)有利于指导会计实践
研究会计实务课题,目的在于指导会计实践。研究会计实务必须以会计理论、会计准则为基础。研究会计实务的过程就是将会计理论应用于会计实践的过程。近年来,新旧准则的更替对BOT会计实务冲击较大。对BOT金融资产如何处理?实务界观点不一。本文依据最新会计准则对BOT金融资产会计核算进行探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既指出准则要求,又分析经济业务实质,有利于指导会计实践。
在日光温室茄子的栽培技术中,选种育苗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对于茄子的产量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选种的环节中,首先,要选择种粒饱满的种子,进而保障种子的成活率。
(二)有利于促进核算方法的统一
目前,实务界对BOT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导致同行业之间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差,参考利用价值较低。通过对本论题的研究,能够引起主管部门、广大学者以及实务界的广泛重视,有利于促进BOT核算方法的统一,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最基本的职能是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保证。其中“准确”就要求企业应首先判断经济业务的实质,再根据经济业务反映的实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文以会计准则为准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BOT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展开讨论,得出的结论更加科学、合理、合规,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现行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存在不足
建设期融资成本看上去与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无关,但对建设期融资成本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影响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因此需要讨论。关于建设期融资成本的处理,实务界普遍的做法是,在金融资产模式下费用化,在无形资产模式下资本化。笔者认为,建设期融资成本费用化值得商榷。主要理由是,工可预算、施工图预算项目总投资包含了建设期融资成本。很显然,建设期融资成本是项目总投资的组成部分。将建设期投资费用化,人为降低了账面投资成本,不便于企业进行投资分析,也不便于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众所周知,建设期项目尚未投入运营,企业一般不发生盈亏。将建设期融资成本费用化,企业必然产生盈亏,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一)在建设期,可否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
这是关乎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问题。BOT项目合作期间一般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完成标的项目的投资建造。标的项目建造完成后,项目进入运营期。那么,在建设期,可否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呢?
一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定义,金融资产是“向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2]。BOT项目处于在建过程,尚未投入运营,根据投资合同约定,还未享有获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因此,建设期投资成本不应被认定为一项金融资产。
《2号解释》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自行提供建造服务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企业不实际提供建造服务的,“……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1]。从《2号解释》的以上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投资成本应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案例》根据这一规定对BOT会计核算提出了指导意见。在实务界,有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有的则先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在建工程,月末再结转为一项金融资产,实际上也是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笔者认为,在建设期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主要理由:
二是《2号解释》一方面对金融资产模式的定义为“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收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资产”,同时又规定“……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1]。在确认时点上,两者实际上相互矛盾。
(二)BOT金融资产可否采用预计利率法折现
折现是实务界的说法。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折现是指对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关于BOT项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会计核算案例》阐述的方法是:在建设期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在建设期第二年采用预计利率对该金融资产分期确认利息。预计利率一般采用政府发行相似条款债券利率。分期确认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应收款”,贷“财务费用”[3]。实务中,有的企业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折现。笔者认为这种核算方法至少存在以下缺陷。
一是不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要求。BOT项目形成的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必须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确认利息收入[2]。采用预计利率法对BOT金融资产后续计量违背了这一规定。
二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对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成本逐年收回,运营期结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零。按照《会计核算案例》阐述的方法采用预计利率对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建设期确认的投资成本与分期确认的利息收入之和。由于预计利率不一定等于实际利率,这将导致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取的“确定金额”之间形成差异。
三是按产出时间分析,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处于建设期的BOT项目一般不会产生利润。按照《会计核算案例》的方法,从建设期开始折现,企业在建设期出现巨额利润,与事实不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四是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金融资产,目的是配比项目各受益期间的收入成本。从投资的角度讲,分期确认的利息本身就是一项“收入”,而同期企业并无运营成本,这样反而造成建设期收入、成本不配比,并因此直接影响企业运营期各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质量。
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拥有较多英语国家的移民和工作者,二、三线城市的英语国家移民和工作者的比例还是非常低的。融入型学习动机的学生在中国并没有理想的语言环境,也只是在大学英语课堂里,学生才能得到英语的输入,很多高校老师在对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授课时,并不全程使用英语教学,并且教师与学生很少进行互动交流,学生口语得到锻炼的机会不多。学校拥有的外教老师大多分配给英语专业的学生,很少会给非英语专业大学生授课,大学生和外国人交流的机会少,更加导致英语特别是英语口语没有实际的用途。
