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建设与民族问题--第七届中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_政治论文

民主政治建设与民族问题--第七届中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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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4-25日,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俄罗斯研究中心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社会学系共同创办的中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论坛第七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天津举行。天津师范大学作为会议的承办方共同参与了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学术工作。中央编译局副秘书长杨金海、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王璟、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А·О·博罗诺耶夫院士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克莱蒙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云南大学以及国内其他单位的30多位专家学者。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多民族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政治稳定问题”。与会学者围绕多民族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政治协调的理论与实践,苏联和俄罗斯、中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处理民族与民主问题的经验教训,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解决民族与民主问题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可以说视角多元,成果丰硕,许多专家提出了非常有新意的观点。

一、有关民族与民主问题的理论探讨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院长马德普教授提出,民族问题是许多国家和地区乃至整个世界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难题,也是世界民主化进程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他认为,多民族国家与民主制度之间存在张力,这表现为民主制度的多数原则同少数民族权利之间的矛盾;民主的表达沟通机制同民族语言差异之间的冲突;一体的民主政治与多元的民族文化之间的矛盾。如果多民族的状况与民主制度安排之间不能实现适当的协调,要么就是民主难以实现,要么就是民族分裂。

中央编译局海外理论信息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赖海榕研究员总结了多民族国家民族共处的实践并提出了两条基本路径:一是美国模式,首先是为民族共处设定最低门槛,即遵守法律,政治权利平等,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保持各民族生活的多样性。另一种是苏联路径,强调民族自治自决,各民族在法律和政治权利上不尽平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向少数民族倾斜。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基本上可以归入苏联路径,强调差异性有余,保障基本门槛上的同一性不足。

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认为,民族问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当代民族问题的本质归根结底还是公民权利在不同民族间以及同一民族不同人群间落实与反落实斗争的反映。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其实正是人民权利的真正落实。它为更好地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建樾研究员指出,在多民族社会中,公民和公民社会的观念一直与民族观念发生着紧张的关系,而这种紧张的背后则隐含着多民族社会中社会成员的身份到底是多元还是一元的争论以及孰者为先的次序之争。以公民身份为目标指向的公民社会建构显然有着对少数民族族属身份的剥夺和歧视:这种普遍主义政治的核心理念,是通过平等主义的导引打碎原有的各种群体,通过公民身份的赋予实现身份的“单一化”和“原子化”,进而使得人们的族属认同经由国族认同转向对国家的认同和效忠。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教授和单伟研究员从政治学的角度介绍了产生群体暴力的三种假说,即物质欲求说,认为群体暴力肇因于对争夺物质利益的理性计算;怨恨说,即群体之间产生冲突,主要是因为某一个群体在该国的政治体制或社会生活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引起整个群体的不满;机会说,即群体暴力会在某些制度环境、经济环境下更容易发生,包括国家的控制能力、族群结构、经济资源和精英动员力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丹副研究员首先从语言学角度对多民族国家和多族裔国家进行了区分,指出对于西方单一民族国家中存在着多族裔成分这一点,人们很少提及。而中、俄两国惯用的民族学理论,将西方定义为族裔的都定义为民族,因此,西方成了单一民族国家,我们成了多民族国家。抛开定义上的差异不谈,可以肯定的是,世界上包括西方民族国家在内,大多数国家都是多元一体的国家,真正的单一民族国家少之又少。王丹因而呼吁用“多族裔民族的统一民族国家”的说法来代替中国是多民族国家的习惯用语,认为这样才能反映中国是统一的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这个根本事实。

二、他山之石——前苏联东欧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所左风荣教授对苏联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行了深刻剖析。她认为,苏联民族政策的实践表明,按民族划分区域、实行所谓自治的做法并没有达到使各民族相互接近和融为一体的目的,反而导致了各民族之间的民族主义增强。苏联实行的大民族要补偿少数民族的做法,延续了几十年,导致了新的民族不平等。苏联解体时俄罗斯民族主义发展起来,其重要理由之一就是“俄罗斯成了苏联落后地区的奶牛”。一些俄罗斯人在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感受到的逆向歧视使之甚至没有把苏联看成是自己的民族国家。在法律层面上,1924年、1936年、1977年苏联宪法中都明文规定各加盟共和国有退出联盟的权利,这也为民族地区脱离联盟提供了法律依据。左凤荣教授认为,民族独立倾向的增强、中央政权的削弱和国家认同感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苏联解体。

