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论文

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论文

政治学法学研究

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

胡瑜锴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50)

摘 要: 唐代乡村体制经历了从乡官制到户役制的转型,“村”从自然聚落转变为行政区划,以里正为代表的乡官走向没落,开始了通过富户来进行乡村治理的方式,权力由中央逐渐走向地方,最终形成了乡村治理体制的新格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也可以从这种制度变化中获得经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治理。

关键词: 唐代;乡村治理;乡官制;户役制

唐代是古代中国最为辉煌的朝代,诸多制度在此时形成,而乡村治理制度也在此时产生了重大变革。

唐中叶开始的乡村治理转型是渐进式的,乡村与国家的互动和博弈是其中重要的主线之一,二者之间冲突与碰撞导致了唐代乡村治理模式的重大变化。如何吸收唐代乡村治理经验,从而实现当代基层社会有序稳定地运行,这正是本文重点。

一、乡官制的构成

唐初乡官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而设立,里正亦以其为依托,故乡官制与均田制乃是荣辱与共的关系,实际运行时亦呈现大体一致的走向。

[10]Oxford,R.L.Language Learning Strategies:What Every Teacher Should Know.New York:Newbury House.1990.

唐代“乡”制的改革,里正成了实际掌权人。统治者一方面提高其政治地位,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予以厚待,里正成为唐代基层管理人员而备受欢迎。《新唐书·列传第三十七》载:“每一员阙,拟者十人。”[1,p4166]这既是大一统社会对乡村基层管理的需要,也是政治、经济上的优势地位所致。

Cite this article as: BI Jian-Ping, LI PING, XU Xi-Xi, WANG Ting, LI Fei. Anti-rheumatoid arthritic effect of volatile components in notopterygium incisum in rats via anti-inflammatory and anti-angiogenic activities [J]. Chin J Nat Med, 2018, 16(12): 926-935.

(2)融通仓模式(存货类)-运营阶段供应链金融。以仓单模式为对象进行分析。供应链中参与的对象主要有金融机构、资金需求方、第三方物流。前两者同样是借贷关系,金融机构负责提供资金完成融资,整体看三者的关系都可以视为合作关系。

(一)乡里制及里正

“乡”最早出现于周代,当时称之为“乡遂制”;春秋时期,奠定了乡里制的基调,此时“乡”下沉为基层行政单位;秦汉时期推行乡里制,奠定了“乡”的地位,成了后世沿袭的基层组织;汉代,“乡”乃基层权力之中心,全面管理所在区域的各种事务,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两晋仍采乡制,至北魏拓跋氏当政,创立三长制,乡制被废止。隋至唐初期,重新设立乡制,然其并未对乡村治理起到积极作用,导致乡级行政人员终被废止。乡正废止后,其具体职掌由里正接管,这也是唐代乡村的一个重要特色。

唐代乡级行政建制则是政权组织结构中重要的一环,亦是行政区划和赋税征纳的基本单位,承担具体事务的组织、监管、实施等职能。另外,皇帝大赦天下、授予封号时,乡也是一级封授单位。

其三,任职待遇。按唐制,里正可免除课役,即租、庸、调、地税等;村正免除的则是杂徭,其多于本州县服役,如水利设施修建。

在唐代乡村建制中,乡是基层行政中心,其实际执掌人员是里正,凡是县府所下命令,均由里正承接,负责执行。而在“村”制度确立后,里正直接处理村务,形成里正为主、村正为辅的格局。

里正设置历史悠久,战国时一里之长“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查非违,催驱赋役”[3,p195]

其一,按比户口。《唐律疏议·户婚律》载:“里正之任,掌按比户口,收手实,造籍书。”[2,p251]也就是对人口户籍的管理。

俗话说的好,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高中生也是如此。当前高中生的心智大都不成熟,很多时候的消费是由于一时的冲动,并没有树立起理性消费的观念。与此同时,当前很多学生中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攀比现象,很多学生因父母给自己买了一些名牌的衣服、鞋子,就向其他同学炫耀,进而导致很多学生并没有考虑到家庭状况,就模仿进行高消费。近来还出现了攀比名牌钢笔、进口笔记本等高价文具的风气。很多学生坦言,“这些东西自己平时用不到”、“是因为好看才买,舍不得用”。在这一过程当中,极易发生家庭矛盾,甚至还有很多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积攒下原本吃饭、买正常学习用品的钱去购买一些华而不实的商品。

