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发展中的价值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社会的发展,有两种偏激的理论:一种是承认社会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必然性,但对社会规律的理解却十分死板、机械,把社会的发展,完全看作是“严格的必然性”的纯客观过程,否定了社会发展中的主体选择性,社会规律因此也就被简单化、绝对化甚至神秘化了。另一种是否定社会发展有客观规律,鼓吹主体选择绝对自由的意志自由论,把社会发展看成是完全偶然性的东西,否定了社会发展中的必然性。上述机械决定论与主观选择论的共同缺陷,是对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价值选择之间的关系做了曲解。受此影响,过去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的理解,也带有机械决定论的色彩和矫枉过正后的主观选择论的因素,不能给社会发展以积极的影响和正确的引导。为此,本文试图对社会发展中的价值选择问题加以探讨。
一、从主体的角度透视社会发展中价值选择的根据
翻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任何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在不断的价值选择中向前发展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说明人都是有价值追求和选择的。趋利避害乃是人类的本能。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作为主客体的一种关系的价值,是以人的需要和利益为基准的。社会发展中的价值选择,因此主要是指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利益和能力以及客观条件,在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中,选择对主体有价值的对象或行为。
社会发展中价值选择何以可能,从主体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体人的需要和利益,二是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三是社会发展中主体的实践能力。其中,第一方面是根本前提,第二方面是基本条件,第三方面是前二者的统一。
1、需要和利益是社会发展中价值选择的前提。
人的一切活动都与人的需要和利益紧密相联,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为革命导师所论述。恩格斯在论述近代自然科学同生产的关系时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5页。 )马克思也曾指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4页。)“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82页。)可见,人的一切活动,皆源于人的需要,而人的一切活动也都是为了实现人的一定利益。需要与利益在社会发展的价值选择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一定时期,人有许多需要和利益有待满足,但人们对它们的迫切程度不同;它们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也不一样,因而就提出了主体选择的问题。一般说来,在人的需要中,最基本、最强烈和最明显的是对生存的需要。而维持生命存在和发展的第一需要则是物质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32页。)由此可以看出,物质需要是人的根本需要,同时,只有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实现人的物质利益,人才能存在、发展,创造自己的历史。作为社会发展中的价值选择活动能够成立的第一个前提,也必然受以物质需要和利益为核心的需要与利益所决定。尤其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然而无论是阶级的形成和阶级之间的斗争,都是以物质需要和利益为基础的。阶级实际上是一种利益集团,共同的物质需要和利益是这一集团能够组织起来的始因。阶级斗争实际是社会发展中不同的主体为了各自的需要和利益而进行价值选择的一种激烈方式。因此说,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社会发展中价值选择的前提。
2、 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多种可能性空间是价值选择的基本条件。
二十世纪以来,由于统计物理学、量子力学、非平衡热力学的兴起,建立在牛顿力学基础上的机械决定论开始崩溃,随机性、偶然性、非线性、不稳定性、涨落、不可逆性等逐步成为本世纪科学的主要术语;概率统计在自然科学中成为起主导作用的思想方法,控制论、信息论、系统科学以及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论无不与概率统计密切相关;“物理抽象”的方法及由此建立的一系列概念和规律,强烈冲击着传统的因果性、必然性、规律性范畴。上述科学都认为,现实世界不是简单的、线性的,而是复杂的、多维的;规律并非唯一的铁的必然性链条,也不是单一对应的联系,而是透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普遍的联系,是一种平均值、总的发展趋势;社会规律更高级、更复杂,它既有必然性、确定性,又与偶然性、应然性相关。因此,在讨论社会发展和主体的价值选择问题时,不能不涉及“可能性空间”的概念,其大致可界定为:具有共同规定性或根据的诸多可能性的集合。
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可重复性,并且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是有原因的,这常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任何已经发生了的事情都是必然要发生的,而不是诸多可能性中的一种实现了的可能。其实,在社会发展的具 体过程和环节上存在着多种可能性,这些具有共同规定性或根据的多种可能性集合,就是人类活动的可能性空间,也是人们的价值选择范围和边界。由此,不能把可能性的实现看作是可能性的必然归宿,而应看作是通过人们的价值比较和评价之后的选择促使某一种可能性实现的过程。这是因为:
首先,可能性空间中存在的每一种可能性都有其客观原因和条件。依据各种条件,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可能性空间可分为现实可能性和抽象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可能性能够转化为现实性,而抽象可能性因受条件限制,就根本无法转化为现实。但是随着条件的改变,现实可能性空间和抽象可能性空间的各自边界会随之扩大或缩小。部分现实可能性和抽象可能性彼此会相互转化,这就为主体的价值选择提供了自由。
其次,社会发展中的可能性空间只是一个潜在的世界而非现实的世界。要实现由潜在形态向现实形态的转化,必然由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去开辟、拓展和选择。
再次,可能性空间中的每一种可能性不仅有其质即方向上的差异,也有其量的差异。可见各种可能性实现的机会并不是均等的,有些可能性实现的概率很大,有些则很小。
