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国际化的障碍与对策_中国农业论文

我国农业国际化的障碍与对策_中国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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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农产品供求矛盾的新变化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人口庞大及农业发展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在供需方面一直存在着十分突出的矛盾,且矛盾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农产品的供不应求。虽然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格局注定仍将是我国农产品供需矛盾的基本特征。但是,随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传统意义上的供需矛盾已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化,表现出了它的新特征:农产品逐渐出现局部的和阶段性的供过于求现象。这个现象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提前预见并事先作好因应对策,当这种供过于求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新的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时,它对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将会造成极为沉重的打击。

虽然农产品的过剩现象现阶段还只是阶段性和结构性的,但对于那些现实地面对农产品相对过剩的农民而言,其损失是巨大的,为此他们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农产品的相对过剩造成其价格的大幅回落,而由于农业保护政策对地方政府和粮食收储企业的非刚性约束,致使农产品保护价在绝大部分地区都是有名无实,农民从价格下跌中遭受到极大的经济损失。如1997年与1995年相比,粮食产量增加5.6%, 而粮食市场价格却下降了20%。与此同时,农产品的这种相对过剩,必然伴随着对农业生产动力的打击,因为经济理性告诉农民,过剩的农产品决定于过剩的生产能力,要避免再次遭受价格下跌的风险,只有减少对农业的投入,或者干脆转移其生产能力。长此以往,如果我们无法找到剩余农产品的出路,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然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逐步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将农业推向国际市场,就成为我们进一步发展我国农业的一个必然前提和基本趋势。

二、中国农业国际化的障碍

(一)高比重的农民农业 “农民农业”是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专用名词,发展经济学家在解释农民农业时是这样表述的:在发展中国家里,由于农业生产力低下,相对于土地来说人口过多,物质资本不足,在国民经济中大量存在着仅足糊口的乡村农业,这种农业是非商业性的,其产品主要只供耕作者自身消费。

从上面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农民农业的五大基本特征:(1 )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手段简陋;(2)农产品科技含量低, 产品质量差;(3)由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低商品率;(4)农产品市场发育不足,农业运作空间封闭;(5 )从业者一般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即社会资本对农业的参与程度低。

对比上述这些基本特征及现今各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与贸易水平,可以认为虽然经过近二十年来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农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从总体上讲仍然处于这种“农民农业”阶段,离真正的现代农业还相差甚远。这种农民农业占主体的格局,决定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水平,从而也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在价格上的劣势。90年代以前,从总体上看我国粮食的国内价格水平低于国际市场,因而还具有某种竞争优势。但是,由于近10年来我国粮食生产成本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而农业生产率又没有明显的提高,所以导致国内市场价格已开始渐渐超过国际市场价格。据统计,1995年我国小麦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8.8%,大米高17.8%,而玉米的国内市场价格则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71.1%之多。

(二)低水平的农业科技研究与应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对于农业的发展,进而对于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化同样是极为重要的。然而,我国的农业科技无论是在研究方面还是推广应用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从而成为我国农业实现国际化的一个重大障碍。

1.低水平的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教育投入。我国对农业科研的投入长期过低,一般情况下,农业科研投入只占农业总产值的0.2%, 远远低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为0.7%),更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2%-3%)。而且,从80年代中期到1994年甚至出现了农业科研投入绝对值的实际减少。据专家预测,如从现在起农业科研投入不能以年均4%的速度增长,到二十一世纪初期开始,农业科研成果的储备量将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同时从农业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以及农业人才的培养方面看,情况也是十分严峻的。据统计,我国国家级165 个重点实验室中,农业科研方面只占5个, 农口研究生招生数只占全国研究生招生总数的4%,目前每年仅毕业2000名左右(印度就能达到10000人)。

2.低效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还远远落后于需求,据测算,我国有60%-70%的农业科技成果未能及时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和过于分散的农户经营给农业科技的推广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不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短缺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目前我国每万名农业人口仅拥有1名农业技术人员,而在一些发达国家这一指标大大高于我们,如德国达13.5人,美国7.2人,日本5人。目前我国还有36%的县没有建立起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的乡、45%的村(行政村)没有建立起农业推广服务机构。即便是那些已建立农业推广服务机构的地方,也有大量的推广机构因缺乏经费而无法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薄弱的农产品外贸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供求矛盾主要表现为供不应求,因而极少有农产品出口。这一背景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弱势地位,农产品的外贸基础十分薄弱。

