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代脉搏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生命力论文_何晨霞 王晓菲

把握时代脉搏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生命力论文_何晨霞 王晓菲

(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基金项目:山西财经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的“时、度、效”研究(201612)

摘要: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与教育背景下,对于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而言,确保当代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同时,又要实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接班人的培养目标,就需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视程度。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大学生思政理论课中最先与学生见面的课程承载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本文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固化和提高其课程的生命力的实现方式进行了分析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属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的重要构成内容之一,是高校开展思政教育的主阵地,是一门立德树人,旨在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的课程,同时也为当代大学生具备高尚道德情操与美好品质素养奠定基础,进而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广泛而抽象,长期以来,其教学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和现实矛盾,没有很好地发挥其思想教化和促进学生成才的现实影响作用。只有切实提高该课程的质量效益,才能充分体现课程设置的意义,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求真、求善、求美的教学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既具有普通课程的共性又具有其个性和特殊性。作为课程的一般性,它应具有科学性与价值性。该课程教学内容繁多、覆盖面广,包含了哲学思想、伦理观念和法律知识,是众多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一个综合结晶。与其他各学科的课程一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具备其独特的知识性和价值性。知识性是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知识体系,归属于某一学科,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和科学性; 价值性是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能够对学生的学习与社会生活产生积极的作用,学生在学习中可以感觉到自己“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作为思政课程的一般性是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意识形态性。与其他门类的课程相比较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意在加强中国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培养思想过关、政治立场坚定、三观正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向性定位和价值预设,这一意蕴在该类课程中表现尤为明显和突出,是课程开设的初衷所在。基于特定的教学内容,它应具有思想和行为的养成性。作为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入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具有口径宽、立意高的特点,主要从“思想、道德和法律”三个方面着力规范大学生的精神和行为。在所有思政理论课程中,该门课的教学内容是最为抽象的,这是其最显著的品质特点,因此教学也最容易陷入“假、大、空”式的说教。基于此,该课程良好的呈现方式不应该是走极端,弃“虚”就“实”抑或弃“实”就“虚”,而应该是: 一方面,必须坚守课程的抽象性、理论性不放弃,以体现其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另一方面,在具体的课程教学中,要根据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适当对课堂做拓展和补充,用新的事实和内容和诠释课程,与课堂教学的理论性、抽象性形成关联与互补,相互成就,以此来兼顾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和行为养成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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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固化的原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具有理论性和抽象性,其课程性质决定了其内容天生不具有灵活性,如果教学仅限于课堂而远离真实的社会情境,那么仅靠课堂的理论讲授,教学效果仍会是非常有限的,纵然理论讲授再能说服人,也是难以替代实践的直观作用的。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固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学空间的固定化,就单个的教学班而言,该课程往往是受教学生人数多,学生专业来源广泛,学生知识背景、思想水平和道德水平存在参差,传统的一贯的教学模式就是把学生禁锢在教室的方寸之间,教学活动主要甚至只是在教室中开展,然而狭小的教学空间不仅会对教学方式产生一定的限制,使之不得不采用以理论灌输为主要的方法,还会限制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自主性发挥,教学反馈难以呈现,同时也会由于空间的刻板缺乏新鲜感而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倦怠感,从而使学习效果大打折扣。如此,不仅上课效果很难保证最佳,而且课上学习的知识在课后将会被如何运用也经常是处于放任状态,学生基本完全靠自觉去消化所学知识,教师也难以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二是教学手段的单一化,抽象的教学内容不仅要从理论上去解释论证,更要从实践中获得合理性,然而就目前的普遍情况来看,该课程教学还主要是以教师单方面的课堂讲授为主甚至只有课堂讲授,课堂讲授还多表现为“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状态,有效的多样的课堂互动活动较少,课堂的时代感也很单薄,这种充满惰性的教学方式,自然会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三是教学活动组织平面化,教学过程没有层次性,课上课下没有形成有效互动,教学方法过于统一,缺少基于不同知识点、不同专业学生的个性教法。

三、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生命力的实现方式

一是让课堂“活”起来。首先就是要“活”化课堂教学内容,教育应当是师生共同创造的过程,教师是教学过程的开展者和主导者,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教师活则教学活,学生活则教学优,教师知晓并掌握不同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教学参与度和活跃性为目的,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不断地进行合时宜的教学改革,使学生“动”起来,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呈现教学内容。其次是课堂教学方法要“活”,面对多样丰富的思想理论困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生群体及多元多样多变的社会生活环境,采取单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或者统一的思想政治教学模式既不能适应现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需要,同时也容易出现教学过程的形式化、表面化。正所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应鼓励在课程教学中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为此,要求每位教师积极探索适合自身教学风格和教学内容特点的教学方法,力争做到“人人有风格。最后,课外实践形式要“活”。要多开展课外社会调研和社会服务,可以立足于省情市情,充分利用本省市丰富的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思政教育。

二是将十九大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首先教师应切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十九大精神全面高质量地进课堂、进教材、进大学生头脑,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要政治任务,所以深刻理解与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也是高校思政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其次是将十九大报告中的内容与教学内容进行有机融合,例如“一带一路”政策下给大学生带来了就业的机遇,“精准扶贫”政策不仅让学生们家乡的产品能走出去还能够引进来,让我们的大学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憬和期待,甚至是摩拳擦掌在毕业后将自己的所学发挥得淋漓尽致,让大学生能够将个人梦与中国梦有机联系起来。

参考文献

[1]曲蓉,深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06,114-118.

作者简介:何晨霞,女,山西晋中人,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

王晓菲,女,山西运城人,博士,山西财经大学讲师,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

论文作者:何晨霞 王晓菲

论文发表刊物:《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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