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后中亚国家民族理论新探_泛突厥主义论文

独立后中亚国家民族理论新探_泛突厥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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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30(2004)03-0052-07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在全苏联范围内推行改革“新思维”,兴起了对苏联领导人,特别是斯大林执政时期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民族理论、政策的大批判浪潮。苏联解体后,新独立的中亚国家同其他独联体国家一样,抛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面对复杂的民族问题开始进行民族理论的新探索。

 一、对苏联民族理论、政策的全面批判

独立后的中亚各国在民族理论的探索过程中,首先表现出对苏联民族理论、政策的全盘否定。在这方面,纳扎尔巴耶夫有比较系统的论述,概括起来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认为苏联民族理论中阶级优先于民族的理论是错误的,有缺陷的(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纳扎尔巴耶夫认为,苏联民族理论把整个民族运动都看作同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系的现象,视为具有同一性质,然而,在原苏联,存在着各种类型的民族关系,“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些过程的不同方向,因此调节波罗的海地区、高加索形式的方式,应当视其基本特点,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针对民族关系的如此复杂性和多样性,他认为:“在对原苏联民族问题的解释中和调节方式上,把这几种不同类型的民族运动混为一谈是公式化错误……。因此,我认为,对民族运动的公式化评价和以联盟中央反对派的观点对其进行分析,本身就是错误的。”(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0页。)他强调前苏联领土上“还有一种具有完全合理的民族性质,包含着现代化潜力的民族运动”(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作为其中的例子,他特别赞扬1986年12月阿拉木图事件,使得“哈萨克青年的自觉意识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率先表现了大无畏的精神,青年们代表自己的人民公开声明,将不再允许践踏任何民族所固有的民族自豪感。在哈萨克人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少悲壮而崇高的时刻。1986年的那三天,是当代民族历史上这种悲壮而崇高的时刻之一”(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2页。)。

第二,认为苏联没有根本性民族理论,苏联民族理论缺少解决民族问题的某种纲领,国家领导层理论上的薄弱是造成民族关系危机的重要原因(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19页。)。纳扎尔巴耶夫指出:“前苏联权力的最高层和学术界里,直至在苏联存在的最后几年,没有人希望认真研究民族问题。对民族间的矛盾,有时的解释,则是直接冲突。”出现了先前几十年里不曾有过的骚乱。这些骚乱具有民族色彩且越演越烈,局势不断恶化,其原因是面对危机“苏联当局不知所措,显示出没有任何控制形势的能力”(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页。)。纳扎尔巴耶夫的结论是:前苏联,特别是在它的最后时刻,“没有根本性的理论纲领,没有对形势的深刻的理解性的思考,就不能制定出民族政策”(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

第三,抨击苏共的“苏联人民”理论是骗人的神话。纳扎尔巴耶夫指出:“关于苏联领土上各民族形成所谓‘苏联人民’的神话仍旧是神话,仅仅是苏共中央意识形态部门理论家玩弄的神话。就实质论,原苏联是有着深刻的文明裂变的领土。今日波罗的海同北欧潜在的并受到先前制度压制的种族、文化和文明接近正明显地表现出来。中亚国家在历史文化上的相互吸引,高加索国家极其复杂的民族文化性质,必定不允许把它们看作统一的文明构成。”(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页。)

纳扎尔巴耶夫的上述看法自然有某些合理的成分,如关于苏共实际上最终并没有自己的民族纲领,关于苏共炮制“苏联人民”的神话以及苏共简单地搞民族斗争阶级斗争化的一些看法。纳扎尔巴耶夫原则上也不认为全盘否定斯大林是对的,他认为:“不能把所有今日的灾祸都怪罪到近半个世纪前离世的人身上。”(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页。)直到苏联瓦解前夕,纳扎尔巴耶夫仍信誓旦旦地忠于共产主义。但是,自“8·19”事件后,纳扎尔巴耶夫便立即宣布:“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成了千千万万苏联人的不幸”,为此“我们必须放弃共产主义原理”(注:王嘉琳:《从哈共到哈萨克社会党的演变》,《中亚研究》1991年第4期。)。他把苏维埃70年的历史归结为极权主义统治的历史,他认为:“极权制度出于自我维护的目的,应该消灭各种文化的民族多样性”,“在80年代末选择用强硬手段解决民族问题,最终将国家推向了死胡同”(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21页。)。

