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改革: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生育保险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育保险论文,现代社会论文,研讨会论文,标志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于1999年9月17 日在北京召开了生育保险研讨会,就生育保险发展趋势和有关政策关题进行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研究所、国务院体改办、全国妇联、国家计生委、全国总工会以及地方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生育保险处在会上介绍了全国生育保险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与会代表对生育保险的改革成果、发展方向、保障措施、政府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功成教授认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而且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一是体现了男女平等,主要包括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乃至家庭中的地位等各个方面。二是女职工肩负的特殊使命及其所付出的特殊代价需要有相应的分担机制。生育保险正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分担这种代价的最好方式。三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需要通过生育保险才能真正落实。如我国的《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等,规定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和利益以及妇女劳动保护与生育期间的保障措施,但若没有生育保险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妇女保护的法律规定便很难得到落实。四是市场经济需要生育保险。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配置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资源,并由此实现高效率的追求目标。因此,生育保险是确保妇女进入劳动力市场并参与就业竞争、促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的重要条件。五是缓和社会乃至家庭的矛盾。在没有生育保险的条件下,妇女就业处于劣势地位,并必然损害其经济地位,导致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
有些专家认为,生育保险制度的作用之一是保证劳动力资源延续和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考虑生育行为的责任特征,如果是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应该有相应补偿机制,不应全部由企业或职工个人负担费用,也可以考虑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的办法。在谈及生育保险的发展趋势时,有些专家认为,生育保险的保障标准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以保障基本待遇为原则。随着国家经济条件的改善,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提高保障待遇,避免造成生育费用过高而加重企业负担。
体改办、妇联、计生委、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的同志认为,生育保险制度改革10余年来,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妇女劳动者权益、缓解妇女就业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妇女生育为社会作出的双重贡献,逐步实现全社会分担生育费用,即实现生育费用社会统筹这一目标。同时要与计划生育国策相配套,相关政策要协调和规范。在国家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要注意处理好生育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问题,避免出现生育女职工医疗费无保障的现象,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社会保险局、所及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认为,要处理好社会保险各险种之间的关系。在两个确保的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生育保险工作的重点要注重规范政策。在生育保险推进过程中要考虑我国的经济条件,在保障项目、基金管理手段上注意调查研究。目前,各地实行生育保险费用实报实销的地区,普遍感到生育费用难以控制,主要是医疗单位不规范收费所致。而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对不合理收费的控制手段,造成生育保险费用超支。而实行定额支付的地区,由于定额支付的标准限制,生育保险的保障作用又不能充分发挥。因此,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及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和研究。
通过研讨,与会人员对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代表们对生育保险为企业公平竞争、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女职工权益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达成共识。大家普遍认为,通过各部门的交流,加强了了解,沟通了信息,明确了认识。并希望通过各部门的努力,共同推动生育保险工作,使生育保险能够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女职工服务,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协调发展。
生育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