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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辱观建设是道德力量的基本保证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中心
葛晨虹教授
一定社会的荣辱观,是一定社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达,它为这个社会提供价值导向,为人们评价社会是非善恶美丑提供标准,从“道德感”建设角度给我们提出新任务。荣辱观建设是社会道德力量发挥功能的基本保证。
一、荣辱观建设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运用
荣辱观体现的是一种社会道德价值取向。而道德作为一种价值理性,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应当怎样”的智慧。它表达并设定一定社会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引导社会发展方向,规定社会发展目标,把握和调整着社会各个方面的善及其合理性。这些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深深渗透在政治、法律和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无处不在地发生着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理念,引导设定着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与和谐发展的理想目标。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文明而富强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社会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不仅要解决好全社会成员最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而且要提升人的道德精神素质,追求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社会各阶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自身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和谐要求外,还要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和谐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已经用事实说明了这一点:不注意社会和谐发展,只注重GDP指标增长,最终会在经济短期起飞后陷入社会发展矛盾和滞缓状态中。也就是说,物质文明的发展离开了政治制度的文明、精神文化的文明,就不可能形成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后力和模式。离开了人的物质、精神的全面素质发展,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发展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在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有些因素是硬性或显在的,如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有些因素是软性或潜在的,如社会意识形态、共同价值观念、民族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要求等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就对社会治理作用的发挥而言,前者为法治,后者即为德治。对和谐社会建构而言,二者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古人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仅仅依靠法治,社会不可能完全得到有效治理。只有让全体社会成员明德知耻,自觉守法自律遵德,才可能实现全社会真正的和谐发展。
社会和谐发展,必须要有和谐统一的价值理念系统。和谐社会的规范秩序,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社会文明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有来自共同价值观的维系和支撑。可以说,在一个缺乏共同价值理念、价值是非不明、善恶荣辱不辨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有效建设和谐社会的。因此,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发展对我们提出的新理念和新任务。在某种意义上,荣辱观建设任务的提出,是我们在时代发展新阶段中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更自觉的把握。
二、荣辱观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
众所周知,社会道德力量的发生通常建立在自律和他律的引导约束机制中,但无论哪种机制发生作用,其前提都是个人与社会必须有善恶荣辱分明的道德共识和道德感。个体道德共识和道德感表现为个体良心自我调控,社会道德共识和道德感表现为社会道德舆论的评价能力。荣辱观建设实际是从“道德感”或“道德心理机制”建设角度给社会提出了任务。
社会荣辱观建设有助于公民个体道德感的培养。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社会群体的评价是形成个体名誉的直接媒介。人的社会归属感使人需要得到社会群体的接受肯定而不是贬斥否定,社会形成的荣辱观共识会让个体感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强烈的褒扬或贬斥,并从中形成强烈的荣誉感或耻辱感。荣辱感在本质上是主体对荣誉的一种追求及对耻辱的一种厌弃。荣辱感培养是公民形成自尊自爱道德素质的必要环节。羞耻心是人们不做恶事的心理保证,人只有知耻,才能做到自律,才能自觉地追求荣誉避免耻辱。一个人如果缺乏这种道德感或道德良知,荣辱感淡漠,不以耻为耻,不以荣为荣,甚至以耻为荣,那么任何道德律令对他来讲都不可能发生任何效力。社会明荣辱之分,行褒荣贬耻之风,才能利于培养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知荣弃耻的品行素质。
社会荣辱观建设有助于“社会道德感”或社会道德调控机制的营造。社会由个人所组成,一个社会的正气和风尚,与这个社会的公民整体道德素质密切相关,也与这个社会的道德调控机制的建构密切相关。如果社会群体“道德感”或道德调控能力缺失,社会善恶美丑是非混淆,荣辱评价不明,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的人增多,社会风气就必定败坏。正因为如此,古人总结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第一要义,也是关系民族和国家兴亡之大节。“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荣誉感也被看作社会普遍追求道德高尚生活的基础动力。全社会如果没有形成一个善恶荣辱分明的群体“道德感”环境和社会风气,道德对社会的约束和引导就会苍白无力,形同虚设,道德力量就无从体现。全社会只有在荣辱观上达成共识,形成共同价值观,建构起相应道德舆论机制环境,人人都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为耻,以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无耻之徒才会减少,社会才可能形成憎恶假、丑、恶,追求真、善、美的良好风气。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建设
社会主义荣辱观已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建设。
首先要注重营造社会荣辱观氛围。要注意在全社会形成荣辱观的舆论合力,不能产生主渠道价值导向和其他渠道价值导向相互解构消解的现象。就荣辱观建设而言,要一手抓主渠道荣辱观宣传和教育,一手抓生活中的现实大众荣辱舆论。大众舆论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大众的意识观念、心态和经验表达。它包括社会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及社会荣辱观等等。它本身就是社会个体思想观念互动的一种合力。社会成员的荣辱观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荣辱观舆论的大众性对社会公民的荣辱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有什么样的大众荣辱舆论,就容易生成什么样的个体荣辱观。在这个意义上,大众舆论起着一种潜在“导向”和“教育”作用。所以,荣辱观建设不仅要力抓主渠道的道德价值导向,还要注意培育社会生活中的大众荣辱观舆论市场。大众舆论市场发育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但也可以通过自觉调控和引导培育起来。
