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的评价与规范——兼论发展伦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社会发展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哲学的反思:发展并非是天然合理的
通常人们往往把社会发展理论仅仅看成是一门研究社会“如何发展”的“科学”,却忽视了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另外一面,即社会“为何发展”这一价值论、目的论问题。而这后一方面,正是前一个方面的理论前提。如果我们不能对“为何发展”做出合理的回答,我们的发展就会因失去价值论基础而发生意义危机。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博士所说:“我们唯一最严重的危机主要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危机。我们在解决‘如何’一类的问题方面相当成功”,“但与此同时,我们对‘为什么’这种具有价值含义的问题,越来越变得糊涂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谁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们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未来启示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93页。)
人类当前所走的发展道路,仍然是近代文明所形成的发展道路。这种发展在“物质革命”方面无疑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人类支配自然的能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它同时也造就了人类的各种困境和危机。这些困境和危机甚至已达到了危及人类生存的程度。当代社会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于我们所走过的或正在走的发展道路进行价值论的评价与反思已势在必行。如果我们的发展理论只求在物质革命的成就方面津津乐道,而对其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机无动于衷,那么,这种发展理论对于这些危机无异于火上加薪。
对价值论的轻视,根源于近代以来形成的理性主义的历史观和发展观。在这种发展观看来,发展本身天然就是合理的,因而对它进行价值论的评价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种发展观是建立在对下面两个哲学教条的信仰基础上的:
(1)“必然的就是合理的”。在黑格尔看来,“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1页)。因此,必然的东西就是合理的东西。根据这种理解,社会发展是一个合规律的、必然的自然历史过程,因而具有绝对完满的性质,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正是基于理性主义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对完满性”的承诺,就完全否定了对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进行评价与反省的必要性。
(2)“人的实践行为对历史必然性的顺从是最高的善”。这是由对历史规律绝对完满性承诺所引出的一个伦理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人的实践行为只要符合历史规律,就达到了最高的人生理想境界。这样,对历史必然性的顺从就具有最高的伦理价值。相反,对历史发展合理性的任何怀疑,都被看成是对理性的不恭,对科学的不敬,对唯物主义的背叛。这正是传统哲学教科书向我们诉说的“最高原理”。
这里涉及的实质上是在哲学和伦理学中争论不休的“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这里的“是”,是一个存在论、本体论的概念,指事物存在的客观“事实”、事实固有的存在属性及其客观规律性。这里的“应当”则是一个价值论的、目的论的、实践论的、伦理的概念,指立足于人类自身尺度所形成的价值评价、行为选择和伦理规范。从“是”中推导不出“应当”。这一原则自从由休谟提出来以后,康德在驳斥道德他律时也坚持了这一原则。20世纪的元伦理学的研究也表明:从事实判断中推导不出价值判断。英国哲学家赫尔指出:如果一组前提中连一个命令句都不包含,那么,从这组前提不可能有效地推导出命令性结论。英国哲学家摩尔也把从“是”中求“应当”看成是“自然主义谬误”。这是因为:
(1)从事实中推导不出应当。“事实”是标示事物客观存在的一个概念。从时间上看,它反映的是事物的“现在”。与此不同,“应当”标示的则是主体的行为选择,其尺度来自主体的规定性,而非来自事实固有的存在属性。从时间上看,“应当”反映的是主体追求的“理想未来”,是对“现在”的现实存在的否定,对主体追求的未来可能状态的肯定,是对客观事实的超越。正因为这一超越,才会形成发展。作为“未来”规定性的“应当”并非完全由客观事实决定的,也不能把它完全还原为事实。如果“未来”(应当)完全由:“现在”(事实)所决定,就完全排除了发展的可能。因此,从事实中求应当的方法是典型的机械决定论的方法。它是以排除发展为逻辑前提的,因而是一种反发展的形而上学方法。
(2)从“合规律性”中也推导不出主体行为的“应当”。事物的规律只是决定了事物未来变化的可能性,即决定了事物未来“能是”什么或“能成为”什么,而不是决定事物未来“应是什么”或“应成为什么”。“能是”是一个多种可能性的总和,其中某些可能性是符合主体价值追求的,因而它可以成为主体追求的“应是”,而有些可能性则不符合主体的价值追求,因而不能成为“应是”。可见,事物的规律决定的“能是”并不等于主体追求的“应是”。“能是”的根据在事物自身的规律之中,而“应是”的根据则在主体的规定性之中。从逻辑上说,事实或规律(是)要能够有效地充当主体行为(应当)的理由,就必须以某种价值判断为前提。事物的客观属性和规律只是一个“中立”的事实,只就它自身来说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应当”或“不应当”的行为选择直接依赖的正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我们仅仅从存在论中找不到实践论的根据,仅仅从“是”中也推导不出“应当”。
从“是”中求“应当”是自然本体论哲学的典型特征。在这种哲学看来,现实的就是合规律的;合规律的就是合理的、有价值的。合规律成了决定人类行为的唯一尺度。因此,对必然性的顺从就成了最高的善,人也只能做规律自我实现的有意识的工具。这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而非“改造世界”的哲学。
