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工会理论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建国前后工会理论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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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的政治局势处于巨大变化之中,中国共产党即将成为执政党,工会的任务、职能及其作用等面临着重大的转变。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工会如何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进行生产建设?这是工会面临的新任务。新中国建立以后,对于工会建设的思考,仍然是一个党应该完成却没有完成的重大政治课题。

一、工会理论探索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首先,新中国成立前后进行工会理论探索是非常必要的。随着众多城市的解放,在党的城市工作中,亟需依靠城市各阶层人民尤其团结工人阶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来恢复和发展生产并进行必要的社会改造。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依靠力量,是国家工业化建设的主力军。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其重要性日渐凸现出来。因此,中共中央要求工会迅速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恢复国民经济,捍卫巩固新生政权,为建设新中国而英勇斗争。但是建国初期我国工人阶级人数少,产业工人相对集中;工人阶级产业结构和地域分布不平衡;工人阶级队伍文化、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所以,当时工会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工会组织,将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在这种形势下亟需对工会理论进行探索以便指导实践。

其次,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工会理论探索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理论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会理论探索提供了理论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工人运动的实践,论述了工会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以及工会的性质、作用和历史使命。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从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实践中经过多次失败找出的一种新的反抗形式,“是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组织”,“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代表和为工人阶级利益而斗争的战士”,它“把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

列宁根据俄国十月革命后的工人运动实践,创立了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会理论。关于工会存在的必然性,他指出,工会不仅是历史上必要的、而且是在历史上不可避免的工业无产阶级的组织,这种组织几乎包括了全体工业无产阶级。关于工会的地位以及党、政、工的关系,列宁强调,工会“是一个掌权的、统治的、执政的阶级的组织,是实现专政的阶级的组织,是实行国家强制的阶级的组织。但是,工会却不是国家组织”。国家是实行强制的领域,工会是国家政权最亲密的和不可缺少的合作者,是基础,是蓄水池。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没有工会这样的基础,就不能实现专政,就不能执行国家职能。”关于工会的作用及任务,他指出,“联系大多数工人以至全体劳动者,这是工会无论做什么工作取得成绩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应当利用工会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它们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工会必须要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同时要“做好新生活的建设者,做千百万人的教育者,使千百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学会管理国家和管理生产”。他还提出应当注重工会组织的建设,正确发挥工会应有的功能。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工会理论对中国共产党的工会理论探索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苏联的工会模式对中国的工会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斯大林根据新的形势对列宁的工会理论进行了阐释和发挥。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工会具有“杠杆或传动装置”的作用,是国家政权的“蓄水池”;党必须依靠工会掌握工人群众,工会必须把各行各业的群众都联合起来。

在斯大林主义旗帜下,苏联工会模式得以形成。苏联职工会是在苏共领导下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按照产业原则组织的,不分民族、信仰、性别,根据自愿原则把职工联合起来的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其最高领导机构是全苏联职工会代表大会,除职工会中央委员会外,还设立监察委员会。苏联工会模式对苏联的工业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形成了工会组织独立性严重不足、官僚主义严重等弊端。苏联工会模式对中国工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工会运动的实践中,对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了初步探索。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就确定了工会的性质、任务,指出:工会与行会不同,不能有雇主参加,只限于雇佣劳动者参加,使工会成为一个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工会就是保护工人切身的利益和为工人的利益奋斗的机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总结苏区工会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了苏区工运的基本理论。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的战斗组织,是苏维埃政权的最重要的柱石。工会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并要为巩固和发展苏维埃企业而斗争。工会要教育工人为革命战争和全体劳动阶级的利益生产,为建设根据地贡献力量。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工会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的同时,着重解决了公营工厂的性质、任务以及党政工的关系问题,强调根据地公营工厂中党支部和职工会的基本方针和任务是与工厂行政取得一致来完成生产任务。在这一前提下,“注意工人生活之适当改善,以发动工人的生产热情和创造精神”。解放战争时期,针对工运工作中存在的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过左政策,毛泽东提出了解决劳资关系的正确方针,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就正确解决了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劳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工会理论探索为建国后的工会建设积累了经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理论、苏联的工会模式以及新民主主义时期工会运动经验,都为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的工会理论探索提供了借鉴。

二、工会理论探索的主要内容

从1948年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开始至1951年全国总工会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党对工会建设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果。在这个继往开来的重要时刻,刘少奇、李立三等对党早期的工会理论进行了超越,进一步完善了马克思、列宁的工会学说,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工会的地位。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政治体制和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处于何种地位。

