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帝国与国家:18世纪中国的边疆管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帝国论文,边疆论文,中国论文,视野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帝国间的比较分析 有关国家建构的差异性问题,几乎所有的比较研究都以1500-1800年间欧洲的国家建构经验为标准,当时军事、经济竞争如火如荼的背景下,新兴的君主们建立起日趋中央集权化的国家机器。蒂利指出公元1500年前后欧洲大约存在500个政治体,而到了1900年只剩下25个。①欧洲国家体系的形成常被视为后来19世纪工业化和全球殖民化历史的首要前提。理论家们以此为基准,检验非欧洲国家到底缺乏哪些基本要素。他们并未观照这些非欧洲国家如何以自己的方式去运行,反而主要关注它们没有完成欧洲的方式。这类缺失性词汇存在于近代史研究和社会理论学说之中。尤其中国的历史学家,极为关注缘何中国没有发生工业革命的问题。我们为何不另辟蹊径,审视一番两个非欧洲帝国间的直接比较呢? 我们以奥斯曼和清帝国的统一时期为起点,先考察一下这两个农业帝国结构上的相似性。两大帝国均发端于更为强大帝国边缘的弱小边疆部族,都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迅速扩张,最终攻陷前一帝国的中心。两大帝国都统治着大范围的异族人口,不得不采取新的管辖方式征税、审判以及控制地方。我们先从寻求社会与管理方式的基本相似性入手。对我来说,很大程度上是回应奥斯曼史和清史学者所提出的问题。 史学书写之趋同 两种历史书写都将“衰落”理论弃之不用。清史领域中,过去历史研究普遍接受19世纪中国应对西方侵略全然失败的理论。清朝统治者在国际战争和国内叛乱中的一系列失败,表明其丧失了统治与改革创新的能力。1911年清王朝的覆灭被解释为传统社会无法适应西方近代性而导致的后果。许多同样的框架似乎也提前预示了17-18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命运。②民族主义史学将帝国到民族国家的转变解释为衰落到革新的过程,从而强化了传统/近代的划分。18、19世纪的老牌帝国被看做是专制、落后与停滞不前的,即使出现了一些改革努力,也无法应对勃勃生机的西方列强。因此,它们不可避免地纷纷于20世纪初年覆灭解体,被民族国家所取代。 这一解释的关键之处在于文化主义、线性时间概念以及进程主体的中心化。文化主义将国家视为潜在观念的表象,而这种观念则由带有普世标准的文本与传统所组成。统治精英在一整套内在的伦理标准与沿袭传统指导下实行统治。国家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指引精英实现这些观念的程度。因此奥斯曼帝国被看做是伊斯兰教的保卫者,而清朝则被视为非儒家思想的正统。“古典时代”是国家、社会和规范制度和谐共处的时期,其后则出现了一个衰落时代。这一过程包括了中国17-18世纪的“盛世”和奥斯曼统治的前300年。③ 这些文化模型为帝国起源问题提供了特别的解释。奥斯曼国家起源中的“加齐勇士”说强调了土耳其建国者们作为伊斯兰勇士的早期角色。对于清朝而言,“汉化”政策起到同样的作用,落后的满族放弃了他们自己的特殊认同,吸收了优越的汉族儒家文化。④因此满族人也成为将儒家正统性植入自身的“加齐勇士”。一定程度上讲,每个帝国的形成过程都可看做是具有特殊意义、独一无二的文化观念得以确立的过程,各种文化间有意义的比较则被排除在外。正如赫尔德(Herder)对德国民间文化特质的强调导致历史学家关注每个民族历史的特殊性,而不是整个18世纪的普遍历史,关于帝国的文化主义分析重视的也并非各种文化之间的互通性,而是它们之间的分歧。 不过最近研究者开始把两个帝国更紧密地联系起来,考察它们边疆经验的共同作用。卡法达尔(Cemal Kafadar)批评道,民族主义历史学家“或多或少抹杀了人们(土耳其人、希腊人、西班牙人、阿拉伯人等)的文化认同,把人们置于一个更广大的同样抹杀文明认同(东方/西方、穆斯林/基督教)的两极分化框架之中”。⑤他反而强调边疆环境中认同之间存在的“可变性与流动性”,和“欣然接受从一地到另一地、从一种忠诚转投另一种忠诚、从一种认同转变为另一种认同”的可能性。⑥由此可见,奥斯曼帝国起源于拜占庭帝国的边疆地区,这些地区同16世纪末的满洲极其类似。⑦ 柯娇燕(Pamela Crossley)同样认为当时并不存在固定的“满族”认同,但随着清代国家的形成,满洲概念同时被建构起来。“‘满洲’、‘蒙古’和‘汉族’的整体认同都没被看做是建立突发秩序的根本、源头或者主体……这些认同是1800年以前帝国中央集权进程中的意识形态产物。”⑧她特别强调八旗制度的灵活性,这种军、政、民三位一体的制度将通古斯部民、汉族农民、蒙古牧民及其他不同文化的人们统一到新的等级制度中。如果我们不把两国的统治精英看做仅仅致力于一种宗教——文化事业,而是在纷繁混杂的边疆环境中平衡地履行多元文化使命,我们才可能接近两大帝国的真实历史起源,由此找到它们随后历史演进的共同背景。 线性预设是发展的唯一可能路径和衡量成功的标准之一。古典文化主义与近代科技主义在这方面有共同的预设前提。民族与文明借助这种单一标准分出优劣高下,它们的发展轨迹要么被描述成朝标准迈进,要么被说成未达到标准。衰落范式恰好极为符合这两种标准,两大帝国既未完成它们的文化目标,也没达到体现帝国竞争力的科学技术水平。 这一范式中的国家中央集权常被视为成功与否的核心标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代表了当时国家发展的最高成就,这样中央政权能将其意识形态与制度推行于地方,同时从地方得到中央所需的各种资源。更松散的控制体系允许地方有更多的自治权限,这被看做是效率低下的表现,因为中央的一统性遭到破坏,同时削弱了抵抗外敌入侵的能力。这一解释框架中,民族国家通过新的全民动员取得了胜利,替代了君主的神圣权力,重新恢复中央必要的统治力。不过,世俗民主国家的观念也只能从外部引入,因为这两大帝国文明的文化价值并不适用于这些格格不入的观念。 近期两大帝国研究中对传统史学书写之基本假设的怀疑论调引人注目。⑨建立于档案材料基础之上的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已取代了对中心文化的整体关注。