同纳扎尔巴耶夫一样,卡里莫夫总统也是根本否定共产主义的,他认为:“在苏联,所有民族的东西都成了实现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最主要目的——居民的国际主义化——的主要障碍,成了实现‘中央’关于造就‘苏联人民’这个特殊的社会共同体的障碍。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策在提出这一概念的同时,有意识地用攻击性的、政治化了的民族主义代替人民自觉意识增长的自然进程,从而达到以下目的:让人们脱离对民族自觉意识日益增长的合乎规律的(和与客观原因有关的)要求。‘中央’把进步的信仰指控为‘民族主义’,迫害各加盟共和国和民族边陲忠于自己人民的志士,坚持强制执行‘国际主义’的立场,消灭民族的特性,极力加快建立‘多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以便维护帝国的利益。”(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6页。)所不同的是,卡里莫夫总统对苏共民族政策中的大俄罗斯主义思想的批判措辞更加严厉,而且其批评的矛头一直延续到了当前的俄罗斯联邦。他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无论是沙俄帝国还是前苏联都实行同样的大国沙文主义思想(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7页。)。卡里莫夫说:它们都不想通过文明的途径同其他民族和国家进行合作,它们在经济上剥削其它国家和民族,以至靠被占领的土地上极其重要的资源为生。他说:“长期以来,我们边疆区遭受了沙文主义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思想的极大祸害。乌兹别克斯坦先是在俄罗斯帝国的版图内,后在苏联帝国的版图内遭受了暴力统治的艰难时期。”(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7页。)

第二,大国沙文主义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给弱小民族传播文明所带来的积极成果常常大大低于其消极意义。卡里莫夫认为:发展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努力使它们服从于大国自身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这一立场出发,处于依从地位的各民族人民的利益总是处于次要地位。特别是中亚基础设施的改变、道路建设、交通的发展,以及为这些目的培养面向帝国的民族干部,所有这一切只有在负有确保帝国利益使命的情况下才能得以实施,这样才能保证它们获得廉价的原料产地和能源。在卡里莫夫看来,大俄罗斯主义的文明传播引起了相反的效果。如果以武力传播这种文明,随之而来的就是损害民族尊严,轻视各民族的文化财富和精神财富,从物质上毁灭财富的载体。大国沙文主义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的根深蒂固的习惯,就是相信自己一贯正确,其后果乃是帝国本身的爆炸物。“无论是沙皇俄国的命运,还是苏维埃国家的命运就是这种爆炸物的明显例证”(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4页。)。

第三,沙文主义害人也害己。卡里莫夫说:沙文主义的历史祸害造成的原因是,坚信本民族的优势和以暴力为基础的大国主义,同时这也导致自己国家——大国沙文主义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的代表者的重大牺牲和巨大浪费。卡里莫夫认为他的这一观点已被历史实践多次证明。沙文主义鼓励建立和加强专制制度,实行独裁政策,因为在其他条件下不仅不可能使处于依从地位的人民服从,而且也不可能使本国居民顺从。本国一部分居民不可避免地要起来反对这种政治路线。因此,沙文主义最终会给自己国家带来损害,削弱其自身的基础,加剧内部矛盾,使社会分裂,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历史时期和条件虽不一样,但在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日耳曼帝国和同样的俄罗斯帝国和苏维埃帝国的命运中都可以找到例证(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4页。)。

