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尊严的意义、构成与维护_大学论文

大学尊严的意义、构成与维护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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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9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0)03-0005-05

今天,大学正面临着来自社会、市场、政府等各方面的挑战,大学的形象正在成为公众关注和谈论的焦点。或赞誉,或责难;或敬仰,或贬损;或认同,或唾弃;大学的形象正面临考验,大学的尊严正遭遇冲击。大学本质上是一个文化共同体,是一个精神共同体;尊严概念凸现的是文化,是精神。所以,当我们探讨大学尊严时,我们实际上触及了大学的内核和灵魂。

一、大学尊严的意义:历史、实践与现实三维透视

大学尊严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在中国历史上,西周时已有“太学”之名,太学即那时的皇家学院。自汉武帝正式兴办太学始,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太学的发展。魏晋以来,在兴办太学的同时,统治者又开办国子监。太学和国子监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官办大学,它们以教授儒家学说为主,既是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也是推行教化的主要机构,更是为统治阶级选拔官僚的基地。董仲舒说:“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这表明,太学或国子监在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有着非常高的社会地位。书院出现于隋唐,兴盛于宋代。在宋代,出现了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和睢阳书院等闻名天下的四大书院。这些书院既得到了官府的支持,但又不隶属于官府,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为中国古代私立大学的典型形态。书院的思想较为自由,教育内容相对灵活,因而形成了各种学派和学说,对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于书院都礼遇有加。在西方,大学的兴起与教会密切关联。大学最早出自修道院。早期的大学在教会的庇护下不受皇家的控制,也不受世俗的干扰,相对独立地从事学术探索和思想开拓。在当时,大学被视为神圣的殿堂。人们认为,一个人进入大学的课堂,就要像一个教徒进入教堂一样,应感到无比的神圣和无限的虔诚。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大学功能从单纯的人才培养到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重,再到教学、科研与服务三位一体的演进,大学的社会功能日益增强,大学的社会地位愈益提高,国家和社会公众对大学的重视和尊重也与日俱增。现在,大学及其发展,是世界各国政府谋划发展的最重要议题之一,也是广大民众最为关注和关心的问题之一。

大学尊严有深刻的实践根据。在现代社会,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项基本功能于一身的大学,是人才成长、知识创新、文化传承、文明引领、国力提升等的中坚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具体说,其一,大学是人才荟萃之地。大学既是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也是人才聚集的高地,是具有创造性的一流科学家和知名专家学者的汇集地。其二,大学是知识创新之地。大学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是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从1901年到2001年,全世界一百年间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75%来自大学。世界上对国计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中,有70%是由大学完成的。在我国,60%的自然科学成果和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自大学。其三,大学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文明的引导者,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文化和精神是人类尊严的实质内容,大学是人类优秀文化和精神财富的守护者,是维系人类文化和精神的纽带。其四,大学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最重要的体现者和推动者之一。现在,科技力量、知识创新、人才质量、文化产业、民族精神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核心元素,也越来越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最重要动力。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这表明,大学在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及其提升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显重要。近年来,胡锦涛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出发,反复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气。维护大学尊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弘扬四个“尊重”的具体体现。

