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定香[1]2005年在《非“公共”领域企业国有产权退出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产权是关于财产的权利关系。人们获得产权、持有和行使产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受益。国有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拥有国有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受益,即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奠定财产基础。由于界定、维护和行使产权需要付出成本,加之企业国有产权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因此,企业国有产权只能分布于“公共”领域。凡是非“公共”领域企业的国有产权都应当通过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主动退出。
蓝定香[2]2009年在《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我国是一个由计划经济逐步转轨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大型国企)既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得以实行的“中坚”力量,也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束缚最深的典型代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包括大型国企的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大型国企的改革进展相对缓慢,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国企改革攻坚的最后“堡垒”。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工业企业虽然仅1272户,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0.38%,但是,其资产总额、利税总额的比重占到了30%左右;其户数占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总户数的44%,但其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所占比重都在60%左右,特别是利税总额高达74%。这就充分说明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工业企业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这就要求大型国企的改革既要大胆,使之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牵引力”,带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又必须稳妥,使之健康稳定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阀”、“减震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出现大的波动。因此,研究大型国企的制度创新、产权改革和机制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研究的主要内容(一)寻找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理论依据在比较、评析中外企业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探析国有产权原始主体“虚置”以及国有产权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国有股权控制力严重耗散的过程。大型国企由于其国有股权(经济)控制力低下,需要搭非国有股东的“便车”,因此,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二)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实践进程及现状评价分析我国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历程,评判我国大型国企产权结构现状,剖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弊端。(叁)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笔者认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应当是:除了两个“极少数”大型国企——极少数处于“公共性”领域的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和极少数必须关闭破产的企业外,其余大型国企都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控股股东制衡的混合股权结构。(四)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主要方式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总体方式有:增资扩股的增量型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存量型方式和比较特殊的股权置换型叁种方式。其具体方式较多。在实践中,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往往是多种方式结合使用的。(五)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本文归纳如下表所示:表中国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的重点(六)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措施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体地位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分离国资管理部门的双重职能,明确其角色定位,理性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国家有关政策,鼓励非国(公)有经济参与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此外,要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程序,既促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又防止国资流失;消除大型国企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筹措改制成本,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为加快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创造条件。叁、研究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一)研究可能的创新1.本文提出:应当从股权控制力耗散视角研究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问题。由于国有股权的原始委托人虚置,加之大型国企的国有股权经过多层次多环节的(行政性)委托—代理后,国有股权的控制力严重耗散,原始委托人的控制力极弱,没有真正的权利主体与责任主体,因此,需要借助其它非国有股权的控制力(“搭便车”)及其治理中的制衡作用来保障大型国企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就需要引进非国有股东,即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2.本文提出:不同性质的股权的控制力是不同的。由于产权界定和明晰程度的差异,在同一股份制企业中,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同等数量比例的不同股权的控制力是不同的,其强弱关系大致可以表述如下:个人股权的控制力>法人股权的控制力>国有股权的控制力。类似地,企业经营层个人股权的控制力>内部职工个人股权的控制力>外部个人股权的控制力。3.本文提出:在大型国企国有股权的委托—代理链条中,不同节点(代理人)对国有股权控制力的耗散程度是不同的,有的是高耗散,有的是低耗散,有的还是不确定耗散。这对于不同大型国企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国有股比例的确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意义。4.本文提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除了两个“极少数”(公共性国企和必须关闭破产的国企)外,其余大型国企都应当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控股股东制衡的混合股权结构。5.本文提出: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由于改革的内外部条件是变化的,有关的政策也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而不断调整,因此,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也是逐步深入的,其改革的重点具有动态性。在最初阶段或者说近期阶段,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是非公共领域和半公共领域企业、较小的大型企业、经营一般甚至较差的企业、地方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孙公司及子公司;而在中长期阶段,大型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的重点则是公共领域的企业主要是其非关键和非核心环节的企业、特大型或航母型企业、优势企业、央企、国家绝对和相对控股公司、集团(母)公司。6.本文提出:国资管理部门作为国资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股的股东代表),对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理性推进大型国企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必须分离目前国资管理部门作为行政管理者与“出资人”的双重职能,消除其角色冲突,明确其角色定位——国资管理部门作为宏观的行政管理者,而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出资人。(二)研究的不足1.对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控制力的定量比较研究不够。2.对大型国企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等多元产权主体相互制衡(制衡度)的定量研究不够。3.对公共性领域中的非基础、非关键环节国有大型企业引入非国有产权的数量比例及引入方式的研究不够深入。
