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同富裕论文,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在通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古今中外无数仁人志士进行过虽九死而犹未悔的艰辛探索。时至今日,共同富裕仍是一个全球性的人类难题。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开放实践,为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形成了关于共同富裕的完整理论。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进程。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最重要课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指导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民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但是自然形成的两极分化,引起了人们的巨大困惑,一些人质疑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正确。因此,结合中国实际,加强和深化对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研究,完整准确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及意义
何谓共同富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诠释。邓小平认为,共同富裕有两层互为关联的内涵:
从过程上讲,是“全民共同致富”,“让全国人民都发财”。这层意义上的“富裕”,是作为动词,与发展同义。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意味着中国人民都有追求富裕的权利和机会,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发展。追求富裕不是少数人的特权,应该是中国人民都有的权利;实现富裕,不能只是少数人有机会,而是中国人民都能有机会;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不能只是少数人发展,而是共同发展。只有从起点和过程上保证全民共同致富,才能在结果上最终实现全民共同富裕。
从结果上讲,共同富裕指的是中国人民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富裕不再带有阶级性,是全社会所有人的整体富裕。“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的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①因此,共同富裕既与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根本对立,又与平均主义要求的“均富”不相容。
关于共同富裕的意义,邓小平有一系列论述。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他指出,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92年,他在南方重要谈话中揭示社会主义本质时,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的最终结果归结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的目的就在于它能够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消灭人类社会自阶级出现以来的最大不公平——两极分化,使所有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面自由发展。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③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所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④两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结果只能导致“一方是资本和财富的积累,一方是贫困积累”的两极分化;生产资料公有制能保证社会主义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成果惠及每个人,“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⑤
共同富裕是判断改革开放成败的根本标准。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决定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动因,也是判断改革开放成败的最终标准。1985年3月,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讲:“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同年8月,他在会见外国客人时又表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1986年9月,他在接受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的采访时,再次指出:“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⑥
二、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必须建基于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基础上。否则,即使消灭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也只能是贫穷的普遍化——共同贫穷。邓小平正是针对“四人帮”胡诌的“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谰言,鲜明地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⑦。
为了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邓小平提出了系统的发展生产力的学说。
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上,他提出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不仅是发展生产力,更重要的是解放生产力。改革通过打破生产力发展的各种束缚,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新时期以来,改革启动了我国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的引擎,为最终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打下了丰厚的物质基础。
在生产力发展手段上,他冲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点,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可以利用。邓小平的这一创新论断,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使处于低谷中的社会主义焕发了空前的活力。
在生产力发展形式上,他一方面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公有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应该由社会占有和管理生产资料,消除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尖锐矛盾,促进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公有制也可以消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对生产力的破坏和浪费,实现社会生产和整个经济运行的自觉性和计划性。另一方面,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邓小平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要求公有制纯而又纯的认识,鼓励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实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
在生产力发展要素方面,邓小平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科技革命的新形势,提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强调科技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首要作用。
在生产力发展的目的方面,邓小平认为生产力发展的目的就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逐步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他提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致富”⑧。
三、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
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与共同富裕并非直接关联。资本主义创造了发达的物质文明,但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最后出现“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两极分化。发达的生产力只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却不能自动实现共同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恩格斯早就指出,社会主义新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⑨。
邓小平认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靠社会主义的制度保证,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和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邓小平斩钉截铁地指出:“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搞点国防,更大部分是用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科学,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⑩“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到20世纪末,中国有12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达到一万亿美元。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11)
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的实现,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还要有具体的制度保证。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在政治制度上,必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2)。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任务也要靠人民群众去完成,生机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13)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就无法谈得上生产力的解放,更谈不上生产力的发展;共同富裕是人民的富裕,共同富裕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人民的民主就没有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只有实现人民民主,才会保证生产力发展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充分调动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才能避免西方社会中的公共权力为少数人所支配、为少数人服务的权力异化恶果,才能保证社会财富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邓小平言简意赅地说过:“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邓小平不仅强调建设民主的重要性,还指出中国建设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他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14)
他还强调党的领导的实质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他指出:“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整个国家是这样,党的各级组织也是这样。”(15)“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16)
为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强调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80年,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再次指出:“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他还特别强调:“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17)
