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益探索——关于河北省村民中心建设情况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河北省论文,新农村论文,村民论文,有益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由于我国国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各地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思路和模式。2006年以来,河北省坚持从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出发,积极整合农村公共资源,分期分批开展村民中心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村民中心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2006年初开始,河北省在1000个村进行试点,将村里原有的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村两委办公室等资源加以整合,建立起一种全新机构——村民中心。村民中心统一设置“三农”信息室、法律服务室、文体活动室、科技培训室、信访服务室、健康服务室、社会保障服务室、村民议事室8个服务室,把政策、科技、文化、卫生等多种服务集中到一起,紧紧围绕村民确定职能、开展活动,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这一做法,把村民放在中心位置,有效解决了农村公共设施分散和利用率低的问题,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实践中,河北省坚持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所谓统一要求,就是提出了“六个一”原则:一个标识,统一标牌和宗旨;一个章程,充分体现村民意愿;一个阵地,适合于村民进行室内外各项活动;一套项目,确定符合村民特点、适应村民需要的活动项目;一位骨干,由一位专门人员对村民中心进行管理;一套机制,保障村民中心良好运转,长久发挥作用。所谓因地制宜,就是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村民中心建设的具体形式,不搞一个模式。比如,在场所建设上,有的是新建的,有的是改造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形成的,还有的是通过各种灵活方式开设的;在资金来源上,有的是政府投入,有的是借助社会力量。
村民中心使农民有了获取信息、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和场所。在村民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各地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干群恳谈会”和“民主议政日”等制度,定期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以及村务通报会,举行重大村务听证会,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
村民中心为农民提供了内容丰富的服务。市县有关部门利用这一阵地,定期组织“三下乡”活动,主动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借助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的网络,村民通过电脑可以方便地查询市场和技术信息。村卫生室医生上门服务,农民群众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村。许多村民中心建立起农家超市,村民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既方便又放心。一些村民中心还为农民提供文体娱乐设施,村民可以随时到中心健身、娱乐、休闲。
村民中心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农民沟通的桥梁。村民中心的主人是村民,村民们在这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现了村民自治的特点。村民中心没有“围墙”,所有活动室都向农民群众开放。这使村干部与农民有了更多的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农民沟通的桥梁。
村民中心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结合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条件不同,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河北省在开展村民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注意做到不急于求成、不强迫命令,党委和政府、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体现了农民群众的意愿,确保了实际工作的效果。
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推进。建设新农村,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应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应积极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河北省在开展村民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注意从整体上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各种关系;既注重把村民中心当作村民活动场所来建设,又注重促使村级组织职能由单纯抓村务向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从而从多个方面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正确处理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河北省建设村民中心的实践证明,解决这一关键问题,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正确处理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努力形成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获益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目前还存在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对农村的投入数量不足、对农民的服务水平有限等问题的情况下,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坚持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建立健全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协调、督导等方面的机制,才能保证把各个方面的力量统一起来、凝聚起来、发挥出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