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各市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屡有发生,相关部门也在不断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制度,纠纷案件处理程序已经比较合规,已经完美解决了很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但仍有些许仲裁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等待解决,本文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工作;解决对策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解决纠纷问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保证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百姓安居乐业。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意义
通过调查全国处理纠纷案件中,仲裁委调解仲裁案件可以分为两部分,调节案件和裁决案件,两者数量呈现鲜明的对比,经过仲裁委调节之后大多案件得到了良好的解决。下面简单讲述下仲裁委工作的意义有哪些,第一,仲裁工作可以帮助农民完成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近年来,农民因为土地经营经济效益比较低,都陆续的把土地经营权交给他人或者放弃土地经营权去城市打拼。目前,我国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富饶乡村,实行免征土地税和农业税附加并发放种粮补贴、综合补贴。由于国家补助政策一片大好,许多农民又决定重操旧业,回家种田,所以大量的农民希望能够收回自己土地的经营权。但是土地原有人对国家颁发的政策大多不了解,当年签订的合同也有很多不足之处,而且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事件,难以明确土地经营权。但是仲裁委可以帮助农民理清合同双方以及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依法处理纠纷案件,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打开了一扇门。第二点是可以合法维护农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目前的许多乡村依然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情况,部分农村的村干部利用各种机会和借口,非法抢夺和占有农民的土地,甚至强占承包地,侵害他人利益,仲裁委可以有效的保护农村的弱势群体。第三,维护村集体的土地利益,部分农村的集体土地被村委会私自出售或者租赁给开发商,损害了村民的集体利益。第四,可以保护农村集体土地不受任何的毁坏,许多开发商承包农村土地之后,私自改变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私自把农田修成各式各样的高层建筑,胡乱搭建,损害了土地资源,仲裁委可以维护农村集体用地的权益,利用法律手段制止开发商这些违法的行为,并且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开展的难度有哪些
2.1仲裁委经费不充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委部门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私自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仲裁工作中产生的全部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预算予以补贴。但是城市或者县城财政部门资金短缺,仲裁经费难以通过财政补贴落实,这就降低了仲裁工作的效率,极大的影响到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进展。
2.2仲裁委工作人员比较少
其实我国各个城市包括小县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这与仲裁工作的性质有很大的关系,仲裁工作设计范围比较广、工作量也大、仲裁工作申报处理程序比较复杂、仲裁工作的法律要求标准也比较高,而且农民对于土地确权工作十分上心,工作比较紧张,仲裁委无法在工作中投入大量的物力。除此之外,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由农经人员担任,而农经人员的工作又比较繁忙,主要负责农村农民日常生产工作监督审查任务,造成仲裁机构人员严重短缺,根本抽不出精力去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2.3仲裁机构基础设施比较陈旧
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室一般就是农经部门办公室,而且仲裁庭也就是农经办开会使用的会议室,更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这就使得仲裁机构在人员短缺情况上再添风霜,大大降低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2.4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问题
虽然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都是通过国家正规流程考试录用,经过相关的培训工作,对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仍然显得有点捉襟见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工作,仲裁委会举行很多次的培训会,但是缺乏高端专业培训和现场模拟操作,这就使得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了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
3.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问题的解决办法
3.1加强仲裁工作的领导
首先各级领导和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应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此项仲裁工作真切的关系到农村稳定与发展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相关人员在重视的同时加强学习宣传,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把政策研读和心得总结纳入工作人员工作考核工作中,进一步的完善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机制。相关的工作人员内部需要互相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领导阶级需要加强考核,对农经工作按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和部署,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仲裁工作可以正常开展。
3.2加强农村仲裁机构组织的建立
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解决农村仲裁机构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编制问题,使得农村仲裁委员会有足够的人力去开展工作,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为仲裁机构配备一些交通工具,供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出行使用,提供极大的便利性,大大增加仲裁工作的处理效率,为农民排忧解难。
3.3加强仲裁机构基础设施
农村仲裁机构应该配有仲裁室、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等“一庭三室”,配置合理的档案收藏室。根据国家对仲裁机构工作环境标准的规定,各个工作室的面积需要根据自身工作量和工作情况确定使用面积,但是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小于100平方米。相应的,国家对仲裁机构工作人数也有一定的规定标准,仲裁机构仲裁员9人,机构正常工作机动人员5人,这样才能保证仲裁机构的日常工作需要。
3.4加强对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为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可以正规化、法制化,加强工作的合法性,仲裁机构应该为工作人员多举行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技能,打造一批优秀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解决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
3.5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早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国家现在施行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需要国家针对问题不断完善和补救制度漏洞。国家应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能力,在一定的时候可以为仲裁机构和百姓提供一定的司法帮助,加强政府各部门工作的衔接能力,共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提高政府办事效力,为百姓及时排忧解难。这样才能够把全国乡村建设成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富饶乡村。
结束语
我国目前综合国力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全国人民基本过上了准小康的生活,这个准主要是指全国城市人口生活条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城镇乡村人口生活条件却依然比较艰苦,距离小康生活还比较远,甚至有的地方食不果腹,这就希望国家能够保证,乡村农民有自己赖以为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到侵害,所以国家应该完善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健全仲裁机构仲裁组织,为百姓解决土地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争取早日实现农村人口全部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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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小芬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6
标签:工作论文; 纠纷论文; 承包经营论文; 仲裁委论文; 机构论文; 农村土地论文; 土地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