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评估发展的历史性观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性论文,社会服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4)03-0005-07
伴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供给主体与供给方式的多样化,社会服务评估不仅成为我国应用社会学领域中的研究热点,也成为对我国社会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一项制度设计。然而,由于我国社会服务评估研究的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因此,深入了解和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服务评估领域中取得的研究成果,就成为推动我国社会服务评估研究与实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加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服务评估发展,本文首先通过梳理社会服务评估实践的历史脉络,说明社会服务评估实践兴起的背景、发展过程以及整体的格局与态势,从而形成对西方国家社会服务评估实践发展的历史全貌。其次,本文通过对社会服务评估研究范式历史演变的综述,来说明对西方国家社会服务评估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种思潮,它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社会服务评估实践发展的历史走向。另外,本文还对社会服务评估模式的发展进行梳理,这些评估模式是各种评估范式在评估实践中的具象,同时也是评估专业实践经验的提纯,它的演变说明了西方国家社会服务评估发展过程中,科学研究范式与评估专业实践之间张力的历史转移。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21世纪的社会服务评估已经进入整合主义时代。
一、西方国家社会服务评估发展的主要历史阶段
西方国家社会服务评估发展的开端可追溯至17世纪的教育和公共健康领域。在随后的近四百年间,一些对社会服务评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时间节点被定格在了1792年、20世纪30年代、20世纪50年代,以及20世纪80年代。它们分别构成了社会服务评估的形成时期、改革时期、繁荣时期和整合时期。
图1 社会服务评估发展时间轴示意图
在1792年以前,评估主要以质性评价为主。其中最为显著的例子是关于学生特征的考察。“最早的考试主要为口试,每次测验一个学生。如果已经写出答案,则需要以‘文章的形式’来论证答案的正确性”。[1]这一评估模式在1792年开始发生了变化,其中标志性的事件是William Farish首创以量化分数来记载测验成绩,用量化的分数取代了质性评估。[2]在教育服务领域,这种定量评估的模式开始迅速在英美等国的教学研究、教育质量审核,以及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得以使用。[3]进入20世纪,受科学管理运动的影响,为了更好地衡量效率,标准化更高、系统性更强的测量在社会服务评估中得以运用。标准化测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得以持续发展。May(1971)在描述费城在1916年到1938年间标准化测验的历史时发现,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研究单位所发展出的成就测验,不仅被运用到个人决策,还被用来评估课程和整体系统表现。[4]测验和评估被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
进入20世纪30年代,更为系统的评估研究得以出现,各学科的社会学家们开始利用严格的研究方法对社会服务进行评估。较为典型的例子是泰勒在1932年受托主持的“八年研究”,该研究由卡内基股份公司资助,旨在比较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效能。泰勒的研究侧重于对目标结果做内部比较,这使得在评估过程中,不一定要有实验组和控制组的设计,因而大大降低研究成本,并有助于在更广范围内进行评估测量。而乔治·梅奥(1933)在霍桑工厂所进行的照明实验、福利实验、访谈实验、群体实验和态度实验,也凸显了这一时期,评估研究的系统性和严谨性。[5]此外,列文对“行为研究”的研究,李普特和怀特对民主和集权领导的研究,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6]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一些有关测验的专业机构开始通过建立标准的方式,来规范成员在测验过程中的行为。例如,美国心理学会1954年出版的《心理测验及诊断技术的技术性建议》,美国教育研究学会与美国教育测量委员会于1955年出版的《成就测验的技术性建议》等。