齐美东[3]2006年在《中国银行产业组织市场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构建寡头银行和中小银行大中小共生的有效竞争的银行产业组织市场结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本文以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发展史为脉络,回顾不同理论派别研究市场结构的理论,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加以评价,比较分析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不同状况及其借鉴意义。从制度层面阐述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历程,实证地研究了中国银行业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指出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的动因在于产权变革。为重构和完善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加快银行产权改革,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由单一结构向多元化产权结构的转变,建立多元化、股份制的产权制度;鼓励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集中度;构建有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扩大中国银行产业组织市场结构的产品差异化;提高中国银行产业组织市场结构的规模经济,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提高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许捷[4]2002年在《转型期中国保险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首先描述了我国特殊的二重制度结构下的制度变迁方式和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得出了保险制度“国家制造”的初步结论,并建立了保险制度选择的国家效用函数。在此基础上,对转型期中国保险制度安排由绝对垄断向多元变迁的历程作出理论解释,进而对保险制度的未来变迁进行理论预期。然后进一步对保险制度变迁的现实需求进行考察,从保险性质、保险发展要求和国家效用等角度研究了当前保险改革的具体方向,得出保险国有产权垄断退出的结论,同理论预期取得应证。由于关于保险制度的理论预期同其现实发展存在差异,本文提出并分析了保险制度创新承载者障碍问题,建立了保险过渡性混合推动制度创新模式的假说。在此基础上,通过保险国有产权退出的均衡模型分析了保险国有产权退出的幅度空间,并对进行保险国有产权退出、实现产权多元制度创新的路径展开研究,分析了改革的具体方向和方案,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
李旭超[5]2017年在《市场扭曲、资源错配与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文中提出TFP是解读中国经济的重要视角。TFP不仅取决于科研推动的技术创新,还取决于企业之间资源配置效率。2015年,中国R&D占GDP比重快速增长至2.05%,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但TFP对GDP增长的贡献却为-34.6%,这表明了资源错配的严重性。立足现实问题,研究中国资源错配的特征、来源、影响及机制,是重要且紧迫的。造成资源错配的因素多而复杂。现有文献的研究框架或者"局部分析",只研究特定的因素的影响,或者"整体分析",只研究所有潜在因素的综合影响,因而无法比较特定因素相对于其它因素的重要性,也就不能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本研究构建可以融合"局部分析"和"整体分析"的统一的理论框架,研究市场扭曲和资源错配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水平效应"、"规模效应"和"动态效应",并根据不同因素从多维度将资源错配进行分解,从而在整体的资源错配中分离出某一特定因素的影响或者多种因素之间的交互影响。进而,从产权结构扭曲、企业退出机制扭曲、税收负担扭曲、规模扭曲和空间配置扭曲等多个现实问题切入,对理论进行应用和实证检验。主要的结论有:产权结构扭曲,体现为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配置资源时"歧视"对待,造成扭曲和错配。本研究将TFP损失分解为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非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和两部门的组间资本错配叁部分,从多角度分析所有制因素的影响,并比较不同再配置路径的效果。主要结论有:(1)尽管国有企业的微观TFP向非国有企业收敛,但其组内配置效率较差,企业生产率不能充分发挥。(2)虽然非国有部门配置效率比国有部门高,但其配置效率改善速度落后于其经济比重提升的速度,非国有部门组内资本错配成为制造业效率损失的最主要来源,市场的配置功能亟待提高。(3)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推动非国有部门组内再配置,能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其次是国有部门的组内再配置。在非国有部门配置体系不佳的情况下,盲目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不能有效缓解效率损失问题。僵尸企业丧失盈利能力,只能依靠政府支持或外部融资才能维持存活,代表了企业退出机制的失灵和扭曲。本研究分析了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并实证检验僵尸企业影响加总TFP动态演化的机制。实证结果显示,2008-2009年相比,2011-2013年中国制造业僵尸企业的资产占比和负债占比都显着提高,且负债占比增长更快,资产负债状况恶化,处理僵尸企业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僵尸企业资产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省份#行业层面的加总TFP增长率降低0.162个百分点。进一步地,将加总TFP增长分解为纯技术进步、资源再配置、企业进入和退出四个效应之和。僵尸企业对纯技术进步效应和资源再配置效应都有显着的负作用,对企业进入效应的作用为正,对企业退出效应的作用不显着。税收负担扭曲是僵尸企业造成资源错配的另一机制。僵尸企业一方面不具盈利性,纳税能力低,减少税源,另一方面其生存需要依赖财政补贴或外部融资支持,加剧财政紧张,导致具有纳税能力的正常企业面临更高的实际税负。实证结果发现,僵尸企业显着提高了正常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并且财政赤字越高的省份,僵尸企业占比对正常企业实际所税税率的影响也越大。税负向高效率企业的转移,而财政资源通过补贴流向僵尸企业,造成企业层面的资源错配。僵尸企业占比越少的行业,其正常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受其它行业僵尸企业占比的影响越大,造成行业层面的资源错配。规模扭曲指企业规模和企业规模分布偏离最优态。本研究从资源错配的视角出发,分析中国企业规模分布特征及其形成机制。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企业规模分布偏离了由生产率分布决定的最优。规模扭曲系数与生产率负相关,高效率的企业被"约束"而无法长大,低效率的企业被"补贴"而不合理膨胀,这提高了规模分布的帕累托指数,使得大企业和小企业数量不足,而中间规模企业过多;资源错配破坏了企业规模与生产率的对应关系,造成先进生产力利用不足,而落后产能过度扩张,同时削弱了相关产业政策的有效性。空间配置扭曲,体现为资源在空间(区域)层面的配置体系不符合效率原则。本研究在统一的核算框架下将资源错配分解为区域间错配和区域内错配,并探讨影响区域配置效率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的资源错配主要表现为区域内的错配,区域之间的配置相对区域内的配置更有效率。金融市场的发育、国有企业改革能显着促进区域内资源配置的改善,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分割显着提高资源错配程度,而劳动力流动性、FDI和进出口对区域内资源配置改善的作用不显着。