其次要注意加强全社会知耻教育。要加强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知耻教育。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童蒙教育,认为只有在幼年时期对其进行道德教育,使之言行举止有所循持,有所检束,方可长成后行圣贤之事,止邪于未形。同时更认为,“教之耻为先”,养蒙莫先于知耻达礼。荣辱感是青少年道德素质养成的重要心理机制。青少年以及社会公民的知耻心并非与生俱来,它是通过后天教育和培养形成的。我们一直在抓教育,但知耻教育这种“治教之大端”是否到位还需进一步思考。如果人们的荣辱感淡化甚至泯灭,道德要求就会丧失其社会功能。所以,荣辱感教育应当走入课堂,走入家庭,全方位走入社会生活。
此外,要使一种价值观真正化为社会风气,一定还要注意加强社会赏善罚恶、扬荣贬耻的制度建设。在一个缺乏扬荣抑耻的制度环境里,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扬善机制保障,不道德选择和不道德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抑恶机制制约。服务人民、诚信守法成了一些人的负担,唯利是图、虚假违规反而为另一些人提供便利。或者,行道德的人得不到社会的荣誉肯定,不道德或不以耻为耻的人,也得不到社会的耻辱贬斥,高尚成了高尚者的墓志铭,而不知耻则成了无耻者的通行证。这种荣辱评价不明、道德赏罚不公的氛围,久之必导致德行与社会回报、荣誉与耻辱的二律背反,并在社会生活中引发出不利于道德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恶性循环。
总之,全社会上下必须从教育、观念舆论和相关制度等方面建立起立体全方位的社会荣辱导向机制。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弘扬正气,抑制邪气。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强化荣辱观的社会价值和功能,使公民切实感受到做有德者高尚光荣,有所作为;无德者受贬耻辱,无路可行。只有建立起这种褒荣贬耻的机制环境,荣辱观建设才可能获得一个强有力的支持保障系统,我们的社会才可能形成善善相生的良性循环局面。
社会主义荣辱观:时代伦理精神的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中心
龚群教授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一个时代、一个历史时期的伦理精神同样体现在那个时代、那个历史时期的主导性道德观念之中。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国在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新的历史性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有力的道德精神保障。
近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实践,使得我们的社会发生了空前伟大的历史性变化。其中,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以及由此而生发的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乃至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的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使得我们的社会正在向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迈进。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道德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现代道德主体的确立。所谓“现代道德主体”,乃是与传统的道德主体相区别而言的。传统道德主体的一个典型特征是,道德个体都是在确定的社会身份背景中的个体,并且,任何个人,你只要降生于这个社会中,传统的社会制度就已经确立了你的身份。你一生下来就意味着你可能就是地主或雇农,牧羊人或手艺人。这些身份地位决定了对你的基本德性要求,如你若是女性,那女子身份决定了“三从”之德是评价你的最基本的道德标准。还有,你在家庭中的地位与身份也决定了对你的德性要求。中国传统社会重关系也重身份,尤其强调人们在关系中的身份,并从这种关系中的身份来思考自己的道德特性,这也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任何社会,荣辱观都是道德体系中价值标准的集中反映。中国古代的荣辱观具有这样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孟子曾把羞恶之心看成是人的道德本性的必要部分,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二是符合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即以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道德要求为标准,鲜明地区分荣誉与耻辱。同时,我们要注意到,这两者并不是可以截然区分开来的,对人的道德本性的理解不可避免地是以对一定道德体系的把握为前提的。因此,在超越对人之为人的最低道德要求以及道德标准的把握之上的理想道德,从来都是道德荣辱的最高标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传统的荣辱观从来都把身份性道德要求看作是最高标准,如女子的忠贞道德典范以及官吏的清官典范。
现代道德主体的特征根源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普遍主体的经济,即现代经济是自由平等的普遍主体的体系。同时,现代经济打破了传统社会中的固定身份的主体,取而代之的是由契约确定身份的主体,即主体自身的身份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是由契约所赋予的。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法制条件造就了平等的公民身份。平等的公民身份是全民性身份,而不是由于出身、关系或性别而造成的差别性身份。自由平等的契约主体与关系中的差别主体的区别在于,后者是以关系中的身份来确定自己的道德要求;前者则是从主体自身的要求出发,用康德的话来说,个人是道德的立法者,也是道德的践行者。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普遍主体的道德要求,体现了这样两个特征:一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道德要求是其主要特征,即对超越差别的普遍主体的普遍道德要求。当然,在现代社会仍有基于职业分殊的道德要求,但职业分殊的道德要求从本质上应当体现现代平等公民的道德要求。二是道德个体的自主性、自律性要求。相对于传统道德的关系道德特征,现代道德更强调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体的自主性、自律性要求。在现代道德看来,不是关系,而是自我在道德决定、道德行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是个人的自主性、自律性处于道德行动的中心地位,而不是把关系处于中心性的地位。自主性道德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公民的平等地位以及对于公民道德理性的信赖。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超越了对道德个体的差别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八荣八耻”是在现代改革开放的社会条件下,对全体公民提出的整体性道德要求,它强调的不是关系中的道德,而是普遍性的道德,它来自于社会主义的制度背景要求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的背景要求,因此其道德要求,是对这一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普遍要求。任何一个中国公民,不论在什么岗位,什么社会地位,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衡量其道德行为的基本标准。
