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的道德三要素及其现代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道德论文,三要素论文,涂尔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法国教育的“经典作家”。涂尔干对道德教育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第一个把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引入道德领域,把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事实来研究,挖掘出隐藏在宗教外衣之下的道德三要素:纪律精神、牺牲精神和自律精神,从而为他所提倡的理性道德教育找到了有力根据。他也因此成为道德社会学的“开山鼻祖”。
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涂尔干提出道德三要素的社会背景和学术基础;第二部分剖析道德三要素的内涵;第三部分阐述道德三要素的现实意义,以期我国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能够从中获得某些启示。
一、道德三要素之由来
任何一种思想或理论,都是一定时代特征的反映,都与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状态相联系。这一点在涂尔干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他的道德教育思想是19世纪末法国社会现实主义的反映。
19世纪后半叶,对法国来说,是一个社会转型和动荡不安的时期。对此,涂尔干曾做过如下描述:“我们正在经历一个危机的时期,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莫过于近百年来欧洲社会传统的集体纪律已经丧失其权威。”[1]他认为,危机的根源在于维系社会稳定的道德规范已经混乱,社会处于“失范”状态。涂尔干正是面对这种愁惨的时代来思考自己的历史责任。他在波尔多大学给学生讲授《道德教育教程》时说:“我现在以道德教育问题作为讲课的题目,其原因不仅因为道德教育历来被教育者看成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还因为道德教育问题在今天特别迫切需要予以解决。”[2]
虽然社会道德日益败坏,但是涂尔干在寻找变革法国社会的道路时还是求助于道德教育化。他认为摆脱法国社会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重建社会和道德秩序,加强道德在调节人们行为中的作用,因为道德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密切相连,道德是社会发展的充要条件。然而,在欧洲文明史上,道德和宗教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宗教信仰是道德之最古老、最深厚、最可靠的归宿”,[3]道德主要表现为信奉上帝、遵守教规。涂尔干看到,这使得在重建道德秩序时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摆脱宗教束缚,揭开宗教那层神秘的面纱,还道德以本来面目。因此,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世俗的纯粹理性主义道德教育。
同时,理性主义道德教育的提出与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是分不开的。涂尔干是社会学派社会学的主要构建者,他强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是社会现象,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应该是把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研究,用另一些社会现象来说明被研究的社会现象。他反对用生物学和心理学来解释被研究的社会现象。涂尔干认为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应该纳入到社会学的研究范畴中去。受其社会学理论的影响,涂尔干不是从宗教来解释道德,也不是从哲学和心理学来研究道德,而是把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事实来加以研究,因而他强调现代社会的世俗道德需要人的理性参与。
当涂尔干在研究道德这一社会事实并着手构建理性道德时,他清楚地意识到,长期以来,道德与宗教之间确立了密切联系,如果清除一切宗教性的内容,而又不提供任何理性替代物,那么就有把基本道德观念和情感也清除掉的危险,从而有可能失去理性道德的内容。因为这些基本道德观念和情感,虽然披着宗教外衣,但都是一些从未得到体现的基本道德要素。涂尔干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重新发现隐藏在宗教外衣下的道德基本要素,于是他就开始了对道德要素的考察。
二、道德三要素的内涵
涂尔干揭开宗教这层神秘的面纱,发现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事实具有三大基本要素:纪律精神、牺牲精神和自律精神。
1.纪律精神
在涂尔干看来,道德的首要要素就是纪律精神。他研究一个问题通常从下定义开始,对纪律精神的研究也是如此。何谓道德?“道德是各种明确规范的总体,它们说明在某种既定的情境中,人们必须怎样去行动。”[4]规范的功能就是确定行为,消除个人的随意性,使行为具有一致性,即在相似的环境中,个体会有相似的行为。这种在类似的环境中会有类似的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习惯。涂尔干把行为的这种一致性与习惯性称为“常规性”,并认为“常规性”是规范的一个内在特征。
