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华犹太妇女及犹太人婚姻状况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犹太论文,犹太人论文,婚姻状况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51(2000)06-0106-04
提起犹太人,人们自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其与钱联系在一起。在当今的世人眼里,犹太人个个腰缠万贯。由来已久,犹太人在基督教世界中的形象就是原始金融家和全能的金钱操纵者。在美国,犹太人等于货币兑换商、当铺老板或银行家,这一观念已经不可消除地溶入了大众的心灵之中。[1](P8)然而,当我们把历史翻回到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时候,就可以发现,当时在旅居中国的犹太人中,也有从事被一般犹太人所视为不良之贱业的。
一、旅华下层犹太妇女境况
鉴于史料所限,对于旅华的犹太人和犹太教,我们了解得很少;对于旅华的犹太妇女的状况,我们知之更少。此项研究成为外国来华妇女史研究的空白。实际上,在清代以来旅华的外国人当中,有不少就是犹太人,只是我们一般难以区分罢了。旅居中国的犹太人大致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第一,19世纪鸦片战争爆发后,来自印度,在华中、华南和香港等地,主要从事鸦片贸易生意的塞法迪犹太人。他们的人先后总共不过几千人。他们大多数为中产阶级。第二,19世纪末,随着沙俄在中国东北修建铁路及为躲避沙皇迫害而来的俄国犹太人,他们的人数在2万人上下。来中国时大多一贫如洗,后来有一些跻身于中产阶级,大富者不多。第三,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上海作为通商5口之一对外开放,世界各地商人沓沓纷至,其中部分为祖籍巴格达的犹太商人,以著名的犹太商贾大卫·沙逊家族为代表。随后,美索不达米亚以及孟买、埃及的犹太人也接踵而来,以嘉道理、埃兹拉、亚伯拉罕、沙乐门、哈同等人为代表。他们以犹太人精于经营的锐利目光,瞄准上海这一开放口岸的优越地理条件,从经营鸦片、茶叶、丝绸开始,进而扩展到房地产、金融等业,很快成为上海滩上的巨富。他们对上海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建设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他们的人数约为600-700人。[2](P31)他们在旅华犹太人中属于最富有的阶层。第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德国纳粹驱逐出境的德奥、波兰籍的犹太人,他们的人数为2万多人。在离开德国时,纳粹规定他们随身所携带的款目不得超过10马克。他们大多数居住在日本统治下的上海。[3]
在旅华的犹太人中,跻身于中国上层社会的人有之;穷困潦倒、生活渗淡的也不乏其人。鸦片战争爆发后,随着鸦片贸易的扩大,19世纪40年代以来,以塞法迪系为主的犹太人开始在上海、广州及香港等城市立足经商。在这些犹太人当中,他们没有开设妓院、色情舞厅等行当的,也没有犹太妇女因穷困潦倒而卖淫的现象。到了19世纪中期,1860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后,欧洲的犹太妇女有的因生活贫困而随犹太难民潮来到香港和上海,有的从上海去了哈尔滨,[4](P1-142)这些妇女均属阿什肯纳兹系犹太人。来到中国后,因经济生活状况恶劣的无奈,她们有的走上了从妓之路。1873年,有两个同住在一起的西方暗娼在香港被送上了当地法庭。一人名叫梦特娇(Bridget Montagu);另一人名叫罗莎(Maria Rosa)。[5](P198)值得注意的是,她俩的姓皆在我们所引的《犹太姓名及历史词典》中可找到。另外一位名叫伯尔格尔(Francisco Berger)的西方妓女于1883年被情人杀死,断言其为犹太人。