大学尊严有鲜明的现实指向。在社会转型期,我国大学的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也最为人们所诟病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一些大学对市场化的迎合和屈从,使其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功利化色彩,有沦为市场附庸的倾向;二是一些大学中官场规则的盛行与蔓延,使其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官本位色彩,有沦为政府附庸的倾向。功利化与官本位的双重影响,使得不少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越来越关心“票子”和“位子”,而不关心“学术”和“学生”。有人视学术为“敲门砖”,视学生为“商品”或“雇佣劳动者”。不少大学教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了赚票子、拉关系、搞位子等方面,使自己俨然成了“官员”或“商人”。相当多的大学教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则消耗在为评职称而拼论文、垒著作、填表格、跑项目、争奖项等方面。于是,钱学交易、权学交易、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现象滋长蔓延,金钱学术、泡沫学术、灰色学术、娱乐学术等不断涌现,学术成为一些人捞金钱、谋官位、评职称、争荣誉的工具。同时,在大学,学生的各种权益也不时被侵害甚至被剥夺,不少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极为淡薄,甘愿成为完全顺从听话的“羔羊”。很多大学生尤其是研究生,习惯性地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把师生关系简化为一种单纯的商品交易关系。一些大学生为了文凭、金钱、工作等不惜降低、扭曲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对相当一批毕业大学生来说,就业无门,创业无路,事业无根,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总之,在一些大学,由于市场化和官本位的冲击,学术、学者、学生的附庸色彩日趋浓厚。成为附庸,意味着独立、自由与个性的丧失。而独立、自由与个性的丧失,则意味着尊严的丧失。学术、学者、学生是大学的最基本构成要素,如果学术、学者、学生丧失了尊严,那就意味着大学尊严的整体丧失。大学尊严的丧失,则在很大程度上会消解人们对大学的文化精神本性、知识创新能力、文明引领作用及道德教化功能等的认同和信任,进而会严重制约广大社会成员的文化自觉意识、文化价值追求和文明修养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大学尊严,不仅对于大学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全社会风尚的整饬和精神文明的提升,对于民族文化的进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奠基性意义。

二、大学尊严的构成:学术尊严、学者尊严、学生尊严三位一体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现代大学的三个基本功能。人才培养的对象是学生,科学研究的主体是学者,社会服务的内容是学术(包括拥有学术知识和学术素养的学生)。最近,北京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指出,世界一流大学主要有三个标准:有知名的教授、有优异的成果、有出众的学生。由此可见,学者尊严、学术尊严、学生尊严及其三位一体,是大学尊严的最基本方面。

1.学术尊严:大学尊严的基石

所谓学术尊严,是指学术事业、学术追求、学术研究、学术成果等,因其严谨庄重而令人敬畏,因其独立自由而不容侵犯,因其博大精深而令人景仰。所谓学术尊严是大学尊严的基石,意在表明,在大学的一切工作中,学术是中心,学术是根本,学术具有至上的地位和最高的价值。

学术尊严源于学术本身的性质、特点、地位和功能。学术事业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与探求,反映人类对知识的探索与发现、传承与运用、传播与发展。学术追求是人类精神的内在需求,它体现了人类对真善美及其统一的渴望与期待。学术研究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制高点,它是一种充满理性批判、自由精神和自主意识的最为艰深的探究活动。学术成果是人类精神的标杆,它因其科学性、普遍性、系统性和高深性,而对于培植一个民族的理性精神、文化观念和道德意识发挥着引领性作用。可见,真正的学术是人类理智和自由精神的最高表现,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水平的最高体现。我国著名哲学家贺麟先生曾提出“学术建国”的主张。在他看来,“学术是建国的钢筋水泥,任何开明的政治必是基于学术的政治。一个民族的复兴,即是那一民族学术文化的复兴。一个国家的建国,本质上必是一个创进的学术文化的建国”[1](P22)。学术因其独立、自由、崇高而内蕴着一种不容亵渎、不容诋毁的尊严。学术尊严即人类精神的尊严,亦即人本身的尊严。所以,贺麟先生说:“一个学者争取学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同时也就是争取他自己人格的自由独立和尊严。”[1](P247)

学术尊严之所以是大学尊严的基石,是因为大学是一个探究高深学问的场所,是一个学术共同体,是人类学术的殿堂。学术是大学形成与发展的内在根据,大学自诞生始,就一直以“为学习和研究某种学问而自愿结合起来的师生共同体”而标榜于世。学术是大学的本质,学术性是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基本活动的最根本属性。在大学的三大基本功能中,科学研究是学术活动的基本内容,人才培养是学术的传承和传播,社会服务是学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社会服务当然也包括向社会输送具有良好学术素养的合格人才)。现在,学术水平、学术品位及学术声誉,是社会公众评价一所大学的最重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学术,就无所谓大学。学术是大学的灵魂,学术是大学的立足之本。也因此,学术尊严是大学尊严的基石。