任何道德体系都有不同的层面、不同的道德内涵,如道德规范、道德原则等内容。荣辱观与其他道德层面尤其是道德规范、道德原则不同的是,道德规范、道德原则具有外在性的特征,是外在于个人的或非个人的具有一定社会客观性的规定;荣辱观则直指个人道德意识、道德心理层面,它所诉诸的是个人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耻感。因此,强调荣辱观则充分体现了现代道德对个体的道德自主性的尊重,因为它不是把高悬于空中的社会理想,或外在的道德规范放在一个至上的位置上,而是诉诸个人的道德自主性或道德自律性,从个体良知耻感出发来构建社会道德。当然,我们可以说,荣辱观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甚至任何阶级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但我们要看到,把荣辱观放在道德体系的重要位置与直接把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放在重要位置的不同在于,它内在地包含了对于道德个体地位的不同理解。正是这样一种对于道德主体的尊重,体现了现代道德的时代特征。我历来认为,基于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基础上的社会道德,是以交互主体性为主要特征的社会道德。也就是说,普遍主体的普遍承认或相互承认以及相互尊重,是这一道德的基本内涵或其本质所在。强调荣辱观,体现了在对交互主体的承认前提下的、对这一普遍主体的道德尊重或道德期待。它反映了我们时代的伦理精神。
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时代伦理精神的体现还在于,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提供强大的道德资源上的保障。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建构一个以人为本,社会公平公正发展,人人团结友爱、奋力向上、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同富裕的美好社会。要实现这样一个美好蓝图,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社会各个方面、各项指标的平衡发展,而不是片面强调经济指标的增长。这样一个科学发展观,从内涵上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内在的现实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时代精神的体现,就在于它从内容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把人作为发展目的而不是以经济发展本身为目的。强调人的发展,就不仅仅是看物质财富的占有量,而更多的是人的能力、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以及实现人与社会和人与环境的平衡发展。我们要看到,人的全面发展是构成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涵,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而全面发展的内涵必然包括道德意识和道德觉悟的提升。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人的发展推动社会制度的完善、促进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因此,在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关注人的道德的完善和人格的健全。
因此,强调人的发展与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是分不开的。这是因为,没有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构就有落空的危险,而人的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对于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正确的荣辱观可以调动道德主体的内在道德需求,引导社会成员向着符合科学发展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方向努力,提升人的道德价值。同时,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也内在地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实际上从价值层面上看,它具有为实现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价值导向的作用;在行为层面上,又具有为社会成员在道德行动上提供类似行为准则的作用,从而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人民和社会成员在道德上的支持。如果没有全体人民对国家、民族的热爱,没有普通公民对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自觉遵从,没有社会成员对于基本的道德价值有着基于理性的正确选择与判断,绝不可能有科学的发展。同样,科学发展观也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弘扬。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在根本上与价值观、荣辱观是一致的。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将为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现实可能,它在促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使人们的精神境界也得到提升,使人们能够从自我的道德意识上,弘扬正气,知荣弃耻,扬荣抑耻,褒荣贬耻。行为荣之事、拒为辱之举,使社会与人的发展得到价值观、道德观与人生观的有力保障,从而有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科学发展观要求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果,而努力营造的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保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前提条件。营造这一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价值观、荣辱观的支持。同时,科学发展观既对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又指明了实现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的途径和方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于个体道德的内在机制,又体现了科学发展所必须遵守的道德标准。我国社会发展在有着法律、制度等外在机制的前提下,又通过道德、价值、荣辱等内在自主自律性机制来实现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两者都在社会科学发展要求上相互承接,共同维系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全面发展目标。
荣辱观的道德实质与作用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中心
肖群忠教授
最近,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它既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系统表达,也具有非常现实的针对性,是指导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的标杆。为了进一步学习掌握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搞清荣辱观的道德实质与作用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荣辱观是一定社会与个人对什么是荣誉、什么是耻辱的看法、评价和选择标准,它是一定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与道德观的集中反映,一方面体现了一定社会在倡导什么,以什么为荣,反对什么,以什么为耻,这种荣辱观是社会对人们的行为的价值评价与价值导向。另一方面,荣辱观也是一定社会成员的主体道德精神,是该成员的是非观、善恶观的体现,它一旦形成,对该社会成员的行为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是主体道德实践的价值方针和心理动因。
荣辱观作为社会与个人价值观、道德观的集中体现,其实质必然体现为义与利、公与私、人与己的价值冲突与价值选择。
