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组织学习、关系治理与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基于重庆、浙江两市家族企业的实证研究_家族企业论文

组织间学习、关系治理与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基于重庆和浙江两省市家族企业的实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族企业论文,实证论文,重庆论文,浙江论文,省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

主流学术界普遍认为,家族企业与其他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强网络关系或联系是华人家族企业成长的重要方式和策略(Hamilton & Biggart,1998; Peng & Luo,2000; 1996; Peng,2003; Peng & Zhou,2005)。然而资料揭示,目前学术界在探讨家族企业成长问题时更多的侧重于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视角的分析(Kelin E.Gersick,1998; Fukuvama Francis,2001;陈凌,1998;李新春,2002、2003;储小平,2003、2004),而忽略了家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通过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的网络关系对于其实现快速成长的重要作用(邬爱其,2005等)。尽管也有少数学者将企业内部的资源与能力拓展至网络层面,指出网络资源是企业有价值的、稀缺的、不可完全模仿与替代的资源与能力(Nicolai J.Foss,1999);华人经济的基本单位实际上是家庭企业的网络,这些网络可以根据不同的形势和需要来调整自己的范围和基础(G.Hamilton,1996,1999; GRedding,1991; C.Herrman-Pillath,1996;费孝通,1998);华人家族企业具有典型的“弱组织、强关系”(weak organization and strong linkages)特征,而这种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等形成的企业网络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能够提供网络成员企业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显性资源和隐性资源(Zhang and Bulcke,2000)。但是,总体上看,在十分有限的有关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问题的研究中,前期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从理论上讨论企业社会资本的嵌入与家族企业网络形成、发展演化之间的基本关系,而实证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海外华人地区、广东和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家族企业网络关系资源(个人联系和关系合约)的利用及其对家族企业成长的影响等问题。如邬爱其(2005)通过对浙江家族企业集群的实证研究指出,处于集群焦点位置、与本地大企业建立关系以及与本地行业协会等地方组织保持联系有助于家族企业发现成长机会、获取成长资源并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不可否认,由于缺乏正式的制度规则与制度约束,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广泛采用强个人联系和关系合约(Peng & Heath,1996)来抑制合作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并获取其成长与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有关企业网络组织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表明,企业广泛的外部组织关系提供了成员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平台和学习渠道,可能是企业成长重要的能力和资源来源(Clegg and Hardy,1996)。家族企业网络作为一种重要的和具体的网络组织形式,组织间学习行为的作用不容忽视。对此,本文认为,关于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第一,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的动力因素及其实现途径(即网络化机制)是什么?第二,有哪些具体的因素在影响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第三,对成员家族企业而言,现阶段起决定作用的网络化机制究竟是什么?本文拟就上述问题的某些方面展开讨论。

与上述研究目标相适应,本文后续部分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是描述本文的样本收集与研究方法;第三部分讨论经验分析结果;第四部分是全文的总结与展望。

研究方法

(一)样本和数据收集

本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来获得有关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模式的一手资料。需要指出的是,研究小组并没有设计专门的问卷对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进行全面的调研,只是间接利用了一份有关家族企业① 融资行为调查问卷的部分数据来进行分析,选取的是与本研究相关的部分调查内容,包括核心量表、企业组织信息和员工个人信息三部分内容。其中,核心量表包括15个问题项(参见表1);企业组织信息涉及所属行业技术特征、形成方式、家族控制程度、企业规模与年限、企业绩效与成长状况等;员工个人信息涉及总经理年龄、文化程度和职务任期。2006年3~7月,研究小组以重庆和浙江18个区(市、县)的民营企业家为主要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768份,回收问卷188份,有效问卷155份,有效率为20.18%。问卷的描述性统计情况是:重庆样本企业104家(占67.10%),其余的51家(占32.90%)位于浙江;125家样本企业(占80.65%)属于制造业,其余的30家(占19.35%)主要集中在建筑、房地产、广告、教育咨询、旅游和商贸流通等行业;44家样本企业(占28.39%)通过转制方式形成,其余的111家(占71.61%)是非转制型企业;样本企业成立时间主要集中在3~20年范围内,共133家(占86.36%);样本企业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以及5001万元以上的样本企业分别有39家(占25.16%)、16家(10.32%)、33家(21.29%)、21家(13.55%)和46家(29.68%);样本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共112家,占72.26%;样本企业中绝对控股型企业(家族成员持股比例大于50%)120家(占77.92%),家族成员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样本企业140家(占90.91%);样本企业总经理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36~55岁的范围内,共128家(占83.66%);样本企业总经理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共80家(占51.61%);样本企业总经理职务任期在5年以下、6~10年和11年以上的分别有50家(占32.68%)、57家(占37.25%)和46家(占30.07%)。