首先,工会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新中国建立前后,刘少奇在一系列讲话中多次谈到工会在人民民主政权下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工会是桥梁,没有它,政府和工人就建立不起联系。“只有使工会和工会中的共产党员与先进分子取得了工人群众日益高涨的信仰,并团结了日益广大的工人在自己的周围和领导之下,工会才能成为共产党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才能吸引广大的工人群众来热情地参加国家政权的与经济的建设,使工会成为人民政权的主要的社会支柱之一。”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工会在人民民主专政体系中的地位。

其次,工会是国家领导阶级的群众组织。新中国建立以后,工人阶级已经取得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正在逐步确立,工人阶级成为了国家的领导阶级,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导力量。社会制度的这一根本转变,工人阶级地位实现了一次根本的飞跃,使工会地位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会由过去的被压迫、被统治、与资产阶级专政体系相对立的组织,变成了国家领导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成为了国家领导阶级与阶级群众之间的联系桥梁。

第三,工会是职工群众的代表者。1951年2月初,刘少奇在全国总工会的报告中明确地指出:“工会不能丧失自己代表群众的立场!”如果工会不能代表工人群众的利益,那么工会的存在便丧失了意义,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机构。这是工会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会既要起到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同时不能忘记自己最重要的立场——工人阶级的代表,它必须要起到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作用。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工会作为职工群众代表者的法律地位,它有权保护职工群众的法律地位、代表职工参加对私营企业的管理和对私营企业实行监督、监督行政切实贯彻执行有关劳动等方面的政策法令。

工会地位虽然有多样性,但是三个方面的地位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其中主导地位是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代表者,它代表工会地位发展的趋向,其它两个地位也充分显示了工会的重要作用。在这一时期,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中国共产党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重申和进一步理论探索,并且用法律形式保证了工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地位,这一点是以前没有过的。

(二)工会与党、行政的关系。新中国建立前后,以刘少奇、李立三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工会与党、行政的关系,展开了一系列的理论探索。

工会与党的关系,是工会同各方面关系中一种最重要的关系,它实际上反映出工会在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工会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工会在组织上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要接受党的领导,因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中最先进的组织,它是由工人阶级中最先进、最觉悟的分子组成的,所以是领导者。也就是说,工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它是党领导下的一个组织,绝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党对工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包办工会的具体事务。党要依靠工会。李立三认为:工会不能命令党,党也不能命令工会。党的领导是依靠党员执行党的正确的政策和对群众的说服教育,依靠党员的模范作用、核心作用来实现的。党对工会的领导,是通过党在工会中的党组和党员来领导工会,使党的意见变成群众的意见。

工会与行政的关系既有矛盾性又有一致性。一方面,工会与行政是有差别、有矛盾的。李立三指出,工人群众和国家及企业行政还存在矛盾,这个矛盾就反映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上。工会既然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种矛盾就不能不反映到工会和国家及企业行政的关系上。工会与行政有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发生争论,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有时是必要的。在调整二者的意见分歧时,李立三认为,工会与行政的矛盾性质,是属于同一阶级内部的矛盾,应采取平等、协商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采取相互帮助、相互补充和协调的方法解决。另一方面,工会与行政又有一致性。“建国后,工人阶级和人民政权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一致性表现在企业中就是公营企业中没有两个阶级的对立,行政方面和工人都属于工人阶级……国家利益和每个工人的利益在总的方面基本相同,都是为整个工人阶级及全体人民的福利而斗争。具体说,为提高生产、发展生产而斗争。”工会和行政应该团结一致,互相协商、互相帮助、互相补充才能把生产搞好。

工会与行政要互相帮助、互相补充具体表现在:行政一方面要依靠工会,需要工会的帮助;另一方面行政要帮助工会强大,要培养工会在群众中的威信。行政与工会是一体的,工会是帮助行政完成任务的。工会工作在形式上往往给行政增加麻烦,但在本质上却是行政唯一依靠的对象。行政上依靠群众的组织形式就是依靠工会。没有工会,行政就无所依靠,就不可能把生产搞好。行政上既须依靠工会,则工会必须经得起依靠,不能一靠就垮。

(三)工会的职能和作用。工会的职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组织联系职工群众职能;进行生产建设和参与管理的职能;保护职能;教育职能。