我国古代思想史上,荀子系统地提出荣辱观思想,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这里的义,我理解可以指天下之公义、道德之义务、精神之道义等,而利则指个人之私欲、一己之利益。因此,凡是义以为先、义以为上的就是荣,反之就是辱。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都是我国现代社会的天下大义,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坚持的道义和应履行的道德义务,而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等都是违背这种道义的耻辱之举。
荣辱观不仅涉及义利观的价值冲突与选择,而且也涉及公私观与人己观的冲突与选择。是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还是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这就涉及人己观的冲突与选择。是违法乱纪、骄奢淫逸,还是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这又涉及公私观的冲突与选择。
因此,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关键是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正确处理好义与利、人与己、公与私的关系,凡是以国家、民族、整体的利益为先的就是荣誉的,凡是以一己私利为先,从而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行为都是耻辱的。
荣辱观就其发挥道德调控的作用机制来看,一方面它作为一定社会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集中体现,通过对公民的价值引导和行为评价而产生对公民行为的规范约束,因此,我们一定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力度,在荣辱观上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社会舆论,使人们自觉地认同社会所倡导的荣辱观,从而发挥荣辱观对社会生活的调节和对人们实践的指导。
要使人们自觉认同一定社会的荣辱观,不仅要对公民进行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而且还要以制度的力量建立合理的赏罚评价机制,这样才会实现社会正义,强化正确的荣辱观。奖善罚恶,祛邪扶正,这样才会是非分明,扬善抑恶。要通过健全党纪国法、舆论监督等措施使荣辱观的社会评价机制落到实处,赏罚得当,能使人趋荣避辱;赏罚不当,则使人荣辱不分,弃善从恶。因此,建立社会合理的赏罚评价机制可以保证并促进社会正确荣辱观的形成与实施。
另一方面,荣辱观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它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机制,它往往要通过公民主体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内在的调节人的行为的作用。它往往是通过荣誉感对人们的激励,羞愧感对人们的鞭策而发生作用的。
正确的荣誉观对于人们为善去恶、积极向上能起到强有力的激励、推动作用,是一个人健康成长、趋于完善的心理保证。一个人能否自尊自爱,有无一种荣誉感,这是一个人道德生活的最内在、最深刻的积极性的源泉。我国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就说过:“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这就是说一个人到死还没有相称的好名声,那是一件很痛心的事,人们要获得好名声,必须以行仁为善作为基础,这才是真正的荣誉,你想得到一个好名声,就要多行善事。不仅如此,为了追求名誉甚至是不朽,人们要立德、立功、立言,这样的功业是不朽的,通过名誉的获得而达到精神的不朽,这种重视精神价值与荣誉的传统促使好多仁人志士建功立业,名垂千古。如司马迁、文天祥、张居正、海瑞等历史上的仁人志士都是在这种追求名节的意识支配下做出了令后人赞颂的功业,也成为世人的道德榜样、人格典范。在他们看来,荣辱比生命还重要,为了荣辱和名节,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可见荣誉心对人的道德实践和人格养成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另外,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而产生道德上的自我否定和羞愧心,即我们古人所说的知耻心,也是一个人道德进步的契机和动力。孔子说:知耻近乎勇。孟子把羞恶之心看作是义之端也,认为“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南宋陆九渊曾说:“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这是说羞耻心是人格存在的基础,没有羞耻心的人就没有独立人格,就不成其为人。这种观点把羞耻心看作是人的基本规定性,旨在强调羞耻心是人的一种内在道德约束力量,有了这种内在约束,人就会出于自重自爱而不做坏事,多行好事。不仅荣誉感有利于人的道德进步,知道羞愧并勇于改错同样是一个人道德进步的动力,因此,我们在进行荣辱观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培养与保护人们的荣誉心,而且要培养人们的知耻心,充分发挥荣辱观对人们行为的调节作用。
对于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内涵的一些理解
天津社会科学院 温克勤研究员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一发表,就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和欢迎,一个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正在兴起。本文拟就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继承、借鉴有价值的传统和西方荣辱观思想资源相结合问题,谈一些粗浅之见。
一、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后,人们在学习讨论中对如何具体理解它的思想内涵及重要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提出了许多很好的见解,这对于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很有意义的。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热爱祖国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人们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爱祖国既是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它是用来调节个人与国家、民族关系的行为准则,既是一个道德准则,又是一个政治准则,同时还是民族精神的核心。热爱祖国的行为包括的内容很广,诸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祖国多做贡献、依法纳税、以实际行动保卫祖国、关心祖国的前途命运、维护祖国的尊严和统一、爱护国家的公共财物、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等,都是热爱祖国的行为表现。与此对照,危害祖国的行为最突出的是卖国、叛国、辱国和分裂国家。另外一些严重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行为,诸如贪污公款、热衷于搞地方保护主义、政绩形象工程、改革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肆意浪费能源、破坏生态环境等,也都属于危害祖国的行为。危害祖国与热爱祖国相对立但并非完全对应。一些人不努力工作,一些学生不努力学习,可以说是缺乏爱国热情的激励,而不可以说是危害祖国。这里在科学定位和掌握分寸上是需要注意的。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服务人民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爱人民”的集中表现,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区别于历史上任何道德体系的根本标志。服务人民主要通过本职工作、辛勤劳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广而言之,凡是做了有益于人民的一切实事、好事,都是服务人民的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人都要服务人民,人人又都是被服务的对象。