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思维发生学研究的新趋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维论文,发生论文,新趋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通过对现当代文化人类学家及心理学家关于人类认识与思维发生研究的全方位评析,勾画出现代思维发生学研究的基本趋向,并进而提出了“认识系统发生论”的观点,试图在认识的“类发生”和“个体发生”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当代哲学认识论中确立“认识系统发生论”的应有地位。
以维柯、泰勒、弗雷泽和列维——布留尔为代表的早期文化人类学家关于“原始思维”的研究,开辟了人类认识与思维发生学研究的新纪元,为认识发生论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可供选择的方法论原则。〔1〕而以弗朗兹·博厄期、马林诺夫斯基、 列维—斯特劳斯和让·皮亚杰等为代表的现代文化人类学家和儿童心理学家则不仅拓展了认识与思维发生学研究的新领域,建构了新理论新方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深化了思维发生学研究的内涵,使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得以系统化的同时,确立了认识——思维发生论的科学地位。基于此,我们认为,哲学认识论不仅要研究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发生与建构,而且还必须对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发生与建构进行全方位地系统研究,探索人类认识与思维“系统生成”的基本规律,开拓现代认识论研究的新领域。
1.博厄斯的“文化相对主义”
弗朗兹·博厄斯(1858~1942)是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和现代人类学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与进化论人类学家认为文明人与原始人的差别是环境、文化和历史状况造成的观点不同,博厄斯则持一种文化相对论的观点。
据此,博厄斯论述了原始人与文明人的“心智特征”。他通过大量的例证说明,原始人在“冲动的抑制”、“注意力”和“创造力”等方面“与文明人的差别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表面的,而非真正的差别”,因而原始人与“文明人的基本智力特征是相同的”,“我们不应认为不同种族的智力构成有本质的不同”。〔2〕然而, 博厄斯并不因此而否定原始人的思维形式与现代文明人的思维之间的差异,而是反对人们把这种差异归结为“人种属性”和“人种能力的遗传”。因为在他看来,原始人的思维与现代文明人之间的差异,“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这些个人所属社会的习惯反应”〔3〕,即取决于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 所以,他认为,“生活在不同社会形式中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归纳经验。”〔4〕
为此,博厄斯通过大量的事实说明,不仅原始人“分离”和“重新组合”观念的方式是奇特的,以至于他们视“无生命的客体”为“有生命的世界”,而且还把“我们视为属性的概念(常被)当作独立存在的客体”,甚至于把生命也当作“能从身体中分开的物质客体”。〔5 〕而在他看来,把人的特质注入运动中的客观世界的“拟人说的观念”,是构成原始人思维的基础。不过,他认为,这并不是原始人的大脑有什么根本的智力差异所造成的,而是传统观念的本质所造成的,亦即每一种与新知觉发生联想的传统观念本身性质所造成的。因此,他得出结论说:“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的变化包括情感联想的减少和对进入我们习惯性思维过程的传统素材的改进。”〔6〕
总之,尽管博厄斯的文化相对主义存在偏颇之处,在一定意义上否认人类认识与思维整体发生和进化的连续性,但他强调社会文化环境的独特作用,以及提出的关于原始人“无意识的思维过程”和原始思维“属性客体化”的观点,对于我们更加全面而客观地把握和认识原始思维的特质都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
B·马林诺夫斯基(1884~1942 )是现代人类学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他看来,文化是一种工具性的实体,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并且不断创造出新的需要, 所以它本质上是自成一类的(suigeneris)动态系统。他认为, 文化赋予人类以一种生理器官之外的补充和伸展,一种身体原有装备无法达到的精神力量。因而,文化是人类世代积累起来的精神成果,它的整个进程遵循着功能的定律。实质上,功能主义的文化观旨在说明,文化是建立在人的生物的基本需要之上的某种生物现象的派生物。
基于上述观点,马林诺夫斯基反对以列维——布留尔为代表的许多人类学家和哲学家以为原始初民毫无清醒状态,而是完全不可救药地沉迷于神秘状态之中的原始思维观和原始知识观。为此,他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运用大量第一手的人类学材料,试图回答“野蛮”人是否具有“任何理性观”以及“原始知识可否认作初始科学”这些构成人们原始思维观理论基石的核心问题。