(注:Susanna Hoe在其所著的The Private Life of Old Hong Kong,WesternWomen in the British Colony一书的第150页中有详细记载。)她的姓的确是犹太人的姓。(注:Benzion C.Kaganoff.A Dictionary of Jewish Names and Their History一书后有详细姓名索引。)在1888年的香港妓女名单中,犹太姓名达21人,其中姓Goldstein的有两人。(注:Susanna Hoe在其所著的The Private Life of Old Hong Kong,Western Women in the British Colony一书的第150页中有详细记载。)19世纪末,沙皇俄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加剧。1882年5月,俄国内政部长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严格限制犹太人在居住区域外的居住权,准许各地居民把“有罪的犹太人”赶出去。1893-1895年俄国各地均发生驱逐犹太人事件。[2](P540)为此,俄国犹太人为躲避迫害,开始较多地逃至中国东北的齐齐哈尔、哈尔滨和大连等地,有些犹太妇女则流落到香港。
20世纪初,特别是十月革命以后,白俄较多地涌入香港和上海,他们当中有一些俄国犹太人,其中一些犹太妇女因贫穷而沦为吧女和妓女。当时在香港当吧女和公开以妓女为生的白人女子主要是罗马尼亚、波兰和俄国的犹太妇女,她们不同于南欧人种。这些妇女一般还要养活同国来的丈夫,其丈夫们属于低级的和最残忍的“皮条客”,多为在本国被通缉的在逃罪犯。[6](P73)
有关下层犹太妇女在中国的境况,在20世纪30年代印度犹太社团在孟买所办的刊物《犹太论坛》中也有所论及。犹太拉比列维茨基(Rabbi Levitsky Louis M.)在其1930年12月26日写给《犹太论坛》的报告——“一流移民族褪色的足迹”(Fading Footprints of a Wandering Peopel)中写道:自本世纪初俄系犹太人较多地来沪后,生活条件较好的塞法迪系犹太人发现俄系犹太妇女为了生存当吧女或妓女。[7](P57)
由于没有发现在哈尔滨有犹太妇女卖淫的史料,所以我们不能断定哈尔滨犹太人所开的妓院中是否有犹太妇女。但在到达哈尔滨的犹太人中有经营妓院的,其情况在日本“满铁”所记载的史料中有所涉及。据20世纪30年代末“满铁”的调查,当时从事此业的主要是犹太人,但后来皆改从善业。《在满犹太人/经济的过去及现在》一书中这样写道:“盛リ场、娼家之类殆无例外,掌握于阿姆奇斯拉夫斯基、布里多施坦因、列普斯基、别洛乌索夫等犹太人手中。”[8](P4)“以前经营娼家的布里多施坦因现在(指1940年初——笔者)经营药品输入,资本金约1万元,年营业额约5万元,获利4千元。”[8](P63)
1933年,一位法国学者在上海专门调查和研究白人妇女的卖淫问题。他亲自来到位于斐伦路的“维纳斯酒吧”(Venus Bar),这是一个秘密的卖淫窑。女老板是来自哈尔滨的犹太人,由她管制的白俄妓女把她称为暴君。这些白俄妓女从哈尔滨来,借用她的资金,一切由她安排。女老板的丈夫是位法国人,其姓的首字为R.,名Achille,这是个犹太人的名。其丈夫对她也怕得要命。她还供给白俄妓女毒品。
二战爆发后,1938年以来,随着大批德奥犹太人难民涌入上海,其中亦有少量犹太妇女当妓女、吧女及舞女的,而后者亦多兼操此业。由于经济形势的严峻,特别是在犹太区被严格管制的虹口隔离区时期,本来就过度拥挤的犹太区情况更是急速变坏。有些犹太人只好乞讨和做娼妓为生,更有些母亲卖小孩来度日。[9]以卖淫求生已不限于未婚犹太女子,已有丈夫及孩子的犹太妇女也有走上这条路的,甚至有类似典妻的养汉现象发生。在犹太人开设的妓院中也有犹太妓女,以犹太人作为身份公开登记当妓女的现象也在此时发生,至于暗娼则非外人所能详知。一位1991年在美国生活的当时的难民佩尔克思(Eve Rumjanek Perkes)还记得当时为了生计,一些犹太难民女子当了吧女,也陪客人过夜。吧女在桌前或吧台前陪客人喝酒,酒店给吧女的“鸡尾酒”往往是茶,但也要算在客人的帐上。