2.学者尊严:大学尊严的核心

所谓学者尊严,是指大学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因其事业崇高而令人敬仰,因其人格高尚而令人敬重,因其成就卓著而受人尊敬。所谓学者尊严是大学尊严的核心,意在表明,在大学各类人员中,学者是核心,学者是最值得信任、最值得尊重的一个群体。

学者尊严根源于学术的尊严,根源于学者的本性、特点、地位与作用。真正的学者代表着人类的理性、知识、智慧和良知。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指出,学者“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能真正通过社会而存在,为社会而存在。因此,学者特别担负着这样一个职责:优先地、充分地发展他本身的社会才能、敏感性和传授技能”[2](P42)。学者以探究普遍知识为根本任务,“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2](P40),为推动人类文化和文明的进步而不懈努力。学者代表着“社会的良知”,是人类基本价值的守护神。因而,“就学者的使命来说,学者就是人类的教师”,是“人类的教养员”,是“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2](P43-45),他为公众树立了学识与道德的典范。

梅贻琦先生说:“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在大学,学者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中坚力量。学者的学识和修养,决定着大学生的学识与修养;学者的知识创新程度和科研水平,决定着大学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学者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决定着大学服务社会的广度和深度。对一个大学来说,有一流的学者,才会有一流的学生;有一流的学者,才会有一流的学术成果;有一流的学者,才会有一流的社会服务。学者是大学的名片,大学的内涵和底蕴都凝炼和浓缩在学者的言行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学者是大学的脊梁,学者是大学的母体。也因此,学者尊严是大学尊严的核心。

3.学生尊严:大学尊严的保障

所谓学生尊严,是指大学生的人格、个性、学习、生活、发展等都得到真切关怀、高度重视和全面尊重,他们能够通过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把自己造就成为一个自立、自信、自强、自尊的人。所谓学生尊严是大学尊严的保障,意在表明,在大学各类人员中,学生是人数最多的群体,有尊严的学生,能够更有效地发展、传承和维护大学的尊严。

培养有尊严的学生,是大学教育的根本指向。大学的功能经历了一个从人才培养到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并重,再到教学、科研与服务三者合一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进程中,人才培养始终是大学教育的主线。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大学教育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纽曼认为,大学“应该把将学生培养成‘绅士’作为其伟大的目标”[3](前言,P5)。纽曼的所谓绅士,就是通过大学系统的心智训练、性格修养和理智发展而集智慧、自由、公正、勇敢宽容等于一身的有尊严的公民。把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是我国大学教育的根本目标。成为“四有”公民,也就会成为有尊严的人。

人类的学术活动,是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开展的。大学学术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学生的传承作用。在大学,教师将前人积累的知识和自己研究所获得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使这些知识能够得以延续并弘扬。同时,与学生的对话和交流,也激励和促进着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教师在与学生的对话与交流中,探索和发展着新知识。所以,贺麟先生认为,在大学,师生关系是双重的,“一方面教师道高德重,学生对之如泰山北斗,可望而不可即,景慕赞仰,崇敬备至。而另一方面则教授与学生之间又可相对论道,或至相互批评辩难”[1](P243)。

向社会输送大批合格的高级人才,是大学服务社会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学生是大学的一面镜子,学生在社会中的一言一行都折射着大学的形象。只有有尊严的学生,才能够传承、维护和增强大学的荣誉和尊严。有尊严的学生,一方面能够在社会上展现和弘扬自己从大学传承的知识积淀和文化精神,向社会确证大学的荣誉与尊严;另一方面他更易在创业奋斗中获得事业的成功和成就,塑造卓越人生,从而给母校带来更大的荣誉和尊严。