我们注意到,即使最强权的帝国集权者们也不得不与“地方权力系统”⑩进行广泛协商,他们并非希图消除所有的变数,而是在可支配的框架内寻求适应地方多元特殊性。学者们对内部动力的关注取代了只专注于西方冲击的做法。帝国的结构并非僵化的专制主义,而是由各种精英、管理者以及地方经济与身份认同之间的互动冲融所构成。中央集权或许是帝国的一个成就,也是多种可能通往现代性方向的唯一路径,其不必受外国势力的支持。另一方面,朝着现代国家方向努力的改革活动似乎更具妥协性:他们宣称的“集权主义”不仅没有增强中央政府的统治力,反而动摇了其合法性。(11)这一结论可能既适用于19世纪早期的坦志麦特(Tanzimat)改革,又适用于19世纪末清朝的变法运动。 如果确有多重路径通往现代性、且中央集权并非唯一选择,那么“衰落”之隐喻也就失去其价值。当不再有清晰单一的评价标准时,分析两大帝国的发展轨迹也因之变得极其复杂。区域分析的转向尤其消解(fragment)我们的既有观念,以至于那些连续性观点从根本上被颠覆。然而帝国的区域分析尚需保留帝国中心的认知。即使不考虑年鉴学派长时段理论对以上两方面的重要影响,国家因素也不可能被彻底剔除。事件、政治军事变迁,甚至统治者的个性都不得不被重新审视,即使它们以一种更为复杂的方式出现。我们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以及不同阶层、地区、中央机构与外部世界之间互动而生的各种利益,进而发现这些庞大的国家政权如何凝聚,又为何衰亡。 我认为边疆地区管理是检验这些庞大农业帝国上述连贯性与多样性问题的有效工具。(12)我在本文中将中国的边疆地区划定为近代满洲、蒙古(包括内、外)、新疆、青海及西藏。这些地区国家控制较为松弛,文化相对独立,人口较少,经济落后,与汉族农业地区形成鲜明对照。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定义的大区体系中,这些地区发挥了边缘地区的社会经济功能,不过它们并不属于一般性帝国管理的范围之内。 “边疆”一词有多种内涵,然而却只有两个基本的分析传统:一个是欧洲传统,强调不同国家之间固定边界的产生(如法国边疆);另一个为北美传统,意指多元文化互动下的广阔地区。(13)现代汉语中的边疆一词包含上述两种含义,“边”指地区方位,“疆”意指隔离的边界。而中华帝国时期这两个进程与帝国的扩张同时出现:统治者与彼此混杂的新文化群体走向合流,而管理者则开始暗地里把这些地区分为行政管辖下的不同区划。特别18世纪这些融合进程尤其显著。清代边疆地区的统一以“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建构为主,军事征服为辅,通过移民实边与商贸往来巩固了新的领土、人口、社会及经济等方面的融合。 首先简要介绍何为帝国的意识形态。柯娇燕著作中对清代皇权进行了精彩的阐释,将其视为“多元文化框架下帝国意识的共时性表达”。(14)帝国中心的“文化虚无”(cultural null)将自身描述为超越所有属民特殊多样性的普世语言,因此才能对所有民众实行统治。帝国话语通过帝国边界内文化表达的多元方式进行书写,包容了它们之间所有的分歧。柯娇燕反对传统历史书写中野蛮民族征服者“汉化”的论调及其“衰亡”预设,她将清帝国与其他前近代帝国(包括奥斯曼帝国与罗门诺夫王朝)相联系,描绘出帝国结构如何创造出一个20世纪民族主义者所宣称的领土和族群概念赖以生存的框架,同时又将帝国与民族主义者所定义的认同区分开来。 柯娇燕还为我们提供有关清廷及其中央一系列制度的大量例证:仪礼、军机处、皇帝个人、宗室网络以及帝国敕修的历史与宗谱。不过,我们同样需要一些边缘的视角,即这些普世规训如何在广袤的帝国边疆被转化为行政实践。如果仅仅注意到中央的宣传层面,我们很可能陷入唯我论,从而忽略了这些信息是如何被边疆地区接受的。下面,我以两任边疆总督平定中亚叛乱为例,讨论一下清代边疆政策的实施。二人均把民众的划分与活动和开疆拓土视做帝国范围的扩张。文章结尾部分,我将讨论这两个边疆扩张个案如何引发我们对帝国与民族之间关系的一些思考。 年羹尧与青海的统一,1724年 青海省会西宁是中国最具文化多样性的城市之一,居住着大量汉族、回族、蒙古族和藏族居民。(15) 清初仅西宁属行省制度管辖范围。西宁以西地区如西海等地仍由和硕特蒙古控制。和硕特蒙古人最近才迁到此处。他们本是西蒙古的一支,在新疆乌鲁木齐附近游牧,17世纪初向东南迁徙至库库诺尔地区。(16)在固始汗(死于1656年)的领导下,和硕特蒙古建立了自治政权,并把影响力延伸至藏区。固始汗的军事力量在五世达赖喇嘛(1617-1682年)的支持下建立西藏地方政权,首府为拉萨。作为喇嘛教黄教的支持者,固始汗帮助达赖喇嘛一举击溃红教势力。固始汗的儿子成为达赖喇嘛领导下的世俗统治者,17世纪剩余的时间里,和硕特蒙古汗成为拉萨的实际当权者。 与此同时,准噶尔蒙古巩固了今属蒙古西部、新疆北部的政权。浑台吉(1634-1653年在位)顺利地继承汗位,发动对突厥斯坦的军事战役,同时接受西伯利亚诸部族的进贡。新的政权陷入混乱,但1671年噶尔丹(1671-1697年在位)从西藏喇嘛寺庙返回,领导准噶尔部发动雄心勃勃的东扩战事,这最终引发了他与满族人的冲突。 当满族人在东北建立政权准备统一中原时,和硕特蒙古认为与新的清政权联盟有利可图。1637年,和硕特蒙古正式归顺清朝,不过这种归顺更像一个松散联盟,而不是并入帝国。直到1644年,满族人在盟友东蒙古诸部和汉军旗人的帮助下攻占北京,取代明朝,开始重新统一全国。17世纪70年代,年轻的康熙皇帝决心裁撤三藩,撤藩令引起三藩之乱后,康熙帝成功平定了叛乱,并把西南地区完全并入帝国。帝国扩张的下一阶段转至西北,康熙帝先后四次发动征剿噶尔丹的军事战争。尽管康熙帝分别在1690年与1696年两次取得击溃噶尔丹的决定性胜利,蒙古首领仍然拒绝投降。1697年噶尔丹死后,准噶尔部首领继续反对清朝的统治。 此时,和硕特蒙古在清朝支持下统治西藏,但不久其统治便被兴起的准噶尔势力所动摇。固始汗曾孙拉藏汗,率兵反对在拉萨控制假六世达赖的第巴桑结嘉措。第巴桑结嘉措两次试图囚禁拉藏汗,未果,反被拉藏汗于1705年擒杀,拉藏汗公开宣称自己是西藏的统治者。(17)1717年,准噶尔部入侵西藏,袭杀拉藏汗,洗劫拉萨寺庙,康熙帝派十四子胤禵率军入藏,1720年清军驱逐准噶尔势力,收复拉萨。胤禵的军事胜利为其继承皇位增加了筹码,然而1722年康熙帝驾崩后,四子胤禛继位,即雍正帝(1723-1735年在位),而胤禵则遭软禁。 