当然,我们说“合规律的并不一定是合理的(有价值的),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行为选择(应当)与“是”毫无联系。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同空想社会主义的唯心史观的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并以此为前提,确立了实现共产主义、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理想目标。但是对历史规律性的承诺只是这一理想目标确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只是“能是”而非“应是”,只是对客观可能性的承诺而非对“必要性”的说明。马克思为实现人类解放而奋斗终身也不是为了实现历史发展的规律,而是为了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本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终极关怀”,不是表现在对世界和历史的终极所作的承诺上,而是表现在对历史发展的终极价值的追求上。因此,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本体论承诺并不能代替对现实的社会发展道路的价值论的评价和社会批判。合规律的社会发展仍然需要以人为中心和尺度的价值评价和伦理的规范。
二、发展与人:对近代工业文明发展模式评价与反思
在当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走的都是近代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道路。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发展战略,基本上是沿袭了西方近代工业文明机械化、市场化的发展战略,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也基本上是在原有发展道路上的延伸。因此,对这种发展模式的终极价值(目的)做出哲学上的反思和评价,无论是对于我们的社会发展理论还是对于我们的社会发展实践来说,都是非常有益的。
应当承认,西方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的出现是符合历史必然性的,它对于农业文明来说无疑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在发展物质生产力和物质财富的创造方面,也取得过辉煌成就。即使是在今天,也没有完全失去其历史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也正是这种发展造成了当代的各种危机,这些危机甚至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这说明,这种发展模式并不是一种十全十美的发展模式。在它的本性之中就潜藏着各种危机的祸根。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当代人类面临的各种危机,本质上就是工业文明这种发展模式的危机。
(1)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工业文明是一种与农业文明具有根本不同性质的文明形式。农业生产是一种自然生产,其“产品”是植物或动物自己生产(生长)的,人的作用只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产品,有目的地为植物或动物的生长创造一个好的条件。人对自然界还不是本来意义上的改造,而是人对自然生态过程的一种合目的地导引。因此,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经济可以说是一种生态经济,它仅仅是利用了自然界的能量转化和物质循环,因而从本质上说不会发生生态危机。与此不同,工业生产则是一种对自然界的“改造”。从理论上说,如果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就不应当是破坏性的。自然界自发进行的合规律变化同人的实践活动所引起自然界的合规律的变化应当具有同样的后果。但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所遵从的只是自然界的局部规律,而没有认识和遵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律。这些总体性规律是适应范围更广、具有更深层次本质的规律。它不是由局部规律决定的,相反,是整体的规律决定着局部的规律。由于我们的生产活动遵循了局部的、个别的自然规律,因而我们的个别活动才获得了成功,获得了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但是,由于我们没有认识和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律,因而在我们获得了自然物的“工具价值”的同时,却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价值”,损害了人类长远的生存利益。就是说,机器文明的运作机理同近代科学一样,是机械论的,而非整体论的。整体论才是生态运动原理。因此,在机器文明的运作原理中,就已蕴含了造成生态危机的祸根。其实,机器文明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已经对自然生态系统起着破坏作用。随着机器文明的发展,当这种破坏作用积累起来,超过自然界整体动态结构的极限(自然生态阈限)时,生态平衡便遭到破坏,自然生态的整体结构失去稳定性,生态危机便发生了。我认为,如果不改变技术运作的机理,在工业文明的范围内是不能彻底解决生态问题的。在工业文明范围内所采取的保护自然生态的措施,只能使对生态自然的破坏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因而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生态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通过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才能做到。