3、主体能力是价值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主体的需要与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分别是价值选择的内在依据与客观条件,但仅靠它们价值选择还不能实现,还需要一个中介环节,即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实践能力。社会主体只有具备相应的实践能力,才有可能通过社会实践,满足主体的需要,实现主体的利益,把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过去,主体能力在价值选择中的作用往往表现在人们,特别是代表人物或领导集团对社会发展的决策上。现在,主体能力的预测性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发展也越来越具有“根据未来设计现在”的可预测性特点。但实质上,在主体诸能力中,最主要的还是生产能力,即生产力。它不仅是社会进步的尺度,也是主体能力发展的尺度。作为主体能力的核心生产力和生产实践一道决定人们的需要内容和水平。人们如何认识他所依赖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归根到底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人们在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与此相适应,需要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价值选择必然依赖于生产实践和生产力的发展,并受其制约。同样,社会不同主体的利益实现程度和对利益的评价与选择,最终也是由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的。
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还决定人们对社会结构、社会性质和社会面貌的价值选择。因为社会的政治结构、观念结构以及整个社会结构都建立在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而经济结构,即主要是生产关系,又受生产力状况决定。马克思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507页。 )这种自由,就是选择。由于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人们对它本身既有不可选择的一面,而它本身又有无限发展的可能,因此,以它为基础,人们对社会行为、面貌既有不可选择的客观制约性,又有可选择的自由空间。每一代人从前一代人那里继承的生产力,不仅制约主体的选择能力和水平,而且制约主体对价值目标的确立。正因如此,马克思又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实践与生产力水平,便会选择什么样的社会生活,从而也就会选择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
二、价值选择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价值选择除了与主体的需要、利益和能力以及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密不可分外,还与主体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紧密相联。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所以对社会发展问题的看法各失偏颇,就是没有处理好主体的选择与社会发展规律的关系。实践唯物主义扬弃了前人在社会发展问题上的各种观点,认为社会发展规律与主体选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社会规律就是人类价值选择与创造活动本身的规律。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在这一点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的发展本质上是一致的。同时,二者在表现形式上又是有区别的。恩格斯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同的。在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反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3页。)这就是说,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自然界事物的变化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就是通过这些盲目的、无意识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则不同,人类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正是人类有意识的有目的的价值选择、价值创造的实践活动构成人类社会的历史。马克思曾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四卷,第131页。 )“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人的活动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118页。 )“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20页。)人类通过劳动创造了历史, 社会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规律。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第323页。)而人的行动总是受自身特定利益和价值观念的支配, 在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面前进行选择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活动就是人的价值创造活动、价值选择活动。在人的价值选择与创造的实践活动之外,没有社会历史的创造主,也没有社会规律的创造主,因此可以说,社会规律就是人类价值选择与创造活动的规律。并可进一步理解为:社会规律就是人们价值选择与创造活动诸要素、诸层次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对此,恩格斯曾作过精彩的论述:“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3页。)显然,任何一个社会规律, 都存在于社会发展中人们的价值选择实践活动里,是这个活动中稳定的方面、基本的轨迹。它们通过具体的价值选择实践表现出来。
第二、人的价值选择受社会规律制约实际是受人们价值选择活动中的本质联系的制约。
社会规律不是是独立于人们价值选择活动之外的社会力量,而是人们价值选择活动中内在的本质联系。这说明,社会规律制约人的价值选择活动,并不是一种外在力量制约人,而是人们价值选择活动在本质上的彼此制约,即人们在价值选择实践活动中各要素及其结构和功能之间、不同主体的价值选择实践活动之间、以及同一主体的不同价值选择实践活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联系。人们的价值选择之所以不会成为绝对主观随意的行为,并在总体上呈现出规律性,就是因为人们的价值选择活动本身存在着上述的内在联系,而且彼此之间又存在着本质关系上的制约性。
