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及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信息产业论文,发展战略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
当前,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的第一大产业,这当然和国家雄厚的经济和科研实力息息相关,但也归功于美国在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产业发展模式。美国采取的发展模式是,依靠较成熟的市场体制、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庞大的应用市场,通过掌握核心信息技术和占领信息产业主要领域,确立了其在全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引领整个世界信息产业的发展。
纵观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过程,再研究其独特的发展模式,其成功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得益于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发展战略:
1.制定了明确清晰的信息产业导向政策
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真正步入正规化,应该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期间,克林顿提出建立信息高速公路(即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同年,美国政府颁布《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简称NII),计划用20年投资4000~5000亿美元建立由通讯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电子产品组成的网络,为用户提供大量的、统一标准的信息服务。1994年,美国政府进而又提出《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Glob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简称GII)。
9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政府的宏观政策导向目标主要集中在继续放宽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上,并在世界范围内为信息产业开拓市场。
1996年克林顿签署了电信法案,取消阻碍电信市场竞争的管理法规壁垒。在1996年底的WTO部长级会议上,美国提出的《信息技术协议》主张到2000年取消信息产品的全部关税。1997年初,由副总统戈尔领导的跨部门的电子商务工作小组经18个月讨论后提出《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文件》(A Framework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建议将互联网宣布为免税区,凡无形商品经由网络进行交易的,无论是跨国还是国内跨州,一律应予免税。1998年5月20日,美国又促使132个WTO成员国的部长会议通过了互联网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美国已就电子商务问题与OECD、欧洲、WTO、APFC等地区和组织不同程度上达成了协议或共识。
2.采取科技战略,重视发展信息技术
信息产业的发展主要是靠信息技术的进步。据统计,二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的重大科技发明有60%出自美国,70%是在美国最先付诸使用的。美国在信息技术方面能够遥遥领先,与其采取的科技战略是分不开的。
美国的科技战略始终是围绕其国家整体利益的。长期以来,美国科技政策的首要目标是为军事战略服务。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进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科技优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先导的新技术独占鳌头。
为此,克林顿政府积极奉行“经济至上”的原则,及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及政策。1993年2月,克林顿政府提出了“以技术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经济实力的新方向”的技术政策报告;1994年8月,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了“为了国家利益发展科学”的科技白皮书。为了切实实施政府的科技政策,一方面用政府干预手段狠抓“信息高速公路”战略的落实,5年内拿出15亿美元用于60项关键技术研究。另一方面,加大对信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力度。在1994年到1999年期间,美国研究与开发总投入年均增加上升到6%。从1995年起,信息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在全部产业中所占的比重上升到1/3左右。1998年,信息技术产业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是457亿美元,几乎占了除自身以外的所有产业在研究与开发投资上的一半。
1996年,克林顿提出建立“因特网-2”(Internet II)的倡议。同时,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NSTC)又提出了建设“下一代因特网”(NGI)。1999年7月,白宫科技顾问委员会(OSTP)和总统信息技术顾问委员会(PITAC)出台了《面向21世纪信息技术研发战略》,也称第二代信息技术(IT2)研发计划。IT2研发的目标在于推进信息技术基础研究,开发先进的信息技术,研究信息技术革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的信息技术人员队伍。总统在2000年度财政预算中为IT2增拨36.6亿美元,增幅达18%。
3.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进行宏观调控制
市场需求是高科技产业化的根本动力,如果实现高收益的市场路径不通,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无法进行的。信息产业的特性是高投入高产出,行业竞争异常激烈。美国政府主张以市场为导向,发挥私人的主导作用;政府只负责创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进行宏观调控。
(1)政府采购
为减少高新技术产业的市场风险,保护高新技术产业创业的积极性,美国政府运用了政府购买的措施。对于那些还没有形成大规模市场的高新技术新产品,由政府先向相关企业购买。随着新产品的扩大,政府就减少和停止采购,让市场机制取代政策支持。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制定了“政府采购法”,对高科技产业进行支持。克林顿上台不久,在其“全面经济计划”中,为扶持信息产业新产品的初级市场,仅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的政府采购就达90亿美元。除了在国内采取政府采购外,美国还努力扩大各国政府对美国科技产品的采购,美国政府在扩大对外贸易谈判中极力消除各国政府对美产品采购的歧视,为美国商品开路。从某种意义可以说,美国的信息产业是在政府采购的直接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2)制定鼓励性政策和措施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克林顿提出对互联网贸易实行免税,把电脑空间建成一个“免税区”,并督促国会通过一项免税法案,使互联网真正发挥出自己的潜能。政府公布网上交易不征关税,不征收因特网入网税、通话税和电子数据传送税等。为了加快实现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过渡,政府规定:从1998年11月起,美国三大电视网在纽约、洛杉矶、华盛顿等10大城市的电视台,必须有一个电视频道播送数字电视节目;到2006年全美所有电视台必须完全停止发射模拟电视信号,代之以数字电视信号,完成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过渡。