清廷的军事干预并没有解决西藏地方贵族与和硕特蒙古王公之间的大量积怨。最终,固始汗之孙罗布藏丹津打算重新统一和硕特各部,恢复他们对西藏的控制。和硕特蒙古的统一引起雍正帝的不安,他任命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率军弹压“叛乱”。1724年双方经历短暂的残酷交锋之后,罗布藏丹津的军队被击溃,在此期间清军焚毁不少喇嘛寺庙,杀了数以千计的僧侣。罗布藏丹津本人逃往准噶尔部,而他的妻子、儿子、亲属、部众均被俘获。年羹尧趁机上奏,提出13条帝国重建和统一青海的建议。年羹尧的计划非常全面,包括军事安全、经济发展及行政改革等一系列规定。这一计划确保了青海由最初的蒙古人所控制的自治领地变成清朝控制的永久领土。(18) 年羹尧的提议是清朝帝国形成进程的缩影,因此有必要进行讨论。年羹尧首先强调固始汗及其子孙深受清朝皇帝的恩泽德惠。第一件事情便是定功罪而行赏罚。心在天朝的三名王子应加封授爵。胁从者以宽大处理,但活跃的叛乱首领皆应严惩不贷。年羹尧解释道,清廷对召开和硕特诸王大会非常谨慎,详细开列八位罪大恶极者所犯的罪行。然后年羹尧齐集诸王会盟,将此八人牵出斩首,“以正国家之法”。(19)其次,蒙古部落应分地而编佐领。年羹尧认为,青海蒙古及藏族的王位袭替自主导致持续不断的纷争与冲突。叛乱既已平定,蒙古诸部应编入佐领制,以满洲八旗制为基础设立军政组织。蒙古人的牧场边界应当固定,首领称为札萨克,即经清朝册封的佐领头目。每个部落应单独分配一块牧场,仿东蒙古诸部归顺清朝先例行之。各部落不允许到其他部落牧场放牧。 清廷亦利用蒙古部落间的分歧来实现统一。康熙帝第一次打败噶尔丹之后,1690年喀尔喀或东蒙古大部分都表示归顺清朝。作为对清朝保护的回报,他们同意将清朝皇帝看作大汗,编入八旗制,为清朝军队提供马匹、战士和物资。不过,一部分喀尔喀人从准噶尔向南迁徙,转而寻求在库库诺尔的和硕特人的庇护。如今既然清军收复这一地区,这些喀尔喀人可趁机摆脱和硕特人的控制,转而归顺清朝。他们的头人可授为札萨克,使分居于诛灭罗布藏丹津叛乱之地。年羹尧明确提出,“不惟可分西海之势,而喀尔喀等之台吉永免为西海奴隶之耻,且乐于自成部落”。这些喀尔喀蒙古被明确定义为新的部落,与青海和硕特蒙古分别而居。不同族群的多元共存有助于清朝推广其分而治之政策与统治方针。西方人熟知该政策即“以夷制夷”之体现。 相同的分而治之政策亦适用于库库诺尔的“西番”。年羹尧将他们视为该地的原住居民,然而他们也向青海的蒙古部落提供牛羊驴马、麦豆青稞及力役征调。罗布藏丹津叛乱时,他们蜂拥而起,一呼百应,自称“止知蒙古而不知有厅卫,不知有阵营”。年羹尧指出,“西番皆以向化,认纳粮草,愿为盛世良民,若不及时抚戢,将来又必如鸟兽散矣”。在年氏看来,“西番之民皆我百姓,西番之地皆我田畴,彼西海各台吉何为而得役属之耶?”西番百姓应摆脱喇嘛与蒙古王公的控制,编入户籍,向清朝官员缴纳赋税。然而人口数目和税收细册应渐次推广,以免使其惊疑。“而数十年之后沐浴圣化,必使犬羊之性驯化为良善之民矣”。 年羹尧把西番藏民视为青海地区原住民,直接受中央管辖,理应归入清帝国顺民行列。这意味着切断他们与喇嘛教和蒙古贵族的联系。他们将成为辖区内接受特殊管理方式的另类人群。年羹尧旨在寻求将西番藏民由隶属多重利益集团的流动复杂群体变为只服从一个最高权威的单一而明确的群体。 明定西藏行政区划与增强对地方藏民的控制都对达赖喇嘛的宗主权构成威胁。藏区四大部落中的两个,西部的藏与卫隶属达赖喇嘛管辖;东部的青海与康区因曾被固始汗统治而自成系统。罗布藏丹津叛乱平定后,康区隶属于临近的四川、云南两个内地行省。年羹尧认为此次重新区划并未损害达赖喇嘛的利益,其西部的“香火之地”依然保留。作为回报,清廷免除达赖喇嘛年交货税,(20)并给予达赖喇嘛在四川边界打箭炉的经营贸易权。清代对藏族文化区域的划分延续至今。 青海亦须清查喇嘛稽查奸徒以正黄教。西宁是整个藏区最大的佛教圣地之一,城内寺庙最多有两三千喇嘛,众多寺庙相连。(21)这里是西藏地方民众支持的自治势力的主要中心。在年羹尧看来,喇嘛庙并非真正的宗教场所,这里潜藏盔甲、制备军器,成为藏奸匿宄之薮,并支持罗布藏丹津叛乱。清军真假莫辨,因此不得不将其视为叛匪,“火其居而戮其人”。后来,喇嘛庙被限制到最多僧侣300名,均须礼部给以度牒,填写姓名、年貌于上,每年令地方官稽查两次。番粮尽归地方官,而岁计各寺所需量给粮食,并加以衣单银两。 这些策略可概括为:清朝官员平灭大多数叛乱者之后,将剩留的“胁从者”组织成固定“部落”,从领地和管理两方面加以限制,部落首领需经过中央册封。不同的部落杂居相处,以便彼此牵制。“原住民”与后继者被明示区别,多元化的效忠机制被一个绝对权威所替代。 边界的固定、人群的划分、可靠地方首领的任命都是清帝国边疆治理的关键要素,这也是世界上其他帝国所面临的任务。例如阿克森指出,18世纪俄国与奥斯曼帝国亦发生着边界勘定与人群划分的相同进程。(22)如同在印度的英国人一样,清朝统治者需要在新的统治地区实行民族分化政策,通过身份固定以保障缴纳赋税的顺畅与地方秩序的稳定。(23)他们以固定的科层权力体系替代了松散游牧社会极不稳定的结盟系统。不过这种管理体系与内地行省制不同:它必须适应边疆的特点。 与此同时,移民实边政策增强了边疆与内地之间的联系,边疆地区变得更加和平、稳定。年羹尧建议往青海遣派满、汉人等万名以分蒙古人之势,令其屯田定居。不过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一政策不免前后矛盾。一方面通过区别领地及血缘纽带以化解其结盟,从而形成有序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又在该地区引入更多的复杂性,新移民难免与土著形成冲突。 贸易是另一个联系边疆与中央的重要手段。正如年羹尧所言,清军入关前“彼以无用之皮毛易我有用之茶布”。(24)汉族商人追求货利,使蒙古人进入内地,而“奸心”生矣。贸易的自由往来致使罗布藏丹津在叛乱之前进入内地窥探虚实。如今既然要规范边疆贸易,蒙古人则应当分为三班,每班三年一次进京领取贸易凭证,“九年而周,周而复始”。欲与内地贸易者每年两次,当于边墙之外。军队应在市场周边巡逻,以确保无人强行越界。 1727年,清朝与俄国商贸谈判后实行了类似的措施,中俄贸易限于恰克图一地,进京朝贡使团须通过官方的认可。18世纪末广州与西人一口通商的政策沿袭了这些原则。傅礼初(Joseph Fletcher)探讨了中亚范例如何为19世纪的沿海条约体系提供实证的先例。