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标体系看构建和谐社会应解决的几个问题_教育经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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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这为我国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长期以来,我国在“重经济、轻社会、轻生活”的指导思想下,把追求GDP的增长速度放在突出地位,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亟待解决的。

为了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度,本文选择了38个重要指标组成指标体系,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经济效益、生活质量、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六个子系统,全面、概括地反映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度。

一、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数出现负增长

1979—2004年26年经济社会27个指标的综合指数,年均递增速度为5.4%,各子系统指数递增最快的是人口素质递增6.0%,其次经济效益递增5.8%,生活质量递增5.6%,社会结构递增3.8%。

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数却出现负增长。社会秩序指数由刑事、治安、贪污、生产安全等五项指标组成,26年年均递减1.7%。其中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从1978年5.5件上升为2004年36.4件,按逆指标计算,年均递减7.0%;贪污贿赂渎职受案率和治安案件发案率,年均递减1.6%和5.4%;每10万人交通、工伤、火灾死亡率从1979年4.4人增至2004年11.3人,年均递减3.5%。

26年间社会稳定指数增减相抵后年均递减1.1%。其中通货膨胀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递减5.8%,实际失业率年均递减0.8%,贫富差距年均递减3.7%,城乡贫困率递增1.1%,其中城镇贫困率年均递减6.4%,农村贫困率递增1.1%,城乡收入差距递减0.8%。

社会稳定与社会秩序密切相关、是互相制约的,如果贫困率上升,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就会直接影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上升。26年来,此两项指数互相影响,均呈现负增长,它直接影响了综合指数的增长,如26年经济社会的27项指标的综合指数年均递增为5.4%,若包括社会秩序、社会稳定11项总共38项指标综合计算,年均递增只有4.3%,它影响了综合指数1.1个百分点,影响度为20%,其中1991—2004年14年影响度上升至30%。这充分反映了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拖了发展的后腿。

二、在GDP总量中社会发展总支出速度慢、比例低

国家财政用于文教科卫、社会福利的事业费和基建投资,统称为社会发展总支出,不包括社会和集体个人投入,从历年看,社会发展总支出虽然绝对额有了很大提高,但与经济发展相比较,比例很低,在改革开放前,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文教费(包括科教文卫)占GDP的比例在3%左右,改革开放后以“六五”时期为最高,达4.6%,近几年比例有所提高,2004年社会文教支出达7491亿元,占GDP比例提高到5.5%,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上述支出中未包括社会保障支出,2004年若包括用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补助支出、财政用于民政系统优抚、救济、福利等支出共计6715亿元,占GDP4.9%,加上社会文教费大致为社会发展总支出,共计14206亿元,占GDP的10.4%,这个水平和比例还是很低的,人均只有1100元,而用于经济和其他支出高达90%左右,人均达9500元。

我国的社会发展支出比例与世界各国比也是偏低的。以基本可比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三项社会发展合计占GDP的比例,我国2003年为7%左右,低于美、法的16%和30%,也低于波兰、俄罗斯、伊朗、巴西、南非占27%—10%的比例。

三、追求GDP的高速度,经济效益和投资效果低下

我国经济高速度主要是靠外延、扩大投资而获得的,投资占GDP的比例即投资率,在“六五”期间为25%,“九五”即提高到36%,2003、2004年虽采取了调整措施,投资率仍提高至47.3%和51.5%,由于投资过热引发了原材料、燃料的紧张,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造成了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据统计部门统计,历年累计库存已高达4万多亿元,相当于GDP的30%—40%,各地的房地产热造成房屋空置率高达26%,银行的不良资产也仍然较高。

综合反映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是投资效果系数(新增GDP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和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这两项指标26年中分别下降了48%和49%,平均每年递减2.5%和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91—2004年,年均递增21.5%,按可比价格计算递增15.3%,快于同期GDP递增9.7%的速度,使每百元投资新增的GDP由1980年的52.7元降至2004年的27.6元,降低了25元;工业总资产贡献率由1978年的24.2%降至2004年的12.3%,下降了近一半,如果2004年提高到1978年的水平,一年就可增加利税1.9万多亿元,可见,由于追求高速度,忽视效益,损失是很惨重的,同时也反映了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是很大的。

四、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过低、教育机会不均等

在现代化过程中,各国都把发展教育事业视作实现现代化、振兴国家、进行国际竞争的战略性产业而受到重视。据联合国统计,在世界百万人口以上的130个国家平均,公共教育经费占GNP的比例由1980年的4.4%提高到1996年的4.8%,低收入国家由3.4%提高到3.9%,高收入国家已达5.5%,其中美国、加拿大、丹麦、瑞典等国已高达7%—8%。由于教育经费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长,各国教育弹性系数均在1%以上。

