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变革与不变性:目标结构框架下的组织演化研究_组织理论论文

组织的变与不变:“目标—结构”框架下的组织演进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论文,框架论文,目标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全球经济深度一体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作为微观经济活动载体的工商企业组织本身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钱德勒(Chandler,1962)[1]所推崇的纵向一体化大企业层级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地位逐渐丧失,组织日益呈现出网络化和柔性化等特征[2];与此同时,基于组织间合作的外包组织、战略联盟和虚拟企业等新组织大量涌现[3]。所有这些具有网络化特征的组织形式(统称为网络组织),因在应对环境不确定性和促进企业创新方面的卓越表现,被认为在网络经济时代将成为取代大企业层级组织而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4]。然而,正如范阿斯泰恩(Van Alstyne,1997)所指出,这些基于大企业的分立或企业间的联合而形成的网络组织,无论在目标和结构等各方面,都有着与传统层级组织完全不同的特征[5]。那么,网络组织是组织吗?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5)将网络组织定位为“混合组织”或“中间组织”,认为网络组织是介于层级组织和市场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不具备作为实体组织的本质属性[6]。迈尔斯和斯诺(Miles & Snow,1992)则认为网络组织是企业组织在职能型、事业部型和矩阵型之后出现的,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新的组织形式[3]。在理论层面,如果用以企业内部结构设计和核心的传统组织理论为依据来考察网络组织,显然其并不具备组织的本质属性。但问题是,从理论普适性出发,如果现有组织理论不能对目前已经大量出现并逐渐居于主导地位的新组织形式做出有效解释,那么其理论合法性将会受到质疑。不可否认,受实践导向的影响,传统组织理论“理所当然地”构建在层级组织的基础上,研究者很少能够超越层级组织去思考组织的本质属性,这种将组织等同于层级组织的现象可称为“层级组织偏见”。所以,能否超越这种“偏见”从而构建能够解释包括层级组织和网络组织在内的组织分析新框架,便成为组织理论研究领域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尽管在组织理论的形成与演进过程中,理性观理论始终居于主流地位,但正如斯科特(Scott,1998)曾指出的,组织理论建立在一块“有裂缝的岩石”上,始终存在着理性观和自然观两类竞争性的理论[7]。两类理论的根本分歧体现在对组织本质特征(目标与结构)的理解方面。理性观认为组织具有具体化目标和正式化结构,但自然观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客观而言,两类组织理论争论的对象是层级组织,而不是网络组织,但这些争论却为解释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量出现的具有网络化特征的新组织现象提供了启示,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开放视角组织理论的研究成果,为包括层级组织和网络组织在内的组织本质特征研究提供了营养成分。著名组织理论家汤普森(Thompson,1967)认为,尽管组织是开放的和自然的,但从发展趋势来看,组织理论却在朝着理性观所指导的方向迈进[8]。

      一、文献回顾与理论构建

      (一)目标与结构:探索组织本质的两个基本维度

      理性观组织理论将组织定义为“旨在寻求特定目标和具有高度正式化社会结构的集体”[9]。尽管自然观组织理论并不认同理性观将“目标”与“结构”作为组织区别于其他社会系统的两个基本特征,但总体而言,组织理论演进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对“组织是否存在明确的目标”、“谁为组织制定目标”和“规范结构的有效性”、“行为结构的作用”等问题的争论。

      1.关于组织目标。理性观组织理论强调组织区别与其他社会系统的独特性,认为在参与者的活动和他们之间的协调都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这一意义下,组织是“有目的的”。组织目标的具体化需达到能够明确表述、清晰界定,能够为不同行为的选择提供明确准则的程度。自然观组织理论则强调组织与社会系统的共同属性和不可分性,认为实践中组织的目标具有复杂性,甚至组织存在本身就是组织的目标。古尔德纳(Gouldner,1959)认为从根本上说组织是一种调整自己适应环境以求生存的社会群体,是拥有多种需求的社会系统,系统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满足这些不同的需求[10]。佩鲁(Perrow,1970)指出现实中组织宣称的目标和“真实”的目标经常存在差距,即使组织宣称的目标得到贯彻,但除了产出目标外,所有组织都一定还有一套要履行支持或“保养”的目标[11]。