1835年,清政府与浩罕可汗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25)该条约规定的治外法权、商人自治、派驻政治代表同样被1842年鸦片战争后的英国人所采用。这种情形在更早的时期也同样存在:沿海口岸西方商人所熟悉的广东贸易体系早已被中俄边境及青海边疆的贸易管制措施所预先实现。 最后,年羹尧提议建设一个新的大型项目,即沿着青海北部边界筑起一道新边境线。边境线上的一系列要塞实际上是长城防线的延伸,从河西走廊一直扩展到甘州、安西,从青海北部切断与准噶尔的联系。年羹尧提出应将所有蒙古人从西宁彻底驱逐,由内地招徕大量人口实行屯田。军流人犯亦应俱发西宁新边,令其开垦。 清代的青海平叛虽然战事激烈,却不具有破坏性。大型的喇嘛寺庙被拆除,改为在划定区域内重新修建,其影响力遭到削弱,却没有消失。清政府对喇嘛教并无意识形态上的敌意,只不过考虑到它存在成为反叛中心的可能性而予以限制。喇嘛们在适当约束之下能够促进帝国的管理,尤其当他们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认可。通过对喇嘛教高僧任免与继承人选立的介入,清朝获得了藏传佛教最高层僧侣的个人忠诚: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西藏的班禅喇嘛以及达赖喇嘛。当这些个人联系行之有效时,便没有必要继续强化西藏地区的行政管理了。 吐鲁番人的放逐 清朝对吐鲁番东土耳其斯坦绿洲地区的政策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经验,即帝国是怎样克服后勤补给困难而寻求对这一地区的控制。1720年,清军从准噶尔手中第一次夺得绿洲地区。这意味着1000多年前的唐代以降中原政权的管辖首次扩张至这一地区。但是拥有这片领土事实上非常困难。准噶尔部不断袭击吐鲁番地区,而吐鲁番也不能为当地居民和大量驻军提供足够的粮食。(26) 准噶尔首领策妄阿拉布坦(1697-1727年)试图西扩至吐鲁番地区,因为那里的农民是对其政权极有价值的粮食生产者。(27)很多吐鲁番人向东逃离,转而寻求清政府的保护。不过,当策妄阿拉布坦于次年从吐鲁番撤离时,清朝将军经过讨论后决定不在吐鲁番地区大量屯军。尽管康熙帝已经接受吐鲁番人为“我民”,郑重宣告保护他们免遭准噶尔的袭击,但他的继任者雍正帝却并不想在遥远的绿洲耗费大量军力。(28)基于上述考虑,清廷鼓励吐鲁番穆斯林迁往更靠近内地的边疆地区,在安西和肃州附近划拨土地供其定居。安西距内地665公里,离长城终点仍有225公里之遥。事实上,几乎没多少吐鲁番人接受清廷的建议。总人口10000的吐鲁番人仅有650人离开绿洲前往新的家园,即便清军撤退后他们更容易受到攻击。那些真正定居肃州的吐鲁番人遭遇歉收,而地方官吏却强迫他们缴纳欠税。不过到了1731年,准噶尔叛乱再起,吐鲁番地区陷入更大的混乱。随后驻扎吐鲁番的清军达到3000人,然军饷不能自给,官员又不得不向当地百姓筹饷。(29) 定远大将军岳钟琪当时提出一个雄心勃勃的十六条方案,建议在新疆地区大规模驻军。(30)他提出要在这一地区实质性地增强军事力量,扩大军事控制区域,补给取自内地。巴里坤的30000名驻军移师吐鲁番,宁夏和鄂尔多斯的18000多名士兵则移驻巴里坤。岳钟琪详细评估了这样一支庞大之师所需的补给。岳钟琪希望吐鲁番城周围的土地能够养活10000人的军队,这一地区的小城镇至少供养5000多名士兵,而其他的30000石小米每年只能依赖肃州供给。这支扩充的军队还需要60000匹马,包括骑兵战马与驮运畜力;34000头骆驼用以驮运60000多石粮草;以及200000只羊,而每个士兵自己还需要背负2个月的口粮。(31) 岳钟琪谨慎的评估表明发动一场坚决而彻底的战争需要进行全方位准备。他认为这场艰苦的战争至少将持续三到四年,必须切断蒙古人同他们远方部落的联系,同时还要在绿洲保留足够军队以防止叛乱再起。令人遗憾的是,清朝皇帝拒绝了岳钟琪的提议。尽管他也明白岳钟琪的驻军疲于防备游牧民叛乱是多么被动,但他认为当时并非果断发动战争的良机。(32) 正值此时,吐鲁番首领额敏和卓(Imin Kwaja)遭到准噶尔部围攻,转而寻求清政府的支持,开始率众内迁。(33)为了避免准噶尔的侵扰,额敏和卓在1733-1734年率部近万人迁居内地,经过长途跋涉,他们来到安西驻军西面的新瓜州地区。作为奖励,清政府册封他为“扎萨克辅国公”,民众编为一旗,额敏为旗主,这也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维吾尔人。由于吐鲁番地区饱受战火蹂躏,几成废土,吐鲁番人经历了20年的贫穷避难生涯。1754年,清政府准备对准噶尔分裂势力进行最后一击,吐鲁番人因此被获准重返故乡。 吐鲁番人向内地迁居是“自愿”的,因为额敏部落决定离开家园从而免遭准噶尔部的袭击。然而造成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清政府拒绝保证绿洲的安全。在维吾尔绿洲地区大量屯兵存在补给上的限制,这意味着军队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很长的时间;要么主动出击,要么撤军。长期的解决方案是逐步增强维吾尔人的生产性资源,使他们既能养活日益增长的人口,又能保证军队后勤。这种情形发生在18世纪中期以后,当时清政府开始积极推动在新疆屯田。 1760年平定准噶尔后,清政府组织了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在新疆实行军屯与民屯。这场移民运动起初只是军垦制度的创立与遣犯充军新疆,后来才允许内地民户和商人移民实边。这种强制性的人口迁徙运动可谓一举数得。在早期扩张阶段,移民运动削弱了分裂政权的人口基础。其后,它减轻了内地贫瘠土地的农业压力,特别是对于西北地区而言。移民们将牧场变成耕地,修建了灌溉系统,种植新的农作物,蓄养畜力,提高了维吾尔地区的农业生产力。然而在青海地区,清政府贯彻了全新的多样化移民方针,各种各样的移民彼此牵制而达于平衡,以确保帝国对其长久的控制。 对称性 王国斌提倡比较分析中存在对称性原则。(34)如果我们通过欧洲人的眼光审视中国,也同样应当用中国人的眼光审视欧洲。王国斌由此为我们展现出有关这两个区域新的视角。一个社会中关注的主要焦点可能在另外一个社会里却显得微不足道。 如果我们冒昧地运用对称性原则比较清帝国和奥斯曼帝国,那会发生什么呢?