1)我国智能电网的发展首先应该明确概念、确定发展模式,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的经验,针对中国国情,建设适应能源结构调整的、网架坚强的智能电网,在强调高压侧智能化控制的同时,同步建设智能配电网,进一步实施需求侧响应。支持和鼓励以多能互补为核心的泛能网的发展,最大程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
因此,从建设期开始采用预计利率法计量金融资产并不可取。
(三)BOT金融资产可否从建设期开始采用实际利率法折现
在金融资产模式下,投资成本可直接认定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但在混合模式下,投资成本分别由无形资产成本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组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计算求出。计算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折现率。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将金融资产的内含报酬率作为实际利率。在混合模式下,由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未知,实际利率无法通过公式计算。实务中,企业可采取替代的办法,用无风险报酬率替代折现率,作为实际利率计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无风险报酬率可参考同期国债利率或银行贷款利率。
(四)建设期融资成本可否费用化
在PPP模式推行之初,《2号解释》和《会计核算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会计核算需要,但随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布以及政企合作内容的丰富和发展,其局限性越发明显。焦点主要在于对建设期投资成本如何处理以及对金融资产如何后续计量。
三、结论
未来收到使用者付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一)建设期投资成本的处理
在建设期,建造成本因不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所以不能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实务中,许多企业将建设期投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月末转入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但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科目说明的解释,“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是“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未完工成本”,而根据投资合同的约定,企业并不享有基础设施的所有权,“BOT业务建造的基础设施不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1]。因此,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BOT建造成本似有不妥。
使用的气候统计方法主要包括线性倾向估计、多项式曲线拟合、距平累积、M-K突变检验以及Morlet小波分析等[20-21]。
在分期确认利息收入时,实务界普遍列入“财务费用”科目。但笔者以为,BOT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取得收取确定金融资产的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对于项目公司来说,分期确认的利息收入属于主营业务范畴,应纳入“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在后续分期确认利息收入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因此,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在技术向度上要充分地因应这种数字化教学的趋势。例如在微观教学过程中,要依靠新媒体教学实现“交互主体性”教学模式的实现,摒弃灌输式教育的思维;在教育资源“合作治理”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实现教育资源的在线共享;在培育个性化学生、满足教育需求的个性化问题方面,高校要加大投入和制度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差异化的“教育云桌面”或“教育APP”、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化载体实现对学生个性化教育需求的及时回应。
(二)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
1.金融资产模式
BOT项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关键是把握好确认时点。
何时将投资成本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笔者认为,企业应以“取得合同对价的权利”的时点为判断标准。一般情况下,项目通过竣工决算验收,开始进入运营期。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企业获得收取确定金额金融资产的权利。此时,企业应在确认金融资产的同时,确认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并冲减建设投资成本。
企业在项目通过竣工决算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未来可收取的“确定的金额”,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照归集的建设投资成本,贷记“待转投资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未来收取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贷记“长期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5]。
2.混合模式
马铃薯在旺长期及初花期摘除顶心和花蕾,结果块茎增大,薯个均匀,一般能增产10%-15%,特别是花芽较多、生长较旺盛的品种,摘心摘花后增产更为明显。
混合模式是指项目付费机制既包括政府付费又包括使用者付费。混合模式的难点在于建设期融资成本的处理以及如何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建设期融资成本的处理
本试验的加载制度参考美国钢结构抗震规定(AISC—341—05)[15]。加载过程是以层间位移角控制的,层间位移角为梁端位移与加载点至柱中心距离之比。加载循环表如表2所示。
企业在发生融资成本时,按应付的融资成本,借记“待转投资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等。
(2)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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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在建设期将投资成本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1],同时从建设期第二年开始采取实际利率法折现。笔者认为从建设期第二年开始采用实际利率法折现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推断,特定项目的实际利率应按未来可确定的收款金额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相对固定,那么理论上,实际利率应该是固定不变的。从建设期第二年开始采取实际利率法折现,实际利率要么根据前一年累计投资成本计算,要么根据估算总投资计算,若根据前一年累计投资成本计算,在完工前,因每年投资成本在增加,累计投资成本不断变动,每年均需根据新的公允价值(投资成本)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利率始终处于变动状态;若根据项目估算总投资计算,因核算口径、技术变更、管理等各方面原因,实际投资与估算投资之间可能产生差异,导致依据项目估算总投资计算的利率与实际利率之间产生差异,从而影响每期分摊的投资回报。因此,从建设期开始采用实际利率法折现不可行。
在确认时点(竣工决算完成时),根据政府付费金额,借记“长期应收款”,根据计算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无形资产”,根据投资成本,贷记“待转投资费用”,根据金融资产包含的未来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来实际收到政府付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贷记“长期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综上所述,企业应将建设期融资成本资本化,纳入项目总投资核算。由于BOT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企业并未获得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建设期归集的建设投资不能确认为金融资产。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投入运营,企业可依约收取合同对价,此时企业应将该收款的权利予以确认,在确认金融资产的同时,确认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后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期确认投资回报。