20世纪50年代末期,为了弥合第二次世界大战给社会带来的创伤,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社会服务。与此同时,关于“效果如何”的追问,使得社会服务评估变得流行。这种流行起始于美国、欧洲及其他工业化国家的防止过失、精神健康、公共住宅、教育活动、社区组织创建等社会服务项目,并渐渐蔓延至亚洲的家庭计划、拉丁美洲的营养与健康、非洲的农业与社区发展等类型的项目。[7]在这一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评估是肯尼迪和约翰逊时代的“反贫困战争和美好生活运动”评估。社会服务评估这个新兴的产业,也促使了社会服务评估的专业化发展,海伊斯[8](Hayes)、萨其曼[9](Suchman)、坎贝尔[10](Campbell)在这一时期出版了有关评估研究方面的著作,包括《评估评论》等学术研究刊物也在这一时期相继创刊。应该说,在这短短的三十年时间里,社会服务评估不仅成为美国一个成长的产业,也成为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最有活力的前沿阵地。[11]
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开始下定决心从福利危机的迷局中寻求突破,在这一时期,英国的撒切尔夫人、美国的里根总统在这一时期,分别在各自国家内开始了大刀阔斧的福利改革。这些福利改革的共同主题实际上是在面对经济“滞胀”、福利开支居高不下,福利服务低效,且国民形成严重福利依赖的情况下,对战后福利政策,更具体地说对福利供给中的政府、社会及个人责任的反思。于是,在这段时间,缩减社会福利服务项目,成为“撒切尔里根主义”控制通货膨胀、降低财政赤字的重要突破口之一。社会服务评估的价值与意义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测量,而且更是一种政治判断。这种整合使得成本效益成为社会服务评估的主要议题,它被视为一个有力的证据成为在资源紧缩条件下,选择社会服务项目、决定社会服务项目是否延续,以及社会服务项目绩效改善中的重要参考。而随后的福利多元主义,以及新公共管理的兴起,使得社会服务评估“不再仅仅是由国家的(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和跨国家的参与者(在欧洲是欧盟委员会)引起的,而且还有公民社会的组织对它产生了促进作用”。[12]进入21世纪,学者们开始将评估与文化进行连接。福禄勃(Furbo)、李斯特(Rist)和桑达尔(Sandahl)对部分国家评估文化的研究就是较为典型的实例。2002年,福禄勃(Furbo)、李斯特(Rist)和桑达尔(Sandahl)使用了包括评估的领域、评估的著述、专业组织、制度化程度等在内的9个标准,对包括美国、中国等在内的21个国家的评估文化进行评分和排序。研究表明,美国处在评估文化的领先地位。比这个研究结论更重要的是,研究发现许多国家开始在努力建设本国的评估文化,并相应地开始了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进程。[13]
近一百年是社会服务评估发展最快的历史时期。在这一百多年中,社会服务评估发生了较为明显的面向整合的历史转向。这种转向具体表现为:(1)社会服务评估从单纯的政府需求转向政府与社会的共同需求转变。社会服务评估不再仅是政府进行政治交代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同时也可以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进行社会交代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2)社会服务评估从一个专业发展成为一个行业或产业。这意味着社会服务评估的应用导向更为凸显,评估的目的不再仅停留于研究,而是向面向未来的实践指导进行发展。(3)对社会服务评估的理解正在从单一视角向综合视角转变。前文提到的福禄勃(Furbo)、李斯特(Rist)和桑达尔(Sandahl)的研究正在试图说明,已不再适合仅用单一的或是政治,或是经济的视角来理解今天的社会服务评估,社会服务评估正在通过形成评估文化等其他方式对整个社会发挥自己的影响力。
二、社会服务评估范式的历史演变
社会服务评估的范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或引领着或跟随着社会服务评估的实践发展而发生着显著的变化,使得社会服务评估的范式出现日渐丰富的景象。在过去的一百年间,系统的社会服务评估研究在兼收并蓄中建立起了丰富的哲学假设基础,这些哲学假设的来源主要包括:实在论、决定论、实证论、理性主义、经验主义、实演论、节俭主义、实用主义、科学怀疑论、意识论等。[14]在这些哲学假设的支撑下,社会服务评估范式也日趋多样,其中较为典型的社会服务评估范式有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建构主义,以及混合主义等。
