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战略的选择及相关问题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中国对外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现行的贸易战略和外贸政策分析
1.贸易总体战略中存在的问题。1987年世界银行根据1963~1985年41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料,把贸易战略分为坚定外向型、一般外向型、一般内向型和坚定内向型。在国际经济学中,经济学家一般将贸易战略划分为出口导向型和进口替代型。由于贸易战略的划分指标并无严格的间断点,因此经济学家与世界银行的划分方法并无本质区别,可以大致认为出口导向型等同于坚定外向型和一般外向型,而进口替代型则合并了坚定内向型和一般内向型。
从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来看,世界银行提出了划分内向型和外向型战略的数量和质量指标。这里,我们试以世界银行的多指标法对中国现行贸易战略进行定位。
(1)有效保护率。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1996年4月中国大幅度下调关税率后(加权平均关税率从28.1%下降到19.8%,未加权平均关税率从36%下降到23%),有效保护率明显下降,但仍保持着广泛且有差别的有效保护率,如运输设备超过300%,金属制品接近100%,非金属矿物为60%,而有些制造业超过600%。
(2)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包括国家垄断贸易、进口许可证、配额、招标条件限制等。世界银行认为非关税贸易壁垒几乎覆盖了中国进口产品的三分之一,其中运输设备制造业、基础性重工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尤为显著。
(3)出口鼓励措施。目前中国外贸出口的鼓励政策主要有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包括设立外贸发展基金、推行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封闭贷款、打包贷款等;税收政策包括出口退税,对贸易进口的原料设备、保税区进口等实行减税或免税。总体上看,具有范围广和保护率高的特点。
(4)汇率政策。从汇率定值方面看,1994年建立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官方汇率从1美元兑换5.7元人民币贬值到8.7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幅度贬值显然有鼓励出口的倾向。
从经济学的划分标准来看,进口替代战略主要特征有:通过高关税和外汇配给限制进口,对本国市场的平均实际保护率较高;广泛实行对进口的直接控制和许可证办法;高估汇率以加剧反出口刺激偏向;资本流入较少。出口导向战略主要特征有:运用出口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出口;对贸易控制程度轻微,不采取或少采取直接控制和许可证等办法;对本国市场的实际保护率很低;名义汇率接近实际汇率。
根据以上两个标准来判断,我国虽然采取了广泛的出口鼓励措施,并通过大幅度低估汇率来刺激出口,但总体上来说仍保持着很高的贸易保护壁垒,更倾向于进口替代的内向型战略。加入WTO后,中国将被强行改变偏向进口替代型的贸易战略,并在客观上加快向贸易自由化战略靠拢。
2.关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入世”谈判的矛盾焦点中,尤为重要的一点便是中国的关税问题。中国属于高关税国家,1992年我国的算术平均关税是42.5%,而发达国家是4%,发展中国家是15%。目前世贸组织成员中,平均关税税率只有6%,其中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不到3%,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0%。高税率使中国成为众矢之的,是中国入世的一大障碍。
但是,较高的名义关税并未给我们带来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按照关税有效保护理论,在一些产业中,我国进口的制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产品并未按照阶梯递减排列,使名义的高关税与实际的有效保护相脱节,因而没有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政策上的优惠是我国关税体制的另一大问题。由于我们给予外商投资、加工贸易等较高的优惠待遇,使我国的实际关税水平只有7.9%左右。有人通过计算,认为我国的实际关税率甚至低于5%。无论是7.9%还是低于5%,名义上的税率都使我们徒背高关税之名。此外,关税保护的根本目的不是抵御外来产品,而是提高本国产品竞争力,如果关税过高,将使国内企业变成“无忧”企业而不思进取。因此,关税制度需要尽快理顺,既要防止国外产品过强冲击,又能使国内企业不坐享其成。
3.外贸结构和国际竞争力中存在的问题。加入WTO是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起点。在过去的20多年里,我国对外贸易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增长。按出口总额排列,1988年我国为世界第16位,1998年为世界第9位,2000年为世界第7位。尽管如此,中国目前仍然只是一个贸易大国而不是贸易强国。原因在于中国出口增长方式仍属于粗放的数量增长型。总体上看,出口商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占主导地位,附加值低,国际竞争力差。
在当今的世界市场上,低加工度产品已逐渐失去市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日趋激烈。入世后,随着政府各种保护的取消,中国企业将公平地参与竞争,丧失现有的价格优势。如果中国企业不尽快改变粗放的外贸经营模式,不在产品的质量、技术含量及营销技术上狠下工夫,仅仅指望入世以后国际市场的扩大来寻求出路,是十分幼稚的。因此,中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是中国的一项艰巨任务。
4.政府职能及政策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为各成员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提供了一套法律框架,即WTO规则,用来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以消除或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贸易的干预。因此,入世后受到第一轮冲击和挑战的是政府。1994年以来,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中国全面推进了经济贸易体制的改革,使其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适应性有了进一步增强。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如下:第一,经济法律还不完善。目前政府经济管理中无法可依或法律依据不足的现象相当普遍,法律法规内容含糊不清,规定过于笼统,解释空间过大,造成执法难,随意性大,存在以部门、地方条规否定国家法律的现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依然存在。第二,透明度与政策的可预见性较差。目前政府部门主要以内部文件和规定作为管理依据,政策本身透明度不高,政策执行程序透明度更低。第三,经济政策统一性、连续性不够,影响中国履行WTO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义务,如一些部门和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发布某些政策,缺乏统一协调,导致涉外经济政策相互矛盾,前后不一;中国统一大市场尚不完善,地区封锁和行业割据时有发生,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影响中央政府统一对外履行承诺的能力。
二、选择和制定新的贸易战略和外贸政策
