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正淑[1](2016)在《基于碳汇的县南沟流域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研究》文中认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以来成效显着,实践表明,退耕能否顺利实施、成果能否巩固的关键在于退耕还林的生态补偿,而生态补偿的核心与难点是补偿标准的定量表示与核算。退耕生态林是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探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退耕生态林合适的补偿标准,基于目前退耕补偿标准对退耕生态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公共产品性考虑不到位的现实,根据生态功能补偿的生态经济学理论分析,在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背景下,把碳汇价值与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相结合,构建了禁伐政策下退耕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下限的动态模型,并选取黄土高原退耕的代表流域—县南沟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实地测量和室内试验测算林地碳汇量,结合课题组积累的农户调研资料计算机会成本,以此确定县南沟流域体现生态功能价值、随退耕年限变化的补偿标准。主要结论有:1、构建了基于碳汇的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理论模型。运用联合生产、外部性、效用价值论等生态经济学理论,结合碳汇测算和交易市场发展的现实基础,充分考虑补偿主客体的利益和选择倾向,认为现阶段基于碳汇进行退耕生态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生态补偿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能达到退耕补偿的目的、保障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维持。在此基础上,借鉴前人关于补偿标准的理论探讨,把碳汇价值与退耕农户的机会成本相结合,构建的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的动态模型为:(式中:5(t)为退耕第t年的补偿标准值;FVst为碳汇价值终值;FVct为机会成本终值;t为退耕年限;n为补偿周期)。其中,(式中:Δb(t)为碳汇年增量,Mg;Pb为碳汇价格,元/Mg;r为利率:t为退耕年限);(式中:m为某坡耕地种植作物的种类;0为作物单产,kg/hm2;P为作物价格,元/kg;C为作物的经济投入,元;j为每种作物经济投入的种类,如化肥、农药、机械等;A为种植面积,hm2;I为复种系数;G为造林成本,元/hm2;r为利率;t为退耕年限)2、测算了县南沟流域退耕生态林生态系统的碳汇量。采用“空间序列代替时间序列”的方法,测定退耕10a、11a、12a、13a、14a、15a、16a、19a、20a、25a、33a、38a、39a刺槐的胸径、树高,将胸径、树高与退耕年限进行拟合,综合拟合优度与树木生长趋势,选取理查德方程拟合的模型,所得刺槐胸径生长模型为:刺槐高生长模型为:(R2=0.988)(式中:t为树龄;D为胸径,cm;H为树高,m)。刺槐胸径、树高生长模型与己有的异速生长方程以及实测的刺槐各组分含碳率相结合得到刺槐单株碳汇量。实测坡耕地、退耕39a的0-100 cm土层厚度的土壤有机碳含量和土壤容重,计算得土壤有机碳密度(SOCD),SOCD与退耕年限进行曲线拟合,指数函数的拟合优度最佳,退耕后逐年变化的土壤有机碳密度可表示为:y=22.513e0.0207t(R2=0.980),实测的林下草和枯落物碳汇占整个林地生态系统碳汇量的比例极低,不超过5%。3、依据流域内退耕刺槐林生长特性确定退耕的一个补偿周期为35a,通过流域内退耕刺槐林年碳汇增量和退耕机会成本的测算,将退耕补偿过程与补偿标准分为2个阶段,具体是:退耕1-13a,机会成本大于碳汇价值,为防止农户复垦,应补偿退耕生态林的机会成本,通过机会成本的计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1909.17元/(hm2.a);退耕14-35a,碳汇价值大于机会成本,意味着产业更替己经完成,此时可实现对退耕生态林碳汇价值的补偿,通过碳汇模型进行测算,补偿的可执行标准为3650.65元/(hm2.a)。人工刺槐纯林在补偿周期之后会逐渐出现灌木层和衰败现象,因此,这一补偿期结束后,应根据林地生态群落的变化再行核算并完善其补偿标准。将碳汇价值纳入补偿体系,能促使农民为提高碳汇产量自觉增强林地管护,巩固退耕成果。4、构建了基于碳汇的退耕生态林生态补偿机制,包括基于碳汇生产下退耕补偿的标准、补偿的主体与途径、补偿的资金来源、碳汇监测的技术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并分析了该补偿机制的演化,基于碳汇的补偿标准是在考虑退耕生态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下的一种最低补偿标准,当退耕林的其他正外部性的公共生态产品足够稀缺,且有国际社会公认的测算方法及交易市场之后,补偿标准会有所提高。当碳汇交易市场足够成熟和完善,农民掌握了碳汇交易运行机制后,补偿途径可实现政府补偿向市场补偿的成功过渡,碳汇购买者(补偿主体)会由政府转变为碳排放者。
李琦珂[2](2013)在《20世纪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结构变迁研究》文中提出拥有黝黝黑土地的松花江流域,经过一百多年的农业开发,如今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该地虽气候严寒,夏短冬长,但土壤肥沃,雨热同季,比较适合发展农业。自东北“开禁”以来,关内移民陆续进入,土地垦殖持续不断,人地关系渐趋紧张。农业开发所及之地,荒山沼泽化为肥田沃野,森林草原变成农田村舍,自然景观成为人工生态,人地系统结构变化异常显着。农业系统作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互动界面,其结构变迁与功能进化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经中原农耕文化辐射,受经济全球化影响,松花江流域的种植业对畜牧业、林业和渔猎业的“挤压”倾向日益明显,生产结构逐渐单一,农业系统功能脆弱,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20世纪以来,松花江流域种植业,大致经历由“—元”到“二元”、再到“三元”的结构变迁,农业系统呈现良性衍化态势。功能发挥偶有曲折低徊,也基本处在自组织阙值范围之内。民国时期,种植业系统开放而高效;伪满时期,种植业系统“入”不敷“出”;建国之后,系统功能发挥顾“此”而失“彼”;三中全会之后,种植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系统发展稳定且持续。畜牧系统的百年发展,主要特征是畜牧结构的日益趋同。20世纪初叶,因地区间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的差异,松花江流域的畜牧系统,具有发展不均衡的显着特点。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家畜多经喂猪、牛、羊,家禽常饲养鸡、鹅、鸭;松花江流域西部草原地区,历史上多为游牧民族的畜牧区,多豢养马、牛、羊及犬;生息繁衍于松花江流域东部的渔猎民族,历史上曾与鹿共舞,与犬相伴,如今已成民族文化的遥远记忆。20世纪中期以来,因文化的不断融合,技术的日新月异,松花江流域畜牧结构的区域差异性渐至消亡,畜牧生态系统因多样性的缺失而危机蛰伏。松花江流域是森林部落的故乡。莽莽林海钟灵毓秀,引俄人日寇竞垂涎。建国之前,森林资源砍伐得多,养护培育得少,形成畸轻畸重的林木利用结构。