章元[6]2001年在《国有产权退出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国企改革是一个古老而又富有挑战性的课题。本文针对我国国有企业在微观上产权模糊、效率低下,宏观上分布面过广这两方面的问题,在微观上以公有制的基本矛盾为分析的逻辑起点,详细阐述了这一矛盾导致国有企业低效率的机制,从而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必然性加强和加深了论述。在论述的过程中,本文又总结了在现实生活中对国有资产的两大心理,对这两大心理进行了归纳并命名为“十二亿分之一”和“国家的私有财产”心理。这两大心理现象作为本文的创新点之一,为国企的产权改革提供了有力的论证。本文的第一部分就是针对微观上存在的问题来论证微观上要进行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很显然,仅仅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单纯微观上的产权改革并不能改善国企在宏观观上存在的问题,所以就有必要针对国企分布面过广、战线太长、规模效应低的弊端论述解决办法。本文认为在宏观上,国有经济应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应该被看作是一种负有特殊社会义务、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企业,明确了这一点,才最终界定国有企业应该进入和不应该进入的范围。在宏观上本文除了加深论述国有产权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必然性外,最主的还是论述国有产权如何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过程中会有哪些障碍,怎样解决这些问题,证券市场上有哪些有效的途径可供退出时选择,这些不同的途径如拍卖、兼并等各自具有什么特点,退出时会产生什么问题及怎样解决,等等。国有产权的退出机制便构成了本文的主体部分。 本文的两个部分又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承的。第一,产权改革的必然结果之一就是要求国企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产权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就是国企产权改革中的一种情形,可以说国有产权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是第一部分论述的必然延伸;第二,对产权改革的论述是第二部分的理论基础,仅论述产权改革而不论述国有产权的退出就毫无意义,而只论述国有产权的退出而不论述产权改革的理论基础就缺乏说服力。第叁,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和重心。 本文的篇章结构共分五章: 第一章:以序言的形式指出国有资本规模虽然庞大但效率却十分低下,发掘国企在微观和宏观上存在的弊病,导出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从公有权的基本矛盾出发,说明了公有制的基本矛盾山此而产生,并论述这一矛盾是如何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的,从而为下文的论述打下基础。 第叁章: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国企产权改革的必要性,在此,分析了“产权论”与“超产权论”的对立并探讨了后者在论述中存在的矛盾。指出留利是企业效率的决定因素之一,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章:以重墨论述了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构成了本文的主体。首先针对国企在宏观上存在的分布而太广的弊病,论述对国企进行.伐略性改组的必然性,并山“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改组思路引出“退出是关键”,然后就对退出中的障碍加以分析,最后是以相当多的笔墨论述了国有产权退出时可供选择的不同途径,这些途径具f!-么特点,退出时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并如何解决它们。 第五章:对几个具有争论性的问题加以论述。这几个问题在学术界都有不同的观点,之所以有论述的必耍,是因为它们与本文的内容相关,只有对这些问题加以论述,才能使本文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总之,本文是对国企改革问题的一个探讨,如果说有什么创造性成果的话,那么应该体现在如下几点: 第一、以公有制的基本矛盾为分析的逻辑起点,论证了正是这一矛盾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的低下,加深论述了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必然与必要性,并进而得出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结论,应该说这便体现了本文的独特的着眼点和思路。 第二、将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的两种心理加以总结,并归纳为两利。心理现象,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必然性提供了有力的论掘。 第叁、在对“产权论”与“超产权论”两者探讨的基础上,发掘了“超产权论”在论证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本文的观点。 第四、在论述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归纳出了本文所谓的“股份制的传染病机制”,从而得出了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不应占控股地位的结论。 第五、对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机制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以及退出的可操作性,为国企改革走向深入提供了有益的分析。
童露[7]2016年在《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核心,也是国有企业应重点解决的问题。自中共中央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经理人激励再次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经理人激励问题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出现的委托代理关系,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既有一般性,也有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部分经理人兼具“高管”和“高官”的双重身份,如何对其激励应有新的制度安排。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背景下,建立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经济学与管理学视野,从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入手,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的核心观点,提出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并综合运用理论演绎、定量分析和多案例分析等方法重点论证了激励理论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在理论框架和实证研究基础上,试图构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条件,以期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经理人激励机制的优化和创新提供有益参考。通过对国有企业改革及经理人激励的历史审视和现状分析发现,现阶段竞争性国有企业对经理人的激励以行政激励和半市场化的激励为主,依然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经理人双重身份未得到有效解决、薪酬与企业业绩难有效挂钩、中长期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与约束作用有限、缺乏市场化的惩戒与退出机制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调动经理人的工作积极性,严重阻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须在解决以上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构建更为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对此,本文在分析经理人角色、职能、需求、人性假设和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从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叁个方面提出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发现,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更为显着,其主要原因在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还未有效建立,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加大经济性激励力度,减少股权激励的行政干预。同时,通过选取四家具有代表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为多案例分析对象,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进一步论证了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的有效性。基于理论框架与实证研究结果,力图从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经理人身份转化和市场化选聘制度、建立契约化的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搭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丰富精神激励内容、建立市场化的约束与惩戒机制等方面构建出更为有效的经理人激励机制。