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功能”培养与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农民工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为了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冲击,解决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问题,出台了系列政策,展开了多样化的再就业教育与岗位技能培训,以期提升农民工群体抗风险和再就业能力。但现实证明,单一性的就业或择业能力并不等同于农民工融入新的社会环境所必备的现代社会生存与发展功能。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单一性的再就业教育也许正蜕变为农民工群体就业或再就业障碍。本文因此提出“元功能”概念,并就如何在开展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行动中凸显“元功能”培养目标,进而就实现返乡农民工群体社会生存与发展功能的整体提升提出建议。
一、“元功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价值取向
1.农民工“元功能”的基本内涵
功能性文盲是联合国于1965年在德黑兰的一次国际性会议上提出的,指的是受过一定传统教育,会基本的读、写、算,却不能识别现代信息符号及图表,无法利用现代化生活设施的人。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在2009年全国成人教育年会上指出,文化扫盲任务完成后,我国功能性文盲大量存在的现实状况,对我国成人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1]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生社会群体,增强其对现代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提升农民工群体和个体的社会性功能,无疑是切实解决农民工再就业问题的当务之急和根本之举。在农民工再就业必备的诸多社会性功能中,必定有一种“元功能”,农民工其他能力的生成与提升都必须以“元功能”为基础。
农民工“元功能”应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社会内涵的集约型能力。它主要由四种能力组成,即学习能力、就业能力、转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这几种能力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就业能力是指农民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包括一个人的态度、世界观、价值观、习惯;处理与周围的人和工作环境的关系的能力,如怎样进行工作,如何与人相处等,以及自我管理能力,如决策能力、对现实的理解能力、对现实资源的利用能力,此能力关系到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的成败。转业能力是农民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主动顺应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改造和升级,结合就业市场和自身特点,迅速由一种工作状态进入另一种工作状态,成功实现与社会发展同步和更好地生活的能力。创业能力是指农民工个人或群体创业所需的能力,具体来说包括人力资源、资金、风险承受能力等等,是农民工实现自身价值和职业追求必不可少的能力。而学习能力则包括学习相关现代岗位职业技能,汲取相应现代科技文化,掌握必要现代都市生活方式等能力,是渗透在农民工就业能力、转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之中的基础性能力,前三大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工学习能力的提高。
2.农民工“元功能”的时代特征
“元功能”就其本质来讲,是指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能力。农民工的“元功能”,具有三个方面的时代特征。
一是农民工“元功能”的社会性。农民工的“元功能”,究其本源是为了满足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在当今充满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的需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遭遇“寒流”,或倒闭或裁员,无一技之长的农民工群体首当其冲,社会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农民工亟须具备社会性的“元功能”体系,以提升农民工立足现代社会的能力。二是农民工“元功能”的职业性。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的“元功能”必须以其职业为中心。三是农民工“元功能”的集约性。21世纪的农民工必须具备随时应对生存环境,尤其是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集约性能力体系,做好生活与职业状况转换的准备,在满足当前环境需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满足未来社会的需要。
3.农民工“元功能”的社会意义
在返乡农民工亟待再就业的现状下,“元功能”的提出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界定农民工群体素质要素体系。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占8.44%,小学文化程度占31.11%,初中程度占49.13%,高中程度占9.17%,中专程度占2%,大专及以上程度占0.15%。[2]而过去社会和市场评价农民工素质时,总是以文化层次和学历水平作为基本尺度,忽略了农民工其他素质因素。“元功能”概念强调的是农民工社会生存与发展能力要素的集合,注重的是农民工基本素质体系的完善与拓展,这对国家和社会解读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问题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是有利于优化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方式。调查显示,农民工中的技能劳动者仅占25.5%,其中高级技工及技师仅占2.3%。[3]由此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农民工基本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相对较低,而以往相关的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教育却存在着教育目标不明,与农民工生存实际脱节的现象普遍。“元功能”概念的提出能较好地优化再就业教育模式,即“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这些培训项目和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大幅度地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择业竞争能力、就业适应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4]而这些能力正是农民工“元功能”的核心要素。
三是有利于农民工利益的实现、权益的保障、教育机会的获得、教育资源的共享、社会地位的认同、人格尊严的维护。而这些恰恰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所在。
二、“元功能”缺失: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工“元功能”缺失是不争的事实,这个现象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追根溯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工群体生成过程的必然结果。
1.“元功能”缺失是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现实瓶颈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据统计,在一亿三千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中,大约有两千万失业返乡,占农民工总量的15.3%。[5]这个比例相对其他人群来讲是相当高的。为什么危机一来,最先受害的就是农民工呢?这显然与农民工群体的“元功能”缺失分不开。首先,农民工群体的就业能力较弱。由于农民工普遍缺乏过硬的就业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最简单的体力劳动,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这样的工作性质具有很大的可替代性和可重复性。其次,农民工群体的学习能力不佳。农民工由于所受教育有限,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学习的意识,他们总认为学习就是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书本上的知识,没有意识到学习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的一种活动,学习能力当然就很难提高。再次,农民工群体的转业能力不强。农民工学习能力不强,不能较快地掌握新行当所需的技术和能力,也就无法顺利实现再就业。最后,农民工群体的创业能力较低。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的途径就是创业。成功的创业不仅能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解决其他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但创业所要求的综合能力非常高,所要承担的风险也非常大,农民工群体中也不乏个别利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业成功的例子,但总体来讲,农民工的创业能力还是不尽如人意。可以说,农民工群体“元功能”的缺失,极大地制约着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路径,已然成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现实瓶颈。