      两类理论对组织目标解读的根本分歧在于参与者参与组织的程度。理性观认为参与者只是“部分地”参与组织,这样参与者便构成组织“机器”中的部件,按照标准或规范进行“生产”。自然观则认为参与者“整体地”参与组织,他们的参与不仅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且在参与过程中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也有学者尝试整合两类理论,如帕森斯(Parsons,1960)认为达成特定目标意愿的优先地位是区别组织和其他类型社会系统的根本特征,但同时也提醒人们注意组织目标达成过程中子系统的相对重要性[12]。至于参与者的社会性需求在组织中以何种程度得以体现,韦克(Weick,1969)认为一方面取决于参与者的需求与组织目标的一致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来自制度环境的合法性压力(不仅规定了组织行为的合法性,也规定了组织参与者行为的合法性),特别是社会力量对组织应该在何种程度上满足参与者个体需求的期待[13]。可见,尽管参与者带着多种社会性需求参与组织,但组织只能基于参与者的贡献和环境压力来满足员工的部分需求;而且,随着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参与者会同时参与多个组织,他们的不同需求将在不同的组织中得到相应的满足。

      早期理性观把利润最大化预设为组织既定目标,但并未考虑目标从何而来的问题。对此自然观提出质疑:如果组织有明确的目标,那么“组织目标是谁的目标”,或者“谁为组织设定目标”?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开放理性观组织理论对此做出了回应。塞耶特和马奇(Cyert & March,1963)将组织定义为“更大环境下不同利益参与者之间的结盟活动”,认为组织目标的形成是参与者讨价还价的结果,支配同盟共同决定组织目标[14]。他们认为支配同盟由参与者和利害相关者构成,主要包括所有者、管理者、劳动者、边界角色和外部行动者(也即各种利害相关者)。西蒙(Simon,1964)强烈主张区分个人(参与者)目标和组织目标,认为前者制约个人(参与者)对于是否参加或保留在组织内的决策,后者制约个人作为组织参与者所做的决策,组织目标形成于支配同盟内部成员基于个人目标的谈判过程[15]。奥顿和韦克(Orton & Weick,1990)认为,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参与者已经不再局限于自然人,大量的法人也参与其中[16]。在这里,开放理性观在指出决定组织目标的参与者构成多样性特征的同时,却混淆了作为组织成员的内部利害相关者和作为环境因素的外部利害相关者的界限。实际上作为组织成员的利害相关者(即参与者)应该能够为组织目标的实现直接做出贡献并且分享收益,而那些间接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和分享收益的参与者则属于环境因素。汤普森(Thompson,1967)对决定支配同盟规模的因素进行了研究,认为随着组织运用不确定性技术的增加,或者组织环境中不确定性来源的增多,那些代表这些利益或能够解决相关问题的个人与团体将会站出来,要求在组织的决策机构中有他们的声音[8]。与开放理性观有所不同,开放自然观强调参与者关系的松散性所导致的目标动态性以及环境对组织目标的影响。费弗和萨兰西克(Pfeffer & Salancik,1978)认为,组织的关键参与者构成的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松散同盟,每个加盟者都有自己的偏好与目标,都试图通过与其他加盟者的互动获得某些东西。这些同盟并不坚持追求一致的共同目标,而是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目标和活动领域以适应新的利益诉求,放弃同盟的某些部分以回避一些冲突,必要时甚至参与一些远离其声称目标的活动[17]。

      2.关于组织结构。理性观认为参与者之间的协作应该是“有意识的”和“经过协商的”,结构应该能够被“直言表述”,表现为能够精确定义和明确表述约束行为的规则,使得角色之间的关系不因具体占据这些位置的人的不同而改变。西蒙(Simon,1997)认为正式化使团组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形成对其他成员行为的稳定预期,而这种稳定预期是理性地考虑社会团组中行动结构的必要前提[18]。与理性观不同,自然观强调非正式结构的重要性。布劳(Blau,1956)指出以纯粹的理性技术准则管理社会组织是不理性的,因为它忽略了参与者行为非理性的一面[19]。阿吉雷斯(Argyris,1957)也指出正式化结构注定会变得无效率和非理性,因为它浪费了组织最珍贵的资源——参与者的才智和创造力[20]。梅奥(Mayo,1945)则认为现实中的组织行为并非与正式结构的要求一致,真正起作用的是在正式结构之后的非正式结构[21]。略带折衷的意味,斯科特和戴维斯(Scott & Davis,2007)认为组织的社会结构并不只是正式结构加上个体参与者独特的信仰与行为,而是由正式结构和非正式结构组成,非正式生活有其自身结构和秩序[9]。