实证主义是最早应用到社会服务评估的研究范式。实证主义范式在社会学领域的应用,最早是由孔德提出。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在本体论上认为存在“真实的”且可以理解的现实,这种现实是单一和具体的,它既可放入系统中,又可分解开来;在认识论上坚持客观主义;在方法论上强调运用实验/操作的方法,来验证假设,主要采用定量的方法;所谓的知识在本质上是经证实的、作为事实或法则建立的假设,这种知识从类化而来,具有规律性和共通性。在研究中,应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因而,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15]在系统的社会服务评估研究的早期乃至中期,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被普遍地使用。在这种研究范式之下,评估成为了“经验—科学”,它遵循“批判—理性”的研究逻辑。评估被理解为应用社会研究,它关注特定的研究条件、具有特殊的认知和应用需求,而在这种需求中,评估结果对“实践”的好处处于重要地位。[16]
然而这种曾一度被认为是“科学典范”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在社会服务评估研究中的应用随后遭到了一系列的质疑。这些质疑的根源主要还是源自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在社会/行为科学研究中所表现出的“水土不服”。具体表现为:(1)在社会/行为科学领域,“存在着多元的实体……个人是依他所建构并认为有意义的实体在互动”;[17](2)在社会/行为科学领域,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做到独立,因为研究者的观察行为本身就是一个变量,会影响结果;[18](3)有条件的、偶发的和差异都是社会/科学研究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19](4)由于大多数的人类现象中存在多个且关系复杂的变量,因此,正如休谟所说,因果律是无法明确观察到的,事件之间存在有规律性或是经常性的连接关系,要比因果关系更为准确;(5)在社会/行为科学研究中,绝对的价值中立是不存在的。
对实证主义的质疑,使得在社会服务评估领域,一种质性思维开始兴起。这使得自然主义评估在社会服务评估中兴起。这种自然主义评估与定性研究有着密切的联系,以至于戴维·威廉斯(David D.Williams)甚至将二者视为等同关系。戴维·费特曼(David Fetterman)也认为“自然主义评估”就是“有关不同定性评价的总称”。[20]萨利·诺普·比克伦和罗伯特·C.波格丹的努力让自然主义评估的概念变得更为清晰。他们认为自然研究法可以在两个层面使用,第一个层面是在研究法层面,即作为手段和技术用于某项还未从自然主义视角中构造出来的研究;第二个层面是在范式层面,即将其作为一种多层次的、相互作用的、共享的社会经历去研究。[21]相应地,这两个层面的自然主义评估分别称为第一类自然主义评估和第二类自然主义评估。[22]
显然,第一类自然主义评估,实际上并没有脱离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基本范畴,它的贡献更多地在于将定性的研究方法融入到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之中。因此,所谓的第一类自然主义评估,也可以称之为后实证主义评估。它对实证主义评估范式的主要修正主要集中在:(1)对于“真实”的现实,只能不完全地,概率性地理解;(2)逻辑上的反证法的使用,即未被证伪的,也可能是事实和法则;(3)包括访谈在内的一系列的定性研究方法在评估研究中得以使用。如今,后实证主义评估已经使用得相当广泛,它不仅使得社会服务评估中的测验更为准确,更使得社会服务评估的开发、描述、说明和领会的功能变得更为突出。[23]值得注意的是后实证主义评估虽然没有背离实证主义的基本信仰,但是它也包含着一种解释性的方式。后实证主义评估因此可同时带有后现代的和自然主义的,或者批判的和人文主义的视野。[24]
正是以后实证主义评估为基础,一种新的评估范式,即第二类自然主义评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得以形成和发展。它彻底地脱离了实证主义的基本假设,形成了以建构和解构为主要支撑的新的研究范式。因此,第二类自然主义评估也可称之为建构主义的评估范式。建构主义的评估范式认为“真实性”是由社会中不同的观点构成的。“与其说人类发现或揭示了知识,倒不如说人类建构或制造了知识更为恰当,我们发明了概念、模型和图表来弄清经验的意义,同时我们又不断地根据新的经验来检验和修正这些建构物,此外,这种建构还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的和社会的维度。我们并不是孤立地建构我们的解释,而是以一种共有的理解、实践、语言等为背景来开展建构工作。”[25]
