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活动的社会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前提论文,职业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社会治理领域中,近代工业革命以来所建立起来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私人领域的自主经营活动等等,都正在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关系所取代。近一段时期,人们经常谈到的“公共管理”就属于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虽然它是在西方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行政改革过程中逐渐产生出来的,是行政改革运动的结果,但是,它所具有的新的特征完全可以证明:与农业社会中担负着统治职能的政府和工业社会中担负着管理职能的政府不同,它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活动,这种治理活动的主体是由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合作同构的,它的基本职能是服务性质的。虽然在现阶段公共管理还是包含在管理形式之中的服务性内容,但是,可以预言,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公共管理将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而出现,也就是说,它会迅速地冲破传统的管理形式,创建出与自己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对于这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言,治理结构将会与工业社会的治理结构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因而,社会治理这一职业活动的基础、性质以及职业活动中生成的职业关系都会有着自己的特征。这些新的特征是由后工业社会职业活动的前提——社会分群所造成的。
一、从分工到分群:理解职业活动的出发点
人的职业活动,以及在职业活动中生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来自于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不同领域的分离。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社会生产和生活不同领域的分离是以分工的形式出现的,主要是由于社会生产活动的分化造成了职业活动的专门化。到了晚近,职业活动已经不限于生产领域,而是扩大到了生产领域之外的许多领域,几乎遍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绝大部分领域。人们在职业活动上的区别,不再仅限于活动意义上的“分工”,而是职业活动主体意义上的“分群”。社会生产的领域有分化、重组、融合的双向运动趋势,而社会生活领域则更多地表现为领域分离的单向运动。
这种历史发展的趋势为现代社会的职业关系蒙上了新的面纱,属于启蒙时期及稍后的一批经典作家们未加深入认识的特殊社会关系。因为,在这些经典作家的研究视域中,社会运动的基本要素是分工,即使对于社会分群,也总是从分工中来加以理解。然而,现代社会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一些社会生活的领域,甚至社会生产的部门中,存在着不是由于分工原因造成的人的分群。出现了不仅不是分工导致人的分群,反而恰恰是人的分群造就了分工的社会现象。一个人有资格从事某项职业活动,是因为他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而有着同样能力和素质的许多人无法承担他所具有的职业角色,是因为那些人不属于那些职业活动所属的社会群体。
是分工导致了社会的职业活动,还是分群造成了职业差别?这可能是一个一般社会学问题。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对于理解人们的职业关系却有着方法论的意义。
从分工的角度来理解人的职业关系,最终会导向这样一种结果,那就是在社会一般的意义上达到了对人的社会关系结构的科学理解。因为,分工首先会表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的问题,然后,就会提出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的基础上去理解分工的目的,就会走向对社会发展终极动力的科学理解。从分群的角度来认识人的职业关系则会导向另一种逻辑,那就是把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既有群体存在作为分工的逻辑起点。
人的社会分群在经典视域中也可以归结为分工,是分工以及分工的其他社会效应导致了人的社会分群。但这是就近代大工业社会及其以前的社会而言的,是对大工业社会及其以前社会的客观描述。在现代社会,却有了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以至于历史的决定论在现代的社会理解中表现出了某些不适应。如果说在近代社会出现以前的社会分群,虽然在直接原因方面与分工动因的解释不相符合,但在作出进一步追溯的时候,又是可以归结为分工的话,那么,现代社会广泛的开放性则使社会分群的原因变得极其复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宗教的以及个人理想和信念的各个方面,都可以成为社会分群的原因。