      两类理论对组织结构的争论可概括为三方面:一是“结构冲突论”,认为两种结构并存且相互冲突,这种冲突是组织目标与参与者个体目标冲突的结果。墨顿(Merton,1979)认为在特定目标之下存在着参与者对自身利益的差异性诉求,由此产生非正式的规范和行动,极端情况下参与者甚至可能会使正式结构这一“手段”变成目的[22]。早期自然观学者建议组织应该对参与者的幸福承担更多的责任。实际上,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所关注的参与者社会性需求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只不过不是通过组织内部的非正式结构方式,而是通过社会观念和政府的管制政策等制度环境的压力和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得以实现。二是“结构过程论”,吉登斯(Giddens,1979;1984)认为,社会结构由规则(或行为模式)和资源构成,后者从适于它们的模式中获得意义与价值[23-33]。社会结构的延续取决于人们在其中的行动再生现行模式的程度:一方面,行动总是发生在规则和资源的现有结构之内——结构为行动提供背景;另一方面,行动再生或改变现有结构——结构源于人类的行动。该理论为理解组织结构的动态特征提供了新思路。基于此,正式结构可看作是组织行动的纲领,非正式结构则与组织能力和组织惯例等相关联,是组织成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隐性知识,或者说是基于正式结构的“熟能生巧”式的惯例化行为。三是“结构互补论”,认为两种结构是完成组织目标所必需的相互独立的两个重要方面。巴纳德(Barnard,1938)认为基于情感的非正式结构是参与者合作不可缺少的部分,非正式结构能够促进沟通,保持凝聚力,增强贡献服务的意愿和客观权威的稳定性[25]。

      开放自然观对组织结构研究的主要贡献是指出了组织要素间的松散偶联性特征。斯科特和戴维斯(2007)[9]认为,松散偶联性在组织层面表现为组织的规范结构与行为结构间联系的松散性,在群体或部门层面表现为工作团队或部门间联系的松散性,在社会心理层面表现为个人的目标和意愿与其行动间联系的松散性。需要指出的是,开放自然观对组织要素间松散偶联特征研究的出发点是对理性观的批判,试图证明正式化结构作用的有限性,但它们所描述的这种松散偶联性恰恰反映了网络经济背景下组织结构的新特征。奥顿和韦克(1990)发现随着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知识权力的增强,组织的权力结构呈现出分权化和去中心化趋势[16]。此外,开放理性观也对组织结构的松散偶联性进行了探讨。鲍德温和基姆(Baldwin & Kim,2000)认为模块作为高度自治或独立的个体,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市场机会的动态偶联,并且模块化生产组织的界面平台和模块对接的标准化程度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6]。开放理性观的研究表明,模块化组织的结构正式化的表现形式已经从对参与者行为规范的控制转向了对行为结果或技术标准的控制。

      (二)环境变迁与组织演进

      斯科特和戴维斯(2007)指出环境变迁、权势关系变化、目标与战略改变、新结构形式出现——虽然这些变化的顺序和因果关系还不是那么清晰,未来会是什么样也很难确定,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关系是无可争议的[9]。本文主要聚集于环境变迁对组织演进的影响。相关早期研究更注重技术环境变迁对组织演进的影响。钱德勒(1962)把事业部型组织在美国出现的原因归结为19世纪末铁路交通、电话通讯和机器制造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1]。威廉姆森(1975)也认为大企业事业部型组织和混合组织的出现是技术环境变化引起交易成本和管理费用降低所致[6]。①但钱德勒忽略了美国制度环境变化,特别是劳资关系变化(如美国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制度创新)对组织演进的影响,而这恰恰是20世纪80年代后大企业层级组织网络化演进的深层原因;威廉姆森同样也没有考虑到制度环境变迁对组织演进的影响。