究竟是什么驱使人们遵守规范并按照规范规定的方式去行动呢?涂尔干的回答是“权威”。他认为规范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权威性”。人们之所以按照规范规定的方式去行动,不是因为人们爱好这种被要求的行为,也不是因为某种先天的或后天的禀性所然,而是因为外在于人们的规范具有一种权威力量,它命令人们如何去做,人们只得服从与默认。
常规性与权威性是规范的两个特征,实际上就是“纪律”的两个方面。纪律就是使行为符合规范,纪律就意味着在相同条件下重复某个行为。
然而,纪律与规范总是表现出令人讨厌的约束性。涂尔干告诫人们不应该把纪律看作是一种严格的约束,而应该把它当作是我们正常生活的需要。他这样来论证纪律存在的合理性:任何力如果没有反作用力与之抗拒,就必须会在无限中迷失自己;所有能量如果没有其他东西介入进来,产生阻止作用,往往都会无限地扩张,最终使自己趋于消亡。对于不容忍一切约束和限制的人来说,阻碍其发展的乃是无拘无束、无穷无尽的欲望。我们之所以需要纪律就在于它具有抑制功能,可以防止个人私欲无限制地膨胀。
虽然涂尔干这样来为纪律寻找存在的理由,但是他的这种纪律精神仍具有比较浓厚的宗教色彩,特别是强调规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人们只能服从,显然忽视了人的自由与能动性。
2.牺牲精神
什么样的行为才能被称赞为“道德的”呢?涂尔干由此入手来考察道德的次要要素。
他根据人类行为的不同目的把人类行为分为两类:个人的行为和非个人的行为。前者是指追求个人自身利益的行为,后者是指与个人自身利益无关的行为。涂尔干指出,为自身利益服务的行为从来就不具有道德价值,道德行为总是追求非个人目的。当然,非个人目的既不是除自我以外某个他人的目的,也不是除自我以外某些他人的目的,而是超越于个人的集体的目的。在涂尔干的眼里,这个集体就是社会。他认为除了社会,就不再有任何超越于个人的东西了。他说:“合乎道德的行动,就是根据集体利益而行动……道德领域的起点就是社会领域的起点。”[5]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集体或社会利益而行动,就是一种牺牲精神。涂尔干把牺牲精神认定为道德的次要要素。
如何理解这一命题的涵义呢?我们怎能把社会当作比我们自身利益还要高的行为目标来接受呢?涂尔干认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的产物,人身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来源与社会。正如我们的物质机体从自然界获取营养一样,我们的精神机体依靠观念、情感和实践从社会中得到滋养。因此,除了社会,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为道德行为提供目的。
在涂尔干看来,纪律精神和牺牲精神既是两个独立的道德要素,相互之间又有着密切联系,它们不过是另一个实在——社会的两个方面而已。确实如涂尔干所说,一方面,社会似乎是一种权威,约束我们,阻止我们做出违规之举,并使我们对它怀有一种宗教的遵从感;另一方面,社会给我们关爱,我们从它那里得到我们全部的道德和智力养料。
3.自律精神
在考察前两个要素时,涂尔干把道德看作是一个由各种规范组成的体系。从根本上说规范是他律的,与道德意识的实际倾向(自律)相反。他说:“强加给我们良知的任何一种限制,似乎都是不道德的,因为限制确实对我们个人的自主构成了危害。”[6]如何解释这对矛盾呢?
康德对他律与自律的双重必然性感觉最敏锐。他一方面强烈感觉到道德法则具有律令的属性;另一方面又认为在意志没有获得自主性、消极服从法则时,意志也是不道德的。于是他借助“意志自由”这个假设来证明道德自律:如果意志本身就是自主的,如果意志本来就与道德规范相一致,那么它就会借助其本性冲劝,自觉地服从规范,而不是受规范的支配,这样规范也就失去了强制性。所以康德认为人是两个世界的成员:人既是感觉世界的一员,受必然性的制约而没有自由,是他律的;同时人又是理智世界的一员,人的意志本身是自主的,不受法则的限制,因而是自律的。康德的道德哲学就建立在两者分离的基础之上。涂尔干反对康德的二元论,认为道德法则不仅支配着我们的感觉,也支配着理性与意志。他把道德自律建立在对规范的理性认识基础上,认为自律就是理智地服从、遵守道德规范。
涂尔干援引自然科学的例子来说明道德自律的特征,从科学知识入手来解释道德自律。“没有其它获得自主的手段,科学乃是我们自主的源泉。”[7]他指出,人虽受自然界的支配和控制,但人可以通过学习自然科学去了解自然界,顺应自然界的规律,使自己的地为变得更自主。人既然在物质世界中通过科学知识而获得自主,在道德王国里也同样可以如此。“我们只能以我们征服物质世界相同的方式来征服道德世界:创建一门有关道德的科学。”[8]如果创立一种道德的科学,人们同样能够了解道德的起因与功能,就能理智地服从规范,有意识地遵守规范,弗需外部的强迫,也丝毫没有约束。在涂尔干看来这就是自律精神——道德的第三要素。所以他指出,一个合乎道德的行为,光靠遵守纪律和忠于社会利益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知识,要尽可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行为的理由,只有这种意识才能使行为自律。
与纪律精神和牺牲精神相比,涂尔干对自律精神的论述比较薄弱,也有明显的缺陷。他经过繁琐的阐述,得出这样的结论:“从科学而且只有从科学中我们才能获得指导道德行为的观念。”[9]这显然夸大了知识在道德中的作用,混淆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别。涂尔干和柏拉图一样,都认定人们如果明白了一个道理,就会按照这个道理去行动。这就如同说,如果人们知道吸烟不利于健康,就会戒烟。遗憾的是日常生活经验并不能证实这种观点。虽然我们的所知与所为之间有着某种联系,但所知本身并不能决定所为。
三、道德三要素的意义
