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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国注册国有企业约195万户,1994年增至220万户,其中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1.44万户,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国家财政主要来源。1979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产值占社会工业总产值77.6%,改革以来比重有所下降,仍达到48.4%;实现税利占70%左右,上交税利超过70%。国有企业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的比重超过40%。
近年来,国企的贡献仍然巨大,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差,并由此引出对国有企业的不同议论。
(一)几个“信号”
第一个“信号”: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发展速度确实比较低,以1994年为例,国有企业增长5.6%(加上国有控股企业为6.8%),集体企业增长21.4%,三资企业增长28%,以致一些同志得出经济发展靠非国有经济推动的结论。
第二个信号:国企亏损面较大的状况没有大的改观。国有企业亏损成为挥之不去的议论话题。
第三个“信号”:企业负债率高。资料显示:1995年初完成清产核资的国有企业达到15万户,负债率平均74%,企业所有者权益只有26%。高负债必然带来高利息支出,1994年当年企业利息支出达1487.7亿元,加上产成品资金占用、企业拖欠造成的应收帐款,总数1万亿元左右,企业经营面临很大困难。
(二)如何看待这几个信号
究竟如何看待这几个信号?是不是已经显示了国企大势已去面临不断滑坡的状态?观察层面和分析角度不同,结论与判断也不相同。
看活力与走势首先要看总体,从国有资产净资产总量变化来讲,“六五”期间年平均递增率是7%,“七五”期间是14%,1988年以后是18%。具体地说,1985年经营性国有资产为5457.9亿元,1993年是34950亿元。8年增长近6倍。国有经济的力量是壮大了而不是缩小了。看效益也要看骨干企业,从支撑国民经济的1.44万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讲,户数虽然只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总户数的近4%,但其资产占国有资产总量62%,产值占44%,实现税利占59%。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有活力的。尤其是500家特大型企业,数量只占国有企业总数的0.75%,资产占到37%,销售税金占46%,利润占63%。这些“关键的少数”是国有企业的中坚力量,决定着国有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前途,而数量占绝对多数但单个和总体质量都很小的中小企业,却不能代表国有企业的总体状况。
事实上,无论从增长速度、亏损面的大小,还是从资产负债率看,都不能把大中型国有企业同小型国有企业相提并论。在1994年国有工业企业增长率为5.6%时,国有大中型企业达到12%以上;在企业负债率实际达到83%、地方中小企业超过100%时,中央企业只有68%,接近国外企业的负债经营水平。至于亏损问题,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里除了受市场激烈变化因素和行业因素影响而发生亏损的,绝大多数都处于相对稳定的赢利状态。
近年来的情况表明,亏损户多数是技术陈旧管理落后的中小企业,数量多,影响较小,其产值不足工业增加值的10%。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小企业本身就有起落不定、市场适应能力较低的问题,亏损机率和破产机会都很高,需要不断地进行主动或被动的调整,但我国的企业发展一直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新陈代谢机制,多年来沉淀的劣势企业有许多早已名存实亡,企业的总体亏损面超过34%,不仅是意料之中的事,甚至比预料得还要好一些。
一般估计,企业仍分为三种盈亏状态,真正有活力的30%,真正改造无望长期亏损的20%,中间状态的占一半,他们的经营状况取决于调整结构力度以及对市场的适应,有一定的波动性。如果我们把近20%真正扭亏无望的小企业排除在外,亏损比例接近于正常值,或者是一个可以预见的摆幅。
近年来国企亏损面增大,从根本上讲是历史积累矛盾的显化,改革之后亏损面加大,有许多是暗亏变明亏,吹糠见米,属于体制转轨中的过渡性现象。即使在结构调整措施基本到位之后,也不应当对减亏问题寄予不切实际的期望值,以为是国有企业就一定不会亏损,不能亏损。亏损有体制障碍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波动与经营管理原因,还有技术陈旧产品落后等其它更为复杂的原因,否则,就很难解释巴林银行何以倒闭以及西方其它许多著名企业被兼并被收购的现象了。从总体上讲,企业有赢有亏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优胜劣汰又是这种结果的必然反映。在竞争中出现亏损企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及时实现存量调整,使它成为社会的包袱而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应当看到,亏损与企业性质无关,在产品缺乏竞争力和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可以发生亏损,其它类型企业同样可以发生亏损。
(三)可比与不可比
从经营来讲,任何类型的企业都存在着一种可比性,比如对社会的税利贡献和提供就业岗位的数量等,但不同类型的企业也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可比性,比如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基础产业和加工产业,二产和三产之间等等。因为存在着可比性,所以都需要按照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来评价他们,也因为存在着不可比性,所以又有产业倾斜、差别税率等有关经济政策杠杆来保护经济的均衡发展。
就国有企业来讲,一方面应当承认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乃至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与其它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不可比性。因此对他们的成就与贡献也要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第一,国有企业同其它类型企业的生长“年轮”不同,历史负重不一样,内部和外部制约因素及面对的问题也不一样。比如历史债务是长期积累的,消除也不可能是一朝一夕;计划经济时期过度就业使企业冗员达到2000万人以上,也不可能马上消失;企业离退休人员比例达到22%以上,企业还承担了部分社会职能,形成企业办社会的传统,也需要通过多种办法去改变。
第二,国有企业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功能和对社会总体经济效益的影响方式不一样。首先,国有经济主要分布在支柱、基础和公益产业领域,有的赢利,有的不一定以赢利为唯一目的,他们在竞争中机会成本往往很高,投资目的不完全等同于其它类型企业,更不能只以经济甚至利润指标评价他们。其次,国有企业要带动其它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支柱地位。既是支柱,压力也是巨大的,不仅承受市场压力,还要承当国家产业引导政策的载体。
第三,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虽然首先要求他们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以经济效益目标为中心,但公有制的基本要求和性质,决定了他们同时兼有经济与社会稳压器的作用,有时要为总体利益牺牲局部利益。过去,这种牺牲太大了,大到了既不合理也使国有企业难以自我发展的程度,但不是说他们今后也要完全把自己等同于非国有经济。
