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我国对外贸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贸易论文,贸易壁垒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促进了各个国家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但是,与此 同时各国也在加紧对别国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设置障碍。这其中有来自关税方面的,也有非 关税方面的。因此,对于国际贸易中的壁垒与反壁垒的新趋势是对每一个从事外经贸活动的 组织所提出的新课题与挑战。
一、非关税壁垒的起源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最早是1841年由德国人李斯特提出的,其主要由关税措施和非关税壁 垒措施组成。目前,非关税壁垒是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措施。
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它名目繁多,根据不同角度和标准 有着不同分类。如:进口配额制、最低限价制、进口许可证制、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壁垒措施,阻碍了自由贸易的发展。当 前,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采用最多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是技术性贸易壁垒。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以强调保护人、兽安全,公共性和环境等因 素 而提出的技术要求,通过政府颁布法规,制定技术标准和限制条件达到限制进口、阻止市场 开放和市场准入,促进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目的。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协议》)自1980年1月1日起由当时的关贸总协 定(GATT)批准实施。协议的实施一方面消除了贸易组织会员国之间的关税性壁垒,但复杂苛 刻 的技术性要求,却为贸易的发展建立了一个新的屏障。
2、严格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由公认的为产品或有关工艺和生产方法规定规则、指南或 特 性的机构所核准,供共同和反复使用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技术标准的实施和应用虽然可以规 范商品的生产,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技术功效和适用性方面达到必要的 水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
3、苛刻的卫生检疫规定。随着贸易战的愈演愈烈,卫生检疫的规定更广泛地用于限制商品 的进口,要求被卫生检疫的商品越来越多,卫生检疫规定越来越严格。美国制定了《联邦 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对输往美国的食品、药物及化妆品等进行检验检疫,要求其必须 通 过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的检验检疫,否则不准进口。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颁 布专门针对我国的《临时法令》,要求从1998年12月17日起,离开中国港口、目的地为美国 的中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和木质辅垫材料必须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或防腐剂处理,并且要 求蒸汽残留低于5PPM。与此同时,加拿大、英国、日本也相继颁布了针对中国的木质包装材 料检疫的法令。这使我国的机电设备、陶瓷制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商品出口到美国等一 些国家受到严重的影响。
4、商品的包装和标签规定。不少国家通过有关标签标识的立法设置进口障碍。在美国FDA 要 求进口的食品的标签上不仅要有食品成份的构成,还要求必须详尽地标明各功能性成份和热 值,并对字体和线条都有详尽的要求。在法国的法规中规定,所有进口商品的说明书、广告 传单、使用手册、保修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都要强制性地使用法文。这些规定增加了我国 外贸企业产品的出口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
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必然对一国的出口造成巨大的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发展也不例外 地受到了冲击。
1、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了我国大宗商品的出口。在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中,初级产品占据 了很重要的部分。初级产品的特点是:批量大、货值低、利润小,还随时有可能遭到进口国 的反倾销。
水稻一向是天津市的重要农作物,“天津小站稻”闻名于世。自1993年开始,日本通过招 标的方式,从我国进口大米,其中每年通过天津口岸出口到日本的大米就要达到几千吨。但 是,这几年日本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大米的安全、卫生等技术指标要求连年增加。从1993年 的46项农药残留量的指标,增加到现在的114项,从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指标。不仅如此 ,日本政府还规定了严格繁杂的检验程序。由于日本政府的一系列过于苛刻的要求,给我国 外贸公司造成极大的负担,也为我国的大米批量进入日本市场设置了障碍。
2、技术性贸易壁垒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技术标 准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并且各国情况不同,采用的技术标准也大相径庭。我国的外贸生产 厂家为了将自己的产品远销海外并且给国家多创外汇,不得不按照不同的客商严格的要求, 不同国家(地区)繁杂的标准规定而生产出口产品。这样,往往为了一道工序就要引进一种价 格 昂贵的机器设备。在出口日本的大米的加工过程中,其中有一项工序是挑选异色料,而这种 挑选异色粒的设备只有日本生产。因此,我们的生产厂家就必须花费数百万元人民币采购这 种设备,用来加工生产。这样一来增加了生产的成本,造成了产品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 上失去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消除技术性壁垒的对策
在加入WTO后,我国的出口商品可以与其他国家一样享受非歧视性的贸易政策和平等的关税 政策。但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不能消除,甚至还会增加。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 点,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消除技术性壁垒给我们造成的不利影响。
1、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升级换代。质量的优劣是一个企业能否立足于市场和长期生存的关 键,对于出口型企业,质量就尤为重要。