(二)测量

1.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

在综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本文初步确定了将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置于“网络——网络资源/能力——企业成长”这一理论框架进行分析,并采用利克特五级量表(Likert 5)进行测量,在计分方法上,要求答卷者以被评价对象在该描述上的符合程度为评价标准来打分,其中“5代表完全符合,1代表完全不符合”。

2.家族企业绩效与成长

本文主要采用年均销售增长率、年均职工人数增长率、年均总资产增长率等指标来反映家族企业的绩效与成长状况,考虑到家族企业财务数据获取的困难性,在问卷设计中是要求回答者估计本企业近3年的年均销售增长率、年均职工人数增长率、年均总资产增长率情况,并从以下七个数据范围(负数、0~5%、5~10%、10~20%、20~50%、50~100%,100%以上)进行选择,这些数据范围分别用1~7的数字来刻画。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等分析方法。为此将可能影响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的一些基本因素如家族企业所在地理区域分布、所属行业类型、形成方式、家族控制、企业规模与年限、总经理的基本特征(年龄、文化程度、职务任期)等数据进行了编码,分别用1代表位于重庆、制造业、转制型、绝对控股型和董事长(或总经理)由家族成员担任的样本企业,分别用0代表位于浙江、非制造业、非转制型、非绝对控股型和董事长(或总经理)由非家族成员担任的样本企业;将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下、501~1000万元、1001~3000万元、3001~5000万元和5001万元以上的样本企业分别用数字1~5来表示;将企业年限在5年以下、6~10年、11~20年、21~40年和41年以上的样本企业分别用数字1~5来表示;将总经理年龄在35岁以下、36~45岁、45~55岁和55岁以上的样本企业分别用数字1~4来表示;将总经理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文化水平的样本企业分别用数字1~5来表示;将总经理职务任期在5年以下、6~10年和11年以上的样本企业分别用数字1~3来表示。

分析与结果

(一)样本的因子分析与信度、效度检验

使用SPSS11.0统计软件包对155个样本企业数据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和正交旋转的方差最大化法(varimax)来确定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的多维结构。采用特征值大于1、因子负荷不低于0.5等标准抽取出了三个因素。去除那些交叉落在不同维度上的题目后,得到了一个具有13个测项、3个维度的因素分析结构(参见表1)。这三个维度解释了62.918%的总变异,它们分别记为组织间学习、政府和社会关系治理。其中,组织间学习主要反映的是,家族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学习以及对员工学习行为进行奖励等内容;政府关系治理反映的是,家族企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之间的资源获取及行业协会对成员企业违约行为的处罚等内容。之所以将上述关系统称政府关系治理,是因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国有独资或控股金融机构,而行业协会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行业协会更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出面所组建,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社会关系治理主要反映的是,家族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在人、财、物等资源获取及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治理关系。探索性因子分析揭示,该量表的KMO值为0.768,巴特球形检验卡方统计值的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观测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

在信度检验方面,本文采用Cronbach α值。计算结果表明,三因子及总量表的Cronbach α值均大于0.7的信度检验标准,说明各维度(因子)和相应的指标之间具有很强的内部一致性。

根据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对反映家族企业网络化机制的三因子使用Amos4.0统计软件包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以进一步验证所提炼的三因子和测量指标是否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实证结果显示,三因子模型的X[2]/DF=1.974、GFI=0.936、AGFI=0.927、CFI=0.992、NNFI=0.986、IFI=0.992、RMSEA=0.080,这表明三因子模型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拟合度,将13个指标分为3个因子是合适的。

(二)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描述性统计分析揭示(表1)目前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中组织间学习行为、政府和社会关系治理呈现出比较显著的差异性,其中最高是组织间学习行为(均值为3.814),最小的是政府关系治理(均值是2.919)。这表明,家族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学习及对员工学习的奖励等强于其对外获取资源的关系运作及关系资源的利用。

(三)影响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的因素分析

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受哪些因素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并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总体上看,目前学术界倾向于从企业内外部环境因素的角度来解释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代表性人物包括Hamilton & Biggart(1998)、Peng(2003)、Peng & Zhou(2000,2005)和Tarja Niemela(2004)等。如Peng & Zhou(2000,2005)指出,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伴随着企业成长及所处外部制度环境的演化,家族企业网络战略模式显现出由主要依靠创业者个人关系的强联系网络(strong-tie-based network)逐步向基于市场规则的、非人格化的、以产业价值链为纽带的弱联系网络(weak-tie-based network)转型。而Tarja Niemela(2004)则指出,家族所有权与管理权在家族企业网络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将从企业内外部因素角度对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检验结果显示:

第一,家族企业所在地理区域分布的不同影响其网络化成长机制的选择,如浙江家族企业在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明显强于重庆家族企业。它意味重庆家族企业的发展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与扶持。