新中国成立以来,培育与砍伐并重,松花江流域林本利用结构不断优化,林业系统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以及审美价值,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和利用。渔业是松花江流域的传统产业。20世纪之初,松花江流域渔业仍为自然经济,鱼类资源尚属充足,鱼种结构相对合理。随着渔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自然鱼类捕捞—度占据渔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迫于鱼类资源锐减的严峻形势,20世纪中叶养殖渔业逐渐兴起并很快后来居上,成为优势生产部门,渔业结构因此而日益优化。世纪之末,松花江流域渔业品种结构逐步向着多元化、生态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农业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发展衍化,既受内部因素相互作用的不断驱动,也受系统外部诸如文化、制度以及技术等因素的深刻影响,且时时反作用于这些外在因素,积久而成互生互克、相辅相成的作用机制。合理的经济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促进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技术变革能够打碎落后制度的桎梏,冲破资源瓶颈的制约,成为农业结构进化的重要推动力和决定性因素。作为人地作用的手段延伸、功能拓展的重要方式,农业技术在种植结构的历史变迁中举足轻重。农机等物质装备的规模运用,化肥等生产资料的集约投入,育种对生物适应能力的能动作用,水利对农田生态环境的润泽渲泄,都是借助农业系统某一因素(或环节)的人工调控,来提高农业系统的自组织功能,进而达到优化农业结构、完善功能机制的目的。作为日趋开放的“结构-功能”共同体,农业系统的存在以及发展,还会受到上层“人一地”系统的影响和制约,表现为人地结构对农业系统的时或促进、时或阻滞。若人地结构趋于合理,人地关系基本平衡,农业系统就会良性发展,结构渐至优化、功能发挥良好;若人地结构严重失衡,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大自然就会以灾害的方式来警告人类,实际上是为农业系统的良性回归提供反馈信息,以此督促农业系统的参与者——人类,及时进行结构调整,永葆经济、生态高效功能。
张楠[3](2013)在《黄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现如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牵涉人数最多的林业工程,工程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对参与退耕的农户进行补偿,这也是解决农民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措施。针对国家现行补偿标准及机制研究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本文基于农户退耕机会成本、造林成本、退耕林碳汇收益、间伐收益相结合的视角探讨了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补偿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典型退耕县域安塞县的实证分析,计算了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偿标准,并与现行补偿政策进行了对比分析。主要结论有:1、在探讨黄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补偿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对典型退耕县域安塞县进行了实证,计算了其补偿标准和年限。研究结果表明:退耕还林补偿周期可分为4个时期,分别是初期(1-2年)、早期(3-14年)、中期(15-21年)和后期(22-30年),初期主要补偿农民的退耕还林机会成本,末期主要为了防止农民间伐而补偿间伐价值与碳汇价值的差额;补偿标准是一个S型的曲线,呈现中期低、前期后期高的趋势,具体为初期4485元/hm2·a、前期2335元/hm2·a、中期0元/hm2·a、后期4799元/hm2·a;补偿年限为23年,分别为前14年和后9年,即初期、早期和后期;补偿总额为80184元/hm2。2、在一般性研究的基础上,增设了三种情景设置,除农户有碳汇收益无间伐收益(情景A)外,设置了无碳汇收益有间伐收益(情景B)、有碳汇效益有间伐收益(情景C)和无碳汇收益无间伐收益(情景D)情景。其补偿年限分别为17年(情景B)、14(情景C)年和30年(情景D)补偿总额分别为52999元/hm2(情景B)、36995元/hm2(情景C)和219956元/hm2(情景D)。结果表明,使退耕还林工程纳入CDM框架和可适度间伐能够缩减补偿年限和补偿总额;情景D是我国目前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形,本文对情景D的探讨实质上是要形成永久补偿,即建立一种退耕林补偿制度。3、本文确定情景A为首选方案,该方案与国家现行补偿标准相比,实证结果略大于目前实施的结果。国家的补偿值第一期为2400元/hm2·a,第二期为1200元/hm2·a,本文所计算的平均值为2673元/hm2·a;国家现在已经补偿了将近两个周期16年,本文所计算的补偿年限为23年;国家前16年的补偿总额28800元/hm2·a,本文前16年的补偿总额为36994元/hm2·a。4、针对近期可能发展态势,按照本文的分析和计算结果,国家在退耕还林前两个补偿周期结束后仍需对退耕农户继续进行补偿,至少需要再补偿9年,标准为5709元/hm2·a;安塞县尚需补偿51384元。
吕明权[4](2012)在《基于生态输水下的冀北山区东北沟流域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冀北土石山区是滦河潘家口水库和潮河密云水库的主要集水区和水源地,担负着为京津地区输水的重要职责,但是近年来来自于此区域的水量明显减少。目前许多学者认为各种治理措施下的现状土地利用/覆盖模式对径流的形成产生了重要抑制作用,是导致入库径流减少的重要原因,形成上下游争水态势。因此,可以通过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来调配水量的分配,提高京津水源区的入库水量,以实现上游向下游多输水、输好水的目标。东北沟流域是冀北土石山区的一个完整小流域,在该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研究以东北沟流域为对象,基于遥感数据、野外实地测量数据、社会经济调查数据等资料,在了解研究区域的土地利用与侵蚀量关系的基础上,明确生态需水量,以此为约束量或参数,设计土地利用优化方案。具体过程为:利用ArcGIS平台,运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计算出东北沟土壤侵蚀量并得出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侵蚀量;根据彭曼公式计算出参考作物生态需水量,利用土壤分析数据和作物系数求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需水量;在这两部分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利用Matlab优化得到不同目标函数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并结合ArcGIS和在Matlab中编程将最优化的土地数量结构在流域空间上进行配置。主要结论如下:(1)近20年来(1990-2009年)东北沟流域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总体特征是覆盖度低的土地利用类型向覆盖度高的土地利用类型转化:林地增加,草地、耕地和难利用土地减少,其中林地由1990年占流域面积的38.56%上升到55.83%,草地从29.23%减少到18.92%,耕地也减少了3.49%,难利用地从17.11%减少到13.64%。