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道路”与社会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第三条论文,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69(2002)02-0065-04
“第三条道路”是英国工党在连续遭受几届大选失败后,为了赢得大选而首先提出的 一种政治理论。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情况下,要想赢 得大选和较好地应对新的政治、经济环境,对于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的英国工党来说,就 必须进行理论上的创新。而在进行理论创新时,就不得不对原有的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全 面的重新审视,重新确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并以此作为争取赢得大选的指导思想和工具 。由于“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在对其理论的阐述中,强调要超越左和右,极大的模糊 了“第三条道路”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联系。本文就“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布莱尔、吉 登斯和赖特等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看法,理清“第三条道路”与不同社会主义理论之 间的区别与联系,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第三条道路”理论的实质。
一、反对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
无论是主张“第三条道路”的政治家,还是理论家都认为:把社会主义定义为计划经 济和国有制是不能成立的。他们把1989年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看成是原有计划经 济社会主义的失败。布莱尔指出:“即用国有制和中央计划经济来定义社会主义是不能 且永远不会令人满意的。10年或20年前,这还不是一个许多人愿意听到的论点,今天, 它体现了新的常识。”[1](P1)他们还认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失败,一是因为 计划经济社会主义低估了资本主义的创新和提高生产力的能力。二是计划经济因为否认 市场而缺乏有效的经济运行机制。吉登斯指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理论是很不完备 的,这些理论低估了资本主义在创新、适应以及不断提高生产力方面的能力。社会主义 也未能把握市场作为一种向买卖双方提供基本机制的重要意义。”[2](P5)
在具体分析计划经济存在的缺陷时,“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采用了米塞斯、哈耶克 等人的自由主义观点。一是认为计划经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 业的经理人缺乏相应的利益激励,缺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存在着经济参与者对计 划制定者和上级政府寻租的必然性。二是缺乏处理经济生活中复杂信息的能力。在复杂 的经济活动中,无数的交换随时随地都在发生,价格不得不跟着变动,而在计划经济条 件下,一个情报中心,即使配上一个最具灵敏洞察力的计划机构,也不可能决定所有商 品的合适的价格,市场定价连同其他市场机制产生的信息,是无法用计算机来代替的, 试图让市场服从任何种类的直接控制,都会破坏它们的功能。三是认为计划取代市场会 面临知识上的困难。因为只有市场实践才能使人们的知识充分发挥作用。市场是发现和 利用局部知识的工具,而这些知识是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潜在利益的。市场竞争中价 格提供的信息不可能由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智慧主体来代替,这不是或不仅仅是因为它的 复杂性和可变性质;因为所涉及的知识“仅仅是在使用中给予我们的知识”,或者说“ 蕴藏在习惯和实践中”的知识。[3](P69)
但是,“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并没有全盘采用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观点,完全否 定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而是认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才是有效 的。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发挥有效作用的条件是:一是人们有非常固定的生活方式和习 惯。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不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大的改变。二是社会经济 发展水平比较低,在人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程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吉登斯 指出:“社会主义的基础是所谓的社会生活的‘控制论模式’,它强烈地反映了开始提 到的启蒙运动的世界观。按照控制论模式,一个体系(对社会主义来说,指的是经济)可 以通过服从于一个指导性的智慧(国家)来实现最优的组织。但是,虽然这种建构对于更 和谐的体系——指的是一个低反思性、有非常固定的生活习惯和方式的社会——来说可 以合理有效地运行,但是对于高度复杂的体系就失去了效力。”[3](P8)三是计划经济 只有在经济发展主要是国民经济的情况下,即经济的全球化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才是有 效的。而对于高度日益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来说,就不适用了。“现代经济只有在具备一 定条件的情况下,即只有在它主要是国民经济的情况下,才能容许大量的中央计划。” [3](P70)“社会主义固有的、并在苏联社会主义中发展到极端的控制模式,作为在简单 现代化条件下产生经济发展的手段是有效的。”[3](P69)