与此相反,以权谋私、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尊重服务对象等是背离人民利益和愿望的行为。上述危害祖国的行为也都是背离人民的行为。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崇尚科学为实行“科教兴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智力支持。它要求人们学习科学知识、讲求科学方法、树立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尊重科学、尊重客观规律,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自主创新、不迷信各种教条权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革除形形色色的封建陋习,不搞愚型消费。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辛勤劳动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爱劳动”的集中表现。辛勤劳动包括不怕工作的艰苦劳累,对从事的工作有一种敬业精神,尽职尽责、精益求精,还包括有开拓创新意识等。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基本的尺度。因此,在任何社会历史条件下,辛勤劳动都应该受到尊敬。辛勤劳动是劳动人民的本色。与此相反,好逸恶劳害怕劳动的辛苦、贪图逸乐、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实际上是剥削阶级享乐主义和不劳而获思想在作祟。“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好逸恶劳于国、于家、于己都是非常有害的。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重要内容。“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互助有利于克服前进中的困难挫折,可以凝聚巨大的力量办成大事。团结互助要求人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要求人们搞“五湖四海”,发扬利他、利群精神,处人行事遵循互惠互利原则,绝不可亏人利己、以邻为壑。损人利己与团结互助相对立,于古于今都是为人所不齿的。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诚信历来被认为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在今天,诚信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证,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诚实守信要求人们讲信用、重言诺、守约定,不说谎、不行骗,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信”与“义”有内在联系。因此,讲诚信在处理利益关系时,要做到“见利思义”。当今,一些人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是为不正当不合法的利益所驱动,诸如种种假冒伪劣、欺骗欺诈行为,莫不如此。将见利忘义与诚实守信相对应讲荣耻,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构成了整个社会基本秩序的框架。各项纪律规定则对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起着配合、辅助和补充的作用。加强法律和纪律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其最高目的在于维护人民的权益和幸福。同时加强法律纪律建设还为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从法律纪律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看,以是否遵纪守法作为分辨荣辱的标准,突出地表现出时代发展的特征。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艰苦奋斗有两层意义:一是不畏艰难困苦而作顽强英勇的斗争;二是艰苦朴素,能够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坚持艰苦奋斗对于成就事业和保持自强不息、昂扬向上的斗争意志、精神状态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反复告诫全党全国人民在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骄奢淫逸主要指生活放纵奢侈,贪图享乐。“骄奢淫逸”一词出自《左传·隐公三年》:“骄奢淫泆(逸),所自邪也。”孔颖达疏:“正义曰:骄谓恃己陵物,奢谓夸矜僭上,淫谓嗜欲过度,泆谓放恣无艺(极),此四者之来从邪而起。”骄奢淫逸在本质上反映了剥削阶级的腐朽本性。当今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富起来的人和少数领导干部,讲排场,放纵情欲、骄横奢侈,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传统,这是与剥削阶级腐朽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分不开的。
从以上简单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同历史上任何时代的荣辱观不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特征。它内含着社会主义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规范。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并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诚信、欺骗欺诈等消极不健康的社会道德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了鲜明的是非、善恶界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特征,决定了它虽然同历史上的荣辱观相联系,但从整体上和寓意的深刻性上又与历史上的荣辱观区别开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标志着我们在国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面对思想纷杂、道德多元的文化发展态势,更加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强调道德价值观导向,更加注重引导人们增强文化自觉和道德自律。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取得社会道德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消极不健康的社会道德现象。我们在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时,西方腐朽的价值观、道德观也乘机而入;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市场经济的消极方面又诱发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利己主义思想的滋生蔓延;在社会转型加快和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后,人们的利益关系、社会的利益格局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所有这些,导致了人们在人生价值目标和荣辱观上产生不尽相同或完全不同的认识,从而在社会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人价值迷失——是非不辨、善恶混淆、美丑不分、荣辱倒错的不良现象,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利己主义道德论在一些人中有一定的市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价值指向,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评价和荣辱分辨的标准,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继承、借鉴传统和西方荣辱观思想资源相结合