(2)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的变化对土壤侵蚀影响明显,土壤侵蚀强度明显减弱。土壤侵蚀模数由1990年的5136.13t/(km2·a)减少到2009年的1823.30t/(km2·a)。其中难利用土地的土壤侵蚀最为严重,2009年侵蚀模数达5342.97t/(km2·a),林地侵蚀模数最小为361.69t/(km2·a)。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侵蚀模数差距较大,因此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化对土壤侵蚀强度变化有影响。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土地利用类型减少,土壤侵蚀强度弱的土地利用类型增加对抑制流域土壤侵蚀具有明显的效应。(3)植被生态需水量增加明显,减少了输往下游水资源的数量。从1990年到2009年流域植被生态需水量增加,2009年流域植被适宜生态需水量是399.42mm,比1990年多122.5mm,随着植被覆盖的增加和生物量增加,生态需水量也随之增加,且植被覆盖度高的土地利用类型比植被盖度低的需水量更大。即不同土地利用/覆盖情景下流域植被生态需水量有一定的差异。(4)根据流域发展与下游需水的需求,将目标函数设置了三种情景(土壤侵蚀最小、生态需水最小、经济效益最大)进行单目标优化。三种不同目标函数情景设置下的土地利用优化结果差异很大,且具有一定的冲突性,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相应带来不同的生态效应和经济效应。以土壤侵蚀最小为目标函数时,乔灌木林地面积较大,以生态需水为目标函数时,耗水较少的草地和疏林地面积较大,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函数时经济林和产业用地面积较大。在生态需水为目标函数下,东北沟流域系统需水量为668.57×104m3,比2009年节约105.75×104m3;在土壤侵蚀为目标函数下,其需水量为740.65×104m3,比2009年多用33.66×104m3,且其土壤侵蚀量比2009年少9054t;在流域的经济效益为目标函数下,其需水量为898.07×104m3,比2009年多用123.76×104m3,但经济收入会比2009年多157.78×104元,且其土壤侵蚀量比2009年少6390t。(5)在单目标优化的基础上分别将土壤侵蚀和生态需水融合,土壤侵蚀、生态需水、经济效益三者相融合,分别进行基于生态输水和综合目标下的多目标优化。多目标优化结果表明:与2009年土地利用相比总体特征是林地减少,草地增加,这两类优化结果区别主要在林地内部布局的不同,与生态输水情景相比,综合目标下经济林面积更大而乔灌木林与疏林地面积更小。在综合目标下,东北沟流域系统需水量为757.08×104m3,只比2009年节约17.23×104m3,流域经济收入和土壤侵蚀都会有改善,在生态输水方案下,其需水量为704.61×104m3,比2009年少用69.70×104m3,但经济收入会比2009年少77.16×104元。(6)建议在实施输水补偿条件下执行生态输水目标下的土地利用方案。生态输水目标下的土地利用方案为:耕地115ha,乔灌木林地300ha,疏林地473ha,经济林86.5ha,高覆盖草地594.6ha,中低覆盖草地51.6ha,难利用地234.5ha;按照目前计算结果,补偿标准介于77.16×104元到157.78×104元之间。
刘霜[5](2011)在《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文中认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具有重要的水源补给和涵养功能,是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对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意义。近年来在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甘南草地资源出现严重退化,水源补给功能和涵养功能下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在甘南推行了“退牧还草”工程。然而,现行补偿标准采用“一刀切”的标准,未考虑农牧民的实际需求和真实想法,缺乏普遍的公众参与。导致逐步陷入“人口增加→生活困难→扩大养畜量→草原退化→生活更困难→再扩大养畜量→草原进一步退化”的恶性循环中,严重影响了生态补偿项目的可持续性。本文以项目的可持续性为研究视角,在分析现行补偿标准确定的方法及存在的问题后,选取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能够用于非市场物品价值评估的条件估值法,作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的研究方法。通过对项目区内居民的参与意愿及最小受偿意愿的调查,以此作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研究区的大多数农牧民具有参与生态补偿项目的意愿。67.5%的人表示愿意参与生态补偿;出于补偿不足、失去生活保障、成本增加这三方面的考虑32.5%的人表示不愿意参与生态补偿。如果实行牧民支持的补偿方案93.6%的牧民将愿意参与退牧还草。2)农牧民的参与意愿受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双重影响。①农牧民的满意度是农牧民参与意愿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的满意度越高,农牧民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②农牧民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支持度是参与意愿的次重要影响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的支持度越高,其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③农牧民拥有的物质财富及经营状况对其参与意愿有较大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牧民牲畜存栏数越多,参与生态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小;年收入水平越高,其参与的可能性就越大。3)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每退牧一亩草地牧民的最小平均受偿意愿值为96元。农牧民的投标值主要集中在90元、100元、110元,概率分别为12.7%、20.3%、32.9%,体现了绝大多数农牧民的想法,经过测算农牧民的最小平均受偿意愿值为96元。4)农牧民的受偿意愿受资源的数量或品质、个人收入、个人偏好、个人社会经济特征的联合影响。①农牧民拥有的草地面积是其受偿意愿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农牧民拥有的草场面积越大,受偿意愿越高;②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是受偿意愿的次重要影响因素。家庭人口越多、家庭年收入越高、牲畜存栏数越多,受偿意愿越高;③农牧民的满意度对其受偿意愿有较大影响。满意度越高,受偿意愿越低。
