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哲学之要义及其当代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要义论文,当代论文,哲学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2)01-0022-04
马克思对于现代经济现象研究的真正成果与其说是经济学,毋宁更正确地说是经济哲 学。虽说这一成果对于社会科学领域——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产生了 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的源头乃在于其哲学变革,确切些 说,在于与经济现象之批判分析本质相关的一般社会历史理论。马克思经济哲学的要义 是经济学批判。而“批判”意味着澄清前提和划定界限。对于“前提”和“界限”的无 意识虽说可以完全不影响到经济学科学,但却谈不上真正的经济哲学。这一区分非常重 要,因为正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才能确切地标志着他对现代经济现象研究所达到的那 个原则高度,才意味着他对“前提”的把握和对“界限”的超越,才充分地揭示着其学 说之深刻而持久的当代意义。
一、马克思的国民经济学批判
对于马克思来说,经济学批判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既来自于哲学立场上的改弦更张,又 来自于对德国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批判。因此,马克思之转向经济学领域,不能用个人 的主观兴趣来说明,也不能用经济学天生的优越性来说明。但如果我们非要在某种意义 上谈论其“优越性”,那么,它完全是历史地起源的,即:第一,社会生活本身的运动 在现代提升了市民社会的重要意义;第二,经济学,作为典型的市民社会的科学(这一 科学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市民社会的),只是在哲学领悟到市民社会的本质 重要性之际,其主导作用方始在理论上被意识到并且被揭示出来。马克思在后来回顾《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写道,“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 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 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 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1](P82)在这里,关键之处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市民社会”获得了最关根本的理论 意义,换言之,国家和法的本质性被导回到市民社会;其二是出现了“解剖”市民社会 的必要性,而经济学的重大意义是由这种解剖的必要性而被揭示出来的。
就哲学上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关系而言,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这一方向的可能性来自 于费尔巴哈,亦即来自于把神圣化的人的本质归结到其世俗基础上去的根本要求。但是 ,这种可能性的实现却来自于马克思同费尔巴哈的差别,来自于“活动”原则之渐次进 入感性-对象性的理解之中。费氏之直观的对象性无能进入“市民社会”,因为它无能 掌握市民社会之分裂与对立的关系,或者至少是无能使这种分裂与对立上升为矛盾关系 的理解。因此,费尔巴哈便不得不诉诸“最高的直观”,并因而与市民社会及其原则处 于正面的对立中。
在这里我们要提到马克思当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本质的矛盾”。正是这个 概念才在哲学上真正提示了解剖市民社会的必要性。如果说对于社会的理解可以直接从 哲学的直观中获得,那么所谓“解剖”就是完全不必要的(费尔巴哈);正像“本质的矛 盾”如果可以借助思辨的中介作用或“推理”来加以解决,那么这种解剖也就无需到政 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黑格尔)。因此,在社会概念仅仅依赖于哲学直观来建立的地方,也 就是说,在社会本身的分裂尚未被严格地指示出来、在这种分裂尚未被理解为矛盾的地 方,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就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在“现象的矛盾”直 接被归结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时,这种解剖同样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
正是在哲学上超出这种界限的地方,马克思开始有必要诉诸为费尔巴哈所无视且为黑 格尔所轻视的“所谓理论”(黑格尔语),即英国的经济学和法国的政治学。因为这二者 乃是道道地地、彻头彻尾的市民社会的科学。正像英国的经济学家在市民社会的范围内 表述了经济运动和经济关系的规律一样,法国第三等级的历史文献、启蒙思想家和复辟 时期的历史家在同样的范围内表述了市民社会的政治运动、阶级斗争和政治关系的规律 。因此,在马克思指证市民社会的重要意义时,他也要求重估并把握“市民社会的科学 ”的意义。这种科学或理论的意义(此等意义完全是历史地生成的)在于:它们“要求市 民等级和政治等级‘分离’,而且这样要求是有充分根据的,因为这些理论以此表现现 代社会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中,政治等级的要素不外是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现实关系的实 际表现,是它们的分离的表现”[2](P338)。