4.风险投资机制
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要创业,就需要启动资本,但新生高科技企业所面临的高市场风险和高技术风险,却令一般投资者望而却步。而风险资本分散募集,投资分散组合,其独特的运作方式,能有效地规避风险,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率的投资回报。风险投资是由风险资本家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但无法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筹得资金的科技人才创业,并承担创业时的高风险的一种权益性资本投资行为。
1946年美国研究开发公司(ARD)的建立是风险投资诞生的标志,公司创始人多里奥特也被称为“风险投资之父”。50年代末以微电子技术、生物技术和材料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在美国蓬勃发展,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旨在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小企业投资法案,并赋予税收优惠,促使风险投资真正发展成为一个行业。1988年美国的风险投资金额仅50亿美元,到1999年,风险资本向小型的创新公司投资达到480亿美元,2000年为1000亿美元。美国的风险投资重点在高技术领域,80%集中在新创企业的成长和销售阶段,用于创意或产品开发的种子资金不到7%。风险资本使高新技术产业得以积蓄巨大潜能,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重视教育,重视人才,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
世界各国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其实质是经济和科技的竞争,而关键在于高科技人才的竞争。纵观美国的科技发展历史,美国在高科技人才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得益于它的教育,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它成功的人才竞争和人才储备战略。
(1)采取措施加强教育
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相继颁发了《高等教育法》、《教育和理工科教育紧急振兴法》和《电脑设备赠送法》,把教育的重点放在高技术的应用和研究上来。克林顿于1993年堤出了《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1994年获国会通过后成为《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美国教育投资的力度非常到位,总投资从1989年的3530亿美元增至1999年的6350亿美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7.7%。除直接拨款外,联邦政府还通过减税等间接方法来资助教育。另外,美国企业在职培训的投资已从1991年的占职工工资总额的0.5%增加到了20%。
(2)培养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
20世纪90年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美国出现了人才短缺的现象。为了继续保持在高新技术领域的优势地位,美国对移民政策作出了重大改变,进一步放宽了移民特别是技术移民的条件。1998年,美国技术移民H1B的签证定额为6万,实际发放20万。另外,美国总统克林顿2000年5月向国会提出了人才引进计划,美国众院移民小组委员会通过法案,撤消有关外国技术人员工作签证方面的限制。
近10年来,美国以优越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等留住大量在美国的留学生。据统计,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印度的技术移民,现在已经占据了硅谷中四分之一企业的领导岗位。1998年,来自中国和印度的工程师们总共掌握了2775家硅谷企业,企业销售总额为168亿美元,雇用员工数量超过58000人。1980~1984年间,硅谷企业中只有13%的CEO是中国人和印度人,而在1995~1998年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29%。这些来自国外的高层次的技术人才使得美国不费任何代价就迅速抢占了新技术的制高点。
另外,美国重视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建立科技园区,从体制上加强大学、科研机构和产业界的合作。自20世纪40年代硅谷崛起以来,科技园的发展己成为当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美国成功的科技园无疑都是以著名的研究性大学为依托,利用大学的科研与人才优势创建高科技园区,发挥高新技术的辐射作用。美国四所一流的研究性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的“产-学-研”合作中心是较为成功的范例。前两者在硅谷的发展中功不可没,后两者则是美国128公路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二、美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近些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信息产业结合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其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我国信息产业起步较晚,信息化水平低,现阶段信息产业的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行业结构失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硬件制造业比起来比重仍偏低;关键性基础技术与应用技术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缺少IT人才,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不佳等等。
借鉴美国信息产业成功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我们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1.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贯彻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方针,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已成功完成了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而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的发展阶段,同时又面临着全球信息化的挑战与机遇,面临着国民经济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双重任务。明智的做法应该是把两者结合起来,用信息化促成工业化,引导新世纪的工业往高增值、高竞争力、高信息含量的方向发展,用工业化支持信息化,为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物资、能源、资金、人才和市场。朱熔基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说明》中指出:“继续完成工业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
我们必须依靠信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加速实现以制造业为核心向以信息产业为核心的转变,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促进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性选择。以信息产业的发展,带动和促进其他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使知识型的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产业。