1.结合我国经济结构转换的实际要求制定新贸易战略。加入WTO后,比较优势下的完全自由贸易战略并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根据国际环境和我国自身发展目标对比较优势理论采取有取有舍的原则,即在继续发挥比较优势作用的同时,发展竞争优势产业。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就必须在实施自由贸易战略的前提下,强调政府对结构转变的积极干预,即实施有管理的自由贸易战略。有管理的自由贸易战略的基点是适度的贸易保护,其终极目标是建立和发展一个较为健全、合理的产业结构。保护的对象、重点和程度要以培养竞争优势为基点,利用多边规则允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合理保护,充分利用例外条款,适当控制贸易自由化的步伐;通过广泛参加国际分工,分享全球技术进步的外溢效应;在适当的保护和激励下,逐渐使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出口主体,而不再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外贸发展的支撑点;扶持中技术产业,即汽车、化工、电气和电子设备、精密机械等,重点发展汽车、半导体、数控机床等极少数幼稚产业。
2.实施有层次的关税结构。所谓有层次的关税结构就是随着产品国内加工度的加深,使关税税率不断上升,即对初级产品进口免税或征收很低的关税,对半成品征收相对高的关税,对最终产品进口征收最高的关税。这样的结果是国内加工程度越深,有效保护率超过名义保护率的比率就越大,对生产者的保护就越有效。同时,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WTO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有关优惠待遇,继续合理运用非关税壁垒,加快幼稚产业的发展。
3.转变出口增长模式,增强中高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一,确立高科技关键研究开发项目。国家应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确立一批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目标,并使用包括税收减免和金融支持在内的优惠政策,在国家重点扶持基础上,集中力量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科技产业群,培养未来出口的战略产业。
第二,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科技发展和创新活动的领导与协调,通过政府计划资助和协调相关的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重大科研项目的基础研究和创新活动,以形成整体合力取得创新突破,促进国家科技水平的提高,并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健全吸引人才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以科研成果参股,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同时,加大国家创新体系的金融支持,适时大力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吸引金融机构、大企业和个人资金,也可考虑吸引国外风险基金,建立符合技术创新要求的种子风险基金、产业风险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基金。
第三,以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中国入世后,在致力于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充分利用世界产业结构新一轮调整的契机,对传统出口产业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是优化中国贸易结构、迅速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只有选准切入点,加速其产业升级和出口产品的不断更新,增加出口附加值,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占领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4.加快我国政府经济规制的改革。加快政府经济规制的改革是实施有管理的自由贸易战略的关键。WTO规则总体上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加入WTO对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变革提出了某些原则性、方向性要求,这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概括说明:第一,规范。它表示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为首先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经济贸易法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其次,政府经济规制不得与WTO基本规则和中国承诺的义务相冲突,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第二,统一。为了统一履行对WTO的义务,在涉及WTO多边规则的领域,我们必须保证经济贸易法律和政策的统一实施,确保地方政府职能与中央的一致性,避免执法和行政过程中的随意性。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还对各国经济、贸易、财政、金融、科教、环保、地区和产业政策等提出了广泛的约束性要求。
第三,效能。政府经济管理要更新观念,从重审批转向审批与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要从全面监管转向以重点监管为主,改运动式、间歇式大检查大清理为常规的间接监管,显著提高政府监管水平。要改进管理规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个案处理,方便大多数守法企业,严厉处罚个别违法违规者。
第四,服务。市场经济是亲商经济,政府重要职能之一是为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服务。政府经济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又寓于管理之中,特别是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是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完善涉外经济活动的服务体系,是中国更好地利用加入WTO机遇的重要条件。
第五,透明。政府要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在涉外经济活动中,所有政策法规都要在指定媒体上公布,而且要提高制定与执行政策程序的透明度,实行听证制度,避免立策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此外要建立统一的法律咨询机构,统一对外解释法律与政策的具体内涵,保证企业能够随时了解政策变动。
加快政府经济规制的改革是中国加入WTO后履行相应义务和对外承诺的当务之急。要按照“规范、统一、功能、服务、透明”的原则,建立符合WTO要求的高效的政府经济管理体系,减少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和争端,同时也为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要加快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简化审批程序,变微观直接管理为宏观间接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功能。在全面清理中国已经颁布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符合WTO规则的经济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强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对执法进行监督。要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尽快建立参与WTO多边贸易体系活动的协调机制和对各国经济贸易法律政策的评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