这样一来,对人们的职业关系不仅需要从分工的角度加以理解,而且还需要从社会分群的现实中来加以把握。可以从分工的角度来理解的职业关系,往往是这种关系的传统形式的延续,而那些需要从社会分群的角度来把握的职业关系,或者是一种全新的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体系,或者是在历史演进中经历了革命性变革的从而具有了新质的职业关系。需要借助于社会分群来加以把握的职业关系已经很难再为传统的所谓“科学理解”的思维范式所包容了,更不应当按照传统的“科学理解”来加以建构了。比如,对于那些从分工的角度作出科学认识的职业关系,是可以根据认识所达到的高度来加以重新建构的。然而,对于那些从分工的角度无法作出准确把握的关系,如果还根据先前那种以分工为基础的科学思维范式进行建构的话,就会破坏这些关系的完整性,从而导致这些关系的畸形化。
二、职业活动的历史演进
虽然人类的职业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职业活动迅速分化的历史却是与工业社会同步的。在人类社会早期的发展历程中,社会因分工而分群,因分群而分化,分工是一切社会现象的基本前提和总根源,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代以来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体系,在最根本的意义上,从分工的前提出发,是一个正确的科学方向。然而,当人类社会开始向后工业社会转变时,上述“不争的事实”开始渐渐模糊和虚幻起来,人类社会正在出现一个新的趋势,那就是由于分群而造成分工。这一趋势向整个人文社会科学提出了挑战。因为,人类所拥有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思维起点发生了转移,那么,过往的一切学说、理论和学科内容还在何种程度上有着恒定的价值,就是一个需要作出重新审查才能确定的问题了。
在社会治理的领域中,工业社会出现以前的社会治理活动很难称得上是严格的职业活动。在世袭制的条件下,不仅一个人会终生从事社会治理活动,而且几代人都会同样从事着社会治理活动。即使是这样,社会治理也不是职业。因为,在农业社会,社会治理的活动是与人的身份地位联系在一起的。有着某种身份或地位,就天然地拥有了相应的社会治理责任,即使不直接从事社会治理活动,他关于社会治理的意见也必须得到尊重。同样,你只要加入了社会治理体系,从事着社会治理活动,也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相应的身份和地位。一切从身份地位出发和依据身份地位而开展的活动,都不是职业活动。职业活动的前提是抽象掉了人的身份地位方面的因素。人的身份地位因素的影响越少,人的活动的职业性质也就越纯粹。在农业社会,不受人的身份地位影响的职业活动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在那个历史阶段中,可以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活动,至多也只是有着模糊的行业。在近代社会,职业活动成为工业社会的显著特征,虽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具体的行业中,作为历史遗留物的身份地位还会不时地显现在人的职业活动之中,但那决不是主流现象,只是作为一种历史残迹而存在着的。
虽然真正职业活动的历史是与工业化的进程一起出现的,但职业活动的道德却并没有因为职业活动的开始而建立起来。伦理学家们在谈论职业道德的时候,往往追溯到更早的历史阶段。实际上,那种“职业道德”还仅仅属于身份道德的范畴。工业社会出现了真正的职业活动,而职业活动道德化的任务则留给了更高的历史阶段。各种各样的空想社会学说预言,人类社会发展的更高阶段是非职业化的阶段。其实,人类社会活动的职业化程度只会越来越高,职业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在职业分化越来越细的情况下,正是道德因素使它们联系得越来越密切。与一切社会活动职业化的进程相一致,社会治理活动在近代社会也越来越成为职业化的活动。虽然在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中,作为职业活动的社会治理更多地从属于科学的和技术的原则,但是,当公共管理取代了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时候,这一职业活动也就全面地进入了道德化的历史进程。
如上所述,人类社会的职业现象根源于分工。从自然历史进程来看,首先出现了社会分工,然后才逐渐产生了职业。但是,在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中,分工造就职业只是理解职业现象的还原论主线,无论在农业社会还是工业社会都存在着一些特例,那就是职业并不是由于分工引起的,而是由于社会分群引起的,有的人从事某种职业活动,是由于他属于既定的人群。当然,在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中,对职业现象的理解并不因为这种特例而动摇,因为哲学还原论还是可以把人的社会分群归结为分工的。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兴起,存在于历史上的特例开始普遍化,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职业活动不是由分工引起的,而是由社会分群造成的。特别是那些新出现的职业,只能归结为社会分群而不能归结为社会分工。
三、社会分群前提下的职业关系结构
在人的一生中,职业是人的相对稳定的社会角色。在社会分工造就职业差异的条件下,每一职业都有着相应的特定技能,这决定了人在选择了某一职业的时候,也就有了相对确定的社会角色。然而,随着以分工为基础的职业类别走向典型形态的时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职业对人的个人技能要求越来越低,从而使人改变自己的职业活动越来越容易。但是,在这种可以轻易变动职业的社会特征中,却包含着这样一重内容:原先对社会生活、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职业开始变得边缘化、表面化,一些新的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价值的职业类别,往往不能从传统的分工意义上来认识和把握,而是建立在社会分群的基础上的。这样一来,人在职业变动上的自由,仅仅表现在那些社会边缘性职业之间,这种自由的变动对于人的社会角色往往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改变。