国际市场上客户间的竞争主要是质量、信誉、价格的竞争,我们必须拿出质量过硬的产品 与对手竞争。而眼前我们的对手不仅包括了与我们生产状况相似的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来自 于那些工业化进程发展了上百年的发达国家的竞争。因此,我们的企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保 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还必须不断地推动技术革新,永远想到顾客的前面,积极应对国际市 场的挑战。
2、加速我国相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政府一向重视法制建设和标准的设定 ,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一大批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对出入境货物的监 管,堵住了不合格货物的进出国境。
但是我国所颁布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数量远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 据统计为限制进口,美国的法律法令有2.5万部,英国有2.2万部,德国有1.6万部。相比之 下 我国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就很不完善。因此,尽快建立起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 十分紧迫的。
3、积极推行ISO9000:2000标准和ISO14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2000标准 和ISO14000标准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总结了工业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的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统一制订的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标准。ISO9000:2000和ISO14000标准的实施对推动组 织的质量管理,提高顾客满意程度起到了积极的影响。目前我国已经有两万余家企业通过了 ISO9000和ISO14000标准的认证。
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中,ISO9000族标准被作为相互认可的技术基础,ISO9000标准的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公认,迄今为止它已经被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等 同采用为国家标准,在我国它等同为GB/T19000-2000。企业一旦取得了质量体系认证,同时 也取得了多边的认可,在国际竞争中增强了竞争力。
因此,企业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必要手段。
4、检验检疫部门主动出击,维护国家利益。各地的检验检疫部门分布广,机构众多,与国 外的联系也比较广泛。他们掌握着大量及时可靠的信息,一方面可以主动与出口企业联系, 指导他们制定出消除壁垒的措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自身对外交流的优势,主动出击,追根 溯源,制定解决方案。据报道,几十年来我国一直对日本出口稻草,但是近几年来日方以稻 草具有病毒害为由,对我国的稻草质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方就此事向日方交涉了很长时 间都得不到解决。检验检疫部门经过十几年的试验、探讨、研究,找到了一种有效的办法, 既 可杀灭病毒害,又不增加企业过多成本。经和日本有关方面谈判,最终促使日本解除了我 国对其出口的禁令。现在,我国每年可向日本出口价值4000万美元的稻草。
通过以上四点不难看出,在种种不利的国际环境中,我国的外贸管理部门及外贸企业可以 着眼于长远的对外经贸的发展,积极探求制定出反壁垒的措施和对策,提高出口商品的科技 含量,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在一定范围内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出口的影响,实现贸易顺差。
四、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我国的民族工业
加入WTO后,在很大程度上我国政府将无法利用关税壁垒来保护我国幼稚的民族工业,如 :汽车、机电、电气等行业,我国民族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积极应对、加快技术 革新、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我们可以利用乌拉圭回合协议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 动物卫生检疫措施》来保护我国民族工业。
1、实施“装船前检验”。《装运前检验协议》是WTO的13个货物协议之一,其内容一般是 指装运前对货物质量、数量、包装进行检验,也包括对货物的监造、监视装载、铅封等,它 是 买卖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检验权益的一种方式。该规定可帮助进口商确信其所订购的货物符 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品质标准,从而减少了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生争议的可能。对于大宗的 货物、货值高的商品及敏感商品的进口我们应对其实施“装船前检验”。装船前检验还可防 止那些被别国认定为对人体健康有害而不能销售和用于工业生产的产品(如工业废料和某些 医药产品以及含有有害物质的食品等)流入我国市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进 口的废料须经由出口国所在地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所下属的分公司(CCIC)检验合格 后,方可放行。这样保证了人民身体健康,保护了我国的环境不受污染。
2、“CIQ”标志的认证和使用。“CIQ”是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英文缩写,与美国的UL标 志、欧共体的CE标志制度相对应。我国应加强进口商品的认证并加贴合格、安全、环保标签 制度。当国外企业的产品希望进入中国市场时,我们应对其生产的质量体系进行认证,并对 他们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查认证,符合我国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后方可进入中国市场,并 且加贴“CIQ”标志。同时,政府各部门如工商、技监、海关、检验检疫、司法等部门也应 协同作战,严厉查处无标识和假注册标识的走私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
总之,加入WTO对于我国外经贸事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在维护 国内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民族工业健康成长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 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