一位奥斯曼帝国的行政官审视清帝国,将会发现很多极其相似之处。清朝册封蒙古扎萨克封地的做法类似于奥斯曼帝国“需经政府审批方可准许进入的冬夏牧场”制度。(35)清朝初年的“三藩”和奥斯曼帝国大范围实行的提马尔制非常类似。两者都是分封大面积领土给地方军事首脑,作为他们对国家效忠的回报。发遣流放制是奥斯曼和清帝国的突出特征。(36)这两个帝国在扩张和统一时期控制新兼并人口的方法也极为相似。为了便于管理新征服的游牧民族,中央政权维持了旧有的贵族统治阶层,同时对他们的流动性进行监管。定期税制尚未建立以前,统治精英所支持的军事领袖将会获得自治领地的封赏。强制性的人口迁徙能使他们更加依赖国家政权,不同地域的移民杂居共处有利于中央进行调节,从而防止他们联合反叛。这些并行措施既源于中亚传统,又服从于边疆地区统治的现实条件。(37)奥斯曼人或许对清朝利用这些制度进行帝国控制的效率深表赞同。 一位18世纪清朝的边疆官员会发现奥斯曼帝国的边疆总督同样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他或许能追忆起唐朝的历史,那也是一个和中亚发生密切联系的朝代,拥有很大自主权的边镇将领在755年发动大规模叛乱,几乎摧毁了唐政权。正是在另一个中亚游牧政权——回纥的帮助下,唐朝才恢复了统治。满族统治者和汉族谋臣非常了解唐朝的前车之鉴。我们从奥斯曼帝国的角度观察清朝历史,同样揭示出1681年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是清朝国家建构的转折点。他果断弃绝松散的采邑效忠体制,代之以兵役制,将清帝国引入与过去不同的新轨道,创立了帝国认同的全新基础。(38) 帝国与民族国家:现代性的问题 毫无疑问,清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研究者必须注意到帝国形态与后来形成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关联性。而绝大多数有关这一题目的比较研究再次将欧洲的国家和民族形成的历史经验作为普世标准。民族-国家随之成为现代性的必由之路,将大众民主、知识、教育、技术动力等等涵盖其中。近代清帝国和奥斯曼帝国变成了“病夫”形象,其腐朽的专制制度不能适应近代发展的要求,因此不可避免地将欧洲作为学习榜样,从而假定现代性乃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或是统一的发展进程。然而我们如果消解现代化的统一性,将其视为各自不同的现代化历程,那么我们会发现这些不同的现代化历程之间几乎没有关联性,整体而论也没有一个社会的现代化历程明显优于其他社会。某种程度而言,帝国的一些政策看起来已经相当“现代”。举例来说,清代中国的福利政策(鳏寡孤独的救济与赈灾)和平抑物价的常平仓制度,已经超越20世纪中期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水平。奥斯曼帝国对各种族群和多元信仰的宽容要比民族主义者的排他性更为可取。 另一方面,18世纪奥斯曼帝国的某些发展看起来与19世纪清帝国的情形极其相似。奥斯曼帝国将边疆地区的国家军队控制权让渡给拥有大量地方自卫组织支持的省级精英,清帝国同样借助地方团练的力量保障地方秩序。(39)通过对两个帝国的联合考察,我们提出了新的比较问题和差异对照。尽管两个帝国的地方精英与中央政权在赋税征收、军事组织等方面出现并行关系局面,但中央政权的最终命运却截然不同。从长远来看,两个帝国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尽管它们都在19世纪末陷入崩溃境地,但奥斯曼帝国的疆域分裂成为几个民族国家,而清帝国则被整合为单一的国民政权。 由此可见,考察18世纪“民族主义萌芽”在清帝国如何生根发芽实有必要。清朝边疆官员使用的诸多术语均被20世纪的民族主义者所借鉴。“国家”一词经常出现在西征战事的条陈中。它用于界定皇权所达到的范围。这种“我民”与帝国管辖范围之外的界线在帝国扩张时期持续演进,因为清朝的胜利之师成功地将新的人群纳入帝国的控制范围。1760年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将西北边陲定名新疆(意为新的边疆),标志着统一大业的最终实现,清朝永久将这一地区纳入帝国版图,其管辖权也正式从地方首领转移到皇帝手中。 不过与中原的历史编纂不同,清朝并未在“多民族的民族国家”框架下将中国人“统一”起来。它缺乏一个具有古代历史传承意义的稳定的集体本质观念。理论家们已经注意到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悖论:他们要求寻找个人的根本价值,然而这种观念却是典型的近代产物。民族主义唤醒了人们的进步“觉醒”,使其了解原来他们并无意识去把握共同的命运;知识分子和政治活动家们起到了启发民智的作用,最终组织起一场全民运动。(40)这种想象共同体的单一本质信念与传统的帝国观念形同陌路。帝国的纽带仅仅建立在上层,共同臣服于统治者个人;而民族国家的纽带建立于下层,共同服从于集体意志。当帝国遇到这一矛盾的挑战时,最常见的命运便是四分五裂。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帝国至今无一例外。罗曼诺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奥斯曼帝国、莫卧儿帝国都曾分裂为多个民族国家,这一分裂进程至今仍未停歇,因为民族主义本质上属于个体单元,这一原则能够无休止地适用下去。新生的民族国家中更小的少数民族到那时也会提出自治或分离的权利要求。 沃尔泽(Michael Walzer)指出大帝国要比民族国家更容易适应统治区域内的极端集体文化差异。(41)无论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还是清朝,这些多民族帝国都包含了多元化共同体,而每一个共同体都具有相对的自治性,同时也需要相对地平等对待。这些共同体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服从于专制政体和最高统治者,尽管他们的人口规模和文化力量千差万别,但这点上是完全一致的。清朝并不存在所谓“少数民族”。统治清朝的满族有很好的理由不去创造“少数民族”概念,因为他们本身在总人口中只占到极少的比例。