首先,马林诺夫斯基通过对尚处在野蛮状态之中的梅兰内西亚人的社会生活和文明现象的分析,来说明原始人是否具有理性的能力。在他看来,尽管在这些原始人的一切行为之中掺杂有神秘的巫术,巫术在土人的心目中是不可缺少的东西,但若因此而认为土人将一切结果都归于巫术就是大错特错。事实上,人们若向依靠园艺维持生活的土人说治园全用巫术,不要工作,他们便会嘲笑你思想简单。因为“他与你同样知道天然条件与天然原因,他以观察力量也知道这些天然势力可用自己底智力体力来加以控制”,所以“土人底知识固属有限,然在有限范围以内则颇正确而无神秘色彩”,从而在诸如篱若倒了,种若坏了,或被水冲,或被旱干的情况下,他们“都不找巫术,都在知识理性之下努力工作”。〔7〕
其次,马林诺夫斯基又进一步通过对超卜连兹人的现实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手工业(制造独木舟)、渔业、战争以及健康与死亡等社会事务和现象的分析,得出结论说:“由此可见,初民对自然与命运,不管是或则利用,或则规避,都能承认自然势力与超自然势力,两者并用,以期善果。只要由着经验知道某种理性的努力能有效用,他便不会忽略过去。……他永远没有单靠巫术的时候,然在另一方面,倒有时候完全不用巫术,即如生火与许多旁的技能之类。凡有时候必要承认自己底知识技能不够了,便一定会利用巫术的。”〔8〕这就是说, (原始)初民不仅能够观察,能够思考,而且还具有理性和知识系统,这种知识纵然粗始,但颇正确。
此外,马林诺夫斯基又进而指出,尽管原始初民们“的科学自然不与手艺分家,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且不免粗始幼稚,然究不能不是更为进步的阶段所要求发踪的雏形”。〔9〕同时,在他看来, 凡是有偶然性的地方,凡是希望与恐惧之间的情感作用范围很广的地方,我们就见到巫术。凡是事业一定,可靠,且为理智的方法与技术的过程所支配的地方,我们就见不到巫术。也就是说,“危险性大的地方就有巫术,绝对安全没有任何征兆底余地的就没有巫术。这便是心理因子。”〔10〕因而,巫术执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和其整个的文化功能,“乃在填平极重要的业务而未被人类操了左券者所有的缺憾与漏洞”,因为它不仅“给原始人以一种坚信,坚信他有成功的力量;又给他以精神的实用的技术,在普通的方法不中用的时候来应用”。所以,巫术就这样与科学相近,并与科学有许多相似之点,“因为它永远有一定的目的,与人类本能、需求与事业相联结得很密切。”〔11〕
事实上,如果说马林诺夫斯基从其文化功能主义的立场出发批判了列维——布留尔等人类学家在原始思维观上所表现的种种神秘主义倾向,并且强调和揭示了人类文化与思维发展的连续性和同一性,从而使得他的理论中包含更多的合理成份的话,那么,他在强调原始文化(如巫术)与现代文明(如科学)其社会功能之间同一性的同时,却抹杀了原始人所具有的思维、知识和现代文明人所具有的思维、知识乃至科学的本质区别和界限,从而又陷入另一种片面化和极端化的泥淖。
3.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的“神话思维”观
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1908~ )是法国结构主义思潮的领袖人物,著名人类学家和哲学家。他在研究未开化人类的“具体性”与“整体性”思维的特点时,竭力申明未开化人的具体性思维与开化人的抽象思维不是分属“原始”与“现代”或“初级”与“高级”两种等级不同的思维方式,而是人类历史上始终存在的两种平行发展、各司不同文化职能、互相补充和相互渗透的思维方式。这正如植物有“野生”和“园植”两大类一样,思维方式也可分为“野性的”和“文明的”两大类。为此,他引用了大量的人类学材料批驳了那种认为原始人不善抽象思维的观点,并认为“丰富的抽象性词语并非为文明语言所专有”,因为在“各种语言中概念的规定是不同的”,因而“使用词的抽象程度的高低并不反映智力的强弱,而是由于一个民族社会中各个具体社团所强调和详细表达的兴趣不同”。〔12〕同时,他还反驳了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以为未开化人只是受机体需要或经济需要支配”的观点,认为原始人对知识的渴求“其主要目的并非实用。它首先是为了满足理智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13〕因为在他看来,人们称作原始的那种思维如同一切思维活动一样,都是以通过对事物的组合把某种秩序引入世界和对秩序的要求为基础的,因而只有“通过一切思维活动所共同具有的那些性质,我们才能更容易地理解那类我们觉得十分奇怪的(原始)思维形式。”〔14〕
基于此,列维——斯特劳斯进一步论述了集中代表原始思维的巫术和体现文明人思维的科学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不应当把巫术思想看作是一种尚未充分实现的整体的开端、雏形、略图、部分;它组成了一个联结完善的系统,而且就这一点而言它独立于另外那个构成科学的体系。在斯特劳斯看来,这是因为“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科学思维方式,两种方式都起作用,但当然不是所谓人类心智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作用,而是对自然进行科学探究的两种策略平面的作用:其中一个大致对应着知觉和想象的平面,另一个则是离开知觉和想象的平面”。〔15〕因此,他认为,似乎通过两条不同的途径都可以得到作为一切科学的对象的那些必要联系,而这两条途径中的一条紧邻着感性直观,另一条则远离着感性直观。为此,他形象地把神话思维视为一种与科学思维不同的理智的“修补术”,认为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借助一套参差不齐的元素表列来表达自己,这套元素表列即使包罗广泛也是有限的;然而不管面对着什么任务,它都必须使用这套元素(或成份),因为它没有任何其它可供支配的东西。”〔16〕于是,斯特劳斯把科学思维和神话思维加以区别,认为它们赋予作为目的和手段的事件和结构以相反的职能,其中科学借助结构创造事件(改变着世界),神话则借助事件创造结构。
