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是股份制的一个创新——怎样看待独立董事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独立董事论文,制度论文,股份制论文,怎样看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球化时代的经济竞争,将集中表现为企业的竞争和企业的优胜劣汰。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质量及其资本市场的质量,将高度地依赖于企业的质量,依赖于企业的治理机制。单个公司的治理质量,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董事会的独立程度。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则是董事会独立性的重要支柱。
“独立董事”是何方神圣?
1、关于“独立董事”的解释
严格地说,独立董事是除了他们的董事身份和在董事会中的角色之外,既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并领取薪水,也在公司内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利益关系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
目前,由于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标准尚未形成统一的说法,独立董事还存在不同的或严或松的定义。
例如,发起设立全球公司治理网络的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Calpers)对独立董事进行了较为严格的定义,即某个公司的独立董事是符合以下9条独立标准的非执行董事:(1)在过去五年中未曾以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受雇于该公司;(2)不是该公司顾问或高级管理层的成员,且与该公司的顾问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与该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4)与该公司或高级管理层成员不存在个人服务合同;(5)与接受该公司大量捐赠的非盈利实体不存在关联关系;(6)在过去五年中,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根据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规则S—K》要求应当披露的业务关系;(7)未曾受雇于由该公司一名高级官员担任董事的公众公司;(8)和该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上述的任何关系;(9)不是上述任何人员的直系亲属。
英国著名的海尔梅斯(Hermes)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卡德伯瑞(Cadbury)报告的独立董事定义为基础,强调所谓独立性意味着一名独立董事必须(1)不是或不曾是公司或集团的雇员;(2)未担任董事10年以上或年龄未超过70岁;(3)不代表大股东或其他单个利益团体(供应商或债权人等);(4)未从公司获得除独立董事费之外的收入;(5)未参与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或以公司业绩为基础的报酬计划,(6)无利益冲突或交叉担任董事;(7)不存在与公司或管理人员有其他重大的、会妨碍其对股东的忠诚的财务关系或个人关系。香港联交所在评估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时会特别考虑下列事项:(1)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足1%的股权一般不会妨碍其独立性;(2)董事一般不应在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拥有任何财务或其他权益。
2、特有的职责
通常说来,除了必须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之外,独立董事还兼有如下职责:
(1)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是协助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某一特定部分或团体的利益。
(2)就公司战略、业绩、资源等问题作出独立判断,包括主要人员任命和操守标准。
(3)检讨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
(4)在执行董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介入。
海尔梅斯养老金管理公司强调,非执行董事的关键作用,是确保总裁和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集中精力使股东的长期价值最大化。为此,非执行董事应在三个方面负起责任:
(1)战略上的功能:在战略决策过程中导入他们的独立判断。
(2)专长:提供公司可能没有的技能和经验。这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
(3)治理功能:确保遵守最佳行为准则,参与新董事的任命和监督执行董事的行为。
3、有无独立董事 绩效明显不同
从股东(投资者)层面来看,独立董事有助于保持董事会独立性,维护所有股东利益,增加股东价值。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能为董事会提供知识、客观地判断和平衡,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监督和监控公司管理层。一个整体上或很大程度上由管理层控制的董事会,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信托义务,维护股东利益,代理成本将很高。
从公司层面来看,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能以其专业知识及独立的判断,协助管理层,推进经营活动,改善公司声誉,提高公司价值。实践证明,独立董事与较高的公司价值,相关。《商业周刊》认为:(1)最佳的董事会趋于由独立董事占支配地位;(2)这类公司的年度平均收益比同一产业的其他公司更高。米尔斯坦因和马克埃沃耶(Millstein & MacAvoy,1998)分析了154个美国大型上市公司,发现在90年代具有积极的和独立的董事的公司比那些被动的非独立董事的公司运行得更好。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组织角色
现代公司治理观点认为,在一个健全有效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扮演相当重要的组织角色,他们在董事会中应占相当大比例,并组成如审核委员会、报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主体。这些组织角色是独立董事履行其特定职责的基础。
有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组织角色的规定从下例得到体现:
伦敦证券交易所综合准则规定:高级的独立董事,无论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由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出任,在董事会都应当有一个具有委任的高级董事身份的强有力和独立非执行的成员,有关重要事宜可以向其而不是主席传达。主席、首席执行官和高级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予以明示;非执行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的三分之一。大多数非执行董事应独立于管理层;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董事会应当建立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报酬委员会。报酬委员会应当只能由与管理层和可能对实质性地影响他们独立判断的任何商业或其他关系没有关联的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会应当建立有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有规定的职权范围来明确其权力和职责。该委员会的成员,其中绝大多数应当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在年报和会计报告中列明。
应当建立提名委员会,对所有董事会新的任命提出推荐。该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应当是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应当是董事会主席或者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制建设的中国环境
没有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就不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公司的健全运作就无法得到保证,从而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公司的价值产生重大的消极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对中国经济的成功转轨,对中国经济成功地融入全球化的大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目前建立良好的独立董事运作机制所面临的障碍和基本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制度结构方面。
这里首先是独立董事的选择与任免机制和整个董事会的运作机制。谁来选择和任免独立董事?采用何种机制?独立董事的任免能否由代表少数权益的股东或基于非累积投票制等机制来决定?独立董事能否成功的制止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
(2)文化方面。
首先是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公司治理文化氛围问题。在全社会范围内,是否就如下问题达成普遍共识,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在董事会决策时有责任和义务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这是否与公司的利益保持充分一致?
其次是在单个个人层面上,是否在董事会的运作过程中应保持独立的判断?
(3)人力资源方面。
在存量方面,目前是否能获得足够数量的具有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的独立董事人选?
在增量方面,已有的和潜在的独立董事人选是否得到了足够的专业培训与教育,包括入门培训和终生教育。
要成功地克服以上障碍,首先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和形成一整套制度安排,为形成健全的独立董事运作机制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一是在法律层面上,需要对《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在法规中对独立董事需有明晰的定义和要求,消除随意性和模糊性,使独立董事成为明确的法定制度;二是在自律性准则层面上,证券交易所、一些机构投资者和中介组织对独立董事制度也应提出相应的要求,增加行业自律性和指导性;三是在公司层面上,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关于公司治理和独立董事的最佳做法,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作出具体规定。
如上三个层面上的制度建设健全起来,独立董事的作用的发挥也就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何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有别于外部董事,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对独立董事的定义为: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人士。纽约证券交易所在上市规则中指出,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