总之,从事有尊严的学术,拥有有尊严的学者,培养有尊严的学生,这是一个大学拥有尊严的最基本标志。学术尊严、学者尊严、学生尊严三位一体,方可造就一个有尊严的大学。

三、大学尊严的维护:学校、学者、学生三方联动

大学尊严是大学的神经系统,脆弱而又敏感,需要人们的精心呵护和维护。维护大学尊严,从根本上说涉及内外两个方面的问题。就外部而言,需要处理好大学与社会、大学与政府的关系,社会和政府要通过相关的制度革新、政策完善、措施到位等,为大学尊严的维护提供社会条件和制度政策保障。就内部而言,大学自身需要处理好大学内部的各种关系,尤其是学术与行政、学者与管理者、学生与教师等的关系。维护大学尊严的外部环境及条件创设,是一个更为复杂和难解的问题,需要社会、政府和大学的合力。仅就大学自身而言,维护大学尊严,需要学校、学者、学生三方联动。

1.学校

其一,坚持“以人为本”,确立“学术本位”。所谓学术本位,是指大学的一切工作的成效和价值都要依据它对学术发展的贡献的多少和推动作用的大小来衡量。探究知识、保存知识、传递知识是大学的根本宗旨。学术性是大学组织的本质属性,也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显著特征,这就决定了现代大学必须坚持“学术本位”原则。大学的一切非学术工作,都要以是否推进学术工作为其成效的尺度。在大学,学者和学生是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活动的主体,要确立“学术为本位”,很大程度上说,就必须确立以学者和学生为本位。为此,在大学的一切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贯彻和落实“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

其二,强化“学术权力”,确保“学术自由”。中外大学发展的历史表明,学术自由是学术繁荣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学术尊严与学者尊严的基本保障。学术自由是大学管理的一条“金科玉律”。2010年1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科教文卫体等界别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的座谈会上指出:“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独立的思考”和“自由的表达”,是对学术自由的一个最好诠释。纽曼指出:“大学理应来者不拒,没有忧虑,没有偏见,没有妥协,只要他们是冲着真理而来。”[3](序,P4)在大学,“一大群学识渊博的人埋头于各自的学科,又互相竞争,通过熟悉的沟通渠道,为了达到理智上的和谐被召集起来,共同调整各自钻研的学科的要求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他们学会了互相尊重,互相磋商,互相帮助。这样就造就了一种纯洁明净的思想氛围”[3](P22)。强化学术权力,是确保学术自由的重要环节之一。所谓学术权力,就是指学术组织或学者对于学术事务和学术资源的控制权。强调学术权力,意在消解大学目前面对的双重意义的“膨胀式行政权力”。一是来自政府的膨胀式行政权力,这种权力对大学事务实行严格的管制和过度的干涉,使大学的自主地位和学术自由遭遇严重威胁;二是来自大学内部的膨胀式行政权力,这种权力在学术事务管理中无视学术发展的独特规律,使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大学管理,尤其是学术事务的管理中处于基本无权的状态[4](P68)。虽然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都是现代大学权力结构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大学的整体目标,但大学的结构、本质和功能,决定了学术权力应该成为大学权力结构的主体部分。强化学术权力,就是要在学术管理活动中通过制度设计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建立发挥其效能的制度保障机制和学术机构,并使这些机构真正按照学术规律来运行。

其三,保障“学生权利”,实现“自由教育”。大学教育根本上是一种自由教育,大学生的学习理应是一种自由学习。自由学习就是有尊严地学习。纽曼认为,“大学不是铸造厂,不是制造厂”,而是一个通过自由教育让学生理智得到全面充实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场所。纽曼的所谓自由教育,就是通过知识的学习,使学生的理智不断得到训练、充实和扩展,使学生养成个性自由、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习性。自由教育旨在培养“作为社会公民的人”[3](P93)。实施自由教育,就必须不断克服专业教育或职业教育的局限性,不断打破学科知识界限,融通各种学科知识,使知识作为一个充满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呈现于学生面前。因为,“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层面上获取真正的知识。我们必须学会综合,必须讲求方法,必须掌握原则,并且通过这些原则把我们学得的东西归类定型”[3](P59)。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纽曼认为,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地方。所谓普遍知识,是指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应该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真理性知识,学生的知识结构是系统的和完整的,学生掌握的知识对其“成人”与“做人”有直接意义。只有实施自由教育和实现自由学习,学生才能真正掌握普遍知识。实施自由教育,就是要尊重学生个性,正视学生差异,让学生在专业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日常生活、学校管理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使学生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而不是成为一个完全被动接受、照单全收的“学奴”。要实现自由教育,大学必须通过教育教学体制、学生管理体制等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真正落实和保障学生的各种权利,尤其是大学生公平接受教育、自由选择学习、民主参与活动、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个性全面发展等权利。