与此同时,列维——斯特劳斯还进一步分析了原始思维的逻辑特性,认为它是一个颇似“万花筒”从而其中的“彩色碎屑可产生各种结构图案”的“具体性逻辑”,因而就使得这种逻辑既“存在着感性的方面”,又存在着“理智的方面”。总之,斯特劳斯通过对原始巫术和神话的系统分析,得出结论认为:“野性的思维能够理解的性质与科学家关心的性质不同。他们是分别从对立的两端来研究物理世界的:一端是高度具体的,另一端是高度抽象的;或者是从感性性质的角度,或者是从形式性质的角度。”〔17〕
上述分析表明,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理论和原始思维观,无论在其方法论取向、基本内容和观点上都独树一帜。因为与进化论学派过份强调文化与思维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线性关系,历史学派夸大文化与思维的相对性和分立性,功能主义学派极端强调人的机体需要或经济需要对人类文化和思维的支配作用的观点不同,斯特劳斯则把人类不同的文化现象和思维形态纳入一个庞大而严谨的人类文化的总体结构之中进行系统分析,并试图发现对于整个人类文化和思维具有普适性的共时结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长期困扰文化与思维研究中“文化中心主义”的片面性,从而不仅开阔了人们的理论视野,而且还把科学的微观结构分析方法较为成功地引入文化与思维研究的新领域。不过,列维——斯特劳斯的原始思维观尚存在明显的局限性。这是因为,一方面,他在强调人类文化与思维的共时性结构的同时,却忽视甚至否定了文化与思维演化和发展的历时性,从而用一种非历史的方法消解了其理论自身赖以确立的文化根据和理论基石;另一方面,他在申明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同构性的同时,从根本上否认原始思维与现代文明人的科学思维之间存在的本质差异,抹杀了它们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的不可混淆的界限。
4.皮亚杰的结构主义“发生认识论”〔18〕
著名心理学家、发生认识论的创立者让·皮亚杰(1896~1980),一生致力于个体(儿童)心理、智力、认识和思维的发生学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开辟了认识与思维个体发生学研究的新纪元。他提出以图式、同化、顺应、平衡等概念为核心的“适应理论”,以说明认识与思维的发展如何发生和为何发生。
皮亚杰认为,与传统的认识论不同,发生认识论“首先是把认识看作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19〕从而追溯认识本身的起源。为此,他把个体从出生到成熟的整个认识和思维的发生与形成的过程,依次划分为“感知运动”、“前运算思维”、“具体运算思维”和“形式运算思维”四个历时建构的时期或阶段(水平)。在皮亚杰看来,“感知运动”时期(0~24 个月)实质上是描述动物心理和人类心理的连续性问题,即追溯个体认识与思维的起源和发生。他认为,正是通过这一时期的发展,儿童才逐渐把自己从主客体无差别的原始同一状态中分化出来,确立了自己的主体地位,为整个认识和思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前运算时期”(2~7 岁)是在“感知运动”智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表象性认识(思维)时期”〔21〕。这一时期的儿童已开始从主要地依靠感觉运动模式发展到日益更多地依靠概念和表象模式,也就是说儿童以日益复杂的方式运用符号的能力得到发展。“具体运算时期”(7~11岁)是儿童从“前逻辑”思维向完善的逻辑思维的过渡时期。 在此阶段,儿童的推理过程变成逻辑的,形成了皮亚杰所说的逻辑运算,也就是儿童形成了能应用于具体问题的逻辑思维过程〔22〕。到了“形式运算时期”(11岁~15、16岁),儿童形成了解决各类问题的推理与逻辑,即抽象概念的形式思维或符号逻辑思维。皮亚杰认为,儿童的认知结构在此时已达到成熟。这就是说,到了形式运算时期,儿童关于思维性质的潜能达到了最大限度,此后人们进行推理的性质就不再进一步有结构上的改进。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从胚胎发生学开始研究每一年龄阶段儿童心理的个体发生,以及各种科学的发展史,将生物学、心理学和逻辑学统一起来,研究人类认识发生发展的历史。在他看来,作为发生认识论之核心概念的认识结构(图式),既不是来自客体,也不来自主体本身,而是来自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即活动的“建构”(Construction)。他认为,从最初的生物性感知运动的动作图式,到前运算时期的表象性认识和具体运算,最后再到形式运算的概念思维,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建构过程。〔23〕