正因为是本质关系上的制约,因而人们的价值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又是自由的。虽然社会规律就是人类价值选择与创造活动本身的规律,但社会规律与人的价值选择活动并不等同。也就是说,人们的价值选择活动中蕴涵有社会规律,然而人们的价值选择活动并不直接就是社会规律。作为现实的具体的价值选择活动不能摆脱存在其内部的本质联系的制约,但社会规律并不因此对人们的价值选择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面对列强入侵和国力衰败,人们提出并尝试过五花八门的主张:地主阶级顽固派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地主阶级改革派倡导维护封建统治的“自改革”,洋务派官僚企图实行“新政”、农民阶级期望建立平均主义的“天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力主“变法维新”,资产阶级革命派设计了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无产阶级主张革命后建新民主主义国家。这些不同的主张说明在社会变革的重要时期,并非只有一条路可选,而是至少有两种以上的道路可走。具体走什么路由不同阶级和集团的主体决定,但什么路能走得通却要受人们价值选择活动内在本质联系的制约,即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说明,社会规律的制约性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或趋势而存在,它的实现或起作用,还得通过人们的价值选择活动才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社会规律与主体的价值选择是统一的社会发展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否认社会发展过程的主体价值选择性或否认社会规律的客观性,都不能正确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真谛。只有坚持从二者的内在有机统一出发,我们才能够既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逻辑,又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创造性,主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自觉创造人的历史。
三、价值选择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历史是由人自己创造的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命题本身就指明:因人的需要和利益引起的价值选择对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发展主要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政治制度、思想观念的发展。价值选择对社会发展的进步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价值选择可以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在社会发展中,为了追求利益、满足需要,促使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改进生产工具,发展科学技术,以便扩大选择的范围。这必然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与进步。历史上已经发生的几次科学技术革命浪潮,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可以说皆源于此。在民族直接或间接的交往中,生产力落后的国家跳跃式发展往往得益于对别国先进科技与生产力的及时借鉴、吸收。亚洲“四小龙”的迅速崛起,以及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巨大反差,足以说明,通过借鉴、吸收、改革等有目的的价值选择行为,可以使本国生产力加速或超阶段的向前发展。这是价值选择给社会生产力带来的积极效应。反之,不合历史适宜的价值选择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对社会制度的不同价值评价和选择会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这种选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新旧社会制度更替时的价值选择。此时,在各自的阶级利益和价值观念的驱使下,先进阶级和落后阶级会对新旧制度作出完全不同的价值选择。但历史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先进阶级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战胜落后阶级,建立新社会的制度。另一种是对社会制度改革时的价值选择。某种社会制度一旦确立以后,并非从此就固定不变,相反,在不同条件的作用下,主体会去选择更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结构模式。例如,历史上落后的国家和民族,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利益以及社会物质状况与国际背景,跳跃社会历史形态演变的正常顺序,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社会模式,从而加速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
第三、价值选择对精神文明的作用也会影响社会的发展。社会发展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也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精神文明产品借助语言符号、形象等精神去感染人、启发人和教育人,直接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塑造人的心灵,改变人的精神面貌。在社会发展中,若选择科学、进步、健康、高尚的精神产品,营造良性的精神文明环境,就能陶冶人的思想和情操,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和科学文化水平,激励人们奋发向上,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若选择不当,导致精神文明遭到破坏,腐朽、低级庸俗的精神产品泛滥,就会腐蚀人们的灵魂,使之对前途丧失信心,给社会风气带来负效应,影响社会发展。或者只顾追求物质利益,不顾精神文明对社会的效应,或把精神文明生产也完全商品化,也会引起社会精神颓废、文化危机等一系列后果,这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得到证实。我国过去,由于“一手硬,一手软”,对精神文明不够重视,致使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在社会上出现,也使沉寂多年的社会丑恶现象如色情与卖淫又死灰复燃。这些教训使我们认识到,在社会发展中,既要重视对物质财富的选择,更要谨慎选择精神财富,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在价值选择和创造之中,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收稿日期:199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