我国教育事业基础差,建国以来教育占GDP的比例一直徘徊在2%左右,为了与国际可比,中国用预算内教育经费也即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大致与国外的公共教育经费是可比的。从历年看,最低为1970年,只占1.2%,最高为1985年占2.8%,以后各年均低于2.8%,1995—1997年降至1.8%,2003年预算内教育经费为3454亿元,占GDP2.94%,2003年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851亿元,占GDP的3.3%。长期以来教育经费的增长慢于GDP的增长,教育弹性系数一直低于1%,财政性教育经费按人口平均,2003年仅为300元,折36美元,只相当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1400多美元的2.6%。《1991—2000年十年教育发展纲要》,提出教育经费占GDP4%的要求,至今没有完成。

教育经费分配在城乡间极不公平,教育机会不均等,且有扩大趋势。据2003年教育部的预算内经费统计,用于农村小学和初中的只占30%左右,农村贫困地区许多适龄儿童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而成为新文盲。

在教育结构上,对基础教育投入偏低,2004年15岁以上文盲率达10.3%,西藏、青海、甘肃、贵州、云南西部地区高达44%—1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口的比例全国平均为5.1%,西部地区只有1%—4%,农村普九未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很大,师资质量差,因此农民子女考上大学的比例很低,据对清华、北大的调查,来自农村的学生仅占1/5。在城市人口中,大专和本科学历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分别高于农村55倍和280倍。

五、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农村缺医少药

我国卫生经费的投入占GDP的比例长期徘徊在0.4%—0.5%之间。2004年预算内卫生事业费和卫生基建投资为1274亿元,占GDP的0.9%,与上年持平,人均仅98元。卫生经费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之间的比值,为卫生弹性系数,加拿大、日、法、英、意、德、美、瑞典均在1.4%—2%之间,我国1991—2004年的14年间,弹性系数只有0.96%,反映了卫生经费的增长慢于GDP的增长。

医疗资源的城乡分配严重不公平。据卫生部调查统计,医疗卫生资源约有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医院,用于农村卫生经费的比例,从1991年的20%降至2000年的10%,其中专项的农村卫生经费只有1.3%,农民人均卫生事业费只有12元,仅为城市居民的28%。乡镇卫生院只有1/3正常运转,2004年每千人口医生数,农村只有0.85人,仅为城市2.32人的1/3,农村中还有10%的村没有医疗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和医疗费水平均很低,在2004年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说,近几年中央财政支出中卫生支出仅占1.6%—1.7%,其中有70%的医疗费用于占30%的城镇人口,在农村约有40—60%的人因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返贫,中西部地区因病无钱医疗而死亡的比例高达60%—80%。近十几年医疗费猛涨,至今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综合医院每一诊疗人次的医疗费,从1990年的10.9元上涨至2003年的108.2元,上涨了8.9倍,同期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473元升至3911元,上涨了7.3倍。

在卫生医疗总费用的构成中,政府投入的比例由1990年的25.1%降至2003年的17%,社会投入比例由39.2%降为27%,而个人医疗支出由36%上升至56%,个人医疗费用从1990年267.0亿元增至2003年的3679亿元,13年中增长了12.8倍,同期政府投入只增长5倍,社会投入增长5.1倍。据卫生部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目前50%以上的城市人口、87%的农村人口无任何医疗保障。

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长期重治轻防,传染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卫生部在2004年公布的传染病发病率,比上年上升22.7%,死亡率上升了10.4%。

卫生事业的发展滞后,对国民经济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是巨大的。据卫生部测算,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因病、损伤和早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8.2%,因病和损伤所消耗的医疗费相当于GDP的6.4%,两者合计占14.6%。相反如果重视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健全卫生体系,增加对卫生保健事业的投资,不仅可以大大减少损失和医疗费,还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社会不公平、机会不均等加剧,各种收入差距扩大

一是贫富收入差距扩大。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据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中统计,经调整后的中国基尼系数2001年已达0.415;据国内有关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调查,2004年为0.53左右,此数比1984年的0.26扩大了一倍,已超过了警戒线。以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抽样调查为依据,参考了世界银行的调整数,用五等分法测算出城乡平均贫富差距,已从1978年的2.7倍扩大至2004年的7.2倍,26年中扩大了4.5倍。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的国家,转变为贫富悬殊的国家。与国际比较,也已超过了发达国家,接近了中等收入国家。据2004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的基尼系数:中国已高达0.45—0.53,高于美、法、日、英、德、韩等国的0.3—0.4,接近俄罗斯、新加坡、伊朗的0.46—0.43,低于巴西、智利、墨西哥的0.55—0.59。

