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志愿者服务调查(一)_志愿服务论文

欧美志愿者服务调查(一)_志愿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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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远流长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动,是民间系统服务于社会的群体行为或个人行为,即民间组织或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现和体现对社会事业的服务与奉献,或实施和完成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与保障;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以自己的行动接受了社会的评价与检验,并获得了对自我价值的认同与升华。志愿服务所体现的核心精神是人道主义。

西方国家的志愿者服务工作源远流长,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加深、阶级矛盾加剧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在欧美等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

志愿服务工作在十九世纪初便在西方国家出现。它直接渊源于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西方国家的慈善事业起源较早,它主要是由教会首先推动起来的。宗教信仰规定教徒有责任救助贫民、保护孤儿、照顾寡妇、帮助老弱病残和盲人、残疾人等,这不但是信仰宗教的义务,而且是信仰者希图死后避免天谴而使灵魂得救的途径。这种行善行为的基本动机在于接受天恩,或积德以求善报,同时也带有某种程度的人类同情心。十六世纪时,英王亨利八世开始规定征收救济品由地方政府分发救济贫民;以后,英国制定济贫法,规定政府主办公共救济事业,地方教区必须为所在地的居民充实救济经费,为不能工作的人和儿童准备粮食,为体力健全的人准备工作,救济无力供应自己的人,等等。随后,德国在各城市组织“公爱协会”与地方团体共同从事救济事业,如确定地方救济事务,筹募救济款,设立“强迫工作所”收容乞丐等等。各类具有不同目标的慈善组织也在欧美各国纷纷成立,但这些组织之间缺乏联系协调,步骤不一,各自为政。英国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其他城市也相继仿效,接着又扩展到了美国。美国大多数移民的祖先,是为了反抗宗教迫害而从欧洲来北美大陆的,他们踏上这块土地时面临各种困难,为了生存,新移民之间尤其需要互相帮助,便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别人的群体精神,这种精神作为美国人民的美德而保存下来,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各阶层人士成为了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1818年,纽约救贫协会对志愿人员的服务行为作了这样的叙述:他们“把城市划分为许多个小社区,然后指定志愿人员到不同的小社区去从事服务工作,通常是一个社区有二至三名志愿者。志愿服务者的任务是要熟悉所负责的社区居民情况,经常访问那些处境困难的贫穷家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和改善处境,指导他们从事合适的经营和工作,并教育和培训他们的孩子,使之能掌握一定的工作技能”,“所有的志愿服务人员都是仁慈而充满奉献精神的,他们的工作是奉主之召而行的,是使不幸者从困境中获得解脱的可靠的基础”。

二、扩展阶段

工业革命后,西方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加深了社会阶级之间的对立和贫富差异的现象,出现更多的失业、贫穷、流浪和其他方面的社会问题,罢工事件层出不穷。资产阶级革命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正义等口号,一方面不同程度的提高了人们对自己生活权利的觉醒,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精神贫乏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十九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最早提出了社会福利的概念。欧文在他所管理的工厂中缩短工时,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人生活,创办模范的工人子弟学校,成立托儿所和幼儿园。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也不得不改变方针,采取温和态度,用建立保险福利制度的手段来稳定人们的情绪,安定社会秩序。德国在十九世纪末,政府首先通过了一系列保险法规,采取危险分担和保险福利的原则,集合工厂、雇主和政府的财力,对劳动者遇有疾病、伤害、老残、死亡时,给以保险金和福利待遇;英国和美国也随后通过了有关法律,确定了社会救济与福利事业为政府社会行政的职责之一。但是,每一个头脑清醒的西方人士都知道,政府的机能是有限的,现实社会中存在大量的问题:贫困、疾病困扰着无数的劳工家庭,他们并没有得到享受任何福利和保障的机会,特别是许多劳动家庭的妇女与儿童所处的境地更加悲惨;如果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痼疾继续恶化,那末一切美好的梦想将进入乌有之乡。于是在西方国家的民间中便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改革力量,有意识或者说更多地是无意识地汇成了一股巨大的社会洪流,即所为的“社会正义”运动,试图通过行动减少社会生活中的阴暗面。十九世纪末,欧美等国都有不少社会团体和民间人士为消除存在于城市大众生活中的贫穷、丑恶现象而奔走呼叫,他们主要借助各种民间力量和志愿服务来保护社会弱者。社会正义运动造就了一大批领导人才,加强了公众的参与感,为今后的志愿服务增添了新的活力与经验。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改善了下层民众的利益,也为志愿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奠定了基础。到1919年,美国有17所社会工作学校,绝大多数学生参加了业余的志愿服务工作,他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的训练,积累社会工作的经验,也学会了如何组织、推动和管理志愿服务工作,从而提高了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准。

面对经济萧条与社会危机的加剧,1933年3月新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就职演说中大声呼吁要恢复高于金钱的人文精神:“钱商们从我们文化庙堂的高位逃走了。我们现在可以使那庙堂恢复传统的信念。能够恢复到什么程度,则看我们对于比金钱利润更高贵的价值观念予以运用的情况。”他认为,“只有诚实、荣誉感、神圣的责任心、忠贞的维护和无私的作为才能鼓舞信心”。美国在1935年制定社会保障法案,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案:1.社会保险方案,包括老年保险制度,事业补偿制度。2.公共分类救助方案,以老年人、贫困盲人及失去依靠的儿童为救助对象;1950年又增加一项对永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救助。3.卫生及福利方案,包括妇幼卫生服务、残疾儿童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职业培训等等。这些社会福利的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社会工作者去实施之外,也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人员投身于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者服务逐渐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前美国总统里根便认为,他的重要政绩之一是“鼓舞了美国人民巨大的志愿精神”。