董霞[6](2010)在《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研究》文中认为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黄河上游河源区。是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同时,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维持长江、黄河中下游的生态安全具有特殊的生态意义。然而,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设计和实施中存在补助标准“一刀切”、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退牧还草成果的巩固。而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建设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甘南生态环境能否得以改善,同时关系到甘肃省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更危及到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生态安全。补偿标准的科学制定和补偿方式的合理选择是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顺利实施的核心所在,也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难点之一,从牧民的需求和当地的实际出发,加强对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问题的深入研究,才能真正保证退牧还草工程的可持续性,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本文以环境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在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工程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区退牧还草补偿政策及实施概况进行全面、深入剖析,分析了目前在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所存在的问题,同时以退牧还草补偿标准的制定和补偿方式的选择为核心,对其做了研究和计算。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拥有草地面积248.6万hm2,其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的功能对于维护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的退牧还草工程存在补偿主体缺位、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致使退牧还草的成果不能巩固,亟需对其进行研究。(2)实施退牧还草生态补偿有助于提高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的水源补给力。研究结果显示,当补偿额度足够高时,牧民将改变原有的生产方式,草地提供的水源补给量将逐渐增加;当合作、夏河、玛曲、碌曲、卓尼、临潭的补偿额分别达到1024.3元/hm2、999.79元/hm2、861.74元/hm2、1008.54元/hm2、585.54元/hm2、983.22元/hm2时,该区新增水源补给量将高达2.253×109m3。(3)补偿主体的多元性和补偿对象的需求多样性决定了补偿方式应该多样化。但是,目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生态建设的补偿方式主要以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为主,牧民的发展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就影响了其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对研究区120户退牧还草牧民的实证调查,分析了其对补偿方式的选择偏好,结合当地的地域特色,认为要持续退牧还草工程的持续性,应该在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应采取以技术补偿为主的能力补偿与实物补偿相结合的多元化补偿方式。
谭健[7](2007)在《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对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随着退耕还林补助期限的来临,对农户的补偿成为关系到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稳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本文从生态补偿的视角,以环境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为理论基础,同时借鉴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理论和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生态服务的价值分析基础上,明确界定了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的内涵是生态服务的价值实现。在此基础上,认为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是包括政府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的多元化补偿体系。政府在生态补偿中发挥着积极重要作用,不但体现在政府对农户的直接财政补偿,还体现在政府通过制度和法律环境的建设完善对退耕还林生态补偿体系的支撑上。同时,市场化也是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的重要实现途径。本文通过“生态服务使用许可证”的制度设计模式研究,初步证明了在明晰产权、明确受益主体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生态补偿的市场化。另外,本文通过对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认为应以生态服务的价值实现为基础,根据科学合理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价技术来确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
李泽红[8](2006)在《洱海流域水污染预测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洱海,我国第七大淡水湖泊,流域面积2565平方公里,孕育了大理地区近四千年的文明历史。洱海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我国城郊湖泊中得到较好保护而幸存的一颗高原明珠,目前正面临着一个关键的敏感的营养状态转型时期:藻类水华全湖暴发,透明度降至历史最低,部分水域首次出现V类水质,沉水植物大片死亡,自然保护、饮用水源和景观旅游等多项功能正在受到严重威胁,其发展态势十分严峻。是及时采取保护性抢救的紧急措施,果断地把富营养化控制在初期阶段,还是坐视富营养化极度发展,重轁事后治理的老路,洱海面临着战略性的抉择。通过近10年洱海水质状况及入湖污染物指标分析,结合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目标,作出高、中、低三种社会发展模式下,流域污染物排放预测及洱海水质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治理措施建议及方案。