第四,强烈批评俄罗斯联邦新闻媒体和学术界存在的大俄罗斯主义思想。卡里莫夫认为存在这种思想的原因在于俄罗斯的某些政治家很难克服的帝国过去的大国主义思维。现在,主权国家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这已成为实实在在的历史事实。但是上述俄罗斯的政治家接受这一事实的心态特别复杂。他们对俄罗斯大国沙文主义的思想十分赏识,对围绕追求世界多极中的一极作用的国家而建立强大的地缘政治领域表示赞扬。对此卡里莫夫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我们支持鲍·尼·叶利钦关于‘恢复过去的联盟就是转向灾难’的看法。支持这一立场是我们国家之间关系的主要原则。”(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9页。)

纳扎尔巴耶夫和卡里莫夫两位中亚国家领导人对苏共民族理论的批判基本上代表着中亚各国官方和学术界主流所持的立场。他们基本否认了苏共的民族政策给前苏联带来的举世瞩目的一系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辉煌成果。但应指出的是,苏共民族理论的基本精神既不是大俄罗斯主义,也不是极权主义。至于在实际工作中民族政策上的失误只能归于该理论的实践者,不能怪罪于该理论的缔造者。但无论是攻击所谓的“极权主义”,还是声讨“大俄罗斯主义”,只是在“破除”,实际上未能建立起自己更规范的理论体系。

二、民族平等与“尊贵”民族

中亚各国独立后所通过的《宪法》都明文确定“民族平等”的原则。纳扎尔巴耶夫总统一再强调“共和国的所有大小民族,所有的人们一律平等,不论其民族所属、政治信念和宗教信仰如何”,“生活在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其他民族的权力和自尊丝毫都不得受到伤害”(注:纳扎尔巴耶夫:《探索之路》,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8-199页。)。卡里莫夫总统也强调:“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权保障法’赋予乌兹别克斯坦所有的公民以平等的选举权,‘不问其出身、社会状况、财产状况、种族属性、民族属性、性别、受教育程度、语言、宗教信仰和职业种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保障尊重居住在共和国境内的各个大小民族语言、习惯和传统,为他们发展创造条件”,“国家的民族政策应当首先保护人权,不允许损害少数民族的权利”(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3-65页。)。

然而,在郑重宣布实行民族平等原则的同时,中亚各国在民族国家建设中却或多或少地将主体民族的地位置于其他民族之上,在哈萨克斯坦甚至还有把哈萨克族称之为“尊贵民族”的说法。对此,纳扎尔巴耶夫总统是这样论述的:“世界上有些民族运动,特别是一些新独立的国家的民族运动毋庸置疑地在起很重要的作用。它们在相当程度上维护着民族的利益。而这种民族利益目前体现为高昂的民族意识,正在复兴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正在恢复的民族习俗和语言等。哈萨克斯坦也不例外,民族思想发挥作用后在社会上带来了不少有益的后果。看不到这些,把为振兴本民族而做出的自然努力仅仅看作是对其他民族利益的限制,或理解为对某种风尚的盲目追逐,或看作怀念过去,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纳扎尔巴耶夫的眼里以提高哈萨克人主体民族意识为目的而兴起的民族运动“是对人的正常状态的复归”。因此,在他看来:“毋庸置疑,在多民族的哈萨克斯坦要实现所有民族的利益,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在保障哈萨克族联合其他民族方面的核心地位的同时,保障所有民族的平等地位。”对此,纳扎尔巴耶夫要求:“共和国其他民族应该理解,并在精神和理智上支持。”(注:纳扎尔巴耶夫:《哈萨克斯坦的未来取决于社会思想的统一》,《主权哈萨克斯坦报》1993年10月9日。)