三、规范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科技突飞猛进和经济的迅速增长,在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发展的过程中,导致了社会工作的规范化,并且逐步扩大了社会工作的范围,使社会工作成为一种由政府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不仅包括了对于贫困者的扶助与保障,并且包括了一个国家政府保障人民生活的社会安定,促进社会福利的措施。社会工作的重心不仅在于调整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对于被救助者的工作也不仅局限于物质的扶助,并且还有各种专业的咨询服务,帮助人们发挥自己的潜在力量,自力更生地解决问题。社会工作的对象不仅是贫困者和遭受其他社会问题困扰的个体和群体,同时也普及到一般的人们。志愿服务工作在西方国家逐渐规范化,其标志主要有二:

首先,志愿服务工作逐渐制度化。

在德国,政府要求所有的中学生在毕业后如不入伍服役,都必须参加一定时候的社会服务实践,如到医院、社区、福利机构从事一定时候的无报酬服务,当这种服务达到规定要求后,可以享受被大学优先录取的待遇。今天的德国年轻人对生活、工作、学习的态度而言,他们既有及时行乐的倾向,但也具有一定的上进意识和服务于社会的观念;他们时而痛恨以优劣进行选择和竞争,时而对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观表示不满;他们除了追求物质生活的安定和享受以及个人幸福和欲望的满足外,也视工作和职业、学习和劳动、志愿服务和奉献他人为人生的乐趣与挑战。他们崇尚自立已蔚然成风,即使是富家出身的青年,也不例外。他们认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虽然没有任何报酬,却是应尽的责无旁贷的社会义务,是一种人生价值的体现。在德国青年的眼中,工作和职业是第一位的,因为这是他们挣钱的手段。但是各行各业在招聘时,不仅要求应聘者精明能干,而且十分强调应聘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已经有过社会志愿服务的实践,并受到过满意评价的青年,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往往能得到比较优先的考虑。在职业生活中,德国青年也可望通过继续参加社会志愿服务而获得资格,以便胜任要求特别高的、负责的和独立的工作。为此,很多青年往往在职业工作、专业再教育和社会志愿服务这三方面同时并进。

在美国,80年代中期,并有121所院校联合制定协议,使学生参加志愿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据全美独立学校协会声称,其半数以上会员学校提供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约四分之一的会员学校将志愿活动作为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不少学校还制定了财政计划和设立专门机构,由专职社会工作人员负责志愿活动的管理。一些学校还为社区活动提供学分。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会主席欧内斯卡·博耶普建议指出:“每个学生都要完成一项社会服务——在社区或者学校里参加志愿服务——作为他(她)的大学经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志愿活动也得到美国学生的广泛响应。据美国教育委员会、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对93、94级全美新生的抽样调查,分别有25.6%和24.4%的学生把参与社区活动项目作为自己基本的或非常重要的目标,分别有18.5%和17.3%的学生认为他们在校期间将获得参加志愿工作或社会服务工作的更好机会。事实上,分别有67.6%和70.1%的新生在进大学前的一年中参加过志愿活动。志愿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强化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正如有些美国学生所表示的那样,通过志愿工作,他们看到了人民所承受的现实问题,而这是他们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他们目睹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由此增强了促进社会改革的意识。正如博耶所说的,志愿者活动“帮助学生认识到,他们不仅是自主的个人,而且是他们对之负有责任的一个更大的公共社会的成员”。

其次,志愿服务工作逐渐专业化。

志愿服务工作与社会工作具有亲缘的关系,并日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本世纪初始,美国一些著名的私立大学就开设社会工作的课程,目的是通过教学探索社会工作的理论根据,寻求更有效的科学工作方法,以提供最优秀的社会服务。同美国差不多同时,西欧的荷兰、法国、德国等国家也纷纷在大学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到30年代,社会工作已成为有组织、有系统的专门学问。1950年联合国第一次发表国际社会工作报告,其中说有46个国家成立了422所社会工作学校。50—60年代,美国公立大学也纷纷成立专业的社会工作学院和系科,设立学士,硕士,博士等专业学位。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使志愿服务工作在理论指导上得到提升,在服务实践上有了明确的目标与方向,在组织管理上有了比较专门的方法和专业的队伍,美国最新的第19版《社会工作百科全书》就有“自愿捐助制度”、“志愿者的管理”等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条目,社会工作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成为重要的职业,美国人口普查把社会工作列为一种专业。1967年,欧洲部长委员会讨论通过了《社会工作人员的任务、组织及规章法案》,强调维护社会工作人员和志愿人员的声誉,同时要求他们广泛联合其他专业人士。

如今,美国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员已由30年代四万多人发展到目前的六十余万人,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正式会员有134200人(1991年),其中有不少成员是志愿工作人员,也有许多社会工作者投身于志愿服务工作,成为志愿者队伍的一员。福利机关团体星罗棋布,遍于全国,组成了网络系统。这个系统除了负责社会救济、儿童福利、老年扶助、伤残扶助以外,还要管理娱乐、罪犯教育、公益事业、卫生保健、退伍军人补助等方面的设施以及其他福利事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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