为了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落到实处,邓小平还强调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980年12月,他指出,我国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18)1986年9月,他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中指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19)
在经济制度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经济制度保证。邓小平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20)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产生贫富分化的经济根源。要想使共同富裕由理想变为现实,必须排除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属性使之回归到社会属性,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了少数人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能性,使全体社会成员实现在生产资料占有面前的平等,为所有人都提供平等的致富机会,使生产力发展的果实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使共同富裕的实现具备现实可能性。正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按劳分配这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否定剥削,同时承认利益差别。每个人都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分配社会财富的资格。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样,既能充分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又能使每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富裕起来。所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个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21)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已有的或潜在的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邓小平指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的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速发展生产力。”(22)但是应该看到,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种分配方式共存决定了剥削在一定范围的存在和两极分化局部发生的可能性。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使得社会分化的发生会更为普遍。所以,邓小平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23)所以公有制的存在和主导地位的确定及保持,可以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被导入“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良性轨道,使非公有制经济始终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总要求、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的实现。
正是基于此,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24)。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成为社会现实。只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离开公有制为主体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能是两极分化;离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只能是贫穷的普遍化。
在文化制度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邓小平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2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26)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可以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使改革开放能够始终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用共同富裕的理想和信念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凝聚全体社会成员。仅仅靠发展生产力,并不一定能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这个真理,有些同志已经不那么清楚了。这样,也就很难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27)现在有些人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差距,再加之人类社会至今尚没有一个国家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就认为共同富裕是一个乌托邦,不再坚持共同富裕理想。共同富裕信念的丧失,会严重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诚如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尖锐指出的:“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28)
总之,邓小平通过对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进行新的规定,强调了社会主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制度保证,“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29)。“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和支配,以使所有劳动者都能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而且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定会实现这一点,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困难和它的全部力量也就在于了解这个真理”(30)。所以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
四、共同富裕的外部条件
邓小平认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利用外部条件:对外开放与和平的国际环境。
就对外开放而言,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开放的世界中,“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邓小平在总结中国长期停滞落后的教训时说:“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历史经验说明,不开放不行。开放伤害不了我们。”(31)他还说过:“我们建国以来长期处于同世界隔绝的状态。这在相当长一个时期不是我们自己的原因,国际上反对中国的势力,反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势力,迫使我们处于隔绝、孤立状态。六十年代我们有了同国际上加强交往合作的条件,但是我们自己孤立自己。现在我们算是学会利用这个国际条件了。”(32)历史的经验一再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尽快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充分利用人类文明成果,这样才能加快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邓小平后来总结说:“不要关起门来,我们最大的经验就是不要脱离世界,否则就会信息不灵,睡大觉,而世界技术革命却在蓬勃发展。”(33)
作为共同富裕制度保证的社会主义只有在对外开放中才能获得更大发展,不能离开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从纵向来说,必须继承千百年来、包括资本主义时代创造和积累的文明成果;从横向来说,必须大胆吸收不同国家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文明创造。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越性,走在人类文明的前列;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才能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所以,邓小平总结说:“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对外开放政策只会变得更加开放。路子不会越走越窄,只会越走越宽。”(34)中国应该充分发挥后发国家优势,实行全方位的开放政策,吸纳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实现后来者居上,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就和平的国际环境而言,“要利用现在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只有世界是和平的,中国才能集中全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全心奔赴共同富裕。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和平是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发展是和平的目的和保证。只有发展,才能解决共同富裕这个人类难题。“南北之间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并且越来越大。”(35)邓小平基于对国际形势和时代主题的新判断,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中国争取比较长期的和平是可能的,中国必须充分利用和平的国际环境,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中国的迫切问题、根本问题就是发展,发展也是全球性、战略性的问题。邓小平说:“应当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和解决问题。”(36)中国应该利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题的难得机遇,加强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争取建立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国内建设和对外开放争取有利的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中国这个发展中的大国实现共同富裕将是对全球的一个大贡献,带动全人类早日进入共同富裕的理想境界。
五、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共同富裕作为改革开放的根本目标,不可能通过同步发展来实现。在共同致富过程中,由于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主客观条件的差异性,每个人和每个地区不可能按照同一步伐一道富,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一样富,致富的步伐有快有慢,富裕的时间有先有后,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过去的实践证明,搞平均主义行不通。企图用平均主义消灭一切差别,一举共富,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所以同步富裕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邓小平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37)
邓小平总结过去探索共同富裕道路的经验教训,提出“先富—共富论”。也就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呈波浪式发展状态,最后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从我国实际出发,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38)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再次回顾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还说:“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39)