其四,优化生存环境,让学者和学生有尊严地生活。人是环境的产物,人的尊严的维护,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在大学,学者和学生的生存环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工作和学习环境;既包括校舍、资金、教室、实验室、设备等硬环境,也包括心理、荣誉、大学精神、大学文化、管理体制等软环境。大学应通过校园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精神培育等,为学者和学生的工作、学习与生活,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良好的人文环境和优美的生态环境。

2.学者

其一,坚持学术自律。学者应“以学术为志业”,把学术作为自己的一种生存方式,一种人生态度,一种精神境界。贺麟先生指出:“学者维持学术的尊严,须在学术创造的自身上努力。”[1](P251)学者要有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甘受寂寞的献身精神,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学术良知,坚定学术操守,恪守学术道德,遵从学术规范,通过自己的创造性的学术能力和学术成果,赢得人们的尊重。常言道:“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学术事业的推进,学术规范的实现,更大程度上要靠学者的自律。越是高层次人才,越应具备高度的自律能力。

其二,坚守学术责任。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学者创新精神和自律精神的源泉。学者应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马克思在遭遇各种各样的生活困境中,仍能坚持自己的学术追求,完成传世之作《资本论》,这与他早年就持有的“为人类牺牲自己”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分不开的。费希特指出:“学者有理由成为最谦虚的人,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目标往往是遥远的,因为他应该达到一个很崇高的理想境界,而这种理想境界他通常仅仅是经过一条漫长的道路逐渐接近的。”[2](P37)贺麟先生也说:“学者自己尊重学术,就是小之尊重个人的人格,大之培养天下的命脉。”[1](P250)

其三,坚定学者风范。学者自尊之道,就是“为师之道”。《吕氏春秋·尊师》篇有言:“教也者,义之人者也;学也者,知之盛者也。”《资治通鉴》日:“经师易遇,人师难求。”真正的学者应是经师与人师的统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学者既要传授知识,更要德性化人,用自己的渊博学识和道德风范来影响和感化学生与公众,在学识与道德方面成为人们的表率。

3.学生

其一,丰富知识和开阔视野。从苏格拉底的“知识就是美德”到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从福柯的“知识就是权力”到常言的“知识改变命运”,都深刻揭示了知识之于人的尊严的奠基性意义。知识是一个人思想独立、精神充实、德性丰盈的必要条件,是一个人在现代社会中自立、自信、自强、自尊的精神支撑点。纽曼指出:“具备有教养的才智,有灵敏的鉴赏力,有率直、公正、冷静的头脑,待人接物有高贵、谦恭的风度是好事——这些都是广博知识天生具有的本质。”[3](P40)大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既是一个不断充实思想、丰富精神、开阔眼界的过程,更是一个不断增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的过程。

其二,培育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就是一个人对自己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理性自觉。只有当一个人真正具有了公民意识,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他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有尊严的人。大学生尊严的持有和维护,离不开他们的公民意识的养成和提高。公民意识是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的统一。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既体现为善于行使公民权利和谋求“当家做主”,也体现为勇于履行公民义务和担当社会责任。

其三,塑造高尚道德人格。孟子曰:“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自尊与敬人是人的尊严的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方面。积极提升道德修养,形成良好道德情操,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加强道德自律,是大学生自尊心和敬人心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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