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大学论文

我国高校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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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学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大学治理的目标取向是积极促进大学内部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保持和谐,从而最大程度地释放教育生产力、学术创造力和思想磁场力。国家高度重视大学治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大学治理结构”①。治理结构的完善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我国不少大学都面临治理难题:在价值系统维度、权力系统维度以及职能系统维度均面临冲突,影响了大学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大学治理结构中的核心问题,推动大学治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

      一、我国大学治理的难题

      按照系统论原则,大学治理是一个系统,其中涵盖若干个亚系统。价值系统、权力系统、职能系统是大学治理的三个核心亚系统。这三个亚系统内部和谐,可以保证大学的良性运行,反之则影响大学治理的效果。目前,我国不少大学在三大系统中均面临难题——在价值系统维度:面临“经济逻辑”与“永恒价值”的冲突;在权力系统维度,面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在职能系统维度,面临“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冲突。

      1.价值系统维度:“经济逻辑”与“永恒价值”的冲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教育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日益加大,高等教育市场化、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概念纷纷提出,与市场经济逻辑密切相关的竞争、成本、效益、经费、一流、绩效、激励、成果、产出、品牌、就业、大众化、知识生产、治理结构、劳动力市场等概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高等教育领域[1]。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学界出现了高校价值观的争论:有的学者特别具有经济学背景的学者倾向于高等教育的运行要符合市场的规律,大学应该追求“经济逻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据市场运行的机制和规律,构建学科系统、专业系统、教学系统、科研系统等,使大学的运行框架完全嵌入市场运行的框架中。当然也有学者对高等教育与市场日益融合的趋势表现出忧虑,他们担心,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必然导致大学发展目标功利化取向更为显著,高等教育过程的非人文化取向更为强烈,摧毁大学“自由与民主”的永恒价值。

      高校价值观的争论不仅反映在理念上,也反映在实践中。当前,我国不少大学都面临价值观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大学以追求“经济逻辑”为主要价值观,大学必将更加强调“经济利益”,而那些客观经验的科学知识往往更容易为大学带来直接经济利益,这些知识所对应的学科专业就具有了存在的意义;那些历史、文学、音乐、艺术等人文知识、宗教、神学、道德哲学等关乎人类心灵的“先验主观知识”却很难为大学创造直接经济利益,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将被严重低估,这些知识所对应的学科专业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但是,一味追求市场的运行规律将吞噬大学的永恒价值或者说是大学精神,将大学逐步改造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那大学是否就和一般意义的企业就无所区别了,不能为大学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将在大学中消失,那大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何在?

      另一方面,如果大学以追求“永恒价值”为主要价值理念,大学必将更加强调“学术本身”,教师不是被各种外在的力量压迫去从事科学研究,而是真正自由地去开展科学研究,探索和发现知识;教师可以不理会市场对人才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自己对学科专业的理解开展教学工作。但是,当代社会教师探索研究知识的行为越来越依赖于高额的科研经费及昂贵的仪器设备,学生的个体发展越来越多地要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企业越来越需要大学培养更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要求的人才,国家越来越需要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创造高水平科研技术成果,高校又该怎样顺应这一趋势?两种价值观的博弈,为大学治理制造了很大的难题。

      2.权力系统维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

      大学组织内部的权力结构主要包括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个利益主体,这两种权力是大学治理过程中必须要使用的两种核心力量。行政权力是指大学在开展管理行为中产生的权力,行政管理人员或行政机构掌握这种权力;学术权力是指大学在开展学术行为中产生的权力,学者或学者机构掌握这种权力。

      从理想状态来讲,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应该沿着各自的运行轨迹,在各自的支配领域发挥功能。但是从现实状况来看,大学内部的权力结构出现了失谐,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的强化和学术权力的弱化。当然,这其中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与现实原因。

