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语多定语的语序与理据_定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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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维吾尔语定语可以由名词、形容词、数词、代词、动词、象声词、偏正短语、联合短语、方位短语、同位短语、数量短语、述宾短语、主谓短语、连谓短语、系动词短语、后置词短语充任。当充任定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语言单位分别从不同角度修饰、限制核心词时,就构成了多重定语。

      关于维吾尔语多重定语,前人曾进行过一些研究。如前苏联哈萨克斯坦社会科学院编写的《现代维吾尔语》(1987)、史震天《汉维翻译教程》(1991)、陈世明《维吾尔语实用语法》(1991)、刘珉《汉维共时对比语法》(1991)、张玉萍《汉维语法对比》(1999)等著作中都有涉及,但总的来说研究成果不多,解释语序成因的几乎没有。因此本文将对不同语言单位在多重定语中的语序做一分析,并解释其内在原因。

      1.名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名词可以充任属性定语,也可以充任领属性定语。

      当名词充任属性定语时,往往带有一种规约化、较稳固的分类意味,能够和核心词构成一个意义整合程度较高的类名,具有较强的称谓性,一般紧邻核心词。当名词表示质料属性时,名词和核心词后都没有形式标记,如“εjnεk derizε(玻璃窗户)”;当名词不表示质料属性时,核心词后需要附加第三人称词尾“-i/-si”,如“χatirε bujumi(纪念品)”、“εdεbijat oqutqut∫isi(语文教师)”。相比而言,表示质料属性的定语和核心词之间的距离更近。因此即便是属性定语,每类定语的价值也不完全等同,而是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其中表示质料属性的定语最典型,而表示其他性质的属性定语则是非典型的(李素秋2011)。

      名词充任领属性定语时,通常是专有名词、表示定指或类指的普通名词,它们和核心词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不具有分类作用,仅仅表示领属关系。这些名词所指明确,可别度高。根据“可别度原理”: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可别度高的成分前置于低的成分(陆丙甫2005)。所以当名词充任领属性定语时,通常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并附有一定的形式标记。如:

      

      2.形容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维吾尔语形容词分为性质形容词、关系形容词和情态形容词。三类形容词都可以充任定语,如“jaman adεm(坏人)”、“tynygynki χεvεr(昨天的新闻)”、bar kyt∫“(所有的力量)”。

      性质形容词和核心词结合时,无需任何形式标记,如“jumilaq d

oza(圆桌)”。关系形容词是用来表示事物与时间、空间概念关系的形容词,它通过一个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关系来说明事物的特征。这种特征只表示一种关系,没有程度上的区分和变化,不能被不同量级的程度词切割,是在附加了“-ki/qi/lik/liq/luq/lyk”后修饰核心词的(李素秋2009),如“aqsuluq adεm(阿克苏人)”。

      情态形容词在语义上近似动词,但在形态上没有动词的时、体、态、人称等变化,可以附加名词格,有“级”的语法范畴。如:

      (2)bar -raq nεrsi -ni sori-ma –m -sεn?

      有(比较级)东西(宾格)问(否定)(疑问)(2单,将来时)

      (你怎么不借我们有的东西呢?)(《现代维吾尔语语法》187页)

      情态形容词以作谓语为常,作定语的频率较小。根据标记理论中的“频率标准”:无标记项的使用频率比有标记项的高,至少也一样高(沈家煊1997)。可以看出情态形容词作定语时是有标记项。

      维吾尔语中性质形容词修饰核心词时,中间没有形式标记连接,但是非性质形容词,即关系形容词、情态形容词修饰核心词时都有标记连接。根据“距离-标记对应律”:修饰语和核心词之间标记的有无反映了修饰语和核心词之间距离的远近(陆丙甫2004)。可以看出,性质形容词充任定语时和核心词距离较近,而非性质形容词充任定语时与核心词距离较远,因此当二者连用时,非性质形容词通常外置于性质形容词。如:

      

      浓密弯曲头发(复数)(3单,从属)现在白银(形似格)花白(完成形动词)和稀疏(完成形动词)

      (浓密而弯曲的头发现在已经花白稀疏了。)(《金库》196页)

      当形容词和名词连用作定语时,由于形容词表示性质状态,与人的主观性相联系,在反映事物属性时没有名词客观,所以在多重定语中,形容词需要外置于名词。如:

      

      我的 捎绳(1单,从属)(方位格)捆着的 一块 白 和田毡子(3单,从属)有(系动词,3单)

      (我的捎绳上捆着一块和田白毡。)(《往事》216页)

      3.数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当数词和形容词作定语共现时,数词可以外置于形容词,也可以内置于形容词。如:

      (6)udul tεrεp-tin yt∫ keli∫kεn jigit kel -ivatidu.

      直接方面(从格)三 英俊 小伙子 来 (3复,现在时)

      (对面走过来了三个英俊的小伙子。)

      (7)apa -m bygyn bazaar -din t∫irajliq ikki dastiqχan setival -di.