李蕾[9](2004)在《西部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我国为改善西部地区恶化的生态环境而采取的一项空前的重大举措。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退耕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能否遏制恶化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关系到西部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到目前为止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经实施了5年,然而,退耕还林还草将会发挥怎样的生态效益,退耕对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退耕补偿政策如何完善和发展等,都是需要我们迫切关注和慎重应对的问题。 本文采用环境经济学中费用效益分析的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恢复费用法、影子工程法等估算了固原市原州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土壤保持效益。原州区退耕还林还草植被发挥效益后,每年保持土壤的总价值为8634.39万元,其中减少养分损失价值为8148.62万元,减少土地废弃价值为19.43万元,减轻泥沙淤积价值为466.34万元;各种退耕类型的土壤保持功能大小依次为:还乔木林、还灌木林、还人工苜蓿草地、还经济林。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契机。本文通过对固原市原州区退耕还林还草情况的调查、分析,了解到退耕对原州区农民增收及地方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这种社会经济效益在短期内是不可持续的,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的退耕补偿。 目前国家的补偿政策还不尽合理,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补偿政策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资源价值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的研究,认为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应该采取长期的生态补偿政策,提出制定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退耕区自然生态环境条件、林草植被的生态功能及退耕区社会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制定分区分等补偿标准的设想。
黄新强[10](2000)在《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湘江支流氵米水流域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 3个乡中的 4个村“封山植树 ,退耕还林”的投入与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概算 ,其结果为每公顷林地每年补偿为 76 8.75元。
二、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碳汇的县南沟流域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生态补偿 |
1.2.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 |
1.2.3 退耕还林补偿 |
1.2.4 碳汇与碳汇计算 |
1.2.5 评述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4.1 基于碳汇的退耕生态林补偿的理论模型构建 |
1.4.2 县南沟流域实证 |
1.4.3 退耕生态林生态补偿机制分析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1.7 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 |
1.8 数据来源与分析 |
1.8.1 数据来源 |
1.8.2 数据处理与分析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概况 |
2.2 社会经济概况 |
2.3 退耕还林概况 |
2.4 小结 |
第三章 基于碳汇的退耕生态林补偿的理论模型 |
3.1 基于碳汇补偿的生态经济学基础 |
3.1.1 理论补偿范围 |
3.1.2 可实现(可操作)的补偿范围 |
3.1.3 补偿范围的确定 |
3.2 补偿标准模型 |
3.3 退耕补偿周期 |
3.4 黄土高原退耕生态林碳汇量动态变化 |
3.5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基于碳汇的县南沟流域退耕生态林补偿的实证分析 |
4.1 野外采样与室内试验 |
4.2 碳汇量测算方法 |
4.3 退耕生态林生态系统碳汇量 |
4.3.1 乔木碳汇量 |
4.3.2 土壤碳汇量 |
4.3.3 林下草和枯落物碳汇量 |
4.4 退耕生态林补偿周期 |
4.5 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 |
4.5.1 碳汇价值 |
4.5.2 机会成本 |
4.5.3 补偿标准值 |
4.6 小结与讨论 |
4.6.1 小结 |
4.6.2 讨论 |
第五章 退耕生态林生态补偿机制分析 |
5.1 退耕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构建 |
5.2 退耕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演化 |
5.2.1 补偿范围和标准的演化 |
5.2.2 补偿途径的演化 |
5.2.3 补偿主体的演化 |
5.3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2)20世纪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结构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概述 |
三、研究的理论背景 |
四、研究内容和论文框架 |
五、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结构变迁的历史背景和阶段性特征 |
第一节 人地关系日趋紧张 |
一、放垦政策 |
二、人口发展 |
三、农业开发 |
四、灾害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预警 |
第二节 农业生产结构演替的阶段性特征 |
一、清末东部渔猎、中部农耕、西部游牧的土地利用格局 |
二、土地利用渐趋农耕化(民国前期) |
三、农耕化程度不断加深(伪满统治时期) |
四、农耕化程度继续加深(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 |
五、开始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 |
第三节 农林牧渔产值结构变迁与从业人口变迁 |
一、产值结构变化 |
二、从业人口结构变化 |
第二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种植结构变迁 |
第一节 粮食作物内部结构演变 |
一、粮食作物生产 |
二、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发展的阶段性 |
第二节 经济作物内部结构演变 |
一、经济作物生产 |
二、经济作物内部结构发展的阶段性 |
第三节 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之间的比例消长 |
一、“自给自足”经济逐渐解体(晚清至1931年) |
二、经济作物生产受到抑制(伪满统治时期) |
三、“以粮为纲”相对单一的种植结构(建国之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 |
第三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畜牧结构变迁 |