      新制度学派组织理论认为影响组织演进的环境因素不仅包括技术环境,还包括制度环境。斯科特(1998)认为外包组织所以能够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兴起,关键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组织最佳实践的形成;全球化组织域和共同制度环境的形成则是更宏观的前提[7]。迈耶和罗文(Meyer & Rowen,1977)认为组织必须服从制度环境确立的规则和规定,才能获得环境中的技术和认可[27]。迪玛乔和鲍威尔(DiMaggio & Powell,11983)认为制度环境中的强迫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共同导致组织形式和行为的趋同性[28]。新制度学派组织理论学者对制度环境的研究为解释组织演进提供了新视角,尤其是威斯特尼(Westney,1999)[2]对全球化背景下“组织域”形成的研究,有力地解释了WTO规则下来自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参与者分工合作组建的网络组织大量兴起的缘由。但新制度学者的研究存在两点不足:一是过于强调制度环境对组织演进的约束作用而忽略了促进作用,实际上制度环境还为组织的特定使命提供持续的合法性,而且制度创新也为不同时期新组织现象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将制度环境视为稳定不变,因而未能从制度环境变迁的角度探讨制度环境对组织演进的影响。

      (三)理论构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环境变迁对组织形式演进的影响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该模型借鉴斯科特(1998)[7]的观点,将环境划分为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并认为两种环境对组织目标和结构维度的影响有所不同。技术环境主要影响组织的结构维度,通过改变组织的效率结构来为保证参与者之间的合作效率提供技术支撑,但也为组织目标的形成提供技术保障。制度环境主要影响组织的目标维度,决定着组织目标构成的参与者的规模和范围;制度环境对结构维度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权力结构方面,如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将对组织的权力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如分权化和去中心化等)。随着环境的变迁,组织目标的构成和稳定性,组织的权力和效率结构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即组织形式的演进。本框架的关键概念界定如下:

      

      图1 环境变迁对组织演进影响模型

      1.技术环境。技术环境指企业组织赖以生存的一般技术环境(特定时期所有企业都面临的共同环境)和特定任务环境(指特定产业或行业所使用的主导技术)的统称。本文指一般技术环境。技术环境变迁指工业革命以来的几次重大的技术突破,如能源技术、铁路和电报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

      2.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泛指市场制度环境,是对企业组织具有约束或促进作用的所有规制、规范和观念的统称。制度环境变迁指工业革命以来市场制度(如WTO规则)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或者能够推动全球市场体系发展和完善的规则与制度的重大创新。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创新,其中法人财产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不可分割的两个构成要素。

      3.组织目标。组织目标的形成过程也即参与者基于自身的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过程,参与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关键参与者构成“支配同盟”并决定组织的目标;组织能够在何种规模和范围内达成目标,主要取决于参与者权利的保障程度,而这与组织所处的制度环境密不可分。组织目标会随着参与者数量或社会性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动态性。组织形式演进在目标维度上表现为目标构成的规模与范围以及目标稳定性的变化。

      4.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可从权力结构和效率结构两个层面考察,受实现组织目标的主要参与者的规模与层次的影响,组织的权力结构会有所不同;组织的效率结构指对达成组织目标的参与者之间分工与合作的规范与标准的明确设定,既可能与参与者的行为相关,表现为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化,也可能与组织参与者行为无关,表现为技术流程的标准化。结构正式化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基于正式化结构的实践所积累的非正式化的隐性知识最终会变为正式化结构的一部分。组织演进在结构维度上表现为权力结构(如主要贡献者的规模和层次)和效率结构(如从行为规范到技术标准)的变化。

      二、基于模型的组织演进路径分析

      (一)早期工厂制组织产生的环境及组织形式特征

      第一次科技革命(1760-1840年)发生后,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的广泛使用,导致分工细化和协作深化,最终使手工作坊为更有效率的工厂化生产所取代成为可能。同时,市场制度的建立和早期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早期工厂制组织产生提供了制度环境。金顿(Kington,1990)认为知识产品私人产权的建立使人类“第一次在个人创造性活动与信息生产的投资上建立起联系”,从而使人能够合理地受到利益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求的创造性活动[29]。他还认为18世纪后半期英国的领先产业——棉纺织业正是在专利制度的保护下发展起来的;而德国从1850年的穷国跃升为1900年的富国,1877年的《专利法》起到相当重要作用。由此可以认为,正是第一次科技革命和专利制度创新共同催生了代表当时生产力先进水平的早期工业制造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充分运用机器生产的早期工厂制组织形式。