但是他们对差异性的确非常宽容,甚至在新的领土上主动建构这种差异性。18世纪晚期的新疆至少存在五种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它们包括蒙古旗人、汉族移民、主要依赖绿洲农业的穆斯林、满洲旗人以及屯田的军队。他们能够创造多元化的分类方法与管理方式的原因在于他们是满族人,而不是吸收了先进的汉族儒家文化。来自边陲的落后民族找到了解决方案。 不过,帝国规则中的文化多元主义的价值观在于君主专制。如今一些中东和巴尔干地区的评论家非常怀恋那些前近代帝国:腐朽的专制制度却有效防止了人民内部之间的彼此杀戮。不过帝国的结构属于过去,或者说它更适应过去的要求。民族国家必须在反映大众意志的表象民主原则下自下而上地建立,而不是自上而下带有宗教仪式的神旨授权。民族国家建立在全体国民分担共同历史与命运的预设前提基础上。国民必须主动意识到他们从属于共同的文化母体,在此基础上建立其政治结构。 20世纪的中国继承了双重遗产,一是帝国的领土疆域与集体自我界定,二是源自线性演进的近代化历史的民族共同体。无论客观的历史阐释,还是主观的经历体验,这两种决定共同命运的不同模式缠绕在一起并不合拍。民族国家和帝国意识形态的冲突影响到所有的中国人,特别是对于非汉族的少数民族而言尤其显著。民国以降,他们不再是帝国统治者的合作者,在杂居共处的帝国内保持他们文化形态的相对独立,而是明确归属于汉族为主的政体。帝国机制将少数民族与中央政权紧密结合,而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却使他们难以适应。 少数民族对民国政府的支持程度同他们在清朝的融合程度密切相关。作为清朝统治者“龙兴之地”的东北,已经成为民国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作为反抗清朝统治持续时间最久的外蒙古,变成了一个独立的国家;内蒙古地区在民国时期相当稳定,大部分部落效忠于清朝,甚至是八旗统治精英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因为它的主要人口由汉族构成,来自于17世纪以来大批移民的汉人。18世纪统一的新疆地区由于采取比较宽松的管理方式,它在民国年间并不安宁;清朝政府对与世隔绝的西藏地区控制最为松散。在藏族文化圈内部,青海和西康地区要比拉萨的藏民表现更为忠诚。同样,在新疆的绿洲地区,吐鲁番对清政府的响应最为积极,而喀什噶尔地区则敌意最深。(42)清代的边疆管辖严重制约着这些地区与中央的关系紧密程度。 帝国和民族国家面临着如何从个人记忆、社会化、社会动员等方面塑造多元化的集体认同机制,这种认同机制又如何去适应多元一体的政治结构等问题。帝国始终缠绕着近代民族国家,阴魂不散。即使同象征黑暗的过去挥手作别,它仍会在近代政治共同体的主权和主体性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这种混杂性的历史既有荣耀,也有耻辱,我们试图以一种将历史与人类共同命运全然联系的单一叙述方式涵盖这种矛盾性。然而我们不能掩盖这种差异的矛盾性。重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地方精英或者中央与边缘的多元化关系,可能会使历史情节变得更加复杂,然而却能使历史经验表现得更为真实。从长远看,民族共同体需要的不是对大多数社会经验更为敏感的人为历史,而是真正的历史。 [本文译自濮德培(Peter C.Perdue)发表于《近代早期史杂志》2001年第5卷第4期(Journal of Early Modern History,Volume 5,Issue 4,2001)的“Empire and Nation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Frontier Administration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已经取得Brill的出版许可。] 牛贯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史、中国近现代史。 注释: ①Charles Tilly,The Formation of Nation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p.15. ②Albert Hourami,“Ottoman Reform and the Politics of Notables,”Albert Hourami,Khoury、Wilson eds.,The Modern Middle East,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 ③Halil Inalcik,The Ottoman Empire:The Classical Age,1300-1600,London:Phoenix Press,1973. ④Ping-ti HO,“In Defence of Sinicization:A Rebuttal of Evelyn Rawski's‘Reenvisioning the Qing’,”Journal of Asian Studies,57/1,1998,pp.123-155. ⑤Cemal Kafadar,Between Two Worlds:The Construction of the Ottoman Stat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p.20. ⑥Cemal Kafadar,Between Two Worlds:The Construction of the Ottoman State,p.140. ⑦Peter Perdue,“Boundaries,Maps,and Mobile People:Chinese,Russian,and Mongolian Empires in Early Modern Central Eurasia,”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20/2,1998,pp.263-286. ⑧Pamela Crossley,A Translucent