二、不赞成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英国工党在二十世纪80年代的理论研究成果。80年代初,英国工 党在第二次大选中失利,工党的智囊机构——费边社邀约了一批同情和支持工党的知名 学者探讨大选失败的原因。最后他们认为,要改变失败的局面,必须在社会主义理论方 面取得突破。于是一个名为“社会主义哲学”的研究小组诞生了。正是在该小组的研究 中提出了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如果说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英国工党80年代的理论武器, 那么,“第三条道路”则是英国工党90年代的理论武器。很明显,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 提出与发展,为“第三条道路”理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扫清了理论障碍。尽管“第三 条道路”的倡导者并不赞成市场社会主义,但从“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中可以看出,它 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成果的吸收与继承。
英国工党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对推进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大胆肯 定了市场,提出了市场与社会主义的联姻,认为市场与社会主义不是矛盾的,社会主义 也可以利用市场。二是批判了把计划等同于社会主义,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观念,认 为计划与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是可以分离的。三是阐明了社会主义目的与实现手 段的关系。认为社会主义有一整套界定完整、阐释精辟的目的。如防止强者对弱者的剥 削、实现收入、福利、地位和权力等方面的较大平等,以及满足基本需求等。而生产资 料公有制和中央计划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而市场则具有比中央计划更有利于 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4](P2)显然,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为工党在后来修改党 章取消有关公有制的条款,突破计划经济和国有制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传统认识,主张克 服或防止市场与政府的缺陷等提供了理论准备,为“第三条道路”理论的提出创造了条 件。
“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不赞成市场社会主义的理由是:市场社会主义不具有现实性 ,市场社会主义可能存在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市场资本主义具有的弊端。
市场社会主义曾以瑞典模式为样板,设想用工人合作社为基础来取代资本主义。并主 张工人应该拥有企业或合作部门的积累资金,以这种方式逐渐消灭股东。在工人合作社 中工人将拥有股份,有权选举经理;与普通的持股不同,工人的股份不能拿到公开的市 场上去出售。对于这种市场社会主义,吉登斯指出:“在我看来,有很好的理由认为, 市场社会主义没有现实的可能性。”[3](P71)并认为,工人合作社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 和一定的时间里发展起来,但是工人合作社不可能成为一个国家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 工人合作社的管理方式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的主要管理方式。吉登斯指出:“这里似 乎没有理由怀疑工人的合作社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和在一定的时间里繁荣起来。但是,认 为这类成功会普及到所有的或大部分经济秩序,则是完全不可信的。”[3](P72)
市场社会主义之所以不可能成功,吉登斯认为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八个方面:一是如果 市场定价包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那么,资本不可能被废除。二是中央计划经济面临的 困难就会全部重新出现。因为不可能有用来保证对积累的投资资本进行有效利用的市场 标准或市场培训。[3](P72)三是经理的选举产生会产生不利的结果。四是企业的资本会 倾向于回避风险,使企业停滞不前。五是企业缺乏吸收新劳动力的动力。因为吸收新劳 动力将会降低现有企业人员的股份。六是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因为合作社的股份 是工人不能拿到市场上去转让的,人员的流动即意味着流动人员在原有企业股份的丧失 。七是还会出现大量的结构性失业和技术的停滞。八是会产生中央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弊 端。因为中央政府为了防止或纠正工人合作社的弊端,而必然采取频繁的行政干预。
所以,实行市场社会主义的结果,可能是社会主义中央计划与市场资本主义制度之间 一个令人不快的妥协方案。[3](P72)
三、主张伦理社会主义
“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把社会主义区分为两种含义,即经济管理制度和价值、伦理 思想。他们认为,一层含义是作为经济管理制度的社会主义,即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 另一层含义是作为价值和伦理思想的伦理社会主义。他们认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管 理制度即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已经失败,而作为一种价值和伦理思想的社会主义却是需 要坚持和发展的。因为只有伦理社会主义才是社会主义的实质,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 从价值观和伦理思想的角度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第一,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价值理论和伦理思想。他们认为,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哲 学和伦理学上的冲动,是一种道德和价值理想,而不是一种具体的社会制度。赖特指出 :“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道德的理论,能够产生一整套社会主义的价值,而这些价值可 以清楚地表达出来而且以一种和谐的公共哲学的名义加以应用”。[5](P154)布莱尔在1 994年费边社所作的一次演讲中指出:社会主义有许多分支,现在应该恢复社会主义的 伦理思想,但这“不是为了与它的过去或传统决裂,相反却是为了重新发现其真正的含 义,以便将其与左派的新保守主义区别开来。”[6](P71)