      由于现代产权制度尚未建立,早期工厂制组织目标的关键参与者是少数的货币资本所有者,组织目标的形成过程相对简单。也正因为如此,早期理性观将企业组织的目标“理所当然地”界定为货币资本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同时,由于当时的市场由相对稳定的国内市场和广阔的海外市场构成,早期工厂制组织目标呈现出高稳定性。在组织结构维度,由于货币资本是这一时期微观经济领域中最为稀缺的资源,货币资本所有者是早期工厂制组织目标的主要制定者和实现者,同时也是技术专利拥有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组织内部具有绝对权威,所以早期工厂制组织权力结构具有高度集权的特征。同时,由于机器的使用是新现象,尚处于工厂制形成和探索时期,劳动者不适应在机器环境下进行作业,企业也缺乏相应的技术操作标准,所以该阶段对员工的行为规范控制非常严格,效率结构的正式化主要表现为行为规范的正式化。

      (二)职能型组织产生的环境及组织形式特征

      第二次科技革命时期(1870-1910年)②,“铁路革命”推动交通运输业空前发展,为企业迅速拓展市场创造了条件;无线电的发明和应用所导致的“通信技术革命”则把偏僻的边远地区和中心城市联结起来,最终加速(美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制造技术的发展又为工业进步,特别是装备、器材、设备等资本密集型重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这些技术创新使得大规模生产的技术条件日益成熟,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所形成的自然人财产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业主制已不能满足大规模生产需要,制度创新要求日益迫切。坎菲(Kanfer,1998)指出作为对技术进步所创造的经济机会的制度回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末出现两项重大制度创新:一是所有权可转让与实行有限责任的现代法人产权制度的兴起;二是由公司融资的研究开发部门(R&D)的建立[30]。③现代法人产权制度使得经营者不用承担经营中的无限责任,工商企业开始具有“自身的生命”,不会再因合伙人散伙或家族分家而消亡。研发活动的企业内部化对促进企业,尤其是资本密集化的重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重大意义,这些企业技术创新的复杂性增强、所需资源投入多,独立研发机构和发明人难以成功地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而大企业研发部门极大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第二次科技革命时期的交通、通讯和制造技术革命为机械制造业的大规模生产创造了条件,而现代法人产权制度等制度创新则为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企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职能型组织是与这一时期的环境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在组织目标维度上,与早期的工厂制组织相比,职能型组织目标维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决定组织目标形成的参与者构成方面。组织内作为关键参与者的货币资本所有者的数量明显增加,并且除自然人外,法人作为组织的参与者开始大量出现;同时,由于当时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处于国内市场初步形成和海外市场开拓阶段,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组织目标仍然相对稳定。与早期的工厂制组织相比,职能型组织的结构维度也因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而发生巨大变化。职能型组织的权力虽然仍然高度集中于高层,但公司制所隐含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设计,使得职业经理人开始代替出资人行使企业的经营权,因而在组织目标形成过程中拥有一定话语权。职能型组织的效率结构按着劳动分工、统一指挥、管理幅度和部门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有严格规定,组织成员没有自由行动的空间。职能型组织适应了当时制度和技术环境的要求,不仅使规模经济成为可能,而且也使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这些优势最终导致职能型组织在19世纪后半期逐渐替代早期工厂制简单组织而成为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

      (三)事业部型组织产生的环境及组织形式特征

      钱德勒(1962)[1]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以后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逐渐从职能型组织向事业部型组织演进的过程。他认为两种组织形式的产生有着基本相同的技术环境,但事业部型组织之所以能够首先在美国出现主要是得益于美国对管理的投资。路风(2001)的研究也发现在19世纪末期的两大制度创新基础上,美国通过“管理革命”建立了职业经理制度,最终导致20世纪上半叶发生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革命,领取薪水的职业经理逐渐控制了企业管理权[31]。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事业部型组织兴起于第二次科技革命和美国的“管理革命”,但事业部型组织最终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却得益于第三次技术革命(1940-1970年)和相应的制度创新。第三次科技革命对电子、通信和核能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连续工艺、装配线、标准零部件、低成本能源等的出现也极大提高了规模经济效益。在这样的技术环境下,事业部型组织逐渐从重工业领域向大型客机、机械化武器装备、合成材料、石油化工等新兴产业扩散。与此同时,美国政府的管制放松,以及风险投资和股票期权等制度创新的出现,为事业部型组织的扩散提供了制度保证。正是在两种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事业部型组织成为20世纪中前期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并于20世纪70年代末达到鼎盛。