而哈萨克斯坦官方和学术界进一步认同并深刻领会了哈萨克人的“核心地位”。一部很重要的哈萨克斯坦官方文件明文阐述:“现在哈萨克斯坦各民族的文化需要充分地获取自己原本的风貌。这里,无可争议的优先地位属于哈萨克文化,即赋予国家历史名称的民族文化,因为只有在哈萨克斯坦,而不是任何别的地方,哈萨克能够实现真正的复兴和必要的发展。哈萨克民族真正的精神振兴及其文化的繁荣将促进社会文化形势的好转和社会道德风气的净化,将有助于建立哈萨克斯坦。”

主体民族的“尊贵”、“优先”地位、“核心”论的提出,使大小民族就不能一律平等。哈萨克斯坦“尊贵民族”论,与苏联时期俄罗斯“第一民族”、“领导民族”论,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尊贵民族”论的提出,意味着用大哈萨克主义来填补大俄罗斯主义的空位。

三、关于民族自决的反思

如前所述,苏联建立的理论基石是承认民族自决权,即自由分离权、民族国家和苏维埃联邦制。中亚各国的独立,在法律上实现民族自决,即自由分离的权利。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表述的是“自决的哈萨克民族国家”。但是,哈萨克斯坦独立之后,一些民族特别是俄罗斯人根据传统的“民族自决权”理论,要求建立:民族自治实体甚至分立,被哈萨克斯坦当局坚决地拒绝。1992年10月,纳扎尔巴耶夫在联大第47届大会上说:“今天常常遇到将少数民族的权利与民族自决权直到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混为一谈的情况。如果坚持这一立场,世界上就会出现数千个小国。这将使原则拜物教受到鼓舞,甚至达到荒谬绝伦的地步。”他认为,国际社会应该公正地看待少数民族的权利问题,应该明确这些权利的标准,“否则将会在民族自决权的掩盖之下怀疑任何多民族国家的完整统一,分立主义将永无止境”。哈萨克斯坦外长托卡耶夫在1996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严正指出;“分立无论以什么借口表现出来,是实现民族自决也好,防止歧视或恢复历史存在的边界也好,都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冲突、经济混乱、战争和大量牺牲。不应该给分立主义以生存的余地,也不应该为它辩解。”(注:《东欧中亚研究》,1996年第3期,第53-54页。)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哈萨克斯坦几年后修改《宪法》时,删去了“自决”的提法。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允许各民族建立自己的文化中心,以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保持各民族的特点,但要求各民族文化的发展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即哈萨克斯坦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设想。

与民族自决相联系的还有联邦制问题,众所周知,原苏联实行的就是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今天俄罗斯联邦仍在实行这种国家体制。原苏联长期推行的联邦制,哈萨克斯坦一些人很熟悉,特别是一些了解列宁著作和苏联历史的人,而这种形式有其不利于国家统一的一面,这已为原苏联、前南斯拉夫等国家解体实例所证明。哈萨克斯坦当局吸取了历史的教训,断然拒绝联邦制,而采用单一制,并将这一点写进了两次通过的《宪法》。问题是:哈萨克斯坦是个多民族国家,哈萨克族又不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在摈弃“民族自决”、“联邦制”的同时,还在一心一意地构筑哈萨克族的民族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问题。

四、伊斯兰教与民族文化

中亚五国大部分居民信仰伊斯兰教。中亚五国无一例外为维护其政府的世俗性质采取了种种政治策略。例如,塔吉克斯坦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以防止神权政治建立。乌兹别克斯坦实际上对包括伊斯兰政党在内的所有反对派实行党禁,认定其所有的活动为非法。哈萨克斯坦对宗教领袖采取和解的政策。尽管中亚各国的政策有明显不同,各国政府对宗教总的来讲持开明的态度,对伊斯兰教尤为如此,因而容许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同时拒绝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建立伊斯兰国家的极端诉求,被坚决抵制。

关于伊斯兰教对国民的精神生活和文化方面的影响,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比较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1.宗教能增强人们的信念,净化和美化他们的心灵,给他们经受生活考验、解决问题和克服苦难的力量,而有时是保存全人类财富的惟一形式,是把这些财富一代一代传下去的惟一形式。正因为如此,宗教是人类的可靠伴侣,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通过伊斯兰教——我们祖辈的宗教的例子,我们有理由确信这一点。