第一节 役使畜内部结构变迁 |
一、役使畜生产 |
二、役使畜内部结构发展的阶段性 |
第二节 经济畜内部结构变迁 |
一、经济畜生产 |
二、经济畜(禽)内部结构发展的阶段性 |
第三节 役使畜与经济畜(禽)的比例消长 |
一、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晚清至1931年) |
二、畜禽养殖结构起伏波动(伪满统治时期) |
三、从役使畜为主转向经济畜为主(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 |
四、经济畜养殖渐趋活跃(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 |
第四节 畜禽产品结构变迁 |
一、肉类 |
二、蛋类 |
三、奶类 |
四、皮毛 |
第四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林业结构变迁 |
第一节 森林生态与资源状况 |
一、森林生长的自然环境 |
二、19世纪末期森林资源分布状况 |
第二节 20世纪林木利用和森林培育 |
一、林木利用 |
二、森林培育与防护 |
三、林木利用与森林培育的此消彼长 |
四、林分结构的变迁 |
第三节 林业资源利用结构变迁—以森林覆盖面积和林木蓄积量为指标 |
第四节 技术、制度对林业资源利用结构的诱致性变迁 |
一、经营制度及管护政策 |
二、伐木工具与育林技术 |
第五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渔业结构变迁 |
第一节 渔业水面资源 |
一、江河 |
二、湖泡、水库与池塘 |
第二节 渔业生产结构变迁与鱼类资源结构变迁 |
一、捕捞渔业与养殖渔业的此消彼长 |
二、鱼种资源结构变化 |
第三节 制度、技术对渔业结构的诱致性变迁 |
一、水产经营制度的诱致性变迁 |
二、捕捞技术进步的诱致性变迁 |
第六章 20世纪松花江流域农业结构变迁效益分析 |
第一节 农业结构变迁的经济效益分析 |
一、种植业系统经济效益显着增加 |
二、畜牧业系统经济效益增加能力有限 |
三、林业系统经济效益增长潜能下降 |
四、渔业系统经济效益增速有所减缓 |
第二节 农业结构变迁的生态效应分析 |
一、种植业系统生态不断恶化 |
二、畜牧业系统生态日渐式微 |
三、林业系统生态状况堪忧 |
四、渔业系统生态频临险境 |
第三节 农业子系统耦合与边缘效应发挥 |
一、系统耦合的生态前提和社会背景 |
二、边缘效应发挥和溢出效益实现 |
第七章 松花江流域农业结构变迁动因分析 |
第一节 气候变迁与环境适应 |
一、地理环境影响 |
二、气候变迁诱致 |
第二节 政策激励与制度诱致 |
一、农业政策影响 |
二、农地制度诱致 |
第三节 移民垦殖与人口增长 |
一、移民垦殖影响 |
二、人口增长压力 |
第四节 技术装备与物资投入 |
一、对种植结构变迁的诱致 |
二、对畜牧结构变迁的影响 |
第五节 民族文化与宗教信仰 |
一、文化濡染 |
二、宗教影响 |
第六节 交通条件与市场贸易 |
一、交通促进 |
二、市场拉动 |
参考文献 |
附录 松花江流域行政沿革表(1900—2000年) |
博士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3)黄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生态补偿 |
1.2.2 退耕还林补偿 |
1.2.3 生态服务价值 |
1.2.4 森林碳汇的研究 |
1.2.5 简评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及发展现状 |
2.1 主要自然条件概况 |
2.1.1 自然条件 |
2.1.2 社会经济状况 |
2.2 退耕还林概况 |
第三章 退耕还林补偿的理论模型构建 |
3.1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的理论依据 |
3.1.1 公共物品的概念 |
3.1.2 外部性的概念 |
3.1.3 生态产品的市场失灵 |
3.2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的理论分析 |
3.2.1 补偿年限的确定 |
3.2.2 补偿标准的确定 |
第四章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实证分析 |
4.1 主要参数的设定与选择 |
4.1.1 农民退耕的机会成本计算 |
4.1.2 退耕方式的选择 |
4.1.3 退耕树种的选择 |
4.1.4 退耕还林造林成本的估计 |
4.1.5 刺槐间伐收入的分析 |
4.1.6 刺槐碳汇收入的分析 |
4.1.7 折现率和通货膨胀率的估计 |
4.2 实证模型的计算 |
4.2.1 机会成本 |
4.2.2 造林成本 |
4.2.3 间伐收入 |
4.2.4 碳汇收入 |
4.2.5 补偿标准及年限 |
4.3 讨论 |
第五章 退耕还林补偿模型的再分析 |
5.1 理论补偿标准的再思考 |
5.1.2 实际补偿中会出现的其他情景 |
5.1.3 可适方案与其他情景的对比 |
5.2 可适补偿标准与现行补偿对比 |
5.2.1 补偿值对比 |
5.2.2 补偿年限对比 |
5.2.3 现行补偿期满后的动向分析 |
5.3 黄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工程的一般性补偿探讨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与展望 |
6.1.1 结论与讨论 |
6.1.2 对几个问题的再思考 |
6.2 展望 |
6.3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基于生态输水下的冀北山区东北沟流域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土地利用优化及配置 |
1.2.2 土地利用变化与土壤侵蚀 |
1.2.3 生态环境需水 |
1.2.4 简评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及发展现状 |
2.1 主要自然条件概况 |
2.1.1 气候条件 |
2.1.2 植被状况 |
2.2 流域社会经济状况 |
第三章 东北沟土地利用及其侵蚀量变化分析 |
3.1 数据来源 |
3.2 研究方法 |
3.2.1 土地利用变化分析 |
3.2.2 土壤侵蚀的模拟 |
3.3 结果分析 |
3.3.1 1990—2009 年土地利用变化 |
3.3.2 东北沟流域 1990-2009 年土壤侵蚀分析 |
3.3.3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土壤侵蚀变化 |
3.4 模型的验证 |
3.5 讨论 |
第四章 东北沟流域生态需水研究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研究方法 |
4.1.2 数据来源 |
4.2 东北沟流域水资源的现状 |
4.3 1990 与 2009 年流域植被生态需水估算及变化 |
4.4 生态需水量变化动因 |
4.4.1 土地利用格局导致生态需水量结构变化 |
4.4.2 土壤侵蚀与生态需水量关系 |
4.5 不同情景下流域植被生态需水量分析 |
4.5.1 不同情景的设置 |
4.5.2 不同情景下流域植被生态需水量 |
4.6 讨论 |
第五章 基于生态输水的土地利用优化 |
5.1 数据来源 |
5.2 土地适宜性评价 |
5.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
5.2.2 评价指标与结果 |
5.3 土地利用优化模型 |
5.3.1 模型的目标函数与约束条件 |
5.3.2 模型的求解 |
5.4 各个目标下的优化结果 |
5.5 优化结果评价 |
5.5.1 与现状土地利用结构的比较 |
5.5.2 各方案比较及可行方案选择 |
5.6 土地利用空间优化布局 |
5.7 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讨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研究进展 |
2.1 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研究 |