有的酒吧有自己的爵士乐队,吧女也陪客人跳舞,但客人往往要求更多,于是吧女会随客人消失在深夜中,而酒店侍者往往是皮条客。当时在德国,犹太人卖淫是不可想象的。但在此时却鲜有责备者,她们这样做是为了使家人免于饥饿。一位名叫迪德耐尔(Didner Sam)的犹太难民医生开办了一个性病诊所,一些妓女让他帮助避孕或打胎,这种要求也来自一般的犹太女难民。有的犹太难民妇女为了要求打胎甚至会跪着求情。后来色情生意不好做了,特别是到了日本投降前,以前当吧女的这时也开始拉客。在隔离区时期,有7名犹太难民妇女登记卖淫,还有一些妇女为了改善恶劣的生活状况而与人姘居。据当时的犹太难民恩格尔(Engel Paul)的回忆:在虹口隔离区时期,管发通行证的日本人合屋叶有时无端地骂那些犹太妇女申请者为婊子。[7](P174)她们的这些做法是其丈夫完全知道的,他们也分享了好处。[10](P351)据奥地利犹太难民缪勒博士(Dr.Alice Mueller)后来的回忆:一些富裕的犹太人利用各种形式盘剥贫穷的犹太人。最糟的是那些在妓院工作的穷苦犹太妇女,而这些妓院都是由富有的同胞开设的。[11](P252)40年代初上海的一家著名英文报纸,发表了一篇关于向上海工部当局登记的五六家高级外国妓院的长文,宣称其中的妓女少数为德籍犹太人。[12]
有关犹太妇女沦为妓女的情况,在40年代发行的上海报业中也可见端倪。据当时上海市警察局统计室公布的材料表明:在1947年间,上海全市有舞场29家,舞女1776人,外籍仅37人,其中犹太籍6人。[13]日本投降后,美国大兵来到了上海,犹太难民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有的犹太小伙子却失去了女友。[7](P229)这是指那些犹太女子跟了美国大兵。
应当指出的是,十月革命以后,在旅华的白俄妇女中的卖淫现象是引人注目的,其中必有俄国犹太妇女在内。只是非专门的犹太史研究者,对一般的记载不加辨明罢了;另外,一般的犹太当事人对此也引以为耻,他们不大愿意提及这段辛酸的往事。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我们仍可从不多的史料中勾勒出大貌来。总的说来,近代旅华犹太妇女的性伙伴主要是白种人。这一方面是出于语言上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同其生活圈子有关。
二、旅华犹太人的婚姻状况
旅华犹太人的婚姻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1.在塞法迪系中多为反对与异族通婚者;2.在犹太中、上阶层中,有娶华人女子为妻的;3.西方犹太妇女中,有嫁给中国男子的。
谈到犹太人的婚姻,我们从犹太民族的婚俗历史中可以得知,犹太人有近亲结婚的习俗。就古代来说,在犹太人的“族长时期”(公元前18—前17世纪),为了维持民族间的联系和血统的纯洁性,为避免家族财产的外流,犹太人在婚姻上的要求通常是同族同姓联姻,最理想的是近亲结婚。所以当时犹太人堂(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十分普遍。从一些文献可见,堂(表)兄弟之间男子不仅可以向堂(表)姐妹求婚,似乎还有一种特权,他们的求婚按摩西律法规定,一般不能被拒绝,不仅有权娶她,还可以继承她父亲的财产,如果女孩父亲拒绝求婚或将女儿嫁给别人,将被处死。据《圣经》记载:拉班更愿意把女儿嫁给外甥,而不是别人。[14](P91)在族长时代犹太人曾允许同父异母兄妹间的结婚。犹太人族内通婚现象很普遍。自然也有一些人违反族规,与异族人通婚、娶外邦人为妻;也有一些犹太女子嫁给外邦男子。由于与异族通婚的现象的存在,使自己的血统变得复杂起来,也就影响了犹太民族宗教信仰的纯洁性。因此,犹太人认为若和异邦女子结婚,或嫁给异邦人都是不幸的。婚嫁最好是在本族内进行。波斯时期犹太的宗教首领以斯拉、政治首领尼希米等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禁止本族人与外族人通婚。但娶外族奴仆,倒是可以的。在战争中掠夺的外族妇女,是犹太人娶亲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了严禁犹太人与外族通婚,律法规定犹太人若娶了以东人或埃及人的女子为妻,所生的儿子不能视为本族的人,直到第三代的子孙,才可以入雅赫维会。[14](P92)由此可见,古时候的犹太人是坚决反对与异族通婚的。