通过实证主义评估范式与建构主义评估范式的对比(如表1所示),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看到两种评估范式在基本信仰以及评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体差异。笔者认为,这种差异,甚至是这种评估范式的转变,都暗含着对社会服务评估本质和目的的持续性讨论。这种历史的转变本身也在说明着一些重要的观点:(1)社会服务评估活动具有政治性,而不是单纯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评估活动的政治性,起源于社会服务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社会政治产物。因此,在社会服务评估活动中,了解和澄清与社会服务利益相关者的立场要比运用科学技术所统计出来的数据更为重要。甚至可以说,这些技术统计实际应该是为了说明这些政治立场而服务的。(2)社会服务评估是一项面向未来,面向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对这种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往往不是技术因素,而是人的因素。因此,社会服务评估的重点不应仅局限于对过往社会服务绩效表现的问责,而应该是根据社会服务评估结果,在谈判协商中,形成基于共识的发展方向。
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研究范式的分歧,让社会服务评估这样一个应用研究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变得有些无所适从。而就在实证主义与建构主义之争,定量与定性研究辩论最为焦灼的20世纪80年代,实用主义的主张开始越来越受到关注。它注重研究的实用性,强调行为效用;提出不要在理论上空谈某种范式的优劣,研究不是对某种理论的检验和创建,而是指向真实世界的实践;研究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研究问题选择方法,而不是根据范式来选择方法。[26]在这一新观念之下,混合方法研究开始兴起。尽管混合方法研究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研究范式的基本命题的讨论中,显得有些含糊其辞,但这似乎没有对其的推广和应用带来太多的麻烦。[27]甚至,因混合研究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所爆发出的强大影响力而被称为“第三次方法论运动”。[28]很快,混合方法就作为一种实用的工具在社会服务评估研究中得以讨论和使用。[29]
在《混合方法研究杂志》的创刊号上,混合方法被定义为“调查者在一项单独的研究或调查项目中对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混合和推断的研究。”[30]混合方法研究的基本步骤是:(1)确定研究问题;(2)确定研究目的,即确定混合设计是否合适;(3)选择研究策略,即选择顺序法、并行法、转换法;(4)收集资料;(5)分析资料,它包括数据压缩等七个基本环节;(6)解释资料,即赋予整合后的资料(数据)以意义;(7)使数据合法化,它包括评估质性和定量两种资料及其解释的可信度;(8)得出结论并写出最终报告。[31]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和建构主义研究范式相比,使用混合方法研究范式的主要理由在于“意义的提升。”[32]其具体表现为:(1)“三角互证”,即把定量数据的结果与定性数据进行比较;(2)“互补”,即在一种方法的结果与其他方法的结果比较中寻求解释、例证、改进和澄清;(3)“发展”,用某个方法的结果来丰富另外一种方法的结论;(4)“引发”(initiation),即揭示研究问题重构过程中似是而非的观点和矛盾,描述数据中出现的新观点;(5)“扩展”,通过使用多种方法来扩大研究的广度和范围。[33]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混合方法研究可以被区分成不同的类型。比较合理的分类是Creswell和Piano、Clark等人提出的四种混合方法设计类型,即三角互证设计、嵌入式设计、解释型设计和探索型设计。[34]这四种混合研究方法在定性与定量资料比重,定性、定量资料搜集顺序,定性和定量资料结合阶段等问题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详见表2)。
不难看出,自上世纪系统的社会服务评估研究出现以来,社会服务评估的范式大致经历了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建构主义和混合主义的演变。这种演变实际上也反映出了我们对社会服务评估的理解正在不断地更新与深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观点的形成:(1)社会服务评估是以证据为本的实践活动。根据“证据为本”的基本原则,[35]社会服务评估的研究者要了解如何阐释和运用评估发现:研究者要学会在其职业生涯中以科学研究指导实践;评估发现要以更加有效的方式传递到实践者手中。(2)社会服务评估是一项典型的行动研究。社会服务评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通过参与者和评估者共同的探索或反思来建立行动的意义,要将所有参与者的经验和能力差异看作是对评估进行丰富的机会,评估要产生有效研究结果,它是以情景为中心的,它力图解决在情景中的真实生活问题。[36](3)社会服务评估结果的合法性具有“二元性”。获得社会意识的普遍认可,并被认为是合理和正当的,是社会服务评估结果获得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关键基础。对于社会服务评估结果来说,这种合法性的来源具有“二元性”,即它是由以实证主义为支撑的科学基础和以建构主义为支撑的社会基础共同建设的。