也就是说,在后工业社会,人的社会角色定位不再主要是由人的分工所决定,而是主要由人的分群所决定。根据社会发展的这一新特征,职业概念与工业社会早期职业概念的内涵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不再像工业社会早期那样,总是与行业相重合,而是与行业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同一行业中有着不同的群体,不同行业中又有着同类甚至同质的群体。不同行业中的同类群体在社会角色上有着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和特征;同一行业中的不同群体之间在社会角色上的相异性却又是十分明显的。职业与行业之间的关系或交叉或离异或重合的这种多样性,使职业的概念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传统的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职业;另一种是现代社会日益生成的社会分群前提下的职业。前者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使职业界线越来越模糊;后者则因社会的进步而使职业界线越来越清晰,个人要逾越这种职业界线是极其困难的。职业界线模糊,意味着职业对人的社会角色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职业界线的清晰和不可逾越,则意味着对人的社会角色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从逻辑上讲,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内容越是多样,社会结构越是复杂,对分工的要求就越强烈。反过来,分工又促进了社会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但是,在技术含量较低,人凭着自身的自然能力就可以进入职业角色的职业活动类型中,分工是人的社会群体生活的起点,分工导致了分群。然而,当职业的技术含量较高、专业化程度较高、人的自然能力在这种职业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比重降到很低的时候,分工与分群的关系就发生了颠倒。这时,分工不再是前提,反而是分群的结果。
从社会结构来看,职业是分工与分群之间的中介,无论是分工造就了分群还是分群造就了分工,都以职业为中介。正是通过职业这一中介,分工与分群之间的关系才得以建立起来。当然,在主要由分工造就了分群的社会历史阶段中,职业对人的要求较低,职业作为人的社会生命的内容也相对简单,因此,人的职业流动性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很强的。也就是说,人是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职业变动来达到改变自己的社会角色的目的。但是,当社会进入一个主要由分群造就分工的历史阶段时,虽然职业依然是这种关系的中介,表现的情景却是不同的。这时,从业者在职业间的相互替换程度已降到很低,群已经成为从业者很难超越的界限。因此,职业与人的联系也就更加密切,一个从业者可能会经常性地在不同的社会单位中进出,但他的职业却没有改变,他换了一个单位,所从事的还是同一职业。在这种情况下,职业作为人的社会生命的意义就显得更加突出,从而要求从业者在作出职业选择之后,就必须致力于用他所从事职业中的全部价值规范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这种具体的社会生命。也就是说,从业者在现有的职业活动中,完善自己的社会生命才是提升自己的社会角色的最佳途径,如果他频繁地改变自己的职业,只会使他的社会角色朝着负向运行,从而降低了他的社会生命的意义。
总之,工业化把人类引入到了职业化的时代,人的社会活动越来越以职业类别的形式出现。工业时代的各种学说和理论,都倾向于按照分工的原则来理解职业活动。从分工的视角出发,社会在整体上的和谐从属于科学的协调原则,从而使伦理的思考成为空洞的形而上“发言”。自工业时代出现以来,伦理学就一直处于这种尴尬的局面。从根本上看,伦理学是被排除在科学体系之外的。因为,伦理学的研究总是从一般的人出发,而不是从分工造成的职业活动出发。所以,一旦关于社会整体上的研究从分工出发,伦理学就丧失了思考问题的支点。当然,在近代社会发展出一些向科学献媚的应用伦理学,它们是以各种名义出现的职业伦理学。考察这些职业伦理学,就可以发现,它们在实质上又是与作为社会科学前提的分工原则相龃龉的。因为,它们在职业的名义下所考察的依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群与群之间的关系,它们所持的并不是分工的视角。这种情况也说明,一切伦理学的思考,都或者从人出发,或者从群出发。也就是说,工业化的时代造就了职业,但职业是以分工为前提的。所以,这个时代在本质上是把伦理学排斥在科学之外的。后工业社会的不同就在于:职业以分群为前提,对职业的认识以及通过职业来理解整个社会,都要求有着根本性的视角转变。最为明显的是,作为职业前提的人群关系就需要从伦理的视角来加以认识和把握。这一新情况意味着,伦理学将成为一切社会科学中的最为基础的学科,就如经济学对于工业社会的社会科学体系一样,后工业社会的一切社会科学,都将会以分有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而作为科学性的标志。
四、公共管理职业活动的前提是社会分群