作为党同群众之间的桥梁,工会的作用就在于把群众发动起来,去实现党的政策主张。工会的职能中组织职能是首要的。要把工人群众组织起来,都吸引到组织中来,这样工会才能开展其他的工作。建国前夕,刘少奇对天津市委干部强调指出:先把“工会搞好”,以这种形式把千百万职工群众组织起来,把“工人教育好”,“然后才能得以发展”。正是在这一正确战略思想指导下,经过全国总工会、产业及地方工会的努力,才使千百万职工很快加入了工会。把广大职工迅速组织起来参加工会,为全国大中城市的接收、改造和各级人民政权的创建、巩固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保证。

组织工人群众进行生产建设、参与生产管理也是工会的重要职能。新中国建立前后,重要任务就是恢复和发展经济。为此,建国初期工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发动工人群众搞好生产,生产是工会工作的中心,工会应当把生产建设作为职责转变的重要方向。

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是中心工作。城市中的其他工作,例如党的组织工作,政权机关的工作,工会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服务的。1949年5月,在华北第一届职工代表会议上,刘少奇指出:“今后的任务正是要发展生产,特别是工业生产。”“工会和工人对发展生产要负责,要采取负责的态度,站在负责的地位。”“不论公营或私营工厂的工会同志,都须注意,使生产发展,因为只有生产发展了,工人的生活才能提高和改善。”刘少奇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团结一切劳动人民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性,有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全力投入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及后来的建设高潮中去,这在当时是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的。

工会除组织工人群众进行生产建设外,还有代表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条规定:“在国营及合作社经营的企业中,工会有代表受雇工人、职员群众参加生产管理并与行政方面缔结集体合同之权。”因为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工人阶级有权参加生产管理。这说明工人在公营企业里真正成了主人翁。在私营企业里,工会不能参加生产管理,但也有“代表受雇工人、职员群众与资方进行交涉、谈判、参加劳资协商会议并与资方缔结集体合同之权”。

保护职能是工会最重要的职能,维护或保护工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是工会安身立命的基础。职工群众参加工会组织的直接动因就是想通过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会应当注重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特别规定:工会有保护工人、职工群众利益,监督行政方面或资方切实执行政府法令所规定之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资支付标准、工厂卫生与技术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之条例、指令等,并进行改善职工群众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的责任。

对于工会代表与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作用,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任务》中认为:“普通的特别是政治上落后的工人……他们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一般劳动者的利益而团结起来、组织起来的。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么,他们就会脱离工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会就会脱离工人群众。”这实际上明确提出了工会要保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现他们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而所谓正确的工作,就是他们一时也不能离开普通工人对于工会的要求,即经常保护工人们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各方面利益。”

教育职能也是工会的重要职能之一。1949年11月李立三在《在亚澳工会会议上关于中国工人运动的报告》中提出:“工会要成为人民民主政权的支柱”,“就应当组织和教育群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拥护这个政权,使自己成为遵守国家法令的模范。”“加强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使中国工人阶级成为坚强的国际主义的战士。”

1949年刘少奇天津之行为建国前后工会组织教育职工规定了内容重点:应以提高政治觉悟、文化知识和技术水平为主,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工人群众劳动纪律的教育。建国后,工人阶级队伍日渐庞大,小生产者和其他非工人阶级成分的新工人大量涌入工人阶级的队伍,劳动纪律比较松弛。因此,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是一个重要工作。还要进行唯物史观教育,这是工会教育工作的方向问题。

三、探索工会理论的重要意义

首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工会学说。新中国建立前后对工会建设的理论探索,是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中国化的非常重要的阶段,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建设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工会学说,在工会地位、工会与各方面关系以及工会的职能和作用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阐述,充分展现了我党自主处理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其次,有力地指导了工会建设实践。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工会组织建设也是承前启后的,它继承了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下工会组织建设的一些先进经验,同时对其后工会组织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时期,中国工会组织发展中一些永续性的内涵已经显现:如,工会的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等性质特征;工会的作用及其实现方式;工会与各方面关系的规定与处理;工会组织建设原则等。所有这些都是党的工会理论指导的结果。建国前后的工会理论探索,奠定了新中国工会建设的理论基础,有力地指导了新中国工会建设的实践,其中的许多理论成果对今天的工会建设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总之,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工会理论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当然,工会组织建设是一个在探索中发展、完善的过程,需要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因此,不能用政治手段干预工会建设中的理论探索。当时,由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缺乏及党内的高度集权,用政治手段干预了新中国成立后对工会建设的理论探索,多次批判了李立三等工会领导人的正确或比较正确的关于工会建设的观点,“乱戴”、“错戴”帽子,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对其后工会建设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致使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会理论探索形成的许多正确成果长期未能实行。这一教训是必须吸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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