      妈妈(1单,从属)今天 集市(从格)漂亮 二 桌布 买 (3单,过去时)

      (妈妈今天从集市上买回了两块漂亮的桌布。)

      数词充任的是外延性定语,形容词充任的是内涵性定语。外延性定语通常需要外置于内涵性定语,所以数词一般外置于形容词。而数词内置于形容词,则是因为其产生的漂移作用②可以使名词性短语成为定指成分。

      数词可以前置于形容词,也可以后置于形容词,那么哪一种是基本语序呢?

      Greenberg普遍现象20指出:当指别词、数词、描写性形容词居于名词之前时,它们总是以这种语序出现。如果后置,语序或者依旧,或者完全相反(1984)。Hawkins在对更多语言进行调查后,认为指别词D、数词Q、形容词A、核心词N存在下列语序(1983):

      1.三个附加语都在N前:DQAN;

      2.两个附加语在N前:DQNA;

      3.一个附加语在N前:DNAQ、QNAD;

      4.三个附加语都在N后:NAQD、NDQA、NADQ、NDAQ

      可以看出,指别词、数词、形容词后置于核心词时,并不是前置情况的镜像。因此Hawkins(1983)提出了一条语言蕴含共性:当任何一个或者所有的下述修饰语(指别词、数词、描写性形容词)前置于名词时,总是以这样的语序出现。当它们后置时,则无法预测,尽管通常后置情况是前置情况的镜像。不可能出现形容词前置于核心名词而指别词或者数词后置的情况。

      虽然Hawkins认为指别词、数词、描写性形容词后置于核心词时语序无法预测,但却验证了Greenberg关于它们前置时提出的蕴含共性。维吾尔语属于修饰语前置型语言,所以当数词和形容词共现作定语时,以数词前置于形容词为优势语序。

      当数词和名词共现作定语时,数词需要外置于名词。这是因为名词表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可以和核心词构成一个小的类名。这个类名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固性,整合程度较高,用数词去修饰这个类名,是为了指出这个类名中的一个个体(李素秋2009)。如:

      (8)εtε ular intajin muhim bir valibol musabiqi -si -gε qatna∫maq-qi

      明天 他们 非常 重要 一 篮球 比赛(3单,从属)(向格) 参加(目的副动词)

      Bar -idu.

      去(3复,将来时)

      (明天他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重要的篮球比赛。)

      “valibol(篮球)”是对“musabiqε(比赛)”的分类,形成了一个下属类名“libol musabiqisi(篮球比赛)”,“bir(一)”把这场篮球比赛从其他篮球比赛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个体化。如果数词置于名词后,形成“名词+数词+核心词”的结构,数词首先和核心词结合,实现个体化,然后再被名词修饰。而名词修饰事物是为了形成一个小的类名,与已经实现个体化的“数词+核心词”不匹配,所以数词不能置于名词之内(李素秋2009)。

      当数词和领属性定语共现时,需要内置于领属性定语。因为领属性定语修饰核心词是一个已经实现了个体化的名词性成分,而数词的功能在于使一个类名实现个体化,所以数词不能再修饰已经实现了个体化的名词性成分,因此“

(她的两个妹妹)”成立,而“

(两个她的妹妹)”不成立。

      4.代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确定代词、自复代词、不定代词和否定代词可以充任定语。本文主要讨论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在多重定语中的分布情况。

      4.1 人称代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人称代词可以表领属,如“

at∫am(我的姐姐)”;也可以表指示,如“at∫am(我姐姐)”。表指示的人称代词只有紧邻核心词才能表“指示”,所以其他定语不能出现在表指示的人称代词和核心词之间,也不能构成多重定语。因此人称代词处于多重定语中,通常指的是表领属的人称代词。

      表领属的人称代词作定语时所指明确,可别度高,是个易于激活提取的单位,通常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因为和核心词距离较远,一般都需要附加形式标记“

”,如:

      

      充满(完成形动词)

      (他那羞涩的眼神现在已经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自豪。)(《金库》102页)

      4.2 指示代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指示代词作定语,在维吾尔语中位置相对固定,通常外置于形容词、数词和名词。如:

      

      这 刚毅 人 这 不忠实 世界(从格)告别(3单,过去时)

      (这个刚烈的汉子,就这样离开了这个残酷的世界。)(《往事》188页)

      

      我 生命(1单,从属)(范围格)那 二 男 人(从格)痛恨(1单,将来时)

      (我痛恨我生命中的那两个男人。)(《流浪者酒家》52页)

      指示代词没有任何描述功能,只有指示功能,主要着眼于核心词的外延,因此通常外置于名词、形容词等内涵性定语,并且通过指示代词的限定,可以尽早确认名词短语的身份。由于表示定指,可别度高,指示代词需要外置于同为外延性定语的数词。

      5.短语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偏正短语、联合短语、方位短语、同位短语、数量短语、述宾短语、主谓短语、连谓短语、系动词短语、后置词短语等可以充任定语。从功能上说,这些短语大体可以分为名词性短语和谓词性短语。

      5.1 名词性短语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名词性短语充任领属性定语时,由于所指明确,可别度高,一般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如:

      

      5.2 谓词性短语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谓词性短语作定语时,一般外置于名词、指示代词、数词和形容词。陆丙甫(1993)认为这种语序符合“内小外大原则”。如:

      

      

      面(3单,从属)(从格)目 不转睛 小伙子

      (那个头戴绒花帽,用害羞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都塔尔的小伙子)(《金库》96页)

      谓词性短语可以外置于指示代词,也可以内置于指示代词,那么哪一种是基本语序呢?