人类的管理关系也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历史时段,但是,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这种管理关系并不属于职业化的关系,管理主体是偶然的,管理活动也是随机的,是由于社会分工的偶然性所决定的。在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分化的历史条件下,管理职业化的进程开始启动,但是这个过程并未大跨步地前进,政治上的超稳定结构和农业经济的运行格局,决定了管理职业化的进程难以启动。是由于近代社会的大工业生产推动了管理职业化的迅速实现,到了20世纪,基本上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管理职业关系。不仅在公共领域,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是一种职业,而且在私人领域中,管理活动也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私人领域中的管理职业化更早于公共领域中的行政管理职业化。在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职业关系的确立和不断重建,行政管理职业规范的制定,行政管理职业行为模式的设计,等等,都从私人领域的职业化进程中汲取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然而,上述这种管理职业关系依然可以从分工的角度来理解,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和服务于协作的要求。同时,管理活动作为专门的职业活动,也是社会分工的一种特殊形式。从20世纪的情况来看,公私部门的管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就管理来源于分工而言,是一致的。只不过私人部门的管理是直接由分工所决定的,而公共部门的管理在受分工所决定时则被社会中的其他因素抹上了更多的过渡色彩而已。正是分工决定了管理和协作呼唤着管理。所以,20世纪中的公私部门的管理都可以根据同一分析框架来加以把握,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科学技术化和形式合理性的追求,都可以有着更多的超越政治的、非价值性的特征。
公共管理会有着分工的遗迹,在分工基础上产生的那些人们之间的关系结构形式,必然会在公共管理以及人类未来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被保留下来。所以,公共管理在某些方面会满足科学化技术化的原理。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最早觉察到公共管理这一人类新型治理方式的人,也能够用陈旧的传统管理范式来解释公共管理,如果说他们在学科陈述中有着新的内容,至多也只是增加了一些伦理陈述的“调味料”而已。其实,公共管理的独特根据不是分工而是分群。或者说,公共管理得以产生的时代已经不是一个需要通过分工来理解社会分群的时代,而是一个需要通过社会分群来理解分工的时代。
公共管理的对象有些是由于分工造成的社会群体,而更多的则是由于非分工的因素而造成的社会分群。即使是由于分工造成的社会分群,在进入公共管理的视域时,分工的因素也并不被着意地加以考虑,公共管理为不同的人群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不具有质的差别的。公共管理主体内部存在着分工,但它在社会整体中是首先作为一个独特的职业群体而存在的,它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需要得到管理对象的合作和参与,它在通过管理而实现对管理对象的服务时,需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具体性。传统的管理是主体中心主义的管理,而公共管理是客观中心主义的,它在充分考虑对象的具体性时,科学化、技术化追求的基线不仅不会发挥积极作用,反而会成为障碍。所以,公共管理在对象的具体性中放弃形式追求,而把管理看作是从属于实质理性的,是包含着价值判断和服从价值目标的。
由于公共管理不是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上的,所以公共管理的目标既不是直接地解决分工与协作关系中的具体问题,也不是通过任何强制性的方式去维护分工与协作体系的秩序。公共管理的目的是实现整个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群际整合,追求社会的群际和谐,其中也包括公共管理主体与整个社会的和谐。
对于分工基础上的社会分群来说,群际间的矛盾和冲突是基本的和主要的。而分群前提下的分工,则可以促进群际间的交流和互动。在公共管理生成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同样存在着职业性的分工,但分工的内容和性质发生了改变。分工不再是隔离人们的鸿沟,而是联系人们的桥梁。因为,建立在分群基础上的分工,与出于生产和生存需要的分工是不同的,它直接地服务于群际沟通与交往的需求,服务于群体的社会整体化的动机。因为,分工导致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而社会分群则把每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实现寄托在其他群体的利益要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所以,每一个群体虽然有着自己独立存在的形态,但却拥有着社会整体意识和渴求整体化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管理的责任就是:促进群体的社会整体化要求转化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