1.农产品出口的通道太少,出口对象国及地区范围狭窄。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的日本、朝鲜和我国的香港地区,对农产品市场容量很大的中东、中欧以及拉美地区国家的出口基本上仍是空白。农产品出口对象的这种单一性和狭窄性,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的容量有限,因而出口规模也必然大受影响。

2.农产品出口品种单一,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我国仅有的小规模农产品出口,在出口的品种结构上也显得极不合理,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主要是对日本的稻谷和对香港的鸡、肉、鱼、蛋等少数几个品种,由于品种单一,一方面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总规模;另一方面,一旦国际农产品市场的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我们就没有能力对这种变化作出合理的应对,因此适应市场的能力也显得极为脆弱。

3.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国家对出口农产品的补贴过少,保护不力。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正式生效,使传统的农业贸易保护主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各国对农产品的补贴只是形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补贴的实质并没有改变。近几年来,欧美之间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经常发生争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贸易各方在贸易补贴的形式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说明,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在短期内是难以根本解决的。本来贸易基础就较弱的我国,由于国家财力不足及对农产品对外贸易重视不够,对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领域的保护都显得很不够,这也使得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4.政府在国际市场的促销方面对农产品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农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仅仅依靠各农产品外贸企业的努力是难以在国际市场上立足的,所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普遍动用政府在国际政治与经济交往中的独特优势,促进其国内农产品的对外销售。而我国在这方面就显得明显不足,由于我国在包括工业产品出口在内的总体外贸能力较弱,所以政府对外贸易战略也同样执行了“重工轻农”的政策,在利用各种政治、经济关系所进行的对外促销中,把工业品放在了特别重要的地位,与此相对应,农产品的出口则被置于一个非常次要的位置。这也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对外贸易显得更加步履艰难。

三、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化的对策

我们主张中国农业国际化,并阐述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我们忽略了农业国际化道路上的困难。的确,由于中国农业的长期落后,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品质都很低,加之中国在支持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中的财力不足和贸易体制落后,中国农产品在进入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初期将是十分困难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困难而不为,因为正如本文前面所表述的,农业的国际化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中国农业的国际化能否顺利完成,相应的政策将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格局下,要实现我国农业的国际化目标,主要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发展产业化农业 在以农民农业为主体的国家里,其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我国农业国际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改变这种以传统农业占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其手段就是制定合理的农业发展政策,在保有现有农民农业的同时,鼓励我国产业化农业的发展。

产业化农业是与农民农业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所谓产业化农业是指以盈利性商品生产为目标,以现代农业技术为基本手段,以公司化经营为形式的一种资本化的现代农业。其基本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企业规模较大;(2)拥有较强的农业技术力量;(3 )采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法;(4)使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装备;(5)极高的商品率;(6)从业者一般为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这里还应强调的一点是,社会资本对农业的介入应是为追求利润而进行的一种自然的资本转移的结果,而不能是一种临时的、超经济的强制。当然,要达到这一点,唯一的方式就是国家政策为资本进入农业创造合理的经济环境,以便保证流入农业的资本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唯有如此,产业化农业才能持久,才有生命力。

产业化农业实行高度的专业化生产和科学的组织管理,加之其科技力量强,市场组织化程度高,所以其产品一般都具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低的生产、销售成本,因而产品品质高且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随着近十多年来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资本积累水平已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从客观上为工业资本向农业的转移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事实上,近些年来,已有为数众多的非农公司和企业早就瞄准了农业开发这一新的投资领域,纷纷在沿海和中部地区进行了各种农业开发,创办农业实体,进行纯粹意义上的专业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且大部分都获得了较满意的回报。不过,从现实的情况看,迄至目前工业资本对农业的渗透还主要集中在养殖业、瓜果、蔬菜和部分经济作物上,对农产品的主干产品如粮食、棉花等还较少涉足。造成这种格局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收益上的差距,即粮食等主干农产品在比较利益上的劣势。因此,改变这种格局的途径应是在政策上制定相关的优惠措施,鼓励这些工业资本不仅向农业转移,而且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倾斜,从而为我国农业更大规模地进入国际农产品市场提供充分和必要的条件。

