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模式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论文_孟令霞

(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心理一科 山东淄博 255100)

【摘要】目的:观察自理模式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方法:选取2016年1月—2017年6月期间在本院住院治疗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对照组实施精神病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自理模式。干预4周后,采取护士用住院患者观察量表(NOSIE)以及生活自理能力量表(ADL)评价两组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并与干预前比较。结果:干预4周后,观察组NOSIE评分中激惹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个人卫生、社会能力、社会兴趣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ADL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自理模式,可明显提高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对改善生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自理模式;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社会功能;生活自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R7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29-0347-02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临床精神疾病,具有反复发作、病程迁延的特点。随着病情进展,患者多表现为思维贫乏、行为退缩、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及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减退[1-2]。单纯抗精神病药物恢复自理能力及社会功能的作用有限,因此需要配合有效的护理干预。本研究对5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自理模式训练,并与50例常规护理的同病种患者进行对照研究,探讨自理模式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

1.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7年6月期间在本院住院治疗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100例,均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观察组男26例,女24例;年龄20~66(41.32±3.91)岁;病程1~5(2.36±0.32)年;学历水平:≤初中27例,≥高中23例。对照组男25例,女25例,年龄19~69(41.35±4.93)岁;病程1~5(2.24±0.31)年;学历水平:≤初中26例,≥高中24例。纳入标准:①处于康复期且有一定自知力;②未接受过其他康复训练。排除标准:①伴有脑器质性疾病;②神志障碍;③依从性较差者。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遵医嘱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对照组给予精神病科常规护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给予自理模式进行干预:①支持系统教育:评估患者自我认知情况,针对性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指导,注意维持患者自尊,鼓励患者描述期望达到的康复目标,帮助其制定适宜的日常生活计划表。②基本生活自理训练:患者在护理人员指导下按照日常生活计划表进行自理能力训练,包括整理床铺、洗脸刷牙、按时服药、衣着得体、维持病室卫生等。同时鼓励患者相互监督,纠正不良行为,表现好者给予奖励,强化患者正性行为。③基本社交训练:定期组织患者进行集体性交往与娱乐活动,如组织唱歌活动、下棋、手工制作等。确保安全前提下可组织患者外出购物等社会活动,扩大其活动范围,促进回归社会。

1.3 观察指标

两组患者均干预4周。干预前后,采用护士用住院患者观察量表(NOSIE)及生活自理能力量表(ADL)进行社会功能、自理能力评分。NOSIE量表中,激惹分数越低,个人卫生、社会能力、社会兴趣分数越高,表明社会功能越好。ADL包括躯体生活自理能力与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每项内容评分范围1~4分,分数越低,自理能力越好。

1.4 数据处理

采用SPSS 22.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 NOSIE评分比较

干预前两组NOSIE评分无统计学差异(P>0.05),干预后两组NOSIE各项评分均较干预前明显改善,观察组激惹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个人卫生、社会能力、社会兴趣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讨论

抗精神病药物虽然能有效改善精神症状,但处于恢复期的患者多数遗留社会功能及自理行为缺陷[4],饮食起居都需要依赖他人照顾,加重了社会及家庭负担。因此采取有效护理干预,提高患者社会功能及自理能力,对改善其生活质量十分重要。

社会功能是指个体参与和完成社会生活的有效能力,而精神分裂症患者普遍存在社会功能缺陷[5],故社会功能的改善也是该病种患者重要的康复评估指标之一。自理能力是个体为保证、维持正常生活和健康,从而主动创造和采取的适应性行为。本研究通过对患者实施自理模式,通过实施支持系统教育,让患者能够正确认识疾病,获得信息和情感支持;通过指导患者参与自理训练,可帮助患者提高动作协调性及灵活性,通过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增加了与社会的接触机会[6],有利于早日回归社会。本研究可见,观察组实施自理模式后,NOSIE评分及ADL评分均较对照组有明显改善,可见自理模式的实施有助于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

综上所述,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自理模式,可明显提高社会功能及生活自理能力,对改善生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温燕文,柯文英,张莹,等.现实导向训练对提高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效果观察[J].护理与康复,2017,16(1):14-16.

[2]庞大梅,黄蓓蓓,魏砚秋,等.Orem自护模式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自理能力及康复效果的影响[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6,20(18):23-25.

[3]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CCI-I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18.

[4]朱慧,张燕,徐清,等.时间管理对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作用[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21,(2):232-234.

[5]崔雪莲,李宁.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因素研究[J].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13,40(1):23-25.)。

[6]顾静莲,闵海瑛,沈颖,等.低强度运动疗法对住院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影响[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6,22(19):2700-2703.

论文作者:孟令霞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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