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结构与利益格局改革条件下的党内民主与党内和谐_社会结构论文

社会阶层结构与利益格局改革条件下的党内民主与党内和谐_社会结构论文

社会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变革条件下的党内民主与党内和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内论文,条件下论文,格局论文,社会阶层论文,党内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07)06—0060—04

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使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给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得相对的简单,基本形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两个阶级,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三个阶层的阶级阶层结构,这种结构在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控制下,到改革开放之前一直没有多大变化。

1978年,中国走上了改革道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市场代替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社会分工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尽管一直影响我国社会结构的两大政策即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区分干部与工人的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但是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型,不可避免地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以职务、单位、户口为主界定人们身份的等级化、封闭式社会结构,正在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重视能力、知识、贡献的平权化、开放式社会结构。[1] 传统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三大社会阶层内部出现分化,每个阶层内部的异质性增强,各阶层之间相对开放,刚性结构逐渐向弹性结构转化,社会流动增大,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群体和阶层。[2](P27) 整个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社会分化和流动的机制变化了,社会流动普遍加快。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政治关系发生了并且还在继续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正在向与现代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方向转变。[3](P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作为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将目前我国的社会群体划分为十个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3] 很显然,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出现。

与社会阶层结构分化同步的是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坚持单一公有制这一所有制结构,因而利益来源比较单一。而且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由党和政府来分配,在党政不分的体制下,实际上也就是由各级党委来分配。尽管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别很大,但是在党政控制和意识形态的约束下,三者之间的利益结构被“固化”,形成了一种非常简单的、稳定的利益结构。这种利益结构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认可。虽然社会成员中也存在自我利益意识,但是在严格的党政控制和强大的意识形态约束下,社会个体自我利益意识就处于一种隐性状态,整个社会利益分配呈现出一种先国家,再集体,最后才是个人的“序列”结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集体利益,从而也严重依赖于集体利益。在这种体制下,利益矛盾不太明显,即使存在也被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优先原则所压制,因而始终处于隐性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体制、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受其影响,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首先,利益来源多元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公有制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局面,社会经济组织向多样化发展。在农村,农户已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元。乡镇企业的兴起的特别是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组织形式的出现,形成了集体、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共同发展。在城市,原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逐步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转变,改造为国有、集体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个体、私营、“三资”等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增加,而且还出现了许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社会中介机构。各种非盈利性的团体组织也大量涌现。与此相适应,就业方式也多样化,人们可以离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自主选择就业。收入分配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变化使得过去只有公有制这个唯一利益来源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改变,人们的利益来源多元化。

其次,利益主体多元化。改革开放以前,受所有制结构的限制,社会利益主体比较单一,就是国家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几大群体,而且这几大群体作为利益主体并不是以个体的形式存在,而是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存在,同一阶层利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同时在行政权力的强控制下,利益主体的变动非常困难,更难有新的利益主体出现。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就业方式、分配机制的变革,使得社会利益主体日渐多元化,社会利益单元也迅速从国家和集体缩小到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和个人。[4]

再次,利益意识开始觉醒,并迅速成长。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利益意识虽然存在,但是,受所有制结构、行政权力和意识形态的强制,这种利益意识无法得到表达,更不可能外化为对利益的追求行为,因而是一种潜在的意识,或者是一种“沉睡”中的利益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利益来源的多元化、对人们追求利益的压抑和控制日渐松弛,甚至开始鼓励人们追求合法的利益,从而使人们的利益意识迅速觉醒,并外化为追求利益的具体行动。

最后,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强调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融合以及个人之间利益的一致性,而且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分配社会利益,长期以来,实际上坚持的是一种以“平均主义”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因而社会个体之间,特别是在同一阶级或阶层之内,利益差别几乎是不存在的,也就不可能存在利益矛盾。不同阶级、阶层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比如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则受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强大的行政权力控制,因而处于隐性状态,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在表面上表现出一种非常稳定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利益源泉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意识的觉醒,使得人们在考虑各种利益时,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处于明显的优先地位。人们之间的利益追求,无论是目标还是内容都开始出现排他性。利益竞争随之出现。有利益竞争,利益矛盾的出现就不可避免。改革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利益分配机制还是利益协调机制都不是一蹴而就就能建立的,在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没有建立之前,利益矛盾往往随改革的发展而显得更加突出,更为复杂。