首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应继承、借鉴传统荣辱观思想资源。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历代先哲谈人生、讲道德、论荣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有价值的人生观、道德观和荣辱观思想资源。以荣辱观而言,孔子前就有人讲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认为人做好这三件事情中的一件,就会传诵千古(见《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孔子提出人应“志于道,据于德”(《论语·述而》),以坚持道德操守为荣,以失掉道德操守为耻。他还特别指出,一个有道德操守的人是不以“恶衣恶食”为耻的。孟子、荀子更明确提出了分辨荣辱的标准。孟子讲:“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荀子讲:“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受孔子、孟子、荀子的影响,后来的儒家学者都强调以行德义为荣、以背德义为耻,而不以是否有地位、权势、财富为荣辱标准。如西汉贾谊讲:“贱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新语·本行》)他还讲:“位不足以为尊,而号不足以为荣。”“故位下而义高者,虽卑,贵也;位高而义下者,虽高,必穷。”(《新书·大政上》)东汉王符讲:“所谓贤人君子者,非必高位厚禄富贵荣华之谓也”,“宠位不足以尊我,而卑贱不足以卑己。”(《潜夫论·论荣》)南宋陆九渊也讲:“君子义以为质,得义则重,失义则轻,由义为荣,背义为辱。轻重荣辱,惟义与否,科甲名位,何加损于我,岂足言哉!”(《陆九渊集》卷二十三)春秋战国之际的墨家学派从功利角度提出判定荣辱的标准,所谓“强必荣,不强必辱”(《墨子·非命下》)。管子学派在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同时,强调对国民进行道德荣辱教化须先解决好他们的衣食温饱问题,所谓“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
值得提出,近代思想家和学者仍然十分重视荣辱问题。如龚自珍提出“以教之耻为先”,并十分强调士大夫要“知耻”,“士无耻,则名之曰辱国;卿大夫无耻,名之曰辱社稷”。尖锐地指出:“士大夫无耻,是谓国耻”,“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明良论》)。康有为也讲:“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孟子微》卷六)章太炎基于“道德堕废,革命不成之原”的认识,写《革命之道德》,认为“知耻”是革命者应该具备的首要品德。
历史上的思想家和学者,往往谈“耻”多于谈“荣”。他们认为“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日知录》卷十三)。人的一切不道德行为都是因为没有耻辱心,如果有耻辱心便不会为所欲为。所以南宋朱熹讲:“人有耻则有所不为。”(《朱子语类》卷十三)清人石成金也讲:“耻之一字,乃人生第一要事。如知耻,则洁身励行,思学正人之所为,皆光明正大,凡污贱淫恶,不肖下流之事,决不肯为;如不知耻,则事事反是。”(《传家宝·涉世方略·人事通》)在古人看来,荣和耻是相互对立、相互映衬的两个方面,荣的反面是耻,耻的反面是荣。一个人要赢得荣誉,必须首先做到“行己有耻”(《论语·子路》)。荣誉鼓舞人行善,耻辱驱使人改恶,二者都是促进人们遵行社会道德规范的道德心理机制,而耻感更是“人道之端”(《宋元学案》卷四十五),“百行所从出也”(《西岩赘语》)。关于这一点,孟子曾讲:“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康有为也讲:“人必有耻而后能向上。”(《论语注》卷三)《中庸》作者借孔子之口讲:“知耻,近乎勇。”知耻给人一种改恶从善、弃旧图新的勇气。马克思更深刻地指出:“耻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耻辱本身已经是一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07页)。可见,耻辱在人类道德精神生活中有多么重要!我国历史上的思想家和学者之所以着力谈“知耻”、“贵耻”、“耻教为先”、“耻者治教之大端”以及强调“人不可以无耻”、“耻之于人大矣”(孟子语)等等,其原因也正在这里。
历史上的思想家和学者还一般认为,荣辱由己,所谓“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韩非子·大体》)。因此,古人特别是儒家学者强调自身的道德修养。1.重人格。倡自尊自重,不仅讲人禽之辨,而且讲君子小人之辨,视人格尊严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重要。2.重节操。主张“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倡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乃至于必要时“杀身成仁”、“舍生取义”。3.重立志。主张人要立志、立大志,以圣贤自期,所谓“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王阳明全集》卷二十六),“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通书·志学》)。4.重知过改过。认为人都难免有过,但“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而缺乏道德修养的人则往往文过饰非,所谓“小人之过也必文”(《论语·子张》)。5.重克己。认为人“能克己方能成己”(《王阳明全集》卷一)。主张人应“克己复礼”、“约之以礼”,即用礼义道德约束自己。做事情如不顺遂要“反求诸己”不要“求诸人”。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等等。6.重义利之辨。先秦儒家讲义利之辨,主张义重于利、高于利,个人私利应服从社会公义,所谓“急公义而缓私利”,“义先于利者荣,利先于义者辱”。到宋儒,又以“理欲之辨”、“公私之辨”补充解释“义利之辨”,此“三辨”构成三位一体,成为儒家重道德精神生活的基本价值取向。另外,儒家学者还提出以仁义理智信孝悌忠恕等为主要内容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重内省自讼、重道德榜样与环境影响以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居敬穷理”、“知行合一”等一套道德修养理论、方法。所有这些有价值的道德思想资源,对于我们今天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有重要的借鉴启示意义。我们应该批判地加以继承。
其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样也应吸收借鉴西方荣辱观的思想资源。西方荣辱观中有价值的思想资源,是西方精神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对于我们今天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有借鉴启示意义的。如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在《金言》中讲:“无论是别人在跟前或者自己单独的时候都不要做一点卑劣的事情;最要紧的是自尊。”(《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15页)德谟克里特讲:“对可耻的行为的追悔是对生命的拯救”,“做了一件可耻的事的人,应该首先对自己觉得惭愧。”(同上书,第74、76页)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尼各马科伦理学》中讲:“对共同事业无所奉献是不会得到荣誉的”(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第188页),“属于善良活动的快乐是高尚的,属于邪恶活动的快乐是鄙下的,而欲望也是这样。高尚的受到赞扬,卑下的受到斥责”。他批评一些人“不顾羞耻,只知恐惧。他们避开罪恶并不是由于羞耻,而是由于惩罚”(同上书,第223、232页)。他还以中道观点考察荣辱问题,指出“名誉和不名誉的中间性是淡泊(亦译作‘适当的自豪’),过度了就叫做好名(亦译作‘虚荣’),不足了就叫做自谦(亦译作‘卑贱’)”(同上书,第38页)。他认为好名或“虚荣”、自谦或“卑贱”都是不好的,而淡泊或“适当的自豪”是好的。斯多葛学派说:“荣誉是圆满的善……这种圆满的善类别有四:公正、勇敢、节制、知识……相类的也有四种不荣誉的:不公正、怯懦、无节制、愚昧。”又说:“我们以不当的行为为耻,而以道德行为为荣。”(《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第220、229页)近代西方一些著名学者对荣辱观问题也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如英国莎士比亚讲:“无论男人女人,名誉是他们灵魂里面最切身的珍宝”,西班牙塞万提斯讲:“好名声比巨额财富更珍贵”,法国罗曼·罗兰讲:“荣誉比生命更宝贵”(转引自《外国名言大观》,第537、539、542页),又如英国卡莱尔讲:“羞耻心是所有品德的源泉”(转引自《人生边上的絮语》,第184页),俄国别林斯基讲:“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杆”(转引自《古今中外座右铭宝典》),等等。