2.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世俗国家,与宗教的关系中遵循的原则:承认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事情;保障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公民权利平等,不允许迫害他们;寻求同各宗教团体对话的道路,以便把它们的潜力用于宗教复兴、确立全人类的道德价值的事业上;不允许把宗教用作破坏性的目的。

3.主张宗教主要起继承作用,使居民掌握高尚的精神财富,继承历史遗产和文化遗产。但任何时候也不允许让宗教口号成为夺权的旗帜,成为干涉政治、经济和法律的借口,因为乌兹别克斯坦把这视为对该国国家安全和稳定的潜在威胁(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34-35页。)。

显然卡里莫夫总统对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正常的宗教活动给予肯定和尊重以及在法律上的保护。然而,阿富汗和塔吉克斯坦发生的一系列伊斯兰极端宗教和恐怖主义事件使该国政府和人民深感不安。因此,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与其他中亚国家政府强烈谴责了伊斯兰极端势力对本国产生的威胁。卡里莫夫总统认为伊斯兰极端势力“试图通过扩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来破坏伊斯兰教徒对改革者——国家的信任,破坏稳定和作为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改革的优先条件——民族和睦、公民和睦和族际和睦,竭力破坏民主、世俗国家、多民族和多教派社会的威信。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在同乌兹别克斯坦毗邻国家的南部边界上保持激烈的国内战争状态,它产生了新一代的恐怖分子和好战分子。他们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穆斯林和宗教战士,企图把自己荒唐无比的观念强加给我们的人民”(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35-36页。)。

中亚的国家领导人都是无神论教育体系中造就出来的,对本国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给予了支持和保护。伊斯兰教的作用尽管是一个敏感的政治话题,还是被政府官员频繁提及,自从苏联解体以来从未停止过。比如,土库曼斯坦外交部长库利耶夫在接受《真理报》采访时指出:“我们不会将某些人的意识形态提升到国家的高度。伊斯兰教虽根植于我国,也不会发生那样的情况。土库曼斯坦既不是伊斯兰国家,也不是苏维埃国家,它是一个世俗、民主的国家。”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也同样多次表示他不接受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但他支持国内当前的宗教复兴。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也认为“没有根据夸大伊斯兰教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作用。”(注:新华社莫斯科1992年11月12日电讯。)“政府的方针既清楚又明确,即建立一个非宗教性的国家。”(注:《土库曼火花报》,1992年2月24日。)

温和的和正统的伊斯兰教与中亚地区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又重新开始结合在一起。中亚各国领导人也纷纷提倡并大力支持这种趋势。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认为:“恢复社会的精神宗教基础,吸收了我们民族上千年道德修养经验的伊斯兰文化,这是我们在民族自决,弘扬历史伟业,文化—历史统一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伊斯兰的民族传统及其文化的复兴过程证明禁止任何从外部‘进口’伊斯兰教,禁止伊斯兰教政治化和政治伊斯兰化的举措是正确的。……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这不仅驱散了乌兹别克斯坦有可能实行专制的‘伊斯兰化’的传闻,而且促进了其他宗教派别的复兴和正常发展。此外,考虑到中亚伊斯兰教的思想特点,还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前伊斯兰文化,将其作为我们文化财富的一部分。”(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12-113页。)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也高度评价了伊斯兰教在弘扬和振兴民族文化方面的作用。他说:“哈萨克人民曾经由于强行破坏传统而面临自己的同一性侵蚀的威胁,民族内部文化的差距拉大,首先是,掌握哈萨克语的程度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教作为民族特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开始有了自己的特殊意义。”(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页。)

总之,中亚各国官方推行的伊斯兰教与民族文化的结合,鼓励民族主义内涵的民族宗教文化复兴,反对和警惕的是极端宗教主义。但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与境外(主要是阿富汗)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极端势力相勾结的、反政府的宗教极端主义崛起,成为中亚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