      从历史角度来看,西方大学的行政权力是在大学发展的历史中从学术权力中分离出来的,本质上是源于学术权力,是服务于学术权力的。而中国大学的创办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政化手段来实现的,大学内部的权力架构与政府相仿,这种浓厚的行政权力“出身”一直伴随着中国大学的发展。在中国现代大学的发展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行政权力在大学的权力结构中处于强势地位,主导着大学的发展。从现实角度看,当今中国所有正规大学都被整合在政府官僚层级体系之中,从最高教育行政机构到大学基本教学与学术单位,一元化的行政权力通天贯地[2]。大学行政权力作为政府行政权力在大学内部的“代言人”,就拥有了较多资源的控制权与分配权,可以干涉学术事务领域。行政权力在大学权力结构中的强化,则必然导致学术权力的弱化,学术权力在大学治理中处于边缘地位。尽管在规则制定和资源分配过程中也有学者以及学术组织参与,但参与往往只是“象征性”的,行政部门仍然是最终决策权实际掌握者。

      大学行政权力的强化与学术权力的弱化根本上是我国“强政府、弱社会”格局在大学组织内的反映。大学在政府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下,如何让行政权力有效对接政府行政权力,为大学发展争取更多的资源,同时又让行政权力逐步退出对本应由学术权力支配领域的干涉,使学术权力真正能够在学术事务领域拥有权威,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减少摩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大学科学治理?这是摆在大学领导面前的难题。

      3.职能系统维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冲突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是大学的两大核心职能,学生和教师是大学的两大主体。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学生主体,教学行为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路径;科学研究主要指向教师主体,探索研究行为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的主要载体。

      目前我国一些大学职能定位模糊,过于看重“科学研究”职能,甚至把发表论著作为“头等大事”,并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发表论著,并把发表论著作为职称评定的绝对条件。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弥漫着“学术GDP”思潮,更是对这种行为推波助澜。在许多大学,论文、项目、专著等科研成果成为大多数教师在学术共同体中站稳脚跟,获得更高学术地位的主要手段,不发表论文或者论文不达标就会存在被解聘或者降职的风险;而在体制内给予教学的激励因素严重不足,在与学生开展专业等方面交流花费较多时间的教师,晋升职称的前景令人担忧。

      在这种导向下,很多教师尤其是年青教师产生了功利性,主要表现为:在时间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教师会倾向于牺牲投入教学的时间,而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中。如何使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协调发展、同步发展,是大学治理中的一个难题。

      二、走出困境的对策分析

      面对大学内部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而引起的治理困境,我们必须要深化改革,通过构建当代大学发展的基本价值观、构建大学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限度、构建多元的学术观等路径予以破解。

      1.价值系统维度:构建当代大学发展的基本价值观

      为解决“经济逻辑”与“永恒价值”的冲突,就必须构建当代大学发展的基本价值观。20世纪晚期以来,在世界知识界掀起的大学反思浪潮中,很多学者发出“大学是什么”看似朴素实则蕴含深刻哲理的现实追问[3],实际上就是在追问大学的基本价值观。我们认为,大学的基本价值观应有两层含义:

      一是大学必须坚守“自由与民主”的永恒价值。作为现代社会发展运行的推动者,大学以其不竭的文化传承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知识生产和实施社会批判的特有组织。钮曼曾说“大学是探索普遍学问的场所。”在他看来,“理想的大学应该是个学术思想不受任何束缚的地方,是能使所有的入学者获得所有的知识和掌握所有的学习工具的地方[4]”。任何大学都要坚守“自由、民主”的永恒价值,这是大学应有的精神家园,失去了这一点,大学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二是永恒价值的框架下,大学要与市场保持良性互动。大学总是“处于特定时代总的社会结构之中而不是之外,大学是时代的表征,是对现在和未来都会产生影响的一种力量[5]”。现代大学已不再是传统的修道院式的封闭机构,而是变为沟通社会各界、身兼多种功能的超级复合型社会组织[6]。经济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学的运行不能回避而是要直面市场,要进入市场去发现、争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成为参加市场竞争的一员;要将自身所拥有的智力资源与市场需求嫁接起来,不断提高匹配度,为市场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发展提供知识支持和科技支撑,同时使大学的知识、科技等通过市场转化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生产力。