由此可见,马克思之诉诸政治经济学是与“解剖”市民社会的必要性联系在一起的, 而此种必要性又最关本质地涉及到一般社会历史理论在哲学根本上的开展。这是马克思 之“介入”经济学的原则高度。忽视或抹煞这一高度,就会把马克思关于经济的学说变 成单纯的“知性科学”,即经验实证科学;而在这种科学本身的范围内,其客观性恰好 就在于“遗忘”前提和界限,更不用说理解和把握此种前提及界限的历史的生成了。或 缺了这样的原则高度,就根本谈不上“批判”。马克思所揭示的历史的客观性,完全不 是在知性科学意义上或范围内的。认为马克思思想的进展就在于知性科学因素的扩张以 及哲学因素的退缩(援引经济学科学的实证性),这完全就是误解;因为如果事情是这样 的话,那么,实验心理学或生物学和物理学就能使马克思的学说更其“科学”了。这样 说并不是无类比附——这里的要害是还原论。
二、批判:澄清前提和划定界限
批判,作为哲学的基本功效之一,特别自康德以来得到明确、发展和巩固;在一定的 意义上,马克思继承了这一伟大传统。《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乃是马克思的学说的 秘密和诞生地,它不仅清晰地反映着马克思的哲学、经济学在根底上的原初关联,而且 由此种关联深刻地揭示着这一学说之主导的批判原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自这部手稿 起(零星的工作也许更早)直到《资本论》,马克思在所谓经济学领域内的全部创制和作 为皆当名之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我们特别强调它首先是并且始终是批判,因为离开 了这一点,就谈不上真正的经济哲学,就会把马克思的科学混同于无批判的实证主义。
诚然,论到批判,在马克思那里当然不止于理论批判,就其在哲学上所实现的根本变 革而言,主导的原则首先是实践批判(“实践批判的”活动)。至于理论与实践之对立存 在论基础上的瓦解和消除(参看《手稿》的说法——“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 理论家”),虽则至关重要,但还不是这里所要讨论的。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 那样,“批判”之较为原初和一般的意义主要在于彼此相关的两方面,即澄清前提和划 定界限。这一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现得异常明显。
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实际上是由于内部的矛盾而变得“支离破碎的原理”。这 种支离破碎的状况非常明显地表现在国民经济学之诸多的二律背反中。姑举一例:劳动 的全部产品本来属于劳动者,而且按理论来说也是如此;但同样按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来 说,劳动者实际上所能得到的只是他“绝对不可缺少的最小一部分产品”。如果用后来 比较明确的方式来说,此种对立乃是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规律和工资规律的二律背反 。按照前者,劳动是形成和决定价值的唯一的东西,是人的能动的财产,因而凝固的和 物化的劳动即全部产品理应属于劳动者(即劳动的人格化);但是按照后者,劳动者却必 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而他实际上所能得到的决不是全部产品,而是劳 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工资)。
国民经济学内部的这种基本对立意味着什么呢?在马克思看来,这里必定有某种根本的 、全局的颠倒与混淆;而且问题必定发生在国民经济学之最基本的原理(关于“劳动本 身”的概念)中。换言之,国民经济学如不是在根本上由于自身的矛盾而陷于支离破碎 的境地,就不可能在一系列最基本的原理上表现得如此对立。正是根据这种对立,马克 思指证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乃是“异化劳动”,但它却被冒充为一般的、最 自然的劳动;正像国民经济学家眼中的个人实际上是异化的个人,但却被冒充为一般的 、最自然的人一样。马克思的批判要求到处揭示这种混淆,从而使前提得以澄清。例如 ,在国民经济学看来,分工是劳动社会性的真正表达,正像私有财产是对人的存在的真 正肯定一样;然而马克思的批判却表明,分工是异化范围内的劳动社会性的国民经济学 表达,正像私有财产是异化状态中本质的对象对人说来的存在一样。[3](P97、103)作 为这一批判的较为晚期的理论表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清算了古典经 济学家关于人类天性的看法,批判了他们把“合乎自然的个人”看成是由自然造成的错 觉,并且指出:在生产一般的抽象中忘记历史的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 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3](P87-88)