      与职能型组织相比,事业部型组织在组织目标维度上,组织目标形成过程中参与者构成发生明显变化,主要表现为以法人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关键参与者。该时期的全球市场仍然为发达国家的少数大企业所垄断,市场环境相对稳定,组织目标因此仍相对稳定。在组织结构维度上,事业部型组织的权力结构发生明显变化,逐渐从由所有者和经营者构成的高管团队向事业部层面转移。加尔布雷斯(Galbraith,1967)指出,现代公司体制最根本的组织特征就是从一个人有权支配整个企业的企业家模式向权力高度分散、更加扁平的结构转变[32]。在组织的效率结构方面,事业部型组织对员工行为的控制发生分化,对研发人员的控制逐渐转向行为结果控制或技术标准控制,对蓝领工人仍实行非常严格的行为规范控制,但总的趋势是逐渐从行为规范化向技术标准化转变。

      (四)网络型组织产生的环境及组织形式特征

      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1980-现在)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网络信息技术直接推动移动电话和个人电脑以及新式通信工具的发展,使工业自动化进入新阶段;网络信息技术还降低了内部管理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使得大型组织结构的柔性化和组织间的协作变得更为容易,并最终导致企业组织形式呈现出柔性化和网络化发展趋势。这一时期的制度变迁,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国际化以及WTO规则在全球范围内扩散。1980年美国在修改《版权法》时首次把计算机程序列为受保护的客体;后来美国《版权法》的修订文本(1982年)又进一步把“计算机程序”改为“计算机软件”,这样就使得软件和一般文学作品一样成为表达思想的一种形式。而随着WTO规则在全球范围内扩散(特别是中国加入WTO),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扩散进一步加快,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知识转让的障碍,更有利于新知识创造并加速其应用和传播过程。正是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扩散和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跨越地域和国界、超越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界限的知识产权主体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加,共同催生了一大批具有网络化特征的新组织现象,战略联盟、虚拟企业、外包服务和模块化组织等正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与事业部型组织相比,网络组织在组织目标维度上,组织目标形成过程中参与者构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组织的关键参与者包括货币资本所有者、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团队以及各类知识资本所有者(主要指技术专家和知识团队);这些参与者除了自然人外还有更多的法人,并且他们可能来自全球不同的角落。受网络经济背景下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网络型组织的目标随着参与者数量和自身要求的变化而改变,因而更具动态性特征。在组织的权力结构维度上,受竞争激烈、顾客需求多变和技术更新加速等不确定环境的影响,能够迅速对市场变化做出积极反应的基层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成为实现组织目标的主要贡献者,知识资本所有者的作用日益凸显,这导致权力结构呈现出分权化特征;同时,受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法人属性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影响,基层管理团队和知识团队的自主权增加,由法人和自然人参与者围绕共同目标所结成的结构呈现出网络化(松散偶联)或去中心化的特征。网络型组织效率结构的表现形式也发生根本性变化,对组织成员(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已不做出明确要求,以模块化组织为例,结构正式化主要体现在技术和界面规则的标准化方面,具有正式的界面规则,能够明确规定各子模块之间关系,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

      三、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1.通过文献梳理和分析,本文给出了反映组织本质特征的组织目标与结构的内涵,构建了能够同时解释包括早期工厂制组织、传统层级组织(包括职能型组织和事业部型组织)和具有网络化特征的新组织形式(统称为网络组织)在内的企业组织的一般分析框架。对组织目标维度的考察主要侧重目标形成过程的参与者构成和目标稳定性两个方面:由关键参与者组成的支配者同盟共同决定组织目标,目标形成过程的参与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并且其来源不受地域的限制,这一界定打破了早期理性观将目标预设为所有者目标的限制;在目标形成过程中参与者将根据自身的目的与需求决定进入或退出组织,反映了组织目标的动态性特征,这超越了理性观组织理论将组织目标视为静态的观点。对组织结构维度的考察主要侧重权力结构和效率结构正式化的表现形式方面:对组织目标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参与者的规模和层次决定组织的权力结构;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效率结构正式化在不同环境背景下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2.本文研究发现组织演进的实质是组织形式演进,主要表现为组织目标的构成和稳定性的变化,以及组织的权力和效率结构正式化的表现形式的变化。传统层级组织的参与者以独立的货币所有者(自然人)为主,并逐渐向以机构投资者(或法人)为主转变;与之相对应,层级组织的权力结构呈现出高度集权化特征,效率结构正式化表现为组织成员行为规范的正式化。网络组织的参与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货币资本所有者、高中层经营管理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共同决定组织目标的形成,组织目标因参与者的频繁进退而具有动态性;网络组织的权力结构呈现出分权化和去中心化的特征,效率结构正式化表现为技术标准的正式化。