      唐正大(2007)通过对大量书面语、口语以及方言的调查,将指示代词处于关系从句外和关系从句内的位置,分为“关内式”和“关外式”两种,并提出了一条蕴涵共性假设:

      [指-关-核]∩[指-名]∩[关-指-核]

      通过唐正大的研究,可以看出谓词性短语以外置于指示代词为优势语序。这是因为指示代词离核心词太远,会造成所指不明确,而且会产生歧义,因此为了消除歧义,指示代词漂移至谓词性短语之内,这样可以使谓词性短语作为一个复杂成分事先激活,也可以使指示代词靠近核心词,所指明确,同时还能解除歧义,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李素秋2009)。

      6.动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在维吾尔语中,动词词干不能直接作定语,其非人称形式的形动词或动名词才可以充任定语。

      6.1 形动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形动词的功能相当于形容词和动词。当它充任定语时,需要外置于指示代词、形容词、数词而内置于领属性定语。如:

      

      (1单,过去时)

      (我又把剩下的两把苜蓿铡了添上。)(《往事》272页)

      形动词具有形容词的特征,但特征又不如形容词典型,所以和形容词共现时,需要外置于形容词。数词、指示代词是外延性定语,形动词是内涵性定语,形动词本该内置于数词和指示代词,但数词和指示代词漂移至形动词内,可以使名词性短语成为定指成分,所以形动词外置于指示代词和数词。当和领属性定语共现时,领属性定语由于所指明确,可别度高,所以形动词需要内置于领属性定语。

      6.2 动名词充任定语时的情况

      动名词是兼有动词和名词部分语法特征的动词非人称形式。因为具有名词的特征,能够和核心词构成一个整合性较高的类,形成一种称谓,所以动名词充任定语时,通常内置于数词、形容词、指示代词,与核心词距离较近。如:

      

      几个种型治疗(称名动名词)方法(3单,从属)(后置词)实验(复数)(1单,从属)

      

      成绩取得(状态副动词)

      (我实验成功的几种新型的治疗方法)(《流浪者酒家》92页)

      

      (状态副动词)(助动词)(1单,过去时)

      (我在这个不熟悉的城市街道上流浪了几天。)(《流浪者酒家》204页)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名词作定语时,可以充任属性定语也可以充任领属性定语。当名词充任属性定语时,表示核心词的本质属性,和核心词构成了一个具有一定称谓性的类名,通常紧邻核心词。当名词充任领属性定语时,因为所指明确,可别度高,所以通常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并附有一定的形式标记。

      性质形容词作定语时,表示一种属性,和核心词距离较近,不用形式标记连接。而非性质形容词修饰核心词时,都有不同程度的标记。根据“距离-标记对应律”,性质形容词需要内置于非性质形容词。当性质形容词连用时,越能表示核心词本质属性的词语离核心词越近。形容词由于表示性质状态,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反映事物属性时没有名词客观,所以在多重定语中需要外置于名词。

      数词通常外置于名词而内置于领属性定语。当和形容词作定语共现时,数词以外置于形容词为优势语序。

      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充任定语时,表领属的人称代词因为所指明确,需要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指示代词作定语时,着眼于事物的外延,通常置于形容词、名词等内涵性定语之外。由于可别度比数词高,所以需要置于数词之外。

      名词性短语充任领属性定语时,所指明确,无需其他词语限制,需要置于多重定语的最外层。谓词性短语作定语时,一般外置于名词、形容词、数词,同时以外置于指示代词为优势语序。

      在维吾尔语中,动词词干不能直接作定语,其非人称形式的形动词或动名词才可以充任定语。形动词充任定语时不如形容词更能反映核心词的属性,一般外置于形容词、指示代词、数词而内置于领属性定语。动名词充任定语时,因为具有名词的部分语法特征,通常紧邻核心词,而内置于其他定语。

      ①此处的“称名动名词”实为“称名动名词标记”,下文的“完成形动词”、“比较级”、“状态副动词”、“关系形容词”、“目的副动词”、“持续形动词”的标注也因篇幅的原因省略了“标记”二字。

      ②刘丹青在《汉语名词性结构的句法类型特征》中认为“外延定语可以漂移,是汉语非常突出的类型特点”,但在我们收集到的语料中,发现了很多维吾尔语数词漂移至形容词后的例句。

      ③在维吾尔语中,指示代词也具有漂移作用,但漂移至谓词性短语内的例子并不多见,这和维吾尔语量词不丰富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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