三、社会服务评估模式的发展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服务的评估模式开始层出不穷,这使得对评估模式的分类变得异常困难和错综复杂。斯塔弗尔比姆(Daniel L.Stufllebeam,2007)将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末美国出现的22种评估模式分成假评估、问题/方法取向的评估模式、改进/绩效问责取向的评估模式、社会议题导向(倡议)的评估模式。古贝和林肯(Egon G.Guba、Yvonna S.Lincoln,2008)将评估的历史划分成为测量、描述、判断和协商四代评估。泰勒(C.Nicholas Taylor,2009)认为社会评估分为技术专家论——行动、技术专家论——研究、参与——行动、参与——研究四种取向。阿尔金和克里斯蒂(Marvin C.Alkin、Christina A.Christie,2004)按照价值判断、方法和运用三个分支对评估理论模式进行系统分类。菲茨帕特里克、桑德斯和沃尔森(Fitzpatrick,Sanders和Worthen)将评估模式分为目标导向模式、管理导向模式、顾客导向模式、专家导向模式、参与模式。施托克曼和梅耶(2012)则是按照评估的认识、监督、发展和证明四个功能对评估模式进行分类。
可见,社会服务评估模式在分类上的困难,除了因为评估模式纷繁复杂之外,还因为其与社会服务评估类型、评估方法等概念的交叉使用。为了更好地综述,有必要对评估模式的概念进行简要的界定。在本文,所谓的评估模式是指对如何挑出即处理评估进行时所遭遇问题的一种理想化或“模式化”的看法。[37]而在具体的评估实践中,研究者首先遇到的问题是究竟是侧重于评估过程,还是评估结果,而过程与结果这两个导向也构成了社会服务评估模式的一个基本分类标准。在梅姆西·巴提克和理查德·宾厄姆(1997)设计的评估谱系中,所谓的过程评估主要包括监测日常活动和评估项目活动,结果评估则主要包括列举结果、测量效果、成本收益,以及评估问题影响等。[38]这使得对评估模式的分类更加方便。
上世纪60年代,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对公共服务与社会公共资金需求上的快速增加,公共管理者为了确保自己做出了政治上正确的选择,并且是经济上最有效率的选择,对社会服务评估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具体来说,这种要求是社会服务评估必须围绕功效与效率做出专业性的,且清晰明了的判断。结果导向的评估由此而兴起。所谓的结果导向的评估,主要测量方案的成效或结果,而非方案的输入或过程,它所着重的焦点可在方案的不同时间点加以考察,通常不会描述或说明方案进行时实际发生的事情。在早期系统的社会服务评估中所出现的标准化测验,以实验为主要方法的评估研究,目标本位研究,以及后来的绩效问责、成本利益分析等都属于这一导向之下的评估模式。
随着社会服务评估实践的日益增多,评估者们也开始发现,结果导向的评估模式的前提是已确定的目标和它们的可操作性。在应用过程中,结果导向的评估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包括:(1)项目目标的描述不够确切,并且表现出一般性的特征;(2)官方目标和实际中所遵循的目标可以相互分离;(3)随着时间的推移,目标多数会发生变化;(4)在项目的转化过程中有众多的参与者,他们可以遵循各自不同的(有时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目标;(5)如果从目标维度出发,就存在着非预期性效果有计划的消失的风险,但是这些效果也恰恰证实了它们本身是非常值得关注也是非常重要的。[39]
正是基于对结果导向评估模式的反思,过程导向的评估模式开始作为补充得以形成和发展。过程导向的评估模式的重点在于集中探索服务的提供机制、运作成效如资源的投入、调配及运用;或者系统的完整即协调性程度等。其背后的理念是,如果我们能确保服务提供的机制能符合要求,服务品质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证。[40]不难看出,所谓的结果导向实际上也是一种系统导向、管理导向。在上世纪中后期出现的管理信息系统评估模式、CIPP模式,以及UCLA模式都属于这一导向下的典型评估模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社会服务结果的理想,还是社会服务过程的科学,都仅能成为社会服务品质保障的必要条件,唯有将两者统一结合才能成为社会服务品质保障的充要条件。因此,寻求二者的有机结合,成为社会服务评估模式发展的新方向,即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跨越结果与过程,跨越评估范式,跨越定性与定量评估方法的一类评估模式。它关注评估结果的现实信度与效度,强调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指导力。这种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成为21世纪新兴且日渐主流的一类评估模式。诸如个案研究评估、消费者导向评估、响应式评估、参与式评估,以及实用导向评估都属于这一导向的具体评估模式。