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这种变化必然反映到执政党内,事实上我们党也在根据这种变化适时的调整自己的纲领和策略。包括对党的性质的重新界定,对发展党员的标准的重新界定,对自己历史使命的重新认识等,这一切也使执政党自身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我们党已经成立八十六年,在全国执政五十八年,拥有七千多万党员,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也使党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

改革开放之前,我党在发展党员的标准方面,强调入党的社会成分要求。党的八大对党员标准的规定相对而言,对成分要求不高,但当时仍然规定了“不剥削他人劳动”这一限制条件。“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想的指导下,党的九大、十大的党章中规定的入党标准强化了成分要求,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都可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5](P425) 党的十一大党章仍然坚持这一规定。而且,长期以来,强调党员对党的意识形态的绝对忠诚,甚至是无条件的接受,因而党内思想在形式上表现得非常统一。受这种规定性的限制,使得具有入党资格的人就只有社会中的某些阶级和阶层的成员,因而党员成分比较单一。同时,也使得党内思想表现出强一元性特征。这使得我党很容易实现全党的团结和统一,至少在表象上是如此,所以也很容易实现全党的总动员。我党历史上能够掀起一次次规模宏大的运动,不能不说与我党的这种规定性有关。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党和政府不仅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者,同时也是资源的配置者。在长期的党政不分的情况下,实际上党组织才是这几项职能的真正承担者。同时党还要承担起为现代化创设一个稳定的、有秩序的社会环境的艰巨任务。要很好的完成如此艰巨的历史任务,正如邹谠所指出:“只有先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机构或政党,而后用它的政治力量、组织方法,深入和控制每一个阶级、每一个领域,才能改造或重建社会国家和各个领域的制度与组织,才能解决问题,克服全面危机。”[6](P19) 所以,我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高度集中甚至是高度集权的体制。在党内,党的各级组织严格受党的中央组织所控制,下级组织受上级组织的严格控制,党员个人则受到相应的基层组织的控制,这种垂直控制的体制,也使全党形成了一个高度内敛的整体。党也正是通过这个高度内敛的整体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而在加强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中,党组织的集中程度又不断增强。

客观的说,在这种情况下,党内民主程度不高就是合乎逻辑的,而且在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和特殊的建设环境的强制下,党内通过对党员进行思想灌输,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终极目标,使得全体党员几乎完全放弃了自身的利益追求,服从于国家和集体利益。这样,全党自然形成了一个团结统一的整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越来越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而作为法定的唯一执政党,要有效执政就必须把多元的社会、复杂的利益关系很好地整合起来。我们党适应这一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作了很多调整。

江泽民同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7](P513) 同时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9](P514) 这是我们党适应社会阶层分化、结构复杂化的变化,对社会各阶层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平等性的重新认识,也是对社会成员先进性标准的重新界定。新的历史时期,一切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贡献的社会成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判断他们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标准是他们是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党对发展党员的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江泽民同志指出:“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7](P513—514) 社会成分不再是入党的先决条件,党组织的大门已经平等的向一切能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各阶层敞开。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科学界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进一步扩大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可以肯定,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党员队伍的结构将会越来越多元化。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仍然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我们党也将成为吸纳社会各阶层先进分子的先进组织。党员队伍的结构也将越来越多元化。

从两组党内统计数据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党的这种巨大变化:

1978年的统计表明,当时全党党员人数达3698.1万,从社会成分看,工人党员692.8万,在全党党员人数中占18.73%;农民党员1735.8万,占46.94%;军人党员254.7万,占6.89%;工人、农民、军人、营业员服务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干部、学生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分的党员60万,占1.6%。[8] 从统计数据来看,改革开放以前,因为社会阶层结构的单一,党员队伍结构相对比较简单,从阶层结构来看,包括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军人党员和其他社会成分党员,而工人党员和农民党员又是党员队伍的主体,其他成分的党员所占比例极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阶层结构、利益格局的分化和复杂化,我们党党员队伍的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截至2007年6月,全国党员总数为7336.3万名,其中工人796万名,占10.8%;农牧渔民2310.2万名,占31.5%;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2134.6万名,占29.1%;军人、武警159.7万名,占2.2%;学生194.7万名,占2.6%;离退休人员1377.6万名,占18.8%;其他363.5万名,占5%。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党员318万名,占党员总数比例的4.3%。与2002年相比,工人增加76万名,增长10.6%;农牧渔民增加137.8万名,增长6.3%;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增加110万名,增长5.4%;军人、武警基本持平;学生增加139.8万名,增长254.6%;离退休人员增加243.9万名,增长21.5%。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党员比2002年增加169万名,增长113.4%。非公党员增幅很快。2006年,全国共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员10773名,其中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1554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得出,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党员队伍的社会成分、社会职业趋于多样化,而且这种趋势将会继续下去。

