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零售药店;问题及对策;基本药物;优先使用
引言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国家药物基本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多次的修改和调整,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与规定,此外,通过当前的使用与推广情况来看,基本药物在使用环节依然存在较大的问题。为了确保顺利实施我国基本药物政策,必须从落实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下手。
一、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的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制度不完善
相较一些大的医疗机构而言,零售药店作为基本药物的销售点之一,具有覆盖率更好、更加方便的优势。据市场调查数据表明,医药消费在市场消费中占比越来越高,市场增长率逐年升高。2009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使零售药店具有和医疗机构相同的资格销售资本药物。同时,体现了零售药店在现在医疗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强大影响力。近年来,零售药店销售不达标、危害人体健康的药物等情况屡屡被曝光。所以,要想保证基本药品优先使用必须即使发现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的销售情况和问题,并根据具体的问题分析具体的情况,从而制定高效、合理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药物零售制度。
(二)利润空间小
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的优先使用环节中问题依然突出。首先,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销售不佳的最大的客观原因就是宣传力度不够、销售方法不当。配合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医疗保险是我国最初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目的。但由于对基本药物的宣传力度不够、销售方法不当,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的工作一直停滞不前,始终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目前为止,我国对于同一通用名下的所有基本药物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指导价,但是,同一通用名下的基本药物存在较大的价格变化,而且消费者也无法准确地判断哪家公司所生产的药品符合相关要求,药效明显。因此,零售药店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往往会选择销售价格偏高的基本药物品种。这是造成基本药物使用不合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传统的零售药店相比于医疗机构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覆盖率广,并且可以给普通民众带来更加的便捷度和价格优惠,但是自从实行新药改革之后,零售药店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直接使零售药店流失了很多顾客,严重的打击了零售药店的积极性,造成了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销售率低的状况。虽然现在国家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的政策,但是针对的对象仅仅限于小部分的医疗机构,对于大部分的零售药店来说,只能自行承担基本药物价格降低带来的经济损失。显然这种补偿政策是不公平的,这就使新医药改革中的“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的规定变成一种空摆设。大多数零售药店选择不再经营价格基本没有下调空间的基本药物品种,反而用更加昂贵的相同类型的药物取代价格较低的基本药物。因为国家目前为止还没有强制性规定零售药店配备基本药物的数量和范围。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2010年3月18日,某药店巨头发布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被下架的基本药物竟然超过百分之二十,只有小部分零售药店选择赔本销售该品种的基本药物以防止顾客流失,但还是由于价格劣势的原因使零售药店流失了很多顾客。另外,现行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仍不完善,报销项目内容仍然不清晰,使得报销目录中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区很难被区分,消费者认为自己在医院药房购买基本药物获得的报销比例高于在零售店购买的报销比例,所以大多选择去医院药房购买基本药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以上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零售药店的基本药物销售不佳的状况。
二、对促进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的优先销售的建议与措施
(一)改“暗补”为“明补”
我国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的补偿方式存在着“暗补”,而我们只有将“暗补”转变成为“明补”,才能够推动零售药店同医疗整改进行完美对接。“暗补”指的是政府针对医疗机构在销售药物的具体过程中所出现的损失和差价,进行政府补贴。其中,“明补”是政府略过不必要的程序、机构等直接将一定额度的补偿款发入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的保险账户下。在新医改方案中“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一点得要明确。但是,零差率和一些相对应的补偿措施与方法却仅仅只面向医疗机构,再者,补偿方案的不统一性使得该项政策在实施应用的过程中难度升级扩大,同时也使得比较基层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亏损的难题与窘况。基本药物的零差价政策作为一项行政干预措施,其目标设想是十分美好远大的,但是一项政策措施能否实施是需要有相对应的理论体系与现实情况支撑。这不只是要考虑到需要满足受益的人民群众,还需要考虑到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优先使用对将来的长久影响。零差率政策的实行关键在于财政上的补贴,而各个地方的财政支撑能力也都有各自的极限,其次还有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对该项政策的落实积极性。这些问题都有可能使得零差率该项政策无法取得成功。在人们看来,零差率政策便是“暗补”,其功效就是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问题症结之处,而财政补贴却是“明补”,通过财政补贴参保人,提高大众在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的能力,正确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机构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实惠便利真真切切的落实到民众身边。也可统计好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的真实情况,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的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展现两者不同的报销比例,借此推动基本药物在零售药店的优先使用。
(二)企业与国家联合宣传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自我医疗比例的增加,所以对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宣传已经迫在眉睫了。目前,我国大部分患者仍然对基本药物存在着不信任态度,对一些高价药品保持一种盲目信任的状态。国家应当及时的对各地基本药物的宣传进行正确的引导。但是却不能只一味的靠国家进行宣传,生产基本药物的相关企业也应站出,与国家各地政府进行联合宣传以此来达到一箭双雕的功效。也可制作分发有关基本药物知识与生产基本药物企业单位信息的宣传手册。在宣传过程中,不仅仅改变了人们对基本药物的认识,还提升了企业本身的知名度,获得了双赢。
(三)建立完善的举报系统
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建立民众举报系统,完善相关的监管监督体系与顾客回馈系统。当前,我国的零售药店分散在各地,店铺数量庞大,监管监督部门人员缺少,监管力度小,体系存在漏洞,就现在的各种情况来说,唯有建立民众监督举报系统是最经济实惠且有效的方法,作为使用者的民众拥有极高的积极性。该系统应保护好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同时,可以对举报者予以相应的奖励,鼓励整个社会都活跃的参与监管监督。可将经过调查核实后的结果进行透明公布,淘汰经营不善与违反规定的零售药店,促进药店进行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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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黎爱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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