2.1.1 国内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研究 |
2.1.2 国外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研究 |
2.2 现行补偿标准核算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2 条件估值法的原理与研究进展 |
3.2.1 条件估值法(CVM) 原理 |
3.2.1.1 条件估值法(CVM) 的基本含义 |
3.2.1.2 条件估值法(CVM) 的理论基础 |
3.2.1.3 条件估值法(CVM) 的经济学原理 |
3.2.2 条件估值法(CVM) 国内外研究进展 |
3.2.2.1 条件估值法(CVM) 国外研究进展 |
3.2.2.2 条件估值法(CVM) 国内研究进展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 |
4.1 自然地理概况 |
4.2 社会经济概况 |
第五章 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
5.1 数据来源 |
5.1.1 问卷设计 |
5.1.2 调查样本特征 |
5.2 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及参与意愿 |
5.2.1 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 |
5.2.2 农牧民参与意愿 |
5.3 影响参与意愿的因素分析 |
5.3.1 影响参与意愿的主要因素 |
5.3.2 参与意愿影响因素计量方法的选择 |
5.3.3 参与意愿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5.4 受偿意愿的估算 |
5.5 影响受偿意愿的因素分析 |
5.5.1 影响受偿意愿的主要因素分析 |
5.5.2 受偿意愿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思考 |
6.1 结论 |
6.2 思考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2 国内外研究总数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退牧还草 |
2.1.2 生态补偿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现状 |
2.2.2 国内外生态补偿方式的研究现状 |
2.3 退牧还草的理论基础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3 研究区概况和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状况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社会经济概况 |
3.2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的必要性与实施状况 |
3.2.1 退牧还草的必要性 |
3.2.2 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现状 |
3.2.3 退牧还草的工程取得的效绩 |
3.2.4 现行退牧还草工程存在的问题 |
4 甘南黄河水补给区补偿标准的确定 |
4.1 最小数据方法介绍 |
4.2 补偿标准的确定 |
4.2.1 机会成本的空间分布 |
4.2.2 水源补给服务供给曲线的模拟 |
4.2.3 补偿标准的确定 |
5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补偿方式的选择 |
5.1 目前主要的补偿方式 |
5.2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牧民对补偿方式的偏好 |
5.2.1 农牧民对现行补偿方式的响应 |
5.2.2 农牧民对不同补偿方式的偏好 |
5.3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补偿方式的选择 |
6 结语 |
6.1 主要结论 |
6.2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6.3 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7)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实践背景 |
1.2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2.1 选题依据 |
1.2.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1.3.1 退耕还林 |
1.3.2 生态补偿 |
1.3.3 生态服务 |
1.3.4 生态服务价值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及实践 |
1.4.2 退耕还林补偿问题的相关研究 |
1.4.2.1 补偿标准的研究 |
1.4.2.2 补偿途径的研究 |
1.5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内容 |
2.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1 退耕还林的外部经济性分析 |
2.1.1 外部性的概念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退耕还林的外部经济性 |
2.1.3.1 退耕还林外部性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
2.1.3.2 退耕还林外部性的校正 |
2.2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价值基础 |
2.2.1 生态伦理中的价值理念 |
2.2.2 效用价值、费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口 |
2.2.3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中的生态服务价值含义 |
2.3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产权理论基础 |
2.3.1 产权的概念 |
2.3.2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产权分析 |
3. 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取向 |
3.1 我国退耕还林现行补偿政策分析 |
3.1.1 现行补偿政策的内容 |
3.1.2 现行补偿政策评估 |
3.2 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取向 |
3.2.1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内涵 |
3.2.2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中的政府行为 |
3.2.2.1 生态领域中的政府干预 |
3.2.2.2 生态领域中的政府失灵 |
3.2.2.3 补助期满后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 |
3.2.3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中的市场行为 |
3.2.3.1 市场化在退耕还林生态补偿中的意义 |
3.2.3.2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市场化应具备的条件 |
3.2.3.3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市场化制度创新 |
3.2.3.4 “生态服务使用许可证”制度创新 |
