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对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理论的伟大发展_农民论文

江泽民对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理论的伟大发展_农民论文

江泽民对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制理论的重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包制论文,理论论文,家庭论文,农业论文,江泽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坚持并继承了邓小平关于实行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改革思想,指出,必须长期坚持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理论上不断深化了对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认识,从实践上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制理论和政策。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营制度。针对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的地方的农民担心党的政策会变,思想不稳定,江泽民及时明确提出:“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把集体经济单纯的统一经营改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制。这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策,一定要非常明确地向农民讲清楚”。江泽民同志的这些论述,给农民以“定心丸”,起到了稳定民心、稳定农业的作用。江泽民一直强调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3年10月,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长期保持稳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江泽民在总结20年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强调,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核心是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1998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表达,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必须长期坚持。二是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三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四是要从农村经济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继续完善所有制结构。确实,中国农村微观经济体制变革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家庭承包经营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着还原农业家庭经营最优的经营特征和适应农业产业特征的本质内在规定。作为一种制度载体,你可以改变家庭经营的规模,却不可改变家庭经营的内在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这是在多次农地制度变革的不断试验中得以证实的,这是江泽民同志再三强调农业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的根本原因。

其次,指出了农业家庭承包制能够与先进生产力和现代农业相融。江泽民指出:“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必要的统一经营。这种双层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这是中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1998年9月,江泽民在安徽考察工作时又进一步指出,“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业生产的规律决定的。……实践看,家庭经营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因此,江泽民对家庭承包制认识的深化,就是认识到家庭承包经营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不是因为农业生产力不高所决定的。恰恰相反,它是适应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的要求,与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没有本质的内在联系,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既适应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于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家庭承包经营与现代农业、先进生产力可以在更高的水平上得到很好统一。江泽民的这些论断,阐明了中国实行农业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能够适应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而打消了国内外舆论对中国在坚持现有农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能否发展先进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疑虑,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农业改革发展方向和道路的重大理论问题,是对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概括和对农业家庭承包制理论的深化、丰富和完善。

再次,指出了长期坚持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针对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我国农村部分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不顾实际条件,收回农民承包地,盲目推行农业规模经营的情况,江泽民多次指出,要稳定农业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逐步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对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他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和主要生活来源,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少农民已经离乡进城,务工经商,却仍不愿意放弃承包田。因此,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农民才会有长期预期;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农民才能解除后顾之忧,农村的分工分业和结构调整才能顺利进行;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符合市场规律的土地流转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促使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进一步分离,农业规模经营才能逐步推进。所以,20世纪90年代以来,江泽民一直都是在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鼓励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集中,提出农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这符合中国农村农民实际,代表了中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江泽民从理论上提出如何不断完善和创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首先,要积极完善集体统一经营。江泽民指出,“完善集体统一经营,主要是增强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等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对农户服务的功能。”

其次,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江泽民要求“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同时转变政府农业经济、技术部门的职能,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适应农业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要求而联合建立起来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业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合作意愿为前提,既能体现农业家庭经营活动的内在要求和独特优点,又解决和克服了广大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家庭经营的弊端、困难和不足,实现了农业家庭承包基础上的外部规模经济和规模经营效益,从而把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农业规模经营有机统一起来。因此,江泽民把建立健全包括农民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完善和创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途径和理想载体。

再次,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农民财产独立的前提下,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最后,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机制调节农民生产、生活的作用逐步加强,农业内部所潜伏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暴露出来:如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商品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农业比较利益低与社会对农产品需求高之间的矛盾等等。面对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不动摇家庭承包制基础的前提下,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和产业组织形式究竟应当如何调整与变革,如何使家庭承包制能适应农业市场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述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中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过程融化为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可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形成小群体、大规模、专业化的生产格局。同时,家庭承包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体制问题,它并没有解决生产与市场的衔接问题。这仍然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后,千家万户的农民在极为分散和闭塞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经营,带有很大盲目性和风险性,很难适应大市场变幻莫测的需求。而实施农业产业化,推行和完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有利于增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性、有序性,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有效解决了农业家庭分散经营与统一市场的矛盾,小规模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因此,江泽民高度评价指出,“农业产业化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江泽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在保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内在机制和内在本质的基础上,找到了实现农业外部规模经济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因而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的农业规模经营理论,也是对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标签:;  ;  ;  ;  ;  ;  ;  ;  ;  ;  

江泽民对邓小平农业家庭承包理论的伟大发展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