据调查,近年来富人收入来源呈多样化,增值速度加快,而穷人收入来源逐步萎缩,呈递减趋势,形成了富者越富、贫者越贫的马太效应,引起了富者过度储蓄和穷人的紧缩消费。据估算在金融资产和储蓄存款中,60%—80%为20%的高收入者所占有。80%的中低收入者对消费有较大需求而无购买力。贫富悬殊会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如群体性事件、各种社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均呈上升趋势。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也呈加速扩大的趋势。近年来,由于农民收入增幅慢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幅,使差距加速扩大,如1978年城乡差距为2.57倍,在1985年曾缩小为1.86倍,以后逐年扩大,2004年扩大为3.21倍;由于农民基本上不享受社会保障,而城镇居民享受了社会保障、各种福利和补贴,每年人均约三四千元,加上此因素,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应为6倍左右,这一比例大大超过了世界各国。据2004年的劳动和民政统计年鉴中的2003年数据整理,城镇劳动者(包括私企、个体、离退休人员)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1765元,而农村劳动者仅有14元,城乡比例高达126∶1,这是城乡差距比例最大的领域。由于城镇劳动生产率始终高于农业劳动生产率,这就决定了城镇收入增幅必然高于农民收入,如果农村没有特殊的政策支持,则城乡差距的扩大趋势将难以扭转。

三是地区收入差距扩大。近几年国家虽对开发西部加大了力度,但东西部的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如人均GDP,东西部的比例,由1991年的1.86倍,2004年扩大为2.52倍,省际差距更大,如浙江与贵州比较,由13年前的2.7倍扩大为5.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年浙江、广东高达1.5万和1.4万元,而贵州只有7322元,相差一倍,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浙江与贵州比较为3.45倍,比1991年扩大0.86倍。

四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以2004年各行业的平均工资为例,最高为金融保险业达2.7万元,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达2.5万元,如按行业细分,以证券业最高,达5.05万元,其次是航空运输业,达4.0万元,而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只有7611元,最高与最低的比例为7.5倍,比1978年的1.3倍扩大了6.2倍,若包括高收入行业的奖金和工资外收入,则行业差距更大。

收入差距扩大不仅影响消费,影响劳动积极性,还影响社会成员的合理流动和社会稳定。

七、代际之间不和谐,老年人口贫困率较高

反映在老龄化加速过程中,老龄人口贫困化正在扩大。据有关资料估算,在全国60岁及以上的1.4亿多人口中,贫困人口约有2000—2500万人,贫困率达13%—17%,平均6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

城镇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与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差距日益扩大,从1978年的90%降为2004年的61%,尤其是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收入低下,人均不足8千元。农村老人数量多,收入更低,基本享受不到社会保障,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留村老人要负担劳务和家务双重劳动,如遇天灾、疾病,更是雪上加霜,必然导致早衰早亡。

社会上存在老年歧视的倾向,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政策实施者更注重在岗人员的利益而忽视老年人的利益,加上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比例升高,年轻一代已顾及不了老年人,社会养老措施跟不上,就必然使老一代无论在精神上、经济上均缺乏安全感,成为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随着老龄化的加速,若不采取措施,这种代际之间的不和谐还将日益扩大。

几点对策建议:

1.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社会发展支出、提高教育经费的比例。发展科教文卫和社会福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要把教育当作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作为硬指标纳入法制轨道,把提高人口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建议到2020年,社会发展支出占GDP的比例应从目前的10%提高到15%—17%左右,预算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应从目前的3%左右提高到5.5%左右。

2.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要加大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力求在今后10—15年内使实际失业率从目前的6%—7%左右降至5%以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从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3.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建立较完善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福利政策。应逐步向低收入者倾斜,利用税收、价格政策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工资外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强财政的转移支付、调节不同社会阶层收入差距的能力,以防止城乡收入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4.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从战略上调整城乡关系。在财税关系上要逐步向农村倾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这是改变农村贫困面貌的根本措施;同时,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发展,加快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的步伐,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只有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城乡差距才有望逐步缩小。

5.在经济建设中要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要从过去依靠增加投入、追求数量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管理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从扩大外延转到以提高内涵、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把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的地位,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6.增强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力度。严惩腐败,要从制度上和立法上加强监督,杜绝腐败的滋生,加快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公正司法、公平竞争,加强对腐败的公开舆论监督并狠抓制度建设。改进信访工作与群众沟通渠道。

7.彻底改变单纯追求速度的考核指标。计划统计部门要尽快提出一套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应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发展观的综合指标体系,增加经济效益、投资效果、环境质量、安全生产等可持续发展的质量指标,并加强对考核目标的督促检查。

注:资料来源: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民政统计年鉴、公安部等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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