      在现实中,构建当代大学发展的基本价值观并不意味着因循保守,恰恰相反,需要倡导大学要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但必须有一个“底线”,就是在永恒价值的框架下,与市场保持良性互动。大学要严格“把关”,凡是与永恒价值相悖的领域,则不允许市场“涉猎”,不相悖的领域,则可以“放开”。要避免大学被市场所吞噬,完全沦为企业性质的市场经营主体。

      2.权力系统维度:构建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限度

      为解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就必须构建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限度,使原本强势的行政权力“返回”本位,使原本弱势的学术权力“进入”本位,促进两种权力“归位”,在各自领域内合法合理运行。

      一是行政权力返回本位。所谓“行政权力返回本位”是指大学行政权力回归服务学术权力的运行逻辑。这种服务性质的运行逻辑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首先要从学术管理的具体事务中完全撤离,让学术权力的功能真正辐射到学术管理领域。行政权力应该发挥的作用是协助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学术组织内部运行的各种机制,提高学术组织的工作效率,做好规范、协调、保障工作。

      二是学术权力进入本位。所谓“学术权力进入本位”是指让学术权力真正在学术领域拥有决策权。一直以来,由于大学学术权力制度的缺位,使学术权力一直处于“游离”状态,学术权力要进入本位,就必须促进学术权力制度化,改变学术权力运行“虚化”的状态,给予学术权力更多的“实体支撑”。大学应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机构的地位、职责、人员构成;学术机构必须在学术事务中拥有独立的发言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并通过制度确保其在行政事务上的咨询和制衡作用,在独立履行学术职能的同时,能够真正杜绝行政权力向学术权力的扩展和渗透[7]。同时,大学要给予作为知识探求中心、学术研究基本操作单位的院系在学术活动方面的决策权,使院系真正成为学术活动的核心,从而不断强化学术权力。

      在现实中,构建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限度要予以制度保障。当前,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大学陆续颁布了新制定的《大学章程》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运行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新的开始。只有通过严格明晰的制度体系、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力,才能保障“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二者的“空间界限”,不“越雷池半步”。当然,在更宏观层面,积极推进大学“去行政化”也是一个重要途径。

      3.职能系统维度:构建多元的学术观

      要解决“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冲突,就必须构建多元的学术观。大学之所以造成“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冲突,究其根本是将二者对立起来而不是有机统一起来,构建多元的学术观,可以使二者有机统一。20世纪90年代,博耶在《学术的反思——教授工作的重点领域》的报告中提出了“多元的学术观”,把“学术”的内涵推展为四个层面,即发现的学术、综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多元学术观认为科学研究是“发现知识的学术”,人才培养(教学)是“传播知识的学术”即教学的学术[8]。多元学术观跳出了大学长期存在的“大学究竟应该是科研多一些、教学多一些、还是服务多一些”的无休止争论,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给予学术以新的内涵,使学术内涵得以扩展和丰富,把单一的学术发展成为全面的学术[9],为消除不同学术之间的对立提供了理论范式。

      当前,我国大学要构建多元的学术观,认识到人才培养(教学)的学术价值,在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充分体现教学的元素,真正使教学考核与科研考核同样具有强硬性和权威性,从而引导教师在人才培养(教学)和科学研究两方面建立一种平衡机制,促进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协调同步发展。

      当然在现实中,构建多元的学术观需要一些激励制度,例如大学要在职称评定环节做一些改革,赋予教学与科研相同的权重,使那些“全心全意”投入教学的教师不吃亏。另外,大学对师资可以进行分类管理,划分偏重科研型教师与偏重教学型教师,二者考核机制各有侧重。

      面对治理中的难题,大学需要展现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勇气、毅力和自信,展现出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的智慧,通过有效构建当代大学发展的基本价值观、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限度、多元的学术观来解决大学价值、职能、权力这三个核心子系统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大学治理逐步走向现代化。大学要以治理现代化不断汇聚改革共识,激发创新潜力,有力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双一流”战略实施,促进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强大的支撑。

      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0-03/01/content_19492625_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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