3.2.3.5 “生态服务使用许可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3.2.3.6 “生态服务使用许可证”制度的政府支持 |
3.2.3.7 研究小结 |
4.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标准 |
4.1 生态服务价值确定 |
4.1.1 生态服务价值确定的相关研究 |
4.1.2 生态服务价值的货币化 |
4.2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
4.2.1 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内涵 |
4.2.2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和评估技术 |
4.2.2.1 实际市场评估技术 |
4.2.2.2 替代市场评估技术 |
4.2.2.3 模拟市场法 |
5. 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 |
6. 结论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洱海流域水污染预测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湖泊资源 |
1.2 国内外湖泊保护治理经验 |
1.2.1 国内外经验 |
1.2.2 洱海保护治理 |
2、洱海概况与环境状况 |
2.1 流域概况 |
2.1.1 地质地貌 |
2.1.2 水系水文 |
2.1.3 气候土壤 |
2.1.4 自然生态 |
2.1.5 社会经济 |
2.1.6 自然资源 |
2.2 洱海概况 |
2.2.1 湖泊概况 |
2.2.2 湖泊生态 |
3、污染趋势预测与对策分析 |
3.1 水质变化趋势 |
3.2 生态环境变迁 |
3.2.1 水生生态 |
3.2.2 陆地生态 |
3.3 富营养化发展趋势 |
3.4 转型期洱海基本状况 |
3.4.1 2002年湖体水质状况 |
3.4.2 2002年入湖河道水质状况 |
3.4.3 2002年污染负荷状况 |
3.4.4 污染控制能力 |
3.4.5 2003年水质 |
3.4.6 水华现象 |
3.5 问题诊断 |
3.5.1 环境问题 |
3.5.2 历史启示 |
3.5.3 潜在威胁 |
3.6 污染负荷增长预测 |
3.6.1 预测方法 |
3.6.2 预测基准年基础数据 |
3.6.3 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
3.6.4 预测结果汇总 |
3.6.5 方案比较 |
3.7 污染趋势预测 |
3.7.1 污染物入湖量预测 |
3.7.2 水质预测 |
3.7.3 富营养化趋势预测 |
4、对策研究 |
4.1 目标确定 |
4.1.1 水质目标确定 |
4.1.2 氮、磷允许入湖量 |
4.1.3 氮、磷负荷应削减量 |
4.2 对策分析 |
4.2.1 总体思路 |
4.2.2 对策设计 |
4.3 近期行动方案 |
4.3.1 明确具体目标 |
4.3.2 确立保护措施六大工程 |
4.3.3 流域产业经济优化调整 |
4.3.4 水位调度方案调整 |
4.3.5 近期工程结果预测与分析 |
4.4 中远期行动方案 |
4.4.1 确立具体目标 |
4.4.2 实施工程方案 |
4.4.3 近期工程结果预测分析 |
5、主要结论 |
5.1 富营养化是洱海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
5.2 转型期是富营养化控制的重大战略决战时机 |
5.3 污染控制途径 |
5.4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在读硕士期间发表的 |
(9)西部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条件 |
2.2 社会经济条件 |
2.3 固原市原州区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概况 |
第三章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生态效益评价 |
3.1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生态效益界定 |
3.2 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的评价方法 |
3.3 固原市原州区退耕还林还草土壤保持经济价值估算 |
第四章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4.1 农民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态度与支持性 |
4.2 退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
4.3 退耕还林还草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
4.4 关于退耕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性的讨论 |
第五章 对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政策的设想和建议 |
5.1 当前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政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5.2 退耕还林还草长期补偿的理论基础 |
5.3 确定补偿标准的设想 |
5.4 补偿资金的筹集渠道 |
5.5 退耕还林还草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历 |
四、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碳汇的县南沟流域退耕生态林补偿标准研究[D]. 王正淑.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16(08)
- [2]20世纪松花江流域农业生产结构变迁研究[D]. 李琦珂. 南京农业大学, 2013(05)
- [3]黄土丘陵沟壑区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D]. 张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02)
- [4]基于生态输水下的冀北山区东北沟流域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研究[D]. 吕明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12)
- [5]基于条件估值法的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D]. 刘霜. 西北师范大学, 2011(01)
- [6]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退牧还草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研究[D]. 董霞. 西北师范大学, 2010(03)
- [7]我国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D]. 谭健. 贵州大学, 2007(05)
- [8]洱海流域水污染预测与对策研究[D]. 李泽红. 昆明理工大学, 2006(02)
- [9]西部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D]. 李蕾. 中国农业大学, 2004(03)
- [10]洣水流域“封山植树,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的初步研究[J]. 黄新强.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