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В·Г·奥夫相尼科夫教授提出,在俄罗斯这样一个由160多个民族组成、地区民族文化存在很大差异的多民族国家中,整个国家的全民族意识一定要占主导地位。地区民族政治局势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而不是经济上取得的成就。他提出应用社会分析法对国家民族政治进程特别是对人们的观点和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和监督,形成那种解决地方居民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个别对待”体制,并且应该直接吸引他们参与创建和巩固国家社会经济和民族关系的新体制。

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В·Д·维诺格拉多夫教授指出,俄罗斯民主国家的建立,不应忘记国家的民族历史基础以及在1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点。俄罗斯民族作为国家形成过程中的民族处于中心地位,它把所有生活在俄罗斯土地上的其他民族联合成国家公民共同体,联合成统一的政治民族。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民族民主的国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才有可能。

俄罗斯阿斯特拉罕建工学院Е·В·卡尔加波洛娃副教授对阿斯特拉罕州在俄南部联邦区高度潜存着民族紧张局势的背景下长期维持相对稳定的政治局势的原因进行了个案分析。她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观点,即单调的、平原的地貌可能促进该地区的社会稳定性。此外,该地区自古存在的多宗教传统和多民族杂居都对这一稳定性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她特别强调信息政策对化解民族问题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陈新明教授指出,民族冲突成为前苏联东欧地区转型国家社会政治冲突的一种常见形态,民族冲突兴起的催化剂是“民族政治动员”——争取政治权力,直至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缓解和引导民族政治动员,并削弱其固有的破坏性,应该遵循五点原则:(1)整合各民族集团,使其精英人士进入国家的政治和管理体制;(2)实行文化多样性,这实际上是民族朝着非政治化方面发展;(3)将部分权力转交给地方民族集团;(4)保护公民权,逐渐从依据“血缘”转向依据“地域”确定公民;(5)象征主义政策,寻找共同的历史标志、共同的英雄崇拜、对国家的共同忠诚,目的是塑造对国家的认同感。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东欧研究室副主任高歌研究员指出,在民族矛盾较为尖锐的中东欧国家,民族冲突与民主转轨相互纠结、难解难分。民族冲突引发了民主转轨,却不利于转轨进程的推进;民主转轨激化了民族冲突,却有利于创建少数民族政党通过选举进入议会进而参加政府的体制环境,缓解民族冲突。而动荡乃至战争更多地源起于民族冲突,而非民主转轨。因此,利用民主转轨提供的有利条件,把少数民族政党吸纳进体制之内,在多党议会民主制的运作中化解民族冲突,是成功进行民主转轨和实现政治稳定的关键。

中央编译局俄罗斯研究中心刘敏茹博士对欧盟建构因素对中东欧国家少数民族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考察,认为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平等是政治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外部力量的参与不会对少数民族问题的解决产生根本性的作用,更不会从实质上促进民主政治发展。实际上,少数民族问题往往被利用,成为国际行为体之间利益平衡或冲突的筹码,这反而容易导致国内民族问题的复杂化和少数民族状况的恶化。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高新军研究员提供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一个美国案例。从历史上看,美国对待少数民族经历了一个国家利益优先,然后两者并重,到最后自由、民主、平等和美国梦的价值体系优先的过程。总结美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大致包括:经济发展成果大家分享;教会成为各个族裔融合的场所,宗教信仰使人们有了精神依靠;联邦政府吸收少数民族精英入阁,增加其政治参与度;从孩子开始就培养国家认同;公立、私立大学都有责任接受少数民族学生,且从经济上给予优惠;对民族分裂的暴力活动,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郑永年教授和单伟研究员指出,从族际矛盾之中独立建国的新加坡,从建国伊始,政府就以促进民族整合为目标,努力塑造“新加坡民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新加坡”。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公共组屋计划,让各族人民混居在一起;努力缩小各族间的经济差距,从根本上消除种族矛盾的诱因;保护各族文化,促进各族民众相互尊重;各种宗教得到平等对待;基层社区组织为政府提供预警,一旦发现有族群间的不和,立即上报政府,将种族纷争化解于萌芽阶段——这成为新加坡能在数十年里维持种族和谐的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民族问题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与会学者首先肯定了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民族团结合作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同时也普遍地认识到,在社会经济转型和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中国的民族政策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1.聚居型多民族国家实行民主化改革容易引起国家分裂。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王建民教授将多民族国家分为聚居型和杂居型两类,认为杂居型的多民族国家例如美国一般不会造成国家分裂,而聚居型的多民族国家包括中国则存在着这样的风险。从理论上说,民主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极有可能转化为独立建国的要求,这首先就会出现在存在着严重民族问题的地方。今天,中国如果简单实行民主化,那么在一些民族聚居地区就有可能将争取独立作为其民主诉求的第一步。因此,在中国这样一个聚居型的多民族国家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可能更为复杂,并需要更长的时间。