本文还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制度、经理人市场和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经理人激励机制的保障条件,以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活力。研究结论进一步表明,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从制度性激励、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叁个方面对经理人实施激励,这叁方面的激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是一个完整的激励体系。其中,规范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的经理人选聘制度是关键,是有效实施经济性激励和社会性激励的前提条件。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盈利,并按照市场机制参与竞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建立一种有别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经理人激励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应以市场为导向,减少主管部门对经理人薪酬和股权激励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中的主导作用;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切断经理人政治晋升的发展路径,这势必要通过搭建更加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来满足经理人的社会性需求,为经理人提供多样的职业选择和晋升路径,并建立经理人分享制度。在提高经理人激励力度的同时,还应建立市场化的约束与退出机制,使经理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以充分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人才活力。本文的研究拓展了经理人激励的理论框架,而且为完善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提供了数据和实证支持,有助于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能够为相关部门制定经理人激励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吴文建[8]2006年在《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文中指出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对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体制还不健全、运作还不规范,特别是作为风险投资的关键环节——退出机制极不完善,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引起了风险投资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本文是关于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文章首先介绍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基本理论并指出了政府干预分析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合理性;接着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制度成因;然后对我国风险投资政策进行回顾并进行简要评价;并在借鉴美国、欧洲以及亚洲部分国家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及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目标;在第6章主要分析风险投资行为主体在退出机制中的信息不对称、产权不明晰、风险保障制度缺失等制度缺陷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影响及成因:在第7章分析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缺陷、新股发行准入不严、监管不严格、股权不流通等制度缺陷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影响及成因;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创新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 第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完善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的欠缺,如缺乏高效运行的资本市场;缺乏运作规范、服务效率高的中介机构:不合理的风险资本产权制度;现行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制约等。 第二,明确风险企业产权关系是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运行的前提: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核心部分;政府宏观调控是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运行的必需部分。我国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目标应该是逐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同时鼓励风险企业到境外上市;培育市场化的风险资本筹集和循环机制,保障行为主体的利益:突出政府服务者的角色,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良好外部环境的营造者。 第叁,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创新建议:建立多种退出方式并存的机制、大力培育适应我国国情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政府服务体系。
刘明越[9]2013年在《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任何所有制都存有一个实现形式的问题。所有制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即社会中不同所有制比重的变化;其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即所有制具体采取怎样的形式来实现。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沿着这两方面展开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从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是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变为现代公司制度,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清晰地显示了这一演化过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国有企业的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围绕实现形式这一重点问题展开的。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了产权社会化。在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担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的重任,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而其创造的财富必须实现社会共享。但国有企业又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按照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强调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即国家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也要强调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企业经过股份制改制后,宏观层面的产权多元化的结构已经形成,而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也随着产权多元化结构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也逐渐因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除涉及国家绝对控股的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产权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国有参股的产权模式。根据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家所有权出资人的代管问题,解决了国有资产具体管理的问题。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实现国企经营成果全民共享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国资委的定位:国有资产代管者职能的完善;其次是对国有资产代管者的监督,以便确保代管者能够真正履职;第叁是探索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全民共享。