第四,至少在经济转轨时期,宏观调控框架正在完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和宏观调控法则来实现社会生产、流通与分配方面的高效管理与运行,还有一个过程,因此,在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市场发育等多个环节,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企业依然要承担很大的社会责任与相应的社会功能,这是与其它企业更不能相比的。有多大的责任就会有多大的付出,这种付出有时表现为效益的冲减。从目前来看,国有企业效益提高要受总体社会目标的制约,从长远来看,也会继续承担不同于其它类型企业的合理社会责任和义务。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对国有企业的效益指标提出单一的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更不能脱离改革的渐进方式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过程,用一般的共性标准去衡量一个独特的事业群体和经济群体。事实上,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不仅体现在数量、质量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经济指标中,也体现在他对国计民生的巨大影响,体现在支撑和带动其它经济成份的发展,体现在产业平衡、地区平衡和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社会分配合理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上。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既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中流砥柱,还是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的有决定意义的物质手段。轻言经济增长主要由非国有经济推动,不仅在数量概念上是错误的,在比较上也是没有根据的。
(四)认清优势才能发挥优势
任何评价都不应当是就事论事的评价,应当看到不同企业群体的位势及其作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位势如何?在事实上是不是居于主导地位?究竟有没有优势?结论应当是,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不仅在事实上居于主导地位,有优势,优势还很大。只是,有优势是一回事情,如何发挥优势,又是一回事情。我们在坚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企业改革,正是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挖掘和发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优势,进一步解放他们的生产力。
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仍然有效,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不可克服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尖锐矛盾。强大的国有经济不仅从总体上提供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提供了社会稳定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也从国有资产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积极转换中提供了主动调整结构的可能,提供了产业升级产品换代的更大操作余地和扩大规模经济效益的有利条件。问题在于,在旧的计划体制下,国有经济在工业领域基本是一统天下,在运行中面临体制与结构僵化的障碍,未能充分发挥这个优越性。甚至把优势变为由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劣势”。因此,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优势,或者在优势还没有完全找回来之前,就凭一些支离破碎的印象得出国有企业不如其它企业的结论,甚至把希望寄托在什么“私有化”上,那是对事实本质的一种严重扭曲。
国有企业还积累了大量的技术条件和人才条件,这是人们公认的。从现实情况看,许多搞得好的企业也都是充分发挥了这一优势。但是,技术进步也好,人才的利用也好,归结到一点仍然是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也应当是体制改革的重要落脚点。公有制的确立和国有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同全体劳动者权力利益紧密相连,这种相连不是抽象的,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体制与制度体现出来,也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给以保证。从这个角度讲,搞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中。在这个总体目标下,国有企业优势的发挥是在不断消除旧的计划体制障碍不断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过程中实现的,这是把曾经变为劣势的优势重新变为优势的辩证道理。
当前,搞好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最重要的课题。思维突破也全面接近临界点。许多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操作思路,主要有两条:一是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在更大半径内搞好搞活国有企业;二是抓住关键的少数,突出重点中的重点。这两点应当相互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并不等于轻视对于具体单个企业的操作,从总体上促进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中小企业的调整力度,有利于在全局中调动与发挥优势,从多个层次调动积极性。“抓住关键的少数”,抓住了现实的优势,既保护和发展了国有经济的现实生产力,又有利于发挥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的主导性,在产业形态上把握国有经济的合理布局,在产业数量和质量上保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作用。在经济发展中,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总是相互依存的,着眼全局,抓住重点,在分类指导中实现改革在战略战术上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正确的操作思路。
(五)提高效益的关键是变“外延”为“内涵”效益型
国有企业的优势变为“劣势”,还呈现在一个重要方面。即原本可以形成的内涵效益型经济却在实际中呈现为外延效益型的恶性循环。这是国有企业面临的真正问题。1994年国有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度提高0.39个百分点,但仍然呈现速度效益型,产销率不高、产品积压、相互拖欠成为主要问题。重要的是,这种状况既出现在微观层面中,也出现在宏观层面中,这就是反复出现的投资膨胀与经济过热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这个问题上,宏观问题比微观问题更重要。换言之,投资膨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直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曾经出现过的“大跃进”、“洋跃进”和跃进之后的大调整。但这不是说由市场配置资源就不可能出现膨胀和发热。市场机制本身就有自发缺陷,在西方社会中表现为“泡沫经济”和包括经济危机在内的周期性大波动。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正处于转轨时期,计划体制影响没有消除,而市场配置资源在宏观调控体系尚未完善,市场法规也没有有效磨合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劣势复合而不是优势结合的运作特征,使投资规模膨胀走向另一种恶性发展。这也是正是转轨时期经济的最大危险。解决的办法,既不是退回去,也不是任马由缰,听任市场摆布,而是加快完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特别是计划投资体制的改革,同时也要不断完善产业政策。只有在宏观上真正解决问题的同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才能真正的改善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应当说,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运作上存在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可能优势,关键在于如何保护和运用这种优势,而不是在效益外延中丧失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