至于清代以来旅华犹太人的婚姻状况,值得一提的是塞法迪系犹太人。一方面由于传统习俗对他们的影响的根深蒂固,他们为了保持其血统的高贵及宗教方面的约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华选择犹太配偶的机会很少。所以旅华的犹太人中,在富商阶层,有姑表近亲结婚的迹象。从一些事业有成的上海塞法迪系犹太男子的照片来看,他们的外貌总有一种在医学上近亲婚配的貌似现象:眼睛凸出;性格偏执怪异;常常会得莫名其妙的病;子孙不昌,而且多不永年。我们仅从在沪的犹太富豪来看,哈同无后裔;维克多·沙逊生活变态。日本人在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发现维克多·沙逊是个单身汉,他对女子表面不感兴趣,给人以独身主义严谨居士的印象。1941年12月8日,日、美双方宣战后,日本军人即去搜查沙逊在沪的住所(当时沙逊不在上海),发现他居室内有无数的春宫画,……表示他内中所过的变态生活。[15](P401)旅华的犹太人中也有人考虑过与中国开封犹太人联姻的问题,当他们从开封接来未婚的犹太人后裔时,最初曾有为女儿择婿的热望。但不久就发现,从开封接来的这极少的人选们文化素质低下,语言也完全隔阂,且经济状态不如人意,所以也就耻于与之婚配了。当俄国犹太人较多地来沪后,俄国犹太人自然也就成了他们婚姻的最佳人选。但塞法迪系犹太人对俄国犹太人不满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俄国犹太女子所选择的配偶中竟有非犹太人的,这是与犹太人的婚俗相抵触的。
在旅华的塞法迪系犹太人中的近亲婚配现象,也贯穿着商业利益上的考虑,即肥水不外流。有这样一个惯例:在旅华犹太人所经营的公司中,公司里的高级职位及商业利益均与自己的姻亲分享。人们发现上海的犹太大家族和沙逊、亚伯拉罕、埃兹拉、海亦母、嘉道理及古贝(主要在香港)之间无不沾亲带故。旅华犹太人的婚姻,除了具有近亲结婚的特征以外,在早期旅华的犹太富商阶层中,有娶华人女子为妻的。最早娶华人为妻的犹太人,大概是1918年从俄国来华的美籍犹太报业人士索克斯基(Geoge Ephraim Sokolsky 1893-1963年),其父为波兰的拉比。19世纪80年代,他从波兰的比亚韦斯托克省赴美。索氏生于纽约的尤蒂卡,1917年夏离开纽约去彼得格勒。13年后返回美国。1922年10月,索氏在上海租界排除极大的干扰与华人结婚。其妻名为P.罗赛林达(Phang Rosalind)。据西方目击者称其十分美丽。[16](P124)罗赛林达生于牙买加,其祖辈为华裔。她在英国接受教育,并持有伦敦的皇家音乐学院的毕业证书。尽管如此,他们夫妇俩仍不为上海的西方人社交界所接纳。索氏在华多结交中国权贵,十分吃香。但在沪的西方人与他的交往纯属工作上的关系。尽管索氏夫人的西方文化与教养远胜于上海西方妇女的平均水平,但上海的西方人社交界仍拒绝他们。1933年索氏夫人在美国死于重病。[17](P71-76)当时在沪的西方人如娶华人为妻就会被当地白人所轻视。旅华俄系犹太人娶华人为妻的至今仅有两位——即来自美国的沙博理和来自苏联的金诗伯。(注:Sidney Shapiro在北京出版的英文自传有中文节译本An American in China,三联书店1984年版;Sam Ginsbourg的My first sixty years in China的中译本,1991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旅华的上层犹太人中娶华人女子为妻的还有哈同。S.A.哈同(Silas A.Hardoon,1849-1931年),生于巴格达,卒于上海。他出身于小职员家庭。1873年来到上海。在上海近60年的时间内,他依靠贩卖鸦片,放高利贷,买卖土地,供人租地造屋到期收回等方式,自建大楼、市房、住宅出租,获得了惊人的财产,成为旧上海数一数二的富翁。他娶了一位熟谙民情的中国乡下姑娘罗迦陵,英文名为Liza.Hardoon(1863-1941年)为妻。