由此可见,当国民经济学家停留于未经澄明的前提中时,他们便总是使自己处于“虚 构的原始状态”中;这种原始状态往往是“两个人”,即貌似猎人和渔夫的两个现代资 本家,或各式各样的鲁滨逊神话。而当这一前提被批判地加以澄清之际,国民经济学的 种种矛盾不过是表面的矛盾,其实质是“异化劳动同自身的矛盾”;从而国民经济学作 为科学,乃在于它正确而有效地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三、马克思经济哲学的当代意义
澄清前提的哲学批判在今天之所以仍然必要,首先在于这样的前提往往处在现代性的 遮蔽之中,往往未经检审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使被马克思所揭示的历史一度重 新湮没于所谓“自然状态”之中。任何一种社会科学,倘不能批判地澄清其前提从而历 史地揭示其界限,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和现实的科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 ,我们只知道一门科学,即历史科学;也是在类似的意义上,黑格尔曾说过,所谓自由 的思想,就是不接受未经检审过前提的思想。
哲学批判在检审并澄清前提的同时亦就划定了界限,尽管这种澄清和定界在内容及深 刻性方面是有差别的,就像哲学批判在主题和性质方面是有差别的一样。但基础性的揭 示始终是主要作用,它的问题形式可以用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来表示:那作为根本前提 来使用的、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东西果真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们试举一例以说明之。罗尔 斯在《正义论》中曾提及一种所谓“形式的公平”,此种公平被比喻性地表述为:有一 个蛋糕要分诸众人,为使公平,我们便指定一人来切蛋糕,并同时指定他最后取得他自 己的一份。我们可以设想,他将用当时所能获得的最有效的方式来尽可能平均地分割这 块蛋糕,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取得他所能得到的最大的一份。这样一来,便有了形 式的公平——我们甚至会不假思索地承认,事情就是如此,这一切乃是理所当然的。但 是,我们若进一步追问,此种公平果真是纯粹形式的(亦即不包含历史内容的)吗?回答 只能是否定的。因为这种公平由以建立起来的基本前提是:(1)原子个人;(2)利己主义 个人。而这样的前提不仅是历史地形成和建立起来的,而且包含着相当确定的历史内容 。由此可见,当批判在澄清前提之际也就划定了界限:只有在原子个人和利己主义个人 历史地建立起来的范围内,这种公平才是现实地可能的,并且才会被看作是理所当然的 ;但也正是由于这一范围的定界,上述公平也就不能保持其自身为纯粹形式的了。
马克思在经济哲学方面的批判之所以本质重要并且具有深刻的当代意义,是因为这一 批判的划界乃是指证以资本为原则的文明的界限。只要这一界限未被超越,澄清前提的 工作就始终是必要的,而经济学批判的积极意义就不会消失。经济学只有完全局限于知 性科学的范围内、并且遗忘或者抛弃“前提问题”和“界限问题”,才可能拒斥经济哲 学的视域,或指诘马克思的“过时”;但这样一来,它本身就不仅落在界限之内,而且 还意味着对于前提的全然无知。这种情形,就性质而言,与马克思当年对国民经济学的 估价是相当一致的。
在谈到从斯密经过萨伊到李嘉图、穆勒等等的经济学家时,马克思指出:“他们总是 积极地和自觉地在人的异化方面比他们的先驱者走得更远,但这只是因为他们的科学发 展得更加彻底、更加真实罢了”。[3](P67)然而,当前提和界限落在他们的视野之外时 ,此种科学本身的根本性质便成为蔽而不明的。因为它会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 理所当然的东西”,而这就是虚构的原始状态;“神学家也是这样用原罪来说明罪恶的 起源,也就是说,他把他应当加以说明的东西当作一种历史事实。”[3](P43-44)而马 克思经济哲学的巨大功绩在于,它指证了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乃是“私有 财产的主体的本质”,乃是“作为独自存在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人格的私有财产” 。[3](P66)但是,正像人并不自然地而且永恒地是私有财产的主体一样,劳动也并不自 然地而且永恒地是私有财产的主体的本质——在这里出现的正是历史的差别原则;并且 正是由于这种原则的出现,所以国民经济学的意义应当得到历史的划界或历史的批判, 正像以资本为原则的文明应当得到同样的历史划界或历史批判一样。
毫无疑问,在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发展中,无论是经济现象还是作为其理论表现 的经济学在内容、题材、方式和性质等等方面都发生了诸多变化。在这种情形下,知性 科学范围内的问题和应答方式显然在迅速地转变着,并且也会加快这一学科领域中实际 内容和具体方式的过时。但是这种变化和更迭丝毫没有消除经济哲学的必要性,相反, 倒是使这种必要性增加了。因为马克思所提示的批判原则乃是使科学避开无思想的实证 主义和引导到“真正的和现实的科学”的守护神。同样,从另一方面来说,批判精神乃 是经济哲学的拱心石,如若这种精神丧失了,经济哲学就不再存在也没有理由继续存在 下去了。
收稿日期:20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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