传统的和西方的有价值的荣辱观思想,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现代文明以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我们在学习、践行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中,应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高度重视和充分吸取这份宝贵的精神养料。
“八荣八耻”与社会控制
天津社会科学院 潘允康研究员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出了目前在中国进行“八荣八耻”的思想宣传和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社会控制角度看,它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社会转型与社会问题
通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腾飞,社会转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全方位的,在经济领域首先进行的改革,迅速拓展到政治领域、文化领域、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领域,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淡化了政治斗争,全力以赴搞经济建设,生产力大大发展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我们由一个封闭的社会变成一个开放的社会,进入了广泛的国际交流的格局,不仅外国的资金、资本、技术、管理方法来到中国,他们的人员,连带他们的文化、思想、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也来到中国,形成了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我们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它带来的变化不仅是经济方面,还有社会其他方面,比如在以往的人际关系的格局中加进了竞争关系、利益关系、相互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等。我们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三资企业、合资企业大量出现,私营(民营)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过去已经消失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客观存在了。我们由一个相对静止的社会变成一个加速流动的社会。社会流动不仅有水平流动,也有垂直流动。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所在的地域都可能有变动,一辈子从事一种职业,生活在一个地方的越来越少了。人们的社会地位也会有升有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的社会正在由“大政府小社会”变成为“小政府大社会”,和这种变化相适应的是“单位制”的解体。以前政府管的一些事情,比如分配工作和分配住房,现在都由社会来解决,由市场来决定。而以往的单位人也不能不走向社区,走向社会,变成社会人、社区人。尽管一些人可能不适应,但也不能不面对现实,调整自己。今天社会上出现了令人关注的贫富差别,原来的阶层划分的格局改变了,出现了新的阶层划分。过去我们的社会虽然普遍贫穷,但是比较平均。现在不同了,当一些人已经很富有时,还有另一些人很穷,共同富裕的目标还远远没有达到,“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上相对剥夺感较强烈。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巨大的社会变迁,我国人民正生活在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律之中。人们更加注重高水平的生活质量,更加追求金钱和物质,更加认同“自我”,更要求伸张个性和自我实现。从以上简要的概括中,我们能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发生的巨大变化。这种社会变迁不能不带来许多相应的社会问题,包括精神领域即道德、心理、价值观、世界观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人只讲物质,不要精神;只讲现实,不要理想;只讲个人,不要集体和国家;只讲现实的利益和需求,没有未来的理想和追求。以往的艰苦奋斗作风被遗忘了,被享乐主义和骄奢淫逸取代;以往的团结互助被淡化了,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有了市场;社会上各种封建迷信、愚昧无知流行,违法乱纪增多,腐败现象频频发生。这些思想道德、价值观和世界观领域出现的问题,不仅污染了社会空气,造成了社会腐败,损害了中华民族的形象,而且严重干扰和阻滞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值得关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一些国外舆论评论说,中国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但中国还没有为这样的高速发展准备好各种条件,其中包括人的素质条件、精神条件,这种看法不无道理。“八荣八耻”集中概括了这方面的问题。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丑恶现象的沉渣泛起,有些是“文革”的后遗症,也有我们前进中必然遇到的问题。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革”前的那段时期,尽管我们贫穷,但我们靠政治斗争,靠高度的组织纪律,靠人们的理想和信念,维持了全社会的良好精神状态和风貌,而且消灭了社会的丑恶现象。但那时社会的精神风貌是建立在生产力低水平之上的,是建立在空洞的政治信仰之上的,是靠政治和思想斗争来维持的,因此它既不能长久,也不会彻底,一有合适的气候和条件,还会死灰复燃,沉渣泛起。“文革”给中国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它不仅使中国的国民经济到达崩溃的边缘,而且给精神领域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和灾难性的后果。“文革”是一场空前的政治动乱与浩劫,它把人们基于现实的崇高理想,变成空洞的超现实的东西,变成可望而不可即的口号与教条,它使一些人对未来失去了理想,对现实失去了信念。“文革”中是非混淆,黑白颠倒,寡廉鲜耻,制造了大量思想上的混乱,使人们无所适从,不相信天下还有真善美的东西。“文革”给中国的精神领域和社会领域带来的问题要比经济领域多得多,深刻得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我们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正确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仅仅二十多年时间,我们在经济上很快振兴起来,发展起来,令世人为之瞩目,然而,精神领域的问题却凸显了。事实表明,要振奋精神,解决精神领域的问题,不那么容易,不会一蹴而就。
改革开放使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和改革前相比,社会的结构和运作机制都有很大的不同,处在继往开来的新时期,此时,最容易思想混乱,出现思想、道德、价值观和世界观方面的问题。比如,在改革开放中,我们把改善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放在首位,努力使人们尽快地富裕起来。深圳人最早提出了“能挣会花”的口号。现在人们也以“恭喜发财”互相祝福,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艰苦奋斗的传统是否还要发扬,还要提倡?怎样发扬,怎样提倡?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弄清楚之前,社会上就会出现享乐主义,物质至上主义,甚至是骄奢淫逸。又比如,我们为了调动人的积极性,引进了竞争机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在竞争中人们还要不要团结互助?怎样团结互助?在这个关系还没有理顺时,社会上也会有自私自利,对他人冷漠、淡漠,甚至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新旧交替时期,思想领域最容易出现混乱和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要进行社会控制。