[2](P522)[18](P425)哈同死后,上海塞法迪系犹太人千方百计地不让其遣孀得到其全部遗产。1936年时,K.B.E.S.哈同要求已故的S.A.哈同的遗孀丽莎·哈同,在S.A.哈同的亲戚中共分遗产。因为根据中国遗产法和立遗嘱人的愿望,S.A.哈同将其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妻子。为此,出现了一场遗产官司。原告主张的基本点在于,已故者为伊拉克国籍。根据伊拉克继承法,一个寡妇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不可超过其全部财产的1/4,其余的财产要在已故者的亲族中平分。当此案于12月1日提交到上海大英按察司衙门时,被告不承认已故者为伊拉克臣民,只是承认已故者之父生于巴格达,而已故者为英国臣民。[19](P215)究其真正的原因,笔者认为就是因为S.A.哈同的遗孀不是犹太人,所以才产生了财产分配的纠纷。
本世纪30年代以来旅华的德奥犹太人中也有一些娶华人为妻的,但后来大多带回本国。在中国留学生中也有从欧洲带回犹太妻子的。总的说来,他们彼此间的感情均较好。此外,还有西方犹太女子与中国男子同居或嫁给中国男子的,如著名美国犹太女作家项美丽(Emily Hahn 1905年生)。项美丽于1935年来华,在上海教英文时,她与一国诗人发生关系,引起了国籍的骚动。为了避免国籍麻烦,她称该诗人为自己的丈夫。(注:Susanna Hoe在其所著的The Private Life of Old Hong Kong,Western Women in the British Colony一书的第150页中有详细记载。)
在德国的犹太妇女中,也有嫁给中国男子的。二战结束后的第2年,德国犹太难民海培耐尔(1938年曾到过上海)及其夫人来到南京后,该夫人在美国空军部门工作。工作期间,该夫人发现美国空军部门的文职秘书竟是她在柏林时的女同学玛丽昂(Marion),她当时是一国民党权贵的儿媳。玛丽昂是在1939年时被送往英国的近万名德国犹太青年之一。在英国她与一中国留学生结婚,战争一结束即来南京。她用不着工作,但待在家又太闷,遂主动出来要求工作。[20](P152)
在30年代抵沪犹太难民与外族通婚的现象,并未成为引起热烈争论的问题。根据欧洲难民联合会的调查,当时只有7户人家,因为婚姻的一方是无国籍难民的缘故,而被要求住在隔离区内。其中包括3个中国妇女、1个葡萄牙妇女和3个英国妇女,她们都嫁给了难民。这些难民究竟是否都是犹太人,已无可考证。[21]
从1937年日本占领上海至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的《犹太月报》(Isreal's Messenger),每期均刊登几则订婚及婚礼消息,有的还配有照片,但没有一则是与非犹太人结婚的。不是社会上不存在这种现象,而是报界不予登载罢了。另外,我们还可以发现:塞法迪系为主的犹太人及英美犹太人,一般在阿哈龙会堂举行婚礼;而俄系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及东欧犹太人一般在摩西会堂举行婚礼。这种现象表明,当时上海的犹太社会已超越了塞法迪与阿什肯纳兹间两系的界限,而是以英、美及俄国、东欧为区分了。当某位拉比有时不在会堂时,别的会堂拉比也有过来代行其政的。它表明了当时各会堂之间的团结。
我们应该看到,塞法迪系犹太人有其贵族渊源,而阿什肯纳兹系犹太人则来自平民阶层。在中世纪,两者间的人口数量相差无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者的人口数量则大大地超过了前者。尽管纳粹屠杀的600万犹太人中主要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但目前犹太总人口中属塞法迪系统的不过1/10。[15](P96-99)无疑是优生学的原理在起作用。目前在世界各地,在美国及以色列起着主要作用的和作出杰出贡献的主要是阿什肯纳兹系犹太人。主要原因就是得益于与异族通婚而造成的人口繁衍与智力的发展。
收搞日期:200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