(2)工业文明发展中人的异化和物化。工业文明中技术运作的社会经济体制是商品(市场)经济。机器生产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基础上的,其产品是大量的,因而这种生产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进行。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经济形态,人的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商品经济确实要求并给予个人在经济行为中一定程度的独立自主性,但同时,这个个人又被他所隶属的经济条件扼杀了,被商品生产创造出来的物化毁灭了。这种独立性,完全是建立在对物的依赖基础上的。结果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物化。商品经济把人纳入到它的普遍的价值体系之中,使人成为一种可使用、可交换的商品在经济中发挥作用。于是,人作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得到重视,而他的人格价值(个性、尊严、权力、生命价值)却被吞没了,人的价值仅仅表现为物化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即作为手段的效用价值,而不是主体性价值。结果便是人被物所支配,被他自己的产品所支配。因此,期望靠商品经济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和最终的解放是不可能的。
(3)商品(市场)经济是以“人性恶”为动力驱动的。首先,商品经济漠视社会整体利益,激发个人利己。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是通过个人利益盲目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个人对利润和社会财富的贪欲和追求,成为市场经济启动的原动力。同时,需要的满足已不再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利润和财富的无限占有成了生产的目的。这一方面使生产突破了社会需要的限制,使生产的无限增长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使自身失去节制,造成资源、劳动的极大浪费,从而使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陷入尖锐的冲突之中。第二,商品经济整体运行的动力机制是自由竞争。它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优胜劣汰(这里的优和劣也是以人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为尺度的)。其结果,一方面会使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穷者越穷,富者越富。这就使商品经济陷入公平与效率的冲突中不能自拔,只能靠外在机制(如政府调控)来加以调节。因此,商品经济在本性上就具有反人道的性质。恩格斯批评说:“对现代资产阶级的发展来说,最可耻的是它还没有超出动物界的经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69页)
(4)商品经济作为工业文明运作的经济体制,实际地拒斥了终极关怀,消解了道德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既然把自由竞争和个人的贪欲作为动力基础,就不可能成为社会道德成长的温床。那种认为市场行为中客观存在的“利他性”会培育出“为人民服务”的活雷锋的看法简直是天方夜谭。个人无限占有物质财富的贪欲所带来的只能是摒弃价值理想,忘却终级关怀,使人成为物质巨人和精神侏儒。1986年,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在征询当代16位世界著名思想家的看法后,归纳出21世纪人类议事日程,其中之一即是公共道德和个人道德这一全球性现象。在我国80年代末的一项调查中,当问到如果你有足够的钱后,是否想不工作而纵情玩乐时,其中70%的人做了肯定的回答(参见《新华文摘》1996年第1期何中华文)。
我们对我们的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政策的评价,不仅要有效率的尺度,而且要有人道的尺度。在发展和人的关系中,社会发展只是手段,人才是发展的终极目的。是社会发展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社会发展服务。
上面对工业文明发展道路(其中包括市场经济)的评价,是以人道为尺度的价值评价。我做出上述评价,决不意味着我全盘否定这条发展道路,我认为,我们现在实行机械化、市场化的战略方针是正确的。我们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也是必要的,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实行“效率优先”的原则。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市场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当我们做出上述肯定时,决不意味着这种发展模式没有弊病,也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永恒的发展模式。在中国,不知什么时候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我们所要做的和政策上提倡的东西,都被看成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绝对好的东西。因此,如果有人对此提出疑问并说出它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就被认为是反对派。而一哄而起的颂扬和新闻媒介不负责任的“爆炒”则被认为是坚定的支持。正是这种现象造成了我们对一些消极现象往往是“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才被看到和解决。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爆炒”,对于我们不断地“交学费”应当承担责任。道理很简单,如果市场经济从本性中就能自发地产生“为人民服务”的高尚道德的话,那么,我们抓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我们只有看到市场经济的那些负面效应,才会在经济机制之外而依靠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权做出宏观上的调控,使市场经济得以正常、合理地运行。
三、发展的自我约束:发展伦理学的性质与功能
近代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不仅使人类在物质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好处,而且也把人类自己推到了极度危险的境地。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使人类具有了毁灭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的能力。于是社会发展的实践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伦理问题,即:“我们能够做的,是否是应当做的?”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我们的能力及其实践后果是否是天然合理的、有价值的?