2.“元功能”教育缺位是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困难所在
农民工是最需要教育培训的人群。然而,社会上针对返乡农民工开展的再就业教育培训严重缺位。首先,缺少举办农民工“元功能”教育的权威性机构。面对大规模的农民工失业,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推动下,社会上确实出现了一些迎合农民工教育需求的培训项目。但这些培训活动几乎是由社会机构承办的,缺少由国家统筹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教育机构。其次,农民工“元功能”教育的专业教师凤毛麟角。金融危机来得太突然,农民工返乡现象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元功能”教育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等因素,都造成不能在短时间内造就和培养合格的专业教师。再次,“元功能”教育体系和教学模式尚未形成。不仅没有相对固定的教学模式,也谈不上拥有成熟的教学方法;既缺少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也没有形成长期系统的教学内容,更遑论教学评价。可以说,返乡农民工的“元功能”教育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迫切需要统一规范和整合。
3.“元功能”保障缺乏折射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职能失衡
由于农民工“元功能”教育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征,无利可图还风险颇大,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职能就显得极端重要。到目前为止,返乡农民工“元功能”培养的保障体系缺失,国家教育与培训职能处于失衡状态。第一,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自金融危机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针对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可政策文件上,过于笼统和空泛,缺乏可供操作的具体措施。第二,教育培训经费分摊机制尚未建立。作为公益性较强的返乡农民工“元功能”教育,经费问题是前提和关键。临时性的政府拨款只能解一时之急,作用有限,更可能因为没有经费保障机制的约束而被挪用,导致“农民工再就业教育行动”成为一种走过场式的政绩工程。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农民工为辅,积极吸引第三方资金的经费分摊机制,以保障“元功能”教育的顺利推进。第三,社会组织机构欠缺系统性。从中央到地方,缺少专门、成体系的组织机构来保障和执行“元功能”教育,不能形成长效性和持续性的教育形式和相对固定的教育模式,致使国家农民工教育职能长期处于失衡状态。上述现状表明,只有从教育经费、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等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农民工“元功能”教育的实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再就业问题。
三、“元功能”培养: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教育策略
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教育,需以培养其“元功能”为目标,努力构建网络化的培养体系,形成社会化的培养模式,运用现代化的培养手段,为农民工创造处处可学、人人可学、时时可学的良好社会环境。
1.构建以就业能力培训为基点的教育体系
从人力资源学上说,农民工就业能力可分为一般就业能力和特殊就业能力两种。但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就业能力更为重要。许多研究表明,一般就业能力与失业关系密切。人们失去工作不是因为缺乏特殊就业技能,而是缺乏一般的就业能力。
因此,构建以一般就业能力培训为基点和特殊就业能力培养为亮点的网络教育平台应是农民工再就业教育行动的核心。一方面要建立层级式的现代网络教育站点,把农民工再就业教育建在乡镇、建在社区、建在企业,上下延伸,最终覆盖广大城乡。同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在电视、电台等现代传媒上,增加有关农民工就业能力教育的节目或讲座,形成一种耳濡目染的社会氛围,使农民工在处处可学、时时能学、人人皆学的再就业教育环境中,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紧跟科学技术更新的步伐,掌握新知识、更新技术,强化一般就业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各级各类网络教育,把城镇优质就业教育资源输往农村,“适时、适地、适人”举办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相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岗位技能相联系的专业化就业教育培训,有的放矢地加强农民工从事某种职业必须具备的特殊就业能力培养。
2.营造以创业能力培养为重点的社会环境
创业能力是一种创造性、体验性的实践活动能力,创业能力培养不是单纯地进行创业知识的传授和创业技能的训练,而是一个“元功能”教育的过程。农民工创业能力培养的关键在于建立社会化培训环境。
构建农民工创业能力社会培训环境,从整体上讲,要加强四个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环境建设,包括党和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政策导向的健全与完善。政治环境建设是创业能力培训社会环境建设的导向。二是加强经济环境建设。与农民工相关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状况,如经济发展速度、市场竞争程度、企业改革进程、城市建设情况、人们生活状况等。经济环境建设是创业能力培训社会环境建设的基础。三是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包括全面推行农民工创业教育,建设农民工文化,普及现代科技,注重农民工思想道德修养,树立农民工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改变农民工生活习惯等。四是加强信息环境建设,包括为农民工再就业教育提供更多的讯息来源和传输渠道,相关信息的真实公开程度等。如果上述环境呈现出良好的适宜和稳定状态,那么就会对农民工创业能力培养起着促进和推动作用;反之,就会产生消极作用。
3.建立以提升学习能力为中心的学习模式
提升学习能力是农民工“元功能”培养的基石。学习能力就是要求个人不仅要学习宽泛博学的知识,还要学会学习的方法,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竞争力的高低,在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过程中,如果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正如管理大师德鲁克所说:“真正持久的优势就是怎样去学习,就是怎样使得自己能够学得比对手更快。”[6]
然而在以往的我国农民工就业或再就业教育中,过于注重某一种行业或职业技能或岗位技术的培训,而忽略了最为根本的学习能力的提高;热衷于“短、平、快”式的短期教育,而放弃了最为重要的提升学习能力的持续性教育。由此造成农民工技能单一,且获取其他社会新技术能力缺失,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低下。
提升农民工学习能力是一项持续而浩大的社会工程,必须与现阶段我国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相结合的长效学习组织形式和教育模式。具体说来有三,首先,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建立以县为区域边界的“农民学院”、“农民之家”等由国家统管的农民工教育机构,把初等、中等和高等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教育融合起来,以学分制的学习形式对广大农民工进行基本学习能力培养。其次,社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本地区或本企业的农民工基本素质教育,把职业技术培训与学习能力提升结合起来,通过多形式的轮训提升农民工学习能力。再次,农民工个人应主动融入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潮流中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作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与动力,不仅要学习某一职业必需的技能,还要学会学习的方法,不断地获取新知识,使学习成为自己唯一持久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