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彩电峰会”的市场进化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是从论文,什么地方论文,峰会论文,彩电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场关于中国彩电业巨头采取“价格联盟”的议论,可以说已被炒得沸沸扬扬。据媒体报道,2000年6月9日,康佳、上广电、TCL、 创维、乐华、熊猫、西湖、夏华等9家彩电生产企业聚首深圳, 召开了“中国彩电业企业高峰会”,就一些行业重要的战略问题达成了协议。这一举措引起了业内人士和媒体的广泛注意。有的评论用“在中国彩电业生产历史上,2000年6月9日算一个值得关注、重视的日子”这样的句子来评价这次会议,可见其影响之大之深了。
不过,我所希望看到的是,人们到底对这9 家彩电企业的“峰会”说了些什么。在我已收集起来的各种公开发表的评论中,对“峰会”持批评态度者为多数,个中原因也不难理解,因为至少这次“峰会”在形式和部分所讨论的内容上很象是一种所谓的“价格联盟”或“卡特尔”价格协议。实际上,这也是引起众多关注、招来更多批评与议论的根本原因。有意思的是,据《文汇报》的一则消息说,连国家计委价格处的负责人也曾向记者表示,这9 家彩电企业的价格联盟是违反国家的《价格法》的,是变相的垄断行为,它会抑制市场竞争,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法律裁定的问题是法律层面上的技术问题,让法学家和法官们去讨论吧。但对于我来说,这种说法本身所涉及的已主要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而是经济学的问题,这正是我所感兴趣的。我想说的是,“峰会”引发的其实是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企业不打价格战就没有竞争而言吗?
对这9家彩电企业的“峰会”发表评论的也有经济学背景的学者。 例如,还是《文汇报》,它刊载的另一篇评析文章“彩电业:和市场扳手腕?”便运用经济学的常识指出,“结合以往VCD、彩管、 空调等领域内的‘价格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自律价格联盟’的经历,我们可以毫不困难地预言:这次的彩电限价将以不可避免的失败而告终”。不仅如此,作者还认为,这种价格联盟还会招致更多的企业进入彩电业,使已经严重过剩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造成雪上加霜的局面。我想,这个分析是不会让人怀疑的,因为维持一个价格同盟的代价常常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正因为这样,我在接受《解放日报》记者的电话采访中曾直截了当地说,难道真会有人对这9家企业的限价协议报什么希望吗? 真会有人“认真对待”它们的价格协议吗?让我遗憾的是,现有的议论和媒体的关注焦点大都针对“峰会”的价格协议了。
我想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的两个问题是:第一,市场竞争必须意味着(价格)“战争”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市场的运行效率是可以改善的吗?
一个确实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是,竞争规则的形成过程是否必须包含一系列的“战争”?也就是说,竞争的规则是在厂商参与价格“战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得到遵守的吗?很多人也许会同意这样的说法,一方面,竞争可以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改善公众的福利,这是我们最初对竞争产生“美好”印象的原因之所在;另一方面,竞争又似乎(甚至常常)也会搞乱市场规则,降低公众的福利。如果是这样,我们面临的问题似乎就是,去努力选择“好”的竞争,限制“坏”的竞争吧。也许我们一直在努力这样做。但我对这样的“选择”不以为然。我的理解是,没有“坏”的竞争,我们无法知道什么竞争才算是“好”的。因为说到底,竞争的参与者如果没有受到“坏”的竞争的伤害,他们自然不会发现遵守竞争规则的潜在利益。我们把这个叫做“吃一堑,长一智”。所以,从理论上说,我们面临的不是“选择”而是“进化”。
从进化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不会把“战争”与“竞争”对立起来。在市场上,“竞争”与“战争”乍看起来并无二致。其实,“战争”可以理解为“你死我活”的一次性的“游戏”,而竞争着实是一种长期的和合作的“游戏”。于是,从进化的意义上来说,“战争”还是“竞争”的问题自然就变成了一个“从战争走到竞争”的问题。
我们为什么常常倾向于用“选择”替代“进化”呢?我想,原因是我们的眼光常常在进行“横截面”式的对比。例如,我们经常拿中国和美国对照。这是我们在思考中国的经济问题中经常会犯的毛病。从横截面来看,我们发现,市场好象既可以被有效地利用,也可以被过度利用。例如,一个由不尊重市场规则的生产者进行“过度的”竞争或“战争”;或者,一个由尊重市场规则的生产者形成的竞争甚至只需是“无形的”竞争,我们不妨将它理解为“可竞争性”。但问题依然是,规则是什么地方来的?人们为什么会遵守或破坏规则?
坦率地说,这个问题已成为一门正发展的所谓“进化博弈论”的研究课题,而且似乎倾向于认可“由战争到竞争”的这个演化路径。由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来指导市场的运行规则和限制恶意的竞争,虽有成功的希望,但经验上并不多见。这当然仍是理论层面的问题需要理论家去考虑了。但这却是我从这次的“彩电峰会”中所看到的一种希望之光。
基于这样的逻辑,我便认为,“峰会”的价格协议仅仅而且也只能够是“象征性的”。或许,这9 家彩电企业的老总们在做着一件媒体记者在眼前并不一定感兴趣的事情。他们终于能从价格的“战争”中走出,开始认真善待我们的市场,开始关注着属于市场本身的制度建设和发展的问题。在他们达成的主要协议中,技术和生产的合作,市场的开拓和企业的“自律”等属于长期发展的问题取代了以“价格战争”为特点的短期策略。应该说,这是彩电业的一个不小的进步,也可能是中国的新兴行业经过十几年的粗放式扩张而走进的一个不断优化工作组织的必然阶段。但是,对于这次“彩电峰会”,人们似乎只看到了“峰会”企图回避已打多年的价格战,并认为不打价格战就会走向竞争的反面——垄断,却没看出“峰会”在走出“战争”的阴影上所做的努力及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