邓小平的“先富—共富论”具有特定内涵,必须完整准确理解,并切实贯彻执行,这样才会既不扭曲邓小平的原意,又能真正贯彻落实,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不至于离共同富裕越来越远。邓小平的“先富—共富论”具有以下规定性:
“先富”与“共富”具有统一性。
首先,“先富”是部分,“共富”是整体。“共富”包括“先富”,“先富”是“共富”的一部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前提。通过不断地积累和扩展,并积极带动后富,最后达到整体共富。
其次,“先富”是阶段,“共富”是过程。“共富”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这个过程由无数小阶段组成。“先富”是组成这个长远过程的一个小阶段,一个个小阶段的出现,是致富过程中快慢、先后的交替过程。“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再次,“先富”是手段,“共富”是目的。“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40)“先富”是“共富”的必由之路,“共富”是“先富”的最终归宿。“共富”是“先富”的灵魂,失去了这个灵魂,“先富”就必然是两极分化,所以“先富”就必须始终服务于“共富”这个总目标,受其制约。富裕先后、富裕程度高低的底线应固定于“不搞两极分化”,“不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否则,“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⑤,我们“就走了邪路”,改革开放就失败了,共同富裕就会化为泡影。
“先富”与“共富”存在差异性。
首先,从本质上讲,“先富”是个别的、局部的近期利益表现形态,因而属于较低层次,是人类社会出现阶级分化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共富”是普遍的、整体的长远利益表现形态,因而是高层次,是人类至今尚没有实现的美好理想。
其次,“先富”与“共富”存在矛盾,乃至对立。在人类存在剥削阶级的历史阶段内,“先富”是建立在大多数人贫穷基础上的,阻碍着“后富”的实现。“先富”不但不会带动和帮助“后富”,反而会以富压贫,以强凌弱,加大贫富差距,导致社会的两极分化,是“后富”贫穷的根源,根本不可能实现“共富”。只有在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先富”才可能带动和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共富”。但是由于中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私有经济,并处于世界资本主义的包围中,“先富”与“共富”仍然存在矛盾。为了解决“先富”与“共富”的矛盾,使“先富”服务于“共富”,最后导向“共富”,邓小平对“先富”进行了如下的规定:
第一,“先富”不是哪一部分人、哪一个地区的特权,任何人、任何地区都可以先富裕起来,先富的机会对任何人都是均等的,“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共同致富,我们从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42)
第二,“先富”的手段应当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在公有制范围内,应当是多劳者、优劳者首先致富;在非公有制范围内,应当是合法经营者、取财有道者先富。坚决反对非法致富,反对“暴富”,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个社会应该是为仁先富,为恶遭惩。
第三,“先富”的示范效应是积极的,有助于“共富”。“先富”应该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整体提高;应该带动和帮助“后富”,有利于集体致富、全社会致富。“先富”不仅应该在物质上率先富裕起来,在精神上也应该先“富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见利思义,义利统一;既富且仁,不能为富不仁;必须联系“共富”,为“共富”创造条件,不忘“后富”,坚持“共富”方向,服务于“共富”。1986年,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同年,他在视察天津时的谈话中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43)1988年9月,他又提出“两个大局”思想。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44)同年10月,他在会见外宾时再次说:“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45)
第四,加强对分配问题的宏观调控,始终防止两极分化。“至于不搞两极分化,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注意到了这一点。”(46)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47)
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应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要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国家要宣传、普及社会主义的致富道德原则,制定和优化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发展政策,鼓励全国协调发展,在不平衡中求得相对平衡;国家通过税收调节社会财富,通过法律规定先富者的应尽义务,通过道德教育鼓励先富者自愿带动后富;加大扶贫济贫力度;掌握调节贫富差距的时机和方法,“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又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总之,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动还是要动,因为我们不搞两极分化。但是,在什么时候动,用什么方法动,要研究。”(48)应该掌握贫富差距的合理界限,使贫富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合理范围内,防止贫富差距发展为两极分化,“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现在有些地区,允许早一点、快一点发展起来,但是到一定程度,国内也好,地区也好,集体也好,就要调节分配,调节税要管这个。”“中国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49)否则,“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50)。
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推进了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使共同富裕这个人类千年理想在中国不再仅仅是一种梦想,而是一个逐步可以实现的进程。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不仅对中国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对全人类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也有重大的理论指导价值。中国现实中出现的贫富差距问题并不是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所致,反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贯彻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的迫切性。只要我们全面地、准确地、完整地去领会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并在实践中始终不渝地加以践履,并随着新的实践加以发展,我们深信,共同富裕这个人类的千年梦想一定会在中国大地上率先成为现实,并对人类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1-162页。
②《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253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0-111、195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3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2、364、265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1、139、172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4-255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2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33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7、167、123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4页。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08、168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页。
(14)《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5页。
(15)《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73页。
(16)《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18页。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6、359、332页
(1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2-373页。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7页。
(2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9页。
(21)《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51页。
(2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9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2页。
(2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8页。
(25)《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7页。
(26)《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6-27页。
(2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4页。
(2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7页。
(2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4页。
(30)《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56页。
(3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7、78、90页。
(3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2页。
(3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0页。
(3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页。
(3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1页。
(36)《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2页。
(3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5页。
(3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2页。
(3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374、166页。
(4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95页。
(4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4页。
(4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364页。
(4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5、166页。
(4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7-278页。
(45)《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253页。
(46)《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9页。
(47)《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364页。
(48)《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4、216页。
(49)《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317、1356-1357页。
(5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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