党员队伍的这种变化至少使党面临着两大挑战:

一是如何在全党形成思想共识?正如前面所分析,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党员队伍结构非常简单,社会成分单一,利益差别不大,价值取向也比较单一,因而在思想意识上的同质性较强,要形成共识相对比较容易。依靠党的意识形态的灌输和组织纪律的约束就可以统一认识,甚至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而随着党内党员队伍社会成分多元化,党内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化。特别是不同的利益要求、甚至是对立的利益要求在党内出现,使得基于利益诉求的思想意识开始千差万别,党员的价值取向也越来越多元化。尽管党的意识形态的规定和组织纪律的约束仍然是协调这些利益要求,形成思想共识的有力手段。但是,单靠这种带有强制性的整合措施已经无法真正达成共识,而且强制本身还可能破坏党内党员地位的平等性。因而必须寻求新的机制以协调党内的不同利益要求,整合不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在更高层次上达成全党的共识。

二是如何保证全党在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江泽民同志指出:“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如果我们思想上不清醒,工作中不注意,是很容易搞散的。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9](P516) 党的八大党章指出“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的所在。”[7](P403)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党员队伍结构比较单一,而且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党组织内部的利益也存在同一性,利益差别不大甚至不存在差异,党内的利益协调机制简单,更多的是依靠组织分配和思想政治教育实现组织的团结统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党员队伍社会成分多元化,全社会的利益分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差别的扩大和利益矛盾的复杂化都反映到党内。尽管我们党仍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没有独立于人民群众利益之外的自己的特殊利益,但是,党员个体以及具体的党组织,特别是具体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有自己的具体利益要求的,而且这些利益要求是存在差异的。也就是说党中央与地方、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党员个人与党组织、党内少数与多数、党组织之间以及党员之间,包括党内干群之间都会存在利益上的不一致性,甚至会存在具体的利益矛盾,只有正确处理这些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才能更好的维护党在组织上的团结与统一。

而全党在思想方面形成共识,在组织上能够团结统一则是党内和谐的关键。换句话说,要达到党内和谐,必须首先有思想和组织的和谐,只有这样才有全党行动的和谐。在党员队伍结构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以及由此决定的价值取向的多元化的条件下,要达到全党思想的和谐和组织的和谐,关键就在于发展党内民主。

在思想上,党内民主是全党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的重要保证。要保证党内在思想上能不断地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断的解放思想,以实践为基础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保持马克思主义旺盛的生命力。只有指导思想能够与时俱进,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经得起时代发展的检验,才能为广大党员所接受、认同和支持,从而达到全党思想上的统一。这就要求党内有一个民主的理论环境,使思想解放成为可能。党内民主正提供了这种可能,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9](P144) 党内民主所提供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这种局面”使广大党员能够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全党的思想不断获得解放,统一于适应党的事业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思想和认识上来,推动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力。

从党组织方面来看,在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和同级组织之间,只有通过程序化和制度化的民主决策、组织生活和组织之间的交流沟通,才能保证党的组织之间相互了解,相互认识,才能更好的协调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只有组织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协调,才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团结统一。从党的组织与党员的关系来看,只有党内民主才能把党员有效地整合到组织内部,达到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参与和忠诚。因为党内民主是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础的,在以实现党组织的整体利益为前提的条件下,充分尊重党员的权利和利益,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下,尊重和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最终形成统一意志,使得党员以党组织为归宿,服务于党组织,忠诚于党组织,从而保障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

党内民主还能很好的协调党内的各种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党的团结和统一。党内民主要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同时也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尊重每个党员的具体利益,并且为具体利益的表达和实现提供必要的途径和相应的保障机制,使集体利益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个人具体利益的基础之上,从而使集体利益以至全党的整体利益建立在坚实的个人利益基础之上,得到全体党员的认同和维护,达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还提供了党员广泛参与党的事务的机制,而在参与党的各项事务的过程中,党员之间加强了在利益上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相互合作,有利于共同利益的形成。

党的十七大已经对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党内民主建设作了具体的规划,按照这一规划,党内民主必将得到很大的发展,由此而达到的党内和谐也将很好的带动全社会的和谐。

标签:;  ;  ;  ;  ;  ;  ;  

社会阶层结构与利益格局改革条件下的党内民主与党内和谐_社会结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