(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我国农业国际化的一个主要障碍就在于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之所以缺乏竞争力,主要导源于我国农产品的高成本和低品质,因此,促进我国的农业国际化就必须首先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最佳途径是什么呢?答案就是要提高农业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水平,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1.正确选择农业技术。在我国,农业技术研究和采用与我国农业发展的联系一直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将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技术选择的主导,把农业机械化看成是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发展的标志,这是我们片面看待西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发展的结果,因此,当60年代中后期在墨西哥、菲律宾、泰国、哥伦比亚等一批发展中国家发起一场以种子改良与推广运动为标志的、范围广泛的“绿色革命”时,我们正热衷于大搞农业机械化运动,它使我们走了很多的弯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著名的农业发展经济学家、日本的速水佑次郎和美国的拉坦,根据日本和美国在成功地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采用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技术选择,于70年代提出了一个新的农业发展理论:“诱发性技术创新”。这一理论是基于对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通过技术创新进行替代而提出的。他们认为,农业技术进步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以代替劳动为主的机械技术进步,一是以代替土地为主的生物化学技术进步。一个国家选择何种技术进步的道路才能促进农业生产率和农业产出的迅速增长,应依该国的资源秉赋状况而定。依据这一理论,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土地制约型国家,且解决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品质和成本两方面的问题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因此对农业技术的选择当然是以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替代以及提高产品品质和降低产品成本为前提的。显而易见,我国农业技术的选择应是以生物化学技术为主导。

2.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鉴于我国农业科技研究力量薄弱的现状,今后应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首先,要把农业科技列入各级政府“九五”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制定投资计划和调整投资结构中,首先要向农业科技倾斜。其次,要从乡镇企业等农村地区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第三,加强对农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投入,一方面在提高农业专业人才毕业生数量和质量方面下功夫,另一方面建立高等农业院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提高高等农业院校的科研积极性。

3.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农业科技进步,最终必须体现在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具体应用水平,做到这一点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目前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真正得到推广应用的只占30%到40%,大部分成果滞留在实验室或试验田里,这与发达国家70%—80%的科研成果转化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普及力度,应是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解决我国农产品科技含量不足问题的一个主要任务。

(三)加强对我国农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农产品实施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农业保护政策之一。我国农业生产力相对较低,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加强对我国农业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所谓在国际贸易中对农业实施保护,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促进出口。促进出口是农业贸易保护的最主要内容,因为它是相对而言更为积极的农业保护措施。但是在现代贸易保护主义流行的世界里,促进农产品的出口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我们在诸多方面加强努力。(1)提高对促进农产品出口重要性的认识。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促进农产品出口方面是需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的,包括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对外政治交往中为农产品的出口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对农产品出口制定优惠政策或给予特殊方便等。(2)对出口农产品的公司给予金融优惠, 包括贷款利率优惠、对出口企业为开拓和扩展国际农产品市场而进行的对外贷款提供担保等。(3)给予农产品出口经营者以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和免税等。 (4)为农产品外贸经营者经由政府管道而进行的对外接触提供方便, 如在政府官员的出访代表团中增加农业官员和农产品外贸企业的代表名额等。(5)在必要的对外援助中, 更多地选用提供农产品的援助方式。

2.限制进口。限制进口是减少农产品剩余压力、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的又一重要的农业贸易保护措施,其作用与扩大出口的作用是一致的。限制进口,就是通过各种关税和非关税手段,阻止国外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减少农产品的进口数量,维持并扩大国内市场对本国农产品的需求量,从而减缓农产品剩余的压力,并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日期的日益临近和世贸组织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的限制措施的加强,采取通过限制进口措施来保护国内农业、减轻国内农产品剩余压力的方式将会越来越困难。因此,我们今后必须更加努力,以加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大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另一方面又可以以优质低价的国内农产品来抵御它国农产品对我国市场的进占。不过,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以及加入这一组织之后,强调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对于食品安全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并因此要求尽量延长对我国农产品所实施的贸易保护,应该而且必须成为我们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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