2.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入,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加快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信息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性产业,发展信息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首先是政府要发挥财政投资的先导性作用鼓励民间投资,加大利用外资的力度;其次要加紧建立健全的信息产业风险投资机制,完善资本市场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行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城市信息化、社区信息化等多方面的信息化建设,需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
第一,我们必须加大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鼓励创新。要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就要加大信息技术研发方面的投资。政府必须有一定的财政预算用于支持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特别是对一些关系产业命脉和信息安全、经济安全的核心技术。另外,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政府要从宏观角度制定中长期国家技术创新规划,把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十五”经济和科技规划的重点。美国走的是“科学—技术—生产”的创新模式,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产业的发展现状,更适宜走“生产—技术—科学”的创新模式,即通过购买、引进技术之后,再针对生产过程进行改造,等到技术的创新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后,我们可以再借鉴美国的创新模式作为主要的模式。
第二,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我国的科技人员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2/3的研究开发力量分布在企业之外,企业缺乏创新能力,产、学、研三方面互相脱离。所以,我们在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出台科技政策时,应该贯彻产学研合作的原则,大力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形成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间人才与资金的良性循环。
3.培育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引导信息产业健康、积极地向前发展
美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以明确的政策导向、完善的法律机制为后盾的。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产业政策,然而总体来看,中国至今在信息化方面尚缺乏整体战略指导和总体规划部署,有关信息产业方面的政策和法制也不成熟、不完善。
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信息产业政策,有一个统一履行信息产业管理职能的部门非常必要。我国的信息产业部相对来说就比较合理,统一管理的科学性强,宏观调控的覆盖面广。但目前信息产业的管理职能还是比较分散,建议把其他重要部门的相关职能都集中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增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引导、监督服务等综合职能,使其成为领导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国务院职能部门。目前,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还处在初期,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在集中管理下进行宏观调控,制定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在财政、税收、信贷上给予优惠,大力发展信息产业。
目前我国信息产业政策主要侧重于国家和政府对信息产业活动的指导性、原则性方针政策,还缺乏系列配套的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为此,建议政府首先要制订鼓励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国家在财政、税收、信贷上给信息产业优惠的政策,以扶持信息产业初期的发展;其次,加大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促进信息产业市场健康发展;再次,国家应立即组织力量制订一系列信息产业的法规,如信息产业法、软件保护法、数据库保护法等,以法律手段来促进信息产业迅速而健康的发展。另外,我国与美国的差距更主要的不是体现在立法上而是体现在执法上,在法律执行方面,手段不硬,力量不足。我们不能只注重分析技术层面的问题,要在更深的层面上考虑制度设置和理念渗透。
4.重视人才
信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对人才的依赖程度大,而我国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匮乏,而且现有人力资源可开发与利用的环境十分不理想。一是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所需要的资金、设备、场地等条件不充足,相关政策不到位;二是没有建立产学研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机制。
首先,从教育抓起。我国教育经费投入虽然已有很大的提高,但还是严重不足,而且现行的教育制度主要是应试教育,难以培养出创新型人才。所以,政府应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改革教育体制,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信息科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而且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硬软件环境,理论要全面,相关设备要跟上。而对于现有的科研人员,要加强培训,不断拓宽其研究领域,改善其知识结构。要重视产学研的合作,建立合理的相关机制,形成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间人才与资金的良性循环,有效地在第一时间把科学技术转化成生产力。
其次,建立有效的人才机制。目前,我国科技人才的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对科技人员利用效率也不高。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们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力度,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专利入股,把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同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挂钩,充分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的智慧与创新潜力。同时,还应创造条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工作,使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发展信息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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