涂尔干的道德教育思想对现代世界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德三要素是其道德教育理论的核心内容,剖析它的内涵即便在今天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在道德领域要进行更多的理性思考。
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经历了一场伟大的教育革命,人们在校园里呼唤着“理性”。涂尔干适应时代要求,提出建立一种理性主义的道德教育模式。为此,他对传统宗教教育进行了全面清理,成为当代道德教育世俗化运动中的先锋人物。涂尔干对宗教道德的改造工作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并不像当代许多道德教育理论家那样,采取避而不谈或者简单否定的做法,而是从宗教与道德的同构性进行分析,找出隐藏在宗教中的那些一直在传递着道德价值的理性因素。在他看来,这些理性因素就是纪律精神、牺牲精神和自律精神,也就是道德的三大基本要素。尽管涂尔干对宗教道德的批判和改造还不完善,但是他看到了这一问题在西方社会中的复杂性,并试图通过分析宗教的本质为道德的世俗化提供合理依据。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许多看法告诉我们,只有对道德进行更多的理性思考,才能更好地理解道德的本质。道德是一种社会事实,是由外在于人的规范组成的总体,是真实的、可经验和可观察的,我们应该对它进行合乎理性地说明和描述。理性的方法是研究道德不可缺少的方法。
2.现阶段要加强道德社会学的研究。
涂尔干在道德教育上最独特的成就是首开道德教育社会学研究之先河,并因其在这一方向上所做的努力在道德教育理论中独树一帜,有人把他视为“当代道德教育之父”[10](thefather of mordern moral education)。他是用社会学的方法,把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事实来加以研究才找到道德三要素的。在西方道德教育理论发展史上,涂尔干是唯一一个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对学校道德教育予以充分的、专门的论证并形成完整理论体系的思想家。20世纪道德教育的理论研究,在哲学、心理学研究方面势力强劲,取得的成果最大,然而在社会学研究方面则显得相对不足。社会学家很少就学校道德教育问题进行专门论述,教育工作者也很少自觉吸收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在涂尔干之后,道德教育的社会学研究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沉寂阶段。而对道德教育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要求人们不仅要进行哲学的沉思和心理学的分析,更要进行社会学的解释。为此,重新考虑涂尔干在这一方面所做的努力无疑是最基础、最必要的一步。道德社会学在我国还是一门新兴学科,处于起步阶段,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不多,成果较少。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公民道德建设来说,更应该加强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因为它是道德科学体系中的“基干学科”,是把伦理学与道德现象的经验研究连结起来的一座桥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可以使抽象的道德理论具体化,有利于我们更准确的把握道德现象与社会的关系。
3.以人为本,重视人的自由和创造性。
在道德三要素中,涂尔干花了大量篇幅论述纪律精神和牺牲精神,而对自律精神着墨不多。纪律精神和牺牲精神从本质上讲就是以社会为本位。法国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雷蒙·阿隆曾说过:“如果要我来理顺涂尔干的思想,那么我将说,社会第一性,个人第二性。”[11]涂尔干强调社会规范对个人的制约作用,认定社会是道德教育的最后根据,在他那个道德“失范”的时代有其明显的积极意义,应该给予肯定。然而问题在于他的分突出了社会的权威,忽视了人本身的自主、个性发展和创造能力。虽然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涂尔干反复强调学生的自主和自律,但这种自主是有限的。他所谓的自律只是一种自觉自愿的服从,是一种类似于条件反射式的或习惯化了的自觉行为。在这种行为中,没有个人的独立思维和创新意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在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的今天,人们日益认识到创新的价值。人的创造性究竟来自哪里?自由是创造性的首要条件。人在被压抑和被束缚状态下不会有什么创新。我国现阶段的公民道德建设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人的个性培养,发展人的个性特长。“创新是一个人优良素质的综合表现,它不仅包括创新能力等智能层面,而且包括创新个性等人格层面。”[12]没有个性,就没有创造性;压抑个性,就是抑制创造欲望。只有发展个性特长,才能有利于创新素质的形成。为了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潜能,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个人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的氛围,创设一个有利于个性特长发展的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