其二,课植农桑。侧重于农业生产的组织督导,及各项相关制度的执行核查。若遇上灾害,里正则应当按实上报,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考,杖七十。覆检不以实者,与同罪。若致枉有所征免,赃重者,坐赃论。”[2,p252]

王文娟老师是山西省长治市重点中学清华中学的一名语文老师,多年来一直从事语文教学、教研工作及班主任管理,2017年年初,她结束了一年半的援疆服务后,又主动请缨申请加入到了第二轮的援疆服务队伍,从家乡到新疆,她从陌生到熟悉,再到融入,团场党委的关心、同事们的热情,学生们求知若渴的欲望让她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并成为她担当重任、扎实工作的无穷动力。第二轮援疆工作座谈会上王文娟说:“我已经把新疆当做自己的第二故乡,我愿意为美丽新疆的建设付出自己的努力。”

其三,检查非违。里正要对辖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纠察、上报;对于外来人口,必须及时核查上报;对于从其它地方逃亡来的浮浪者,唐律严令禁止予以收容。此外,里正还需要协助军方检查军人违法状况。

其四,催驱赋役。即征收税赋,驱使劳役。

唐初政府废弃乡正而提升诸里正职权,由其共掌乡务,既达到分权的目的,也可使诸里正相互制衡;唐代中期里正势力渐大,政府为保证中央权力,设置村正分权,从而削弱里正。这也是里正衰落的一个原因。里正的衰落也反映了直接依靠政府权力进行治理仍有较大缺陷,故而其后转变为以自治为主的户役制。

(二)村制及村正

隋朝在继承前朝乡里制基础上并加之改造,村落发展基本成熟,《隋书·食货志》载:“制人五家为保,保有长。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焉。”[4,p680]

“村”正式成为国家行政的一环是在唐代,“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村坊邻里,递相督察”[5,p2089]

当时的里正需要依律典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否则就会被处以刑罚:“诸里正,依令授人田,课农桑。若应受而不授,应还而不收,应课而不课,如此事类违法者,失一事,笞四十。”[2,p251]

“村”制度大致创设于武德年间,其行政首脑称为“村正”。谷更有认为,“村正”设立于废除乡长、佐以后[6,p7]

开元时期,国家制度建设已较为成熟,承唐初之设计,唐政府于基层组织的规制已大致定型。与秦汉不同的是,“里”的地位提升,而“村”“坊”则取代“里”成为基本行政单位。随着村落普遍化,原先行政设置已不能实现有效管理,故唐政府顺势应变,正式确立“村”制度,“村”成为国家基本治理单位。

应用结果表明,风机盘管取暖速率快,噪声低,温度达到使用者的理想状态,并且超低温CO2空气热源热泵机组性能稳定,自控功能强,优化运行,体现了节能思想,还能实现用户的不同要求,达到舒适满意。

里正工作的履行需要直面“村”。政令榜示于“村”,便可直接迅速地布告广大村民。而具体执行中,里正需要直接与村民接触,故为履行职责,里正必须频繁活跃于村落,方能及时掌握和应对各种情况。

里正是乡村事务主导者,村正则为助手。村正职能为“督察奸非,并免其课役”[3,p63]。其主要负责村内治安,同时也负责思想教育工作,包括防盗捕贼、处理突发事件、核查上报外来人口、禁止邪教等。相较里正,村正于村情更为熟悉,故政府赋予其职责亦在情理中。实际上,保持乡村稳定从而汲取乡村资源,乃一切乡村管理方略之根本出发点,村正之设立及其职责,即国家加强对“村”控制的方略之一。

因此,无论里正之调整,还是村正之配置,均是政府为有效掌控“村”刻意而为的措施。唐代“村”的强化是统治者加强基层控制的必然结果,而乡村中里正、村正的设置规范则成为这一事件的重要历史表征。

而其设立之考虑便在于如何管理的问题,故有无村正乃是否为行政村的标准。

由于村正熟悉村情,故为乡村的主要掌权者,对于村内的管理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其职责包括对外来人口的稽查和乡里纠纷的司法。此外,对于县政府临时诏令,村正也必须遵守执行。

从改革开放起,珠江航运就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此,改革成为了推进珠江水运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珠航局行政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珠江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稳步推进、珠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不断深化,为珠江黄金水道建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支撑。