二、“八荣八耻”与社会控制
中国正在实行的改革开放,是富民强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是旷古未有的。在中国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上述目标,社会没有良好的秩序,人们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整个中华民族没有统一的意志,怎么能行?必须实行社会控制。
所谓社会控制是通过社会力量使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这个概念的原意是社会必须控制人的动物本性,限制人们发生不利于社会的行为(费孝通:《社会学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1页)。社会控制既指整个社会或社会中的群体、组织对其成员的指导、约束和制裁,也指社会成员间的互相影响、互相监督、互相教育、互相批评。“社会控制”这个词是由美国社会学家E.A.罗斯首先提出来的。1901年罗斯的著作《社会控制》一书出版。罗斯认为,在人的天性中原来存在着一种“自然秩序”。它包括同情心、互助性和正义感三个组成部分。人们靠这种“自然秩序”原本能够互相同情,互相帮助,互相约束,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可是,这种“自然秩序”状态,被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都市化和大规模移民破坏了。于是出现了离轨、犯罪和道德领域中的问题。人变得自私和冷漠了,犯罪等各种相关的社会问题出现了,因此要进行社会控制(杨心恒:《社会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9~180页)。实行社会控制既要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加以制裁,也要对社会成员进行指导和教育,使人们明确社会的规范是什么,懂得为什么和怎样遵守这些规范,以及怎样和背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做斗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实行社会控制还要宣传什么样的社会行为是美的,善良的,高尚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丑陋的,恶劣的,低俗的。引导人们追求和建设一种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精神氛围。
在现代社会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习俗、道德、法律、纪律、舆论和宗教等,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一是道德。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基础和主要手段,用来控制人们的行为,属于社会控制的实的方面,可操作方面。依法治国,建立现代法制国家,是我们实行社会控制的基本方略。道德则是用来控制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是对人的思想行为的是与非、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正当与不正当等进行评判的标准。道德被用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建设精神领域的文明,属于社会控制的虚的方面,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也是实在的。人不是动物。人有思想,有灵魂,有精神的力量,需要善恶美丑的判断,需要荣辱观。就是说人需要道德。从社会控制的角度说,道德和法律的作用不同、控制的方式也不同。道德规范不是靠强力推行的,而是靠教育、宣传和说服,靠舆论的力量和人们内心的信念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的。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国家强力的制裁。而违反了道德,则会受到社会舆论和良心的谴责。
由于法律和道德在社会控制中的手段不同、作用不同,控制的范畴不同,因此社会总是将两种控制手段结合起来运用,互相补充,既控制社会行为,也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还在20世纪90年代,当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大力进行法制建设的时候,江泽民同志指出,不仅要依法治国,而且要以德治国,是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的。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则是针对目前的中国国情,界定了以德治国的内容和范畴,将以德治国的方针具体化。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正反八个方面概括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社会应有的思想道德风貌。指出了人应当有理想,有信念,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人民、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怎样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对待他人,重申了社会主义道德和价值观念的一些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方面,提醒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社会条件下,开展思想教育,进行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指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和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是高瞻远瞩,十分重要,十分及时的。它抓住了人们普遍关注的思想领域中的社会问题,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正在实行的改革开放,是富民强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要实现这个伟大目标,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只有法制健全,社会有序,人们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风貌,才能团结奋斗,实现上述目标。面对中国曲折的历史经历,以及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社会巨大变迁和转型的现实,我们可以知道进行以“八荣八耻”为重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为中心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需要长期的反复的思想教育和引导,采用多种生动活泼的、与现实社会生活结合的教育形式,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要指出的是,胡锦涛总书记概括的“八荣八耻”是用对比的方法阐述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应当提倡的,什么是应当反对的,在正反比较中,是非分明,很好把握。我们在以“八荣八耻”为中心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中也要抓住这个特点,善于把正面教育和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和批判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正反比较中,识黑白,辨美丑,提高认识,自觉发扬社会主义道德和风尚。可以预见,随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深入展开,必然在中国大地出现一股股社会清风,必然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中华民族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出现在世人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