2.多党竞争机制不是适合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形式。马德普教授认为,就中国而言,创造适应多民族国家的新民主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现有的多党竞争机制不是最适合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形式。如果实行多党竞争,国家可能存在分裂的危险。

3.“民族主义”取向的政策带来的风险。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周平教授将我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称为“非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即指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同情、关心和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政策的目标是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他指出,“民族主义”取向政策的实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也蕴涵着一定的风险。这包括:在对少数民族实施帮扶或照顾时,强化了少数民族作为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并激发了其民族主义的发展;少数民族发展起来以后,既存在拥护国家政策并与其他民族形成良好关系的可能,也存在与国家和其他民族进行利益博弈的可能;在解决了少数民族不发展条件下的问题以后,少数民族发展起来以后的民族问题便会接踵而至,而“民族主义”取向的政策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性不足;“民族主义”取向的政策将少数民族间的差异政治化、法定化,因而会妨碍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的内部融合。

4.民族之间的不理解和怨恨是导致群体暴力的重要原因。郑永年教授和单伟研究员认为,在西藏和新疆事件中,怨恨说和机会说可以解释暴力产生的原因。近十多年来,汉人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拉大。在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看来,迅速的经济增长只对汉人有利,本地人是被汉人剥削的牺牲品。此处,现行的宗教政策也导致了相当的“怨恨”。从“机会”说来看,藏疆两地骚乱的发生,与当地具备一些族群冲突的客观条件有关,如有号召力的族群精英、两大族群并列的局面、基层政权的预警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的落后等。

针对中国当前民族政治稳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与会学者提出不少有创见性的对策建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国家主体意识,构筑统一的“中华民族”。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研究员认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国家层面的民族统一体,56个具有历史、文化等特征的民族是享有中华民族身份、中国国籍的成员,而不是具有离散特征的族群。中国政府确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就是构建这种民族统一体的过程。

郑永年教授和单伟研究员认为,对于中国来说,要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应该强调全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维吾尔人、藏人、回人和汉人等,都是中华民族内部的不同族群。所有的民族政策,都应该以促进各族整合,为早日形成一个单一的中华民族而努力。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杨龙教授指出,在中国,既需要借助民族独立和民族权利来对外抵制国际霸权,争取国家更好的发展环境,又需要强调“国族”意识,用“中华民族”来统领各个民族。

周平教授认为,中国实行民族主义取向的民族政策的原因之一是作为政策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当时尚处于革命党的地位,需要动员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参与革命的进程。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明确了执政党地位的条件下,应该实现民族政策由“民族主义”向国家主义取向的转变,即一切民族政策都要从有利于国家统一发展的角度出发,把维护国家利益作为民族政策的最高追求。这样的转变,有可能使得当今中国民族关系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但必须采取渐进主义的方式。

2.缩小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传统。

郝时远研究员认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主题是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因而2000年以来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不仅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最繁重的发展任务,也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发生在西藏、新疆的严重暴力事件,既有外部政治因素的渗透和影响,又有不可忽视的内部问题的推动。例如,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传承、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延续、生态保护、资源开发、人民生活等,这些问题在地方政府追求GDP的取向下有所忽视,而少数民族在社会环境的剧烈变迁中的特殊利益需求和心理承受能力,都需要成为发展的题中之义。杨龙教授也指出,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需要包容民族差异,反对强制性的民族同化。

3.提高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度。

杨龙教授指出,族际政治整合过程中需要吸纳少数民族到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政治过程中,各民族对国家实行共同治理,应主要通过法律而不是政策解决民族之间的问题。赖海榕研究员也认为特别需要提高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度。

4.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郝时远研究员认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基本国情,取得了实践成就,但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天津师范大学常士訚教授认为,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主要内容首先就是发展业已形成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开放的、多元的、流动的多元一体格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进一步促进民族平等的新发展。

郑永年教授认为,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实行完全的自治太过理想化,因而不可行,认为从长远看,以孙中山先生的民主共和取代民族自治也许是一个可行的办法。郑教授提出,这几年有关民族问题的事件比较多发,因而正是民族政策调整的好机会。

5.现阶段中国在处理民族问题中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民族文化宫陈烨博士通过对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分析,指出了现阶段中国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一要正确认识地区发展差距与民族发展差距的关系,不能使二者混淆,防止加重因地区发展差距导致的政治不稳定的砝码;二要正确认识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不能把它们简单对立起来,防止把民族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也要防止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来压制正当的民族利益诉求;三要正确认识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的关系,突破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要以弱化民族意识来实现的简单认识;四要正确认识流动人口的作用;五要警惕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破坏和极端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干扰。