但随着村务逐渐繁杂,村正也逐渐突破了原先职能的限制,政府赋予其更多的职责,如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征纳赋役也是其一。《王梵志诗校注·贫穷田舍郎》载:“里正追庸调,村头共相催,幞头巾子露,衫破肚皮开。体上无裈袴,足下复无鞋。丑妇来恶骂,啾唧搦头灰。里正被脚蹴,村头披拳搓。驱将见明府,打脊趁回来。租调无处出,还须里正赔。”[7,p651]由此文可知,村正与里正共同行使税收的职责。

村正与里正同是唐代乡村的掌权人,故《唐律》中于二者的职责规定,也大致相同,但就其本身特性而言,仍有着较大区别:

由上可见,乡官制的核心在于里正。但是唐代中期以来,由于土地兼并问题逐渐凸显,导致均田制下的小农阶层解体,从而出现了大量流民,从根本上打破了唐初设立的乡村管理体制。里正的原有权威与管理职能日渐衰微,此种变化昭示了乡官制渐趋衰微。究其根源,便在于均田制的衰败,原先流畅运行的治理体系在此环节上出现问题,导致土地还授机制受到了极大冲击,且状况不断恶化,而这又进一步促使里正的弱化。实际上,里正仅是国家掌控乡村的工具罢了,其本身并无可能超越其所在阶层的局限,但从里正的衰落,也能看出唐中期以后中央政府权力的流失与王朝的衰落。

其一,行政职能。里正乃事实上的乡官,故其职能包括所有乡村之事,而村正职责虽不限于治安管理方面,但范围仍在一村内。

其二,选任条件。里正选任条件明显高于村正。而实际选任中,里正均出身白丁以上,但村正多为中男,从而与唐制标准保持一致。

而“里”则是一种较为古老的组织,出现早于“乡”。东周出现了乡里并称的趋势,这一时期管仲所创的乡里制较为成熟;秦汉时期则进一步简化,“里”成为最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唐代规定则较为合理:“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3,p63]

由此可知,里正、村正虽同为乡官,但在职能权限、选任标准、任职待遇上,村正地位都明显低于里正,故在处理乡村事务时,里正为主、村正为辅的格局也是合理的。

大事如张无忌成为明教教主后,要求教众以大局为重,不要与六大派互相报复为难,并且约束行为,不再滥杀无辜,教众们无不应允,不单单是慑于张无忌的威信,更是因为他们权衡利弊,真心赞同。

二、户役制的萌生

该公司投资建设的700余亩水培蔬菜生产基地,其中建有8米高立体水培蔬菜智能温室100亩,5米高的600亩连体温室则用于种植普通水培蔬菜。700亩水培蔬菜基地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产量2.52万吨,年产值超1亿元,比相同面积土壤栽培增产1.47万吨,增收7980万元。平均每亩每茬产量3吨,每亩年产量可达36吨。按照按平均价4元/公斤计算,年亩产值达14.4万元。目前,该公司实现了订单式生产,可按照客户需求定时定量生产。“基地生产的生菜可直供香港、日韩等市场,零售终端价高达40元一公斤。”云南陆航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从文明进程看,人工智能在现阶段的意义仍在于进一步解放人力,类似工业革命时蒸汽机解放了人力,人工智能革命将人从低等脑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因此也必将像集装箱的发明取消了码头工人这个职业那样,取代很多脑力“码头工人”的工作。长期和整体来看,技术进步总是改善人类整体福利,并为个体更好实现自身内在价值提供外在条件。

在此背景下,两税法被提出,“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8,p7556]。资产代替了原先的人丁,成为缴纳税赋的标准。纳税者按照田亩资产征税,改变了以往税赋不均的现象。两税法的实行,宣告了均田制的废止,也反映了统治者对乡村现有资源分配格局的认同。于是,两税制取代了均田制,而以财富多寡为征收标准,说明富户阶层是其主要收入来源。

里正在面对实力强大的富户时,由于其实力不足而无法取得税款,常常需要其代垫,里正之衰败一至于斯。故而,唐政府转而同富户进行合作,努力将其纳入国家利益中来。富户阶层从而掌握了税赋收缴、户口监控、司法诉讼等权力。至此,户役制取代乡官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制度。

唐代中期,逃户数量巨大,“安史之乱”引爆了积累颇深的社会矛盾,导致唐王朝的衰败。平叛之后,乡村社会贫富分化逐渐定型,富户阶层开始崛起,基层力量增强,农户则成为雇农或佃农,均田制名存实亡,唐代政府因之陷入财政危机。