第二,只有社会主义的价值和伦理思想才是社会主义的实质。布莱尔在为托尼·赖特 《新旧社会主义》一书所作序言中,反对把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并 指出:“正是民主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将力量和耐久性阐释为一个政治信条,而正是对 那些核心价值的重申成为过去十年工党重建的实质。社会正义、社群、责任和民主是本 书永恒的主题,现在已坚定放进工党新党章的核心要点。”赖特也认为:“社会主义 所遗留下的那些内容,对社会主义而言,才是最本质的东西。至于它所遗留下来的就是 :社会主义是有关社团和共同责任的道德伦理,是详尽地思考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 间的正当的方法。”[5](P175)
第三,社会主义价值和伦理思想是人类社会普遍适用的。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关于平 等、自由、团结和友爱等价值和伦理思想是适用于全人类的,而不是只适用于某个阶段 。赖特指出:“以此为基础的一种社会主义不能仅仅将自己看作一个单一的阶级利益的 名义加以定义,或者仅以阶级的范畴定义个体,因为这将与社会主义的普遍的人道主义 相违背。”[5](P154)
第四,要解决当前和未来资本主义社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价 值和伦理思想。吉登斯指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已经消逝了,但它们的幽灵仍然缠绕 我们。我们不能简单的放弃推动他们前进的那些价值和理想,因为这些价值和理想中有 一些是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所要创造的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挑 战,就是如何在社会主义经济规划已经失信的地方使这些价值再现其意义。”[2](P2) 他们还认为,如果要在生态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实行经济的全球化,要克服财富和收 入分配的不平等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伦理思想。吉登斯指出:“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 ,过去并不令人鼓舞;它的最大价值是它提供了使我们借以能积极地不断理解和把握未 来的手段。”[3](P53)赖特也认为:“社会主义曾经将经济生活纳入社会价值和社会理 性的轨道的历史性尝试,而看起来只要人们继续想让他们的社会在伦理上更加令人满意 而形式上更加理性,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社会主义将继续扮演这一角色。”[5](P152)
尽管“第三条道路”的倡导者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分析表示了一些赞许 ,认为“不受制约的资本主义市场依然有许多马克思所指出的破坏性后果,包括居于主 导地位的增长伦理观、普遍的商品化以及经济的两极分化”。[3](P11)但是,“第三条 道路”的倡导者所主张的伦理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却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反对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存在着历史规律的理论。他们认为人类社会面临 着许多的不确定性,面临着许多的风险,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并不遵循一定的规律。吉 登斯指出:“我们不接受资本主义孕育着社会主义的观点,……更不接受‘历史’有任 何必然方向的观点。我们必须承认风险就是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最具有灾难的后果严重 的风险,我们必须承认从人为风险到外部风险没有回头路可走。”[3](P262)
其二,反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理论。他们认为:社会主义不再 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另类选择。现在的问题不是用社会主义去取代资本主义,而是应该研 究如何管理资本主义。吉登斯指出:“但现在似乎再没有人认为除了资本主义我们还有 别的什么选择。于是剩下来的问题或争论所关注的,是应当在何种程度上、以及以什么 方式来对资本主义进行管理和规治。[2](P46)
其三,否认无产阶级在变革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先锋队作用。他们从认识变革社会的重 要性的人们与变革社会的主体的不是一致性出发,认为变革社会的进步思想也不可能由 某个阶级所独有,否定无产阶级的先进性和在变革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先锋作用。吉登斯 指出:“如果没有历史的必然方向,就不需要寻找享有特权的能动者,他们能够‘实现 ’历史的内在潜力。激进的思维不一定是‘进步’的思维,而且不一定必然与变革的‘ 先锋队’相联系。在激进政治目标中社会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只是因为它们努力实 现的目标,还因为它们使很大程度上被忽视的问题显著化了。然而,因为这件事就给予 社会运动或者自助组织过多的重要性,把它们当作激进方案的实现者是错误的。事实是 ,在后传统的社会领域中,没有一个集团垄断着激进思想。历史首先是被剥夺者创造的 思想——这是主人——奴隶辩证法的社会主义版本——是富有诱惑力的,然而是错误的 。”[3](P263)
其四,反对马克思对其他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批判。他们强调社会主义都存在着优点和 不足,不同的社会主义理论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和相互混合,从而产生更多的新社会主义 理论。赖特指出:“很明显,在世界上,有许多种社会主义,并且在一种可以产生不同 数量善行和恶意的意识形态的混合中,有可能有更多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像前面的 陈述力图描绘的一直是多种形式的而不是只有一种,一直是复数的而不是单数的。”[5 ](P154)
收稿日期:200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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