总之,皮亚杰创立的发生认识论对现代认识论和思维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首先,他关于儿童认识和思维的发生学研究,填补了传统认识论的空白,在认识论的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次,皮亚杰对影响传统认识论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峙作出现代的科学总结。在他看来,经验论错误地否认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忽视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质的差别,但它关于认识是后天获得的命题则是正确的;而唯理论则正确地强调了主体能动性和主体认识结构的思想,但又陷入先验论的错误之中。此外,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把主客体关系问题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他不仅为主客体统一的思想提供了大量的心理学论证,而且对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机制提出了完整系统的观点。〔24〕同时,皮亚杰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关于认识发展的思想,这些思想不仅对现代认识论和思维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必将对人类认识观和思维观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5.建构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理论
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不仅包括个体发生和原始类发生两个层面,而且还应当进而探索为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因素所制约的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过程和规律,从而建构统摄个体发生和原始类发生的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理论。
(1)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 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 就是作为人类一分子的个体,逐渐通过社会互动获得人类在特定历史阶段所具有的认识与思维能力的过程。以皮亚杰所创立的“发生认识论”为主要标志的关于儿童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学研究,从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个体认识与思维发生发展的微观心理机制,为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参照。
不过,从认识系统发生理论的角度看,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或个体认识的发生学研究,还存在明显的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他在肯定个体认识具有发生发展的建构过程时,却忽视了个体认识与思维赖以生成的人类整体认识也有其发生和不断生成的历史过程与规律。第二,由于皮亚杰仅仅以现代文明人所特有的概念认识和逻辑思维为参照,因而他在把认识的个体发生视为线性的“逻辑(概念)思维”的生成和建构过程的同时,却忽视了认识与思维个体发生的多向性和历史分化与定向的系统生成规律。第三,皮亚杰还过分强调和夸大了个体生物因素在认识与思维发生过程中的实际作用,从而淡化乃至于否定了人类的社会文化因素对个体认识发生所具有的核心作用。结果,人类认识的本质就被他简单地等同于生物“适应”〔25〕,这就从根本上抹杀了通过人类的文化创造所表征的人类认识与思维所特有的创造性本质与功能。
因此,我们认为,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旨在揭示,在人类认识与思维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个体由“前主体状态”和“前认识状态”如何发展、过渡到特定的“主体状态”和“认识(思维)状态”的个体认识与思维的历史生成规律和一般模式。
(2)认识与思维的原始类发生 实质上, 人类把自己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从而获得认识与思维的类本质的过程,就是认识与思维的原始类发生。文化人类学关于“原始思维”的研究,为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原始类发生研究,积累了大量资料,提供了理论借鉴。但由于文化人类学特有的学科视野和方法的局限,“原始思维”的研究尚未上升到系统发生研究的科学水平。这是因为:第一,它目前尚局限在现象描述的层面,因而还缺乏对不同于现代文明人概念(逻辑)思维的“原始思维”的内在机制和运行规律的深入探索。第二,由于文化人类学家们过分夸大了“原始思维”与“概念(逻辑)思维”之间的差异性,因而他们忽视甚至否定二者之间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从而难以说明“原始思维”何以过渡到现代文明人的概念思维水平。第三,由于文化人类学家们实际上把“原始思维”看作一种静态的认识和思维形式,从而看不到“原始思维”也有其漫长而复杂的历史发展和进化过程。
因此,作为认识系统发生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思维)的原始类发生旨在揭示人类由“前主体状态”和“前认识(思维)状态”如何进入“主体状态”和“认识(思维)状态”,以及人类由一种特定的认识状态过渡到另一特定状态的类的认识与思维的生成和建构的基本规律与一般模式。