动物界不存在这个问题。动物个体的行为能力完全是由物种规定的,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因此,动物所做的,就是按其物种“之所是”所决定的本能地(能)做的;它所“能做”的,也是由其物种的生存需要所决定“应该做”的。“能够做”与“应当做”是天然统一的,没有任何冲突。
对人类来说,“能够做”与“应当做”的冲突也不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在人类的实践能力还没有达到足以毁灭自身及其生存的自然条件时,人类的满足自身需要的实践能力也被看成是天然合理的,即“应当”的。这时所发生的危机,是生活资料匮乏的危机。这时人类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自己的能力,当然不存在“能够做”与“应当做”的冲突问题。
但是,自本世纪以来,人类的实践能力的发展,已经使人类具有了毁灭自然生态和自身生存的能力,对人类“能够做”的实践行为进行约束就成为必要的了。“能够做的不一定是应当做的”便开始成为一个重要的伦理命题。
近代西方工业文明所形成的发展道路,是一条非生态的发展道路。高投入、高产出、高污染、高消费的恶性循环,造成了当代的环境危机和能源危机。为了人类的生存利益,西方学者提出了“生态伦理学”。它所解决的,正是当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伦理问题,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在人类所“能做的”之中,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不应当做的。因此,它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伦理学”。
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也是当代社会发展提出来的一个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当代发展所面对的科学和伦理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尊重自然和实践规律,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必须解决分配的合理性,处理好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和公正的问题,是发展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新的伦理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当代发展伦理学的任务。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伦理问题。随着核物理学的发展,西方出现了一种“核战略伦理学”,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又出现了“生命伦理学”等等。
关于发展与代价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的伦理问题。从发展的合规律性来看,社会(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往往以某种人道价值的丧失为代价,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的发展观,由于把发展本身看作目的和尺度,把人只是看作发展的手段,因而也就把这种“代价”看作是合理的、应当的。这就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正确的理解是:发展是手段,人才是发展的终极目的和尺度。因此,代价的“不可避免”性并不等于“应当性(价值性)。“不可避免”是一个存在论的命题,而“应当”则是一个伦理的、价值论的命题。从“不可避免”推导不出“应当”。“不可避免”只不过是对某种“不应当”存在的无奈,并不等于“应当”。如果把人作为发展的终极目的和尺度,那么,我们虽然承认代价的不可避免性,但我们却要从人道的立场去评价这种代价是否是“值得”的。发展伦理学要从人出发去关注代价的价值(值得)性,从中找到社会发展与代价二者最佳的结合点,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更大的发展。
发展伦理学是伦理学原理在解决当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中的应用,因此属于应用伦理学。但是,它同诸如核战略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等应用伦理学科相比较,也具有不同特点。它关注的不是社会发展中的个别问题,而是社会发展实践中的总体性的伦理问题。从性质上说,发展伦理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我评价、自我调控、自我约束、自我校正、自我免疫的伦理机制,是保证社会健康、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一种伦理手段。
发展伦理学把伦理对象扩展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上来,为解决不同国家之间的冲突提供一种伦理原则。由于当代经济、政治发展的全球一体化,使每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都与其他国家或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处于紧密的联系之中。因此,它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迫切地要求建立一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过去,西方发达国家是依靠对发展中国家的武力侵略和经济掠夺发展起来的,现在,他们仍然靠不平等的国际经贸体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因此,他们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它们也有责任帮助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这是一个伦理问题。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是互相依存的。任何国家都不能依靠强权政治来奴役、掠夺其他国家,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发展建立在别国贫困的基础上。只能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这种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只能依靠公平、公正的伦理原则才能建立起来。因此,“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应当成为当代发展最高的伦理原则和尺度。
传统伦理学是对以往自发形成的社会中处理人们之间关系的伦理原则的阐释和对个人行为的道德规范。它主要的社会功能是通过评价、指导、示范等方式,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关系和交往行为,以维持某种社会关系的稳定。与此不同,当代社会发展概念则是指人的自觉调控下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合目的活动,因此,发展伦理学不仅具有调节个人之间关系的功能,而且还对社会调控者的决策行为做出评价,对调控者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做出评价和反思,并通过可行性建议影响调控者的行为及其后果,以保证社会的合理发展。这样,发展伦理学就成为社会总体合目的选择的一种理智力量。这正是发展伦理学独特的功能和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