四、有关政治民主和社会转型的其他问题

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А·О·博罗诺耶夫院士赞同著名社会学家П·А·索罗金提出的聚合社会的概念,认为介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之间的这种聚合模式可能是两种制度转型的重要途径,它在免除了转型的革命方式的情况下实现了两种制度的互补。博罗诺耶夫院士认为,中国从1978年以来的改革就接近聚合模式,它保存了政治体制和国家管理的作用,主张发展市场经济活动的多种形式。在中国所践行的改革方案是最有效的公平转型的基础。而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正是因为没有采纳聚合模式从而导致了经济和政治体系崩溃。新一轮的国际经济危机爆发后,国家在俄罗斯社会生活各领域的作用问题引起广泛的思考和重视。中国的经验对当今的俄罗斯特别重要。

美国克莱蒙大学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治河教授谈了“走向建设性后现代的道义民主”问题。他首先批判了西方现代民主的局限性,包括道德责任感的缺席、对竞争的过分推崇、个人主义色彩过浓等,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结合中国的传统智慧,发展出一种超越西方现代民主的强调差异与多元的、和谐与协商的、生态的及道义的民主,即民主的“中国版本”。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高建教授与佟德志教授详细阐释了作为多元文化解决方案的利普哈特的结盟民主思想——强调共识而非对抗,主张包容而非排斥,主张大联合、高自治、互相否决和比例制。两位学者认为,不只是西方社会越来越多元化,需要借鉴结盟民主的经验,在一些文化多元的发展中国家,结盟民主的思想也为如何建立民主制提供了合适的参考。

南开大学教务长朱光磊教授认为,中国在意识形态建设方面面临着双重的挑战,即西方意识形态对中国社会的政治渗透和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适应性不足。意识形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经造成了社会成员一定程度上对政治体系权威性的认同弱化和信任缺失。应对这些挑战,加强社会政治整合,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需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使主流意识形态更具包容性,增强对时代的适应性,从而更好地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副会长黄立茀研究员分析了苏联时期公民社会组织与政治转型的关系。她指出,苏联时期社会组织从自主型——政府主导型——自主性失控型的变动,展现了国家与社会组织关系的两种极端状况,透视出政治转型与公民自主性的此消彼长以及二者的互动。这种互动表明,无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抑或是国家失去对社会组织的控制,都不是理想状态,都会对政权和社会稳定造成伤害。二者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尊重的、互信的、和谐的、分工合作的伙伴。非此,国家不能走入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

俄罗斯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副院长Л·B·格维林克教授对时下俄罗斯热议的问题——精英阶层的形成和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俄国目前正处于新的精英形成过程中,新的执政集团将完全有别于21世纪前五年以及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政治构成。从俄罗斯发展的前景看,不论是国内发生的变化还是国家外交战略的调整,都将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新的精英。

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赵虎吉教授以特定发展环境下政治价值冲突与循环式政治发展的韩国案例为基础,指出中韩两国的政治发展,其逻辑起点和基本政治理念不同,但发展路径却呈现出惊人的相似之处,即循环式发展。韩国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政治发展过程将是传统政治价值与民主政治价值的二元化,在市场经济与其他一些因素相互作用之下逐步趋于一元化的过程;随着“先进—落后”落差的缩小、“强国家—弱社会”逐步转变成“强国家—强社会”状态,政治发展将逐步迈入新阶段,即公民普遍参与阶段。

会议还涉及了其他一些问题,如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副院长А·Н·卡尔涅耶夫教授谈到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对俄罗斯和中国社会政治进程的影响问题,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А·В·彼得罗夫副教授谈到中俄两国政治稳定与有效公民社会的问题,中央编译局政党研究中心秘书长朱昔群副研究员谈到当代世界政党制度的不同类型与运行机制问题,天津师范大学张慧卿博士介绍了金里卡“少数的权利”理论等。

在大会闭幕式上,中央编译局副秘书长杨金海研究员对整个论坛所探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特别强调了与会学者取得的一些共识。他指出,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个世界性的重大课题,对中俄两国乃至世界多民族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民族政策有内在联系,既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族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又要通过调整民族政策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坚持民族和谐,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内容;通过政治体制创新来改进民族关系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处理民族问题应当借鉴国外经验,但不能照搬别国模式,要结合本国实际推进多民族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国应当坚定不移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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