(3)人类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 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既不能简单等同于认识(思维)的个体发生,又不能完全归结为原始类发生,它旨在把作为个体的和类的认识(思维)主体置于人类的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之中,既揭示人类认识与思维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又把握在人类特定的认识(思维)状态下个体认识(思维)的生成与建构,从而去探求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基本要素、基本结构和基本功能的系统生成规律及一般演化模式。
因此,同发生认识论只注重对个体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文化人类学家只注重于原始人所具有的“原始思维”表象描述不同,我们试图通过对人类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学研究,探寻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机制与规律,建构更加科学的“认识系统发生理论”。简单来说,认识系统发生论的基本构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认识系统发生论首先要把人类认识视为一个复杂的有机系统,并置于人类的生态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之中,进行系统的宏观考察,从而不仅要研究人类在与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如何获得了自身特有的社会文化的类本质,确立了自身现实的主体地位,而且更重要的在于把握在人类社会文化系统的生成和演化过程中人类特有的认识与思维的生成规律和演化模式。
其二,认识系统发生论还要对人类认识与思维的系统发生作微观具体的深度分析,使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真正从“表象描述”的初级形态上升到深度分析的科学形态。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而分析和揭示人类认识与思维的构成要素、多层结构、运行机制和基本功能的系统生成、演化和建构的基本规律与一般模式。
其三,认识系统发生论以认识与思维的系统类发生为核心,通过对人类认识与思维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把握,具体揭示人类由“前认识(思维)状态”到“认识(思维)状态”的生成,以及人类由一种特定的认识与思维状态向另一特定状态过渡的历时演化与建构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因此,一方面,认识系统发生论旨在说明人类在获得自身的类本质的同时,如何确立了人类认识之现实的主体地位,从而在漫长的生物进化和文化创造的历史过程中,从低级的动物心理活动进化为人类所特有的高级认识与思维活动。另一方面,认识系统发生论还要进而探明原始初民所具有的“原始思维”如何演化为现代文明人特有的“概念——逻辑思维”。
其四,认识系统发生论还要把个体置于人类的社会文化系统以及与此相应的类的认识与思维的系统生成和演化的动态系统之中,揭示认识与思维的个体系统发生的内在机制与基本模式。这就是,一方面,通过对个体系统发生的分析,探寻在人类认识与思维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和状态下,个体认识与思维发生和建构的同一性与连续性;另一方面,则旨在揭示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同人类认识与思维历史发展的同步性,以及在不同历史阶段个体发生所具有的差异性。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在个体发生的微观层面上,更加具体地把握人类认识与思维的系统生成机制与规律,从而在认识系统发生论中真正把认识与思维的个体发生和原始类发生有机统一起来,使认识与思维的发生学研究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注释:
〔1 〕参见拙作《人类认识与思维的发生与建构——“原始思维”研究的兴起》,见《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
〔2〕〔3〕〔4〕〔5〕〔6〕博厄斯:《原始人的心智》,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57~67页;107页;107页;108~109页;136页。
〔7〕〔8〕〔9〕〔10〕〔11 〕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16页;18页;122页;122~123页。
〔12〕〔13〕〔14〕〔15〕〔16〕〔17〕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5页;6~13页;14页;20~21页;22~23页;308~309页。
〔18〕参见拙作《论认知主体的系统层次结构》,见《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4期。
〔19〕〔21〕〔23〕〔24〕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第19~20页;30页;15页;21~22页。
〔20〕皮亚杰:《儿童心理学》,商务印书馆,第5页。
〔22〕见皮亚杰:《发生认识论》,1970年纽约,第21~22页。
〔25〕见皮亚杰:《智慧心理学》,1959年伦敦,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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