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经济伦理中的经济调节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论文,伦理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要使经济伦理中的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人们普遍的社会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机制。经济伦理作为调节经济活动中人们关系的行为准则和价值精神,无疑受着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经济机制便是调节经济伦理的一种重要力量。
一
经济伦理的经济调节,是基于伦理行为本身包含着的经济特质。因此,要揭示经济机制对经济伦理的调控作用,首先有必要对伦理本身进行经济分析。
也许有人认为,伦理应该是一种超功利的精神追求,对其进行经济分析是不适宜的,甚至是一种亵渎。实际上,对伦理进行经济分析并不意味着否定伦理的一般特性,只不过是从另一个层面对伦理的一种把握。伦理作为人类理性的创造物,它总是对人有用或有利的东西,否则就不会创造出来。同时,它也总是受着一定的利益机制的制约,伦理选择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伦理与经济实际上有着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从一定意义上说,伦理也是一种广义的经济行为。人类创设伦理,就是为了降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的成本,提高社会效益。我们知道,当人类从自然界分离出来以后,受生存本能的驱使,人们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与他人发生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提高了行为的成本,降低了活动的效率,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为了克服这种现象,人类经过长期的探索,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社会规则,伦理就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伦理的创设,大大降低了人类交往中行为的不确定性,减少了相互间的冲突,降低了交易成本,创造了难以估量的社会效益。
对伦理进行经济分析,就是要揭示经济法则对人们伦理选择的制约作用。一般来说,人类作出某种伦理选择是基于一定道德良心的作用。但是,道德良心转化为一种现实的道德行为,又要受一定条件的制约。也就是说,并不是有道德良知就总能作出道德的选择。例如:面对一伙持抢歹徒在车上抢劫,人们没有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对不少人来说,这并不是没有良心,而是因为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与歹徒抗争无异于送死。当人们把良心转变为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时,若成本太大,而行为的后果却可能无法阻止歹徒的行为,即效用可能很低,甚至为零。在这种情况下,要人们选择伦理行为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伦理行为的选择,就总体上说,总是受着行为的成本与效益的制约。
人们伦理选择的成本,小则包括时间、精力的付出,大则包括牺牲利益、健康以至生命。伦理行为的效益,一方面是社会的,包括帮助他人,维护秩序,净化风气等;另一方面是个人的,包括荣誉、自我满足、各种利益回报等。对于伦理主体,我们提倡讲道德应该不图回报,不计成本,因为如果人人都把讲道德作为谋生的手段,道德也就荡然无存了。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们的道德选择又总是与成本、效益联系在一起的。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人们伦理选择的成本较低,则道德行为就会普遍一些,反之,则会少一些。一个有良心的人,在履行道德义务时也许很少想到回报,但却不能不考虑成本,成本太高必然制约人们选择道德行为。这也许是因为人们的行为动机总是交错在一起的,不存在纯粹的道德动机。同样,人们的道德选择大多涉及到效益的问题。一方面受社会效益的制约,如果一个人感到他的道德行为对社会不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效果,他就不会去选择这种行为;另一方面也受个人效益的制约,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总是得不到社会应有的褒奖,好人总是吃亏,见义勇为者受伤后连医药费都无法解决,那么,除了个别品德特别高尚和有坚定道德信念的人外,一般的道德主体是很难始终如一地坚持道德选择的。
既然社会伦理道德受着成本、效益的制约,那么,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就应通过制度安排和其他方面条件的创造,努力营造一种社会环境,使人们的道德选择要付出的代价成本尽可能少,而获得的效益尽可能多。同时,使那些不道德行为要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其收益。这样,社会的正气就会上升,邪气就会下降,良好的社会风尚就能逐步形成。
二
赏罚是社会道德调控的重要手段。以上所述伦理选择中的成本和效益,有很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的赏罚来实现的。社会的赏罚包括多种形式,大致说来,有经济利益上的赏罚、归宿上的赏罚、功名性或荣誉性的赏罚等。在经济伦理中,最一般、最有效的赏罚当然是经济利益上的赏罚。因为,人们经济行为的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获得利益,利益是制约人们经济行为选择的最根本因素。利益上的奖赏将形成对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激励,利益上的惩罚将扼制人们对不道德行为的选择。实际上,其他赏罚形式在经济活动中最终也要通过利益上的赏罚体现出来。例如,犹太人对于本民族中不守信用的商人的最严厉的惩罚,就是把他从犹太人的商业圈中排斥出去,任何犹太人都不再与他做生意。这是一种归宿上的惩罚,但落到实处则是使其生意做不下去,蒙受利益上的巨大损失。因此,本文将重点考察经济利益上的赏罚机制对经济伦理的调控作用。
所谓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赏罚机制,就是社会或组织通过一定的制度设置和其他安排,使在经济活动中讲道德、守信誉的主体获得更大的利益回报,使那些不道德的经济行为遭受严重的利益损失或付出沉重的代价。
经济活动中利益赏罚机制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的利益赏罚,一种是间接的利益赏罚。直接的利益赏罚就是社会或组织根据经济主体的道德表现,直接给予利益上的奖赏或处罚。例如,企业对于爱岗敬业的职工给予发放奖金、工资升级或其他物质奖励,对那些不讲职业道德的职工给予扣发工资、停止工资升级或降级的处罚;政府对那些讲信誉、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提供更便利的经营条件,或银行为其提供更多、更优惠的贷款,对那些制售假冒伪劣、不讲信用、坑蒙拐骗的企业处以罚款、停业整顿以至吊销经营执照等。间接的利益赏罚机制就是建立一种完善的制度安排,使那些讲道德、守信用的经济主体能够在市场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使那些不讲道德的经济主体无法获益,甚至无法经营下去。例如:建立一种自由、公平、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就必然会促使那些注重产品质量、讲求信誉、服务优良的企业不断壮大发展,获得好的效益;而那些不讲信誉、服务低劣的企业就必然效益低下,甚至被淘汰。