可见,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社会服务的评估模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按对社会服务品质保障的基本假设这一标准,我们大致可以将社会服务的评估模式划分成为结果导向、过程导向和整合导向。不难看出,这种评估模式的分类与评估范式之间保持了基本的对应关系。结果导向的评估模式,主要以实证主义评估范式作为支撑,定量研究成为主要的评估方法;在过程导向的评估模式中,部分地融合了后实证主义以及建构主义的评估范式;而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则主要以混合主义评估范式作为主要的方法论支撑。可以想象的是,整合导向因兼具了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的优点,将成为21世纪社会服务评估模式的主流导向。
四、结论——整合主义评估时代的到来
社会服务评估在过去的20世纪里完成了跨越式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表现出了整合主义的发展特点,其具体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即社会服务开始在几乎所有的社会服务领域中得以使用;评估主体的多元性,即社会服务评估的主体除了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之外,社会服务组织、社会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等也作为主体参与到了社会服务的评估中;评估目的的复合性,即评估目的除了包括证明社会服务的专业有效性、考察社会服务的效率与效能之外,还成为先进理念倡导、社会问题分析、社会服务组织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由此称21世纪,社会服务评估进入整合主义时代。
进一步分析,这种整合主义特点来源于社会服务评估对公共管理者、第三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福利改善所具有的重要且广泛的意义和价值。在现代政府的框架体系之下,公共管理者必须证明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即提供与市民偏好一致的服务,且必须证明自己是在以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特定质量的服务。[41]而社会服务评估恰好成为公共管理者完成这一系列履职证明,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对公共管理者尽职调查的重要方式。在社会福利多元供给的格局之下,社会服务评估对于第三部门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帮助组织争取有限资源、向资助者交代、对内监察及问责,以及厘定项目发展方向。[42]从对全社会的福利进步这一角度来看,社会服务评估则有助于改进现有的福利服务,监督福利供给主体承担责任,为新的服务评估积累经验和知识,以及为政府的福利决策提供合法性和公信力支持。[43]
从专业研究发展的角度来看,整合主义的社会服务评估是指以混合主义研究范式为基础,以整合导向评估模式为主要方法的一类社会服务评估。它坚持社会服务评估在现实应用中的实用主义导向,强调对各类研究范式以及各类评估模式的灵活性整合,以全方位提高社会服务评估研究的信度与效度,从而尽可能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对社会服务评估的要求。以混合主义的研究范式为方法论基础,整合主义的社会服务评估能够促使评估结果更全面、更完整展现事物的内部与外部逻辑,在这一过程中主观,客观、归纳/演绎、价值介入/价值中立、实在论/相对论的矛盾都统一在研究问题,评估者依据特定情境和事物客观属性选择合适的方法,研究的信度和效度都极大增强。[44]混合主义的研究范式,也直接要求整合主义的社会服务评估中要采取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通过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整合主义的社会服务评估保留了对社会服务作为一个系统的完整性审视,简单地说,就是既要关注社会服务的生产过程,也要关注社会服务的结果与效益。整合导向的评估模式更加强调评估内容和评估过程与社会服务利益相关者们的关联。这使得利益相关者们能够更加接受评估对过往社会服务表现的判断,也能够在面向未来的社会服务改进中形成更大的行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