五、泛突厥主义,还是国家民族主义

19世纪末,泛突厥主义在沙俄时期首先萌发于俄国境内的鞑靼少数知识分子之中。其初期活动集中于教育和语言的改革,力图以此把操突厥语族诸民族联合成一个大突厥帝国。历史上,泛突厥主义与泛伊斯兰主义思潮合流曾被奥斯曼土耳其统治者和帝国主义所利用,成为他们扩张地盘和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

中亚许多民族都是操突厥语族民族,泛突厥主义历史上在中亚就有过深远影响,苏联时期受到有力的遏制。苏联解体前后,泛突厥主义思想开始向中亚乘虚而入。各国具体情况不完全相同,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泛突厥主义思潮表现较为强烈,泛伊斯兰主义在塔吉克斯坦则十分突出,两者在土库曼斯坦目前尚未产生显著影响。从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潮在中亚发展的总的趋势来看有三个特征:一是由文化领域向政治实践的方向发展,由从事突厥文化研究和宣传的纯学术文化组织向政治行动的组织演变。具有泛突厥主义或泛伊斯兰主义性质或倾向的政党、非正式组织已陆续成立,泛突厥主义日益成为反现政权的政治资源。二是泛突厥主义观点已经开始对国家政权领导层产生影响。纳扎尔巴耶夫曾表示有建立“突厥联盟”的构想;乌兹别克斯坦的新国旗图案,既包含突厥的,也包含伊斯兰的象征意义。三是由过去知识分子或宗教界的小圈子向整个社会扩散。这主要是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如书刊、广播、电视,在强调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宣扬共同的突厥之根和伊斯兰精神等。

虽然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潮在中亚五国程度不同地呈现出向纵深方向扩散的态势,然而中亚各国内部都同时存在着抑制性因素。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亚的一些国家的最高领导层最初对泛突厥主义发生过某些兴趣,但他们很快认识到,泛突厥主义对于中亚各国的独立主权并非是福祉。纳扎尔巴耶夫就意识到,泛突厥主义“意味着放弃刚刚获得的独立,割断与邻国的传统关系,用另一个‘老大哥’取代这一个‘老大哥’,让其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注: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页。)。卡里莫夫也强调说:“历史上我们属突厥族大家庭,但我们的人民坚决抛弃了泛突厥主义的诱惑——‘大图兰’这一沙文主义思想。对于我们来说,图兰——这是地区突厥语各族人民文化共同体的象征,而不是超政治共同体的象征。”(注: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12页。)

第二,中亚各国独立后,国家观念普遍增强,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利益上升到第一位。上至领导层下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是由国家所体现出来的当前切身利益。而泛突厥主义观念在国家和主体民族利益面前一向处于次要位置。

第三,民族意识的增强,使各国主体民族对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的自豪感更为突出。人们感觉到的突厥之根毕竟是太遥远的历史,眼前自己的国家才是实实在在的。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缺少群众的足够的认同,因而也就缺少必要的群众基础。民族意识的增强,甚至达到畸型的膨胀,于是大民族主义情绪也就在各国不同程度地有所表现,成立组织、开展活动,如哈萨克斯坦协助国外哈萨克人的组织,土库曼斯坦的世界土库曼人人文科学联合会,召开世界塔吉克人大会,全世界哈萨克人大会等等。

泛突厥主义毕竟有悖于这些国家的民族国家建设,中亚各国的政治现实是民族国家的建设,国家民族主义的构筑,这往往表现为主体民族的大民族主义。而在文化领域,泛突厥主义将在除塔吉克斯坦外的中亚国家中有一席之地,在民族知识分子中有不少信徒,而且一旦有风吹草动,它可能由文化领域向政治领域蠢蠢欲动。但是就中亚各国而言,可能更需要的是国家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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