      3.组织形式演进是技术环境变迁和制度环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工业革命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变迁催生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兴产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第一次科技革命时期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的广泛应用和市场制度基础上的专利制度创新,共同催生了早期制造业并导致早期工厂制组织的出现;第二次和第三次科技革命所导致的技术环境变迁,以及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大企业内部研发制度、职业经理制度股票期权制度和风险投资等制度创新,共同催生了机械制造业和电子产业,并导致职能型组织和事业部型组织的兴起与主导地位的替代;第四次技术革命,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及其国际化扩散,催生了网络产业并导致以组织间合作为特征的网络组织大量涌现。

      4.组织形式演进具有“进化”的性质,这种“进化”主要体现在组织(创新)能力方面。早期工厂制组织对手工工场的取代,是因为机器的使用导致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高,而前者无疑是更适合机器生产的组织形式。职能型组织对早期工厂制组织的取代,则是因为职能型组织中有限责任的制度设计和效率导向的正式化结构所形成的强大生产和创新能力。钱德勒(Chandler,1977)将职能型组织和事业部型组织主导地位的形成原因归结为组织能力,而事业部型组织对职能型组织的替代[33],他认为前者能更有效地协调大规模的生产和分配。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网络组织逐渐取代层级组织而居于主导地位,根本原因是网络组织实现了更大规模(法人之间)和范围(全球化)的合作创新,从而形成了更强大的组织创新能力。

      (二)启示与建议

      对网络组织本质特征的理解需打破“层级组织偏见”。传统组织理论是以层级组织(包括事业部型组织和职能型组织)为研究对象发展起来的,所以对目标和结构等组织本质属性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带有“层级组织偏见”。带着这种“偏见”理解具有网络化特征的新组织现象,那么网络组织只能被认为是组织间关系,这不利于充分发挥网络组织的创新功能。然而,打破“偏见”并非不可能,类似的困境和突破在历史上也曾发生,追溯到工业革命早期,从封建作坊向工厂制的转变就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组织的固有认识,当时的改变为称为“心理上的革命”。现在,打破“层级组织偏见”,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都应进行一场“心理上的革命”。

      充分发挥网络组织的创新能力需以完善制度和技术环境为前提。在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加速和顾客需求多变的环境下,相对于传统大企业层级组织而言,网络组织无疑具有创新优势。但根据本文提出的环境变迁对组织演进的影响模型,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的演进是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变迁的产物。网络组织作为网络经济背景下居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其产生的技术环境是不断升级的网络信息技术,而WTO规则的全球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际化则是其产生的基本制度环境。中国目前尚不具备网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制度与技术环境,但可借鉴文中所提的美国经验,通过制定创新扶持政策,设置各种制度特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以及嵌入国际产业链等方式营造网络环境和构建组织网络,最终为网络组织创新能力发挥创造条件。

      ①尽管钱德勒与威廉姆森都认为技术对组织演进有重要影响,但他们认为组织演进的路径并不相同,前者认为是通过组织能力的提高,而后者则认为是通过交易成本的降低。

      ②不同国家受科技革命影响的时间不尽相同,如前两次科技革命英法相对早于美德;后来的两次科技革命美国相对早于欧洲。制度环境从创新到扩散也具有时滞性,制度创新可能具有超前性,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适当的条件。

      ③多数新制度学者没有明确区分制度和组织的界限。法人产权制度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侧重于宏观制度层面的概念,决定了职能型组织目标参与者的构成与规模,但不属于组织的构成要素;企业内部研发部门则属于组织结构的构成要素,但不属于制度环境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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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变革与不变性:目标结构框架下的组织演化研究_组织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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