第二,制造业与非制造业家族企业在网络化成长机制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在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制造业家族企业明显低于非制造业家族企业。可能的解释是,本研究中的非制造业样本家族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房地产等行业,这些行业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受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较大,因而更加强调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三,转制型家族企业组织间学习行为可能强于非转制型(原生型)家族企业;而在社会(企业)关系治理方面,转制型家族企业明显低于非转型制家族企业。可能的原因是,转制型家族企业转制前大多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往有着自己较完善和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因而与地方企业之间的合作不太密切,但总体的技术实力和学习能力较强。

第五,家族企业资产规模对其网络化成长机制的选择无显著的影响。该结论与Schuler(1996)、Lenway & Rehbein(1991)和张建君、张学军(2005)等人关于大企业更倾向于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利用该关系谋利的结论不一致。可能的解释是,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扩大,对地方政府提供的支持内容与支持力度也会有新的要求,对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服务要求变得更加挑剔,所以当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时,大型与中小型家族企业在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可能不会存在明显的差异。

第七,家族企业总经理的基本特征影响其网络化成长机制的选择。如随着总经理职务任职的增加,企业组织间学习行为呈现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可能的解释是,本研究中的企业总经理主要为创业企业家,其任职初期往往也是企业创业和成长初期,因而企业的组织间学习行为更多的体现为创业企业家的个人学习行为,该学习行为在企业创业和成长初期较强;但随着总经理职务任期的增加,创业企业家个人学习行为的重要作用将逐步弱化,团队和组织学习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从而使企业组织间学习行为总体上呈现出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

(四)网络化成长机制对家族企业成长与绩效的影响

网络化成长机制影响家族企业绩效与成长状况,但不同的网络化机制对家族企业绩效与成长的贡献存在明显的差异。表7揭示,不同成长状况的样本家族企业在组织间学习、社会关系治理方面不存在明显的差异。这说明组织间学习行为和社会关系治理还不足以构成家族企业的成长性差别并实质性地改变家族企业的成长速度;但不同成长状况的样本家族企业在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意味着对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可能是影响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该结论与Biosot & Child(1996)、Rawsk(1994)、Xin & Pearce(1996)、Park & Luo(2001)、Peng and Luo(2000)、边燕杰(2004)和邬爱其(2005)等人的结论基本一致。可能的解释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虽然中央政府有所分权,但是权力的分化只是下放到了各级地方政府(Biosot & Chila,1996),企业的关键资源分配、投资规模、产业机构及银行贷款等还集中在政府部门,因此商业活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行政干预而不是市场机制。相应的,民营(家族)企业需要通过建立与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的关系从而受益(Xin & Pearce,1996)。

 

研究结论与讨论

第一,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主要涉及组织间学习行为、政府和社会(企业)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关系治理)三个维度。

第二,影响组织间学习行为的主要因素是,家族企业形成方式和总经理职务任期,其中转制型家族企业组织间学习行为可能强于非转制型家族企业,随着总经理职务任职的增加组织间学习行为呈现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影响政府关系治理的主要因素是,家族企业所在地理区域分布和所属产业类型,其中浙江非制造业家族企业在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明显强于重庆非制造业家族企业;影响社会(企业)关系治理的主要因素是,家族企业形成方式和企业年限,其中非转制型家族企业及企业年限在5年以下和11~20年的家族企业更倾向于社会(企业)关系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三,家族企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建立并保持关系有助于企业获得宝贵的成长资源与能力,抑制成员企业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是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网络化成长中组织间学习行为显现出较大的优势,但这并没有成为影响家族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而家族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建立并保持关系也没有给其成长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本文的贡献是:首次从经验分析角度对我国东西部地区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展开讨论,这对指导我国家族企业管理实践和政府政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我国家族企业成长问题的研究领域。

本文的局限性是对成员企业组织间学习行为及社会关系治理的测量过于简单。已有的研究揭示,要全面、系统地反映组织间学习行为应涉及学习意识、学习机制和知识吸收能力等层面(龙勇等,2006),而本文对组织间学习行为的刻画主要限于组织间非正式交往和学习;关于网络成员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治理,Roath et al.(2002)等人指出,应强调相互信任、承诺、关系资本、信息分享、重复交易、交易的不确定性等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由于研究条件的限制,本研究对象主要局限于重庆地区的传统制造业,浙江省和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样本数量过小,这对结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于上述认识,本研究的后续任务是,进一步细化对现阶段我国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机制的测量指标体系,并进行较大样本的、跨区域和跨行业的企业调查和经验研究,以更深入地揭示家族企业网络化成长模式与家族企业成长之间的基本关系。

注释:

①样本企业的选择标准是:由某一核心家族所有或控制的民营企业(核心家族成员持股比例在20%以上,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由核心家族成员担任);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上;企业寿命在3年以上;问卷的填写者必须为民营企业的总经理、董事长或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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