Mirror: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9,p.3. ⑨例如,“或许将君主个人集权于一身的中央集权视作清代政治文化的常规、甚至是重要目标的做法很不明智”,参见Pamela Crossley,A Translucent Mirror: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p.158;“许多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仍然在使用管理和强制能力的集权化程度来衡量国家发展的进步…… (然而)奥斯曼政权的长期延续却表明这一悖论:长期的制度分权可能还是一种可行性策略,实际上也是现代国家社会组织演进的一个组成部分”,参见Ariel Salzman,“An Ancient Regime Revisited:‘Privatization’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Ottoman Empire,”Politics & Society,21/4,1993,pp.393-423. ⑩Ariel Salzman,“Vernacular Strategies and Imperial Rule in the Ottoman Middle East,”Shared Histories of Modernity:State Transformation in the Chinese and Ottoman,Workshop by the Kevorkian Center for Near Eastern Studies,NYU,16-17,April,1999. (11)Engin Akarli,A Nation-less Modern States:Rebuilding the Ottoman State,Shared Histories of Modernity:State Transformation in the Chinese and Ottoman,workshop organized by the Kevorkian Center for Near Eastern Studies,NYU,16-17,April,1999. (12)Dina Rizk Khoury,State and Provincial Society in the Ottoman Empire:Mosul,1540-1834,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13)Daniel Power,Naomi Standen ed.,Frontiers in Question:Eurasian Boarderlands 700-1700,St.Martin's,Palgrave Macmillan Limited,1998; Michel Foucher,I'invention des frontières,Paris,Fondation pour les études de défense nationale,1986; Stenphen Adelman,Jeremy Aron,“From Boarderlands to Boarders:Empires,Nation-States,and the Peoples in Between in North American History,”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04 /3,1999,pp.814-841.相关回应亦载于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04/4,1999,pp.1221-1239。 (14)Pamela Crossley,A Translucent Mirror: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p.11. (15)Piper Rae Gaubatz,Beyond the Great Wall:Urban Form and Transformation on China's Frontiers,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16)Arthur Hummel 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 Office,1943-44,p.265; Henry Howorth,History of the Mongols,Taipei,1970,pp.497-534. (17)Arthur Hummel 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p.758,760.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7-43页;“国立”故宫博物院:《年羹尧奏折》第2册,台北,1971年版,第518页;佐藤永:《罗布藏丹津叛乱》,《史林》,1972年55、56卷,第731页。 (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第30页。 (20)译者注:原文应为“仍令打箭炉税差免其货税,再每岁赏给茶叶五千斤”。 (21)Yumiko Ishihama,“The Process by which the Gusi Khan family lost its authority over Tibet:A reconsideration of Lobzang Danjin's‘rebellion’”,Toyo GakuhoⅠⅪⅩ,3.4,1988,pp.151-171. (22)“自1699年开始伊斯坦布尔的整个外交官方机构开始转向,实行包括仲裁调解、固定边界在内的和平战略”。(俄国)“则在北高加索一线建立新的防线,结束了俄罗斯与游牧民族之间、东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界限模糊的状态”。参见Engin Akarli,“Locating the Ottomans among Early Modern Empires,”Journal of Early Modern History,3/2,1999。 (23)Matthew Edney,Mapping an Empire:The Geographical Construction of British India,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7.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第32页。 (25)Joseph Fletcher,Ch'ing Inner Asia c.1800,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vol.1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378. (26)Toru Saguchi,“The Formation of the Turfan Principality under the Qing Empire,”Acta Asiatica,41,1981,pp.76-94. (27)傅恒编:《平定准噶尔方略》,西藏社会科学院,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1721/6。 (28)傅恒编:《平定准噶尔方略》,1725/4。 (29)傅恒编:《平定准噶尔方略》,1731/6,1731/11。 (3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9册,第990页。 (31)一石谷物重约60千克。 (32)傅恒编:《平定准噶尔方略》,1731/2,癸丑。 (33)Toru Saguchi,“The Formation of the Turfan Principality under the Qing Empire,”Acta Asiatica. (34)R.Bin Wong,China Transformed:Historical Change and the Limits of European Experience,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7. (35)Halil Inalcik,Donald Quataert ed.,An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1300-1914,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37.Dina Rizk Khoury,State and Provincial Society in the Ottoman Empire,p.31.写道:这种登记簿册是国家政策的一部分,通过在有限地理区域内将牧民变成纳税主体的方式剥夺了牧民群体的自主权。 (36)“国家的流放政策……在帝国人口的稳定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拜占庭和伊朗帝国实行了这种制度,奥斯曼帝国亦然。它既是国家统治特殊地区的重要政策,又是消除民族叛乱的重要保证”。参见Halil Inalcik,Donald Quataert ed.,An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1300-1914,p.32。 (37)Isenbike Togan,“Ottoman History by Inner Asian Norms,”Berktay,Faroqhi ed.,New Approaches to State and Peasant in Ottoman Society,Cass:Frank Cass and Company Limited,1992,pp.185-210; Joseph Fletcher,“Turco-Mongolian Monarchic Tradition in the Ottoman Empire,”Beatrice Forbes Manz ed.,Studies on Chinese and Islamic Inner Asia,Variorum,1995. (38)Pamela Crossley,A Translucent Mirror:History and Identity in Qing Imperial Ideology,pp.105-108. (39)Dina Rizk Khoury,State and Provincial Society in the Ottoman Empire; Virginia Aksan,Locating the Ottoman among Early Modern Empires; Philip Kuhn,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40)John Fitzgerald,Awakening China:Politics,Culture,and Class in the Nationalist Revolu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41)Michael Walzer,“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Statehood and Toleration in a Multicultural World,”Robert Mckim,Jeff Mcmahan ed.,The Morality of Nationali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42)Justin Jon Rudelson,Oasis Identities:Uyghur Nationalism along China's Silk Road,Columbi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标签:边疆论文; 准噶尔论文; 年羹尧论文; 蒙古文化论文; 蒙古军队论文; 清朝历史论文; 岳钟琪论文; 吐鲁番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