石宏伟[10]2016年在《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员工持股是具有独特特点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产生和存在依托于一种制度安排,无论是发达国家在18世纪末创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还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等国家兴起的现代意义的员工持股制度,都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探索和开辟出了一个新领域。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经历了引入、兴起、推广、调整等30多年历程的制度变迁。中国员工持股企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所有制形式的探索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历了广泛实施以及产生诸多新问题之后,2008年至2013年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入了一段停滞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反思或搁置这一产生了争议而又研究不透彻的制度。经过经验的总结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成果的肯定,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以全会决定的形式,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行实施员工持股制度,实质上是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出了创新的要求,包括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规模创新。因此,研究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意义重大。本文以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创新为主题,结合实证统计方法,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依据、发展沿革、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经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创新构想。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献与理论基础进行综述及评析。本文认为,与西方经济学一些传统领域的研究相比,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若干学科的交叉地带,有较明显的跨学科特征,诸多研究成果都显现出多学科的交叉性。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在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中国化的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员工持股制度的溯源,包括员工持股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实践模式、具体制度安排等。学者们从多个视角进行探讨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已有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制度性分析成果多欠缺数据支持、而实证性研究成果则不仅数量不多,而且深度也不够,等等。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理论基础是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的支撑,为员工持股制度的被接受和被认可而提供理论依据。以往研究者提出和总结了十余个与员工持股制度相关的理论,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阐述价值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股权化理论。其次,本文从制度层面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分析,着重于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包括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原则、制度变迁方式、制度变迁过程等;二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现状。叁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中国员工持股股权不清晰、法律规则不完善、企业治理机制不科学、股权交易制度不健全、企业价值实现不充分等;四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实践经验不足、制度研究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善、企业文化缺失等。为做到能够实证性地研究分析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本文选取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员工持股企业作为实践案例,微观深入到对企业股权结构的研究,对企业员工持股章程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对员工持股制度下企业相关员工持股事件的研究,丰富了员工持股制度研究的案例素材。第叁,本文以实证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与分析。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激励方式、高管离职及市场反应等多个视角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有显着的治理效应、激励效应和财富效应。实证得出的具有一般性意义的结论,将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供有数据支撑的政策性建议。第四,分析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介绍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设计与安排、制度取向与文化等,并提出借鉴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支持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等,对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有着启示作用。最后,本文就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文献,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对策及政策建议。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包括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等。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注重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注重建立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实践的创新性,并力图做到具有前瞻性。
参考文献:
[1]. 非“公共”领域企业国有产权退出机制研究[J]. 蓝定香. 经济体制改革. 2005
[2]. 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研究[D]. 蓝定香.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3]. 中国银行产业组织市场结构研究[D]. 齐美东. 吉林大学. 2006
[4]. 转型期中国保险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研究[D]. 许捷. 中南大学. 2002
[5]. 市场扭曲、资源错配与中国全要素生产率[D]. 李旭超. 浙江大学. 2017
[6]. 国有产权退出机制研究[D]. 章元. 河南大学. 2001
[7]. 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经理人激励机制研究[D]. 童露. 云南大学. 2016
[8]. 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政策研究[D]. 吴文建. 西南大学. 2006
[9].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D]. 刘明越. 复旦大学. 2013
[10]. 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D]. 石宏伟. 吉林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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