无形资产运营期根据确定的摊销方法逐年摊销,这里不作表述。
(三)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包括重分类、减值处理、金融资产转移、摊销利息等。
通过进行森林抚育技术的应用,能够对人工造林下的林区条件进行提升,从而改善现有人工林区内的光照条件,对林区内的卫生状况进行整合,从而防止受到一些病害风险的影响,将林木病虫害的发病率降低,使林木成长质量得到提升,因此让社会生态环境得到相应的净化。此外,在进行森林抚育过程中,还要及时的对森林中的一些有害林木进行清理,这样能够提高整体林木的抵抗能力,降低对自然灾害的影响。
1.摊销利息
摊销利息即分期确认利息收入。根据企业管理业务模式,BOT项目形成的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需要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实际利率是指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企业可将投资成本视为未来可取得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现值),将未来可取得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视为终值,实际利率i为满足下列等式的利率,即将来可收取确定金额的现值=投资成本。假设投资成本为P,未来可取得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为 F,则:
F=P*(1+i)^n
每期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i
式中,TSS为模型拟合悬浮泥沙浓度(mg/L),R为遥感因子(Landsat TM/ETM+影像近红外与红光波段遥感反射率比值).
推行BOT业务模式的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吸引社会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社会资本方来说,建设BOT项目是一种投资行为。企业应按照投资的思路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归集BOT建设投资成本。2004年,财政部发布《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4号),其中新设“待转投资费用”会计科目。该办法规定该科目的核算内容是“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4]。核算内容非常贴近BOT项目投资性质,能够满足BOT建设投资核算需要。企业可根据情况在该科目下增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发生投资成本时,借记“待转投资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延续性护理一方面能够为患者提供连续的护理,确保护理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实现患者长期康复的目的。医院实行整体化责任护理,延续性护理是很好的补充部分,使患者在出院后,能够在院外得到持续的卫生保健服务,进而大大提升患者认识水平,降低并发症,促使患者更好康复,同时还能够避免疾病的复发以及恶化加重,从而增进患者的幸福感。本文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即出院时与出院1年后患者自我护理能力,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出院时各项指标均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1年后,观察组患者各项指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
2.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应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运营期间,企业可根据需要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但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比较简单,本文不再表述。
3.金融资产减值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期末企业应当以预计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企业应根据金融资产减值影响因素和概率,判断该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时显著增加,分别对其按照整个存续期或未来12个月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减值准备。信用损失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可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基于fal函数的传统自抗扰控制的参数为:TD:r=5,h=0.2;ESO:β01=100,β02=50,β03=10;NLSEF:β1=0.3,β2=5;扰动补偿:b0=0.002 3。
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4.金融资产转移
由于融资需求等原因,有时企业可能会以BOT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为基础资产开展保理、资产证券化、转让等融资业务。此时,企业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充分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程度,判断是否可以终止确认。
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对不符合终止确认的,还要判断是否继续涉入以及继续涉入的程度,从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意见和建议
新收入准则发布后,建造合同准则同时废止,《2号解释》及《会计核算案例》已不能适应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2006年以来,会计准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科目体系需要及时得到更新。
一是建议主管部门及早废止《2号解释》关于BOT会计问题解释的部分内容,重新修订下发PPP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统一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可比。
二是修订现行会计科目体系。现行会计科目表由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2006年以来,随着系列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经济业务的多样化发展,现行会计科目体系已经不能适应PPP会计实务的需要,修订完善统一会计科目的呼声越来越高,已是迫在眉睫,希望能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号[DB/OL].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503/14/16452515_750 787647.shtml,2008-05-03.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353,361,367.
[3]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会计核算案例[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57-58.
[4]财政部.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DB/OL].https://wenku.baidu.com/view/014dcd7654270722192e4536106 61ed9ad5155f8.html,2018-11-01.
[5]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DB/OL].http://www.shui5.cn/article/dc/109225.html,2016-12-12.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23-0072-04
【作者简介】 梅玉潘(1971—),男,湖北武汉人,高级会计师,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北中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标签:bot论文; 金融资产论文; 确认和计量论文; 会计核算论文; 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