直接的经济赏罚和间接的经济赏罚作为经济伦理的调控机制,各有所长和所短。一般说来,在对个体道德行为的赏罚和对企业不道德行为的惩处中,直接的利益赏罚效果可能更明显些。这主要是因为,对于个体来说,这种直接的利益赏罚与其道德行为的联系更紧密、更明确,产生的激励和制约性也就更强。对于企业的不道德行为来说,直接的经济利益的处罚对其震撼更大。因为,不道德行为的选择者往往急功近利,直接的经济处罚恰好打破了其急功近利的图谋,因此,制约的效果会更明显。而从企业发展和整个社会秩序的长远效应来说,间接的利益赏罚更优越。对于一个有作为的企业来说,真正的发展不是靠一点暂时的优惠政策,而是靠市场运行机制的公平和完善,有了这种好的经济机制,它们就能获得长期、高效的发展。同时,就整个社会经济的伦理秩序而言,只有这种制度上的奖优罚劣,才能保障其经常地、稳定地发挥作用。而且,如果过分频繁地由政府来给那些信守道德的企业以利益上的特权,有可能反过来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所以,运用利益赏罚机制来调控经济伦理时,要注意把直接赏罚机制与间接赏罚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间接赏罚或制度赏罚为一般方式,辅之以直接赏罚,使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这样就可以促成经济伦理的有效实现。
三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市场机制特别是其竞争机制,本身就具有一种伦理调控作用。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促成或制约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选择的重要力量。
我们知道,自发的市场活动包含着诱发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等非道德行为的倾向,而完善的市场机制则存在着促成人们道德选择的内在机制。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交换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利益关系都是相互依存的,任何经济主体都只有通过他人和社会才能实现自己劳动的价值和效用的满足。生产经营者在追求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又必须为他人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而且只有在你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得到他人认同、能够满足他人需要时,你才能获得利润、实现价值。这就要求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须把为己谋利性与利他服务性、利己与利人结合起来。这种互利性正是经济伦理的基础。
市场经济包含着互利的伦理要求,但这种伦理要求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转化为现实的伦理,这就是要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市场制度。其中,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是提升职业道德、促成经济伦理实现的重要机制。
经济学认为,垄断使人落后,也使职业道德水平下降。在垄断条件下,生产经营者缺乏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压力和动力。因为,即便他们不提高质量、不改善服务,同样可以赚钱,人们同样必须有求于他们。我们可以看到,大凡垄断部门,几乎都服务态度生硬,服务质量较差;而公平竞争却形成了一种压力和动力,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质量、改善服务,职业道德水准也不断提升。例如前几年,装电话曾是城市居民的一大难题,而现在,只要你提出申请,很快就会有人上门来给你安装,而且手续简便,价格便宜,服务态度也很好。其原因,除了电信基础设施有了很大发展外,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起了决定性作用。
公平竞争之所以能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促成经济伦理的实现,根本原因还是利益机制在发挥作用。因为在公平竞争条件下,如果企业不去改善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不遵守职业道德,就必然失去市场,失去效益,甚至被淘汰。因此,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讲道德、守信誉,为顾客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当然,由竞争所促成的这种职业道德的改善,带有明显的功利目的,但其效果是带给顾客以伦理的满足。同时,这种带有功利性的伦理行为,会通过不断重复而逐步积淀到从业人员的心理意识中,形成一种伦理选择的行为习惯。这种习惯不会因一时的功利得失而改变,在一定条件下将会升华成一种名符其实的道德行为。
当然,市场竞争促成经济伦理的提升是有条件的。首先,这种竞争必须是公平的。这表现在竞争机会的公平、均等,即符合条件的人都可参与竞争,而不是只有少数人凭特权参与竞争;同时,竞争规则是公平的,对参与竞争者一视同仁。如果竞争不公平,一些人可以凭借特权获得竞争优势,另一些人就可能以不道德的手段来谋求从竞争中获利。其次,竞争必须是有序的。这种有序性一是靠建立完善的竞争规则来加以约束;二是每一个竞争者都自觉地运用正当手段来参与竞争。无序和不正当的竞争,不仅不利于优化职业道德,而且还必然造成道德的败坏,破坏经济秩序,助长不正之风。总之,市场竞争是一把双刃剑,当其公平、有序时,它是促进经济伦理实现的有效机制;当其不正当、无序时,则必然带来伦理的混乱与道德的败坏。因此,建立一种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是促成经济伦理实现的基本条件。
以上对经济机制在经济伦理调控中的作用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旨在说明经济利益和竞争机制对经济伦理的实现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同时应当指出的是,经济机制对经济伦理的调控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层次、一定的方面发挥作用;经济机制促成的伦理效果也是有限的,即它最多只能促使经济伦理达到互利这一层次,而不可能进入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而且,经济机制只是促成经济伦理实现的一个方面,它只是为伦理的实现提供了一种外在的促进和约束力量,我们不可能只靠经济机制来创造伦理奇迹。经济机制如果运用不当或被过分强调,还会造成对伦理道德的负面效应,即它可能使道德完全功利化,甚至沦为获利的一种手段。如此,则道德将丧失其应有价值。所以,伦理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因素,但伦理又不能等同于经济因素。伦理有其自身的特点,有其内在的实现机制。从根本上说,伦理道德依赖的是主体内在的自律,是靠主体的义务观念、道德良心和价值来维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