(一)富户阶层的兴起

唐代中期以后,“富民”的实力逐渐增强。但纵然商人拥有了大量的财富,他们仍然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资产,大量的资本投入土地,故而大量的乡村富民阶层兴起,成为基层社会强大的力量。

总而言之,在社会阶层流动活化的情况下,富户阶层的兴起是合乎发展的,这也昭示乡村自我治理的强大能力。

富户成为相对于官吏、豪强的另一股地方势力,其崛起也引起了统治者的关注和重视,故而在乡官制衰落的背景下,以富户轮差为基础的户役制被提出:“宣宗大中九年,诏以州县差役不均,自今每县据人贫富及役轻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检署讫,炼於令厅,每有役事,委令据簿轮差。”[10,p127]

富户阶层兴起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一,均田制本身所具有的不公平性,《通典·食货典》载:“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其散官五品以上同职事给,兼有官爵及勋俱应给者,唯从多,不并给。”[3,p29]田地不仅因种类而有所区别,重点在于官员豪强所具有的特权,这埋下了均田制崩溃的种子。到了玄宗时期,唐初均田制下的小农阶层瓦解,少数农户成为富户阶层,成为乡村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权贵工商以其财富和权力,掌握了大量乡村土地资源,亦为富户阶层。其二,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士族势力由于隋唐科举制的兴起而逐渐没落,大量寒门新贵崛起,成为新的乡村力量。许多官吏退休后,大多选择在乡村置办田产,从而形成诗书耕读传家的传统,良好的乡村—城市互哺循环渐渐成形。而那些入仕失败的读书人,往往也选择在乡村教书育才,使得乡村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教育上都能够自给自足,不断涌现优秀人才。其三,唐代商品经济发展,农民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在优胜劣汰的规则下,少数富户脱颖而出,成为乡村资源事实上的掌控者。

在资本大量投入土地的背景下,原先均田制下的小农阶层受到巨大冲击而逐渐瓦解,一部分成了富户,但更多的沦为了佃户、贫农。富户阶层的概念在玄宗时期也逐渐明晰,“天下户等第未平,升降须实。比来富商大贾,多与官吏往还,递相凭嘱,求居下等。自今以后,不得更然。如有嘱请者,所由牧宰录名封进,朕当处分。京都委御史,外州委本道,如有隐蔽不言,随事弹奏”[9,p385]

(二)乡村资源的重组

唐初均田制的制定,产生了大量的乡村小农阶层,但随着土地兼并和中央实力减弱,富户阶层渐渐取代了小农阶层,成为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贫富差距一步步扩大。玄宗朝为限制土地兼并,多次下诏。

通过政治的力量来干预土地买卖,从而保证乡村社会的稳定,但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10,p48]

可以发现,贫者愈贫而富者愈富导致了小农阶层的生活无以为继,恶性循环之下土地都被富户所把持,国家和底层民众都遭到了巨大创伤。

富户阶层的兴起正是在这种剥削体系下发生的,而唐代统治者为了抑制富户,也出台了相应政策:“伏见市井用钱,不胜滥恶,……至于商贾积滞,富豪藏镪,兼并之人,岁增储蓄;贫素之士,日有空虚。公钱未益于时须,禁法不当于世要。其恶钱臣望官为博取,纳铸钱州,京城并以好钱为用。”[9,p2828]

(1)现状年(2013年)九江市的山塘水资源的开发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山塘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对V1的隶属度是0.107 2,对V2的隶属度是0.582 96,对V3的隶属度是0.31,综合评分是0.408 82。

政府把劣质钱币的流通归咎于富户阶层,并意图借此打压富户,从而取得充足的税赋。但效果并不明显,仅仅在名声上抹黑了富户阶层,而乡村资源仍旧掌握在富户手中,故而统治者也不得不依靠富户进行乡村治理,户役制应运而生,基层社会也由国家直接管理转变为乡村自治的模式。

(三)乡村治理方式的变革

唐初,统治者就开始表现出对富户的重视,“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鳏夫六十、寡妇五十、妇人有子若守节者勿强。”[5,p32]通过政策强制富户帮助贫困人群,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富户对当地乡村的掌控,但也有利于乡村基层的稳定。

到了玄宗时期,随着富户阶层兴起,政府也逐渐尝试给富户摊派事务,并且兵役也多由富户承担:“请于江淮转运租米,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差富户押船。若迟留损坏,皆征船户。”[5,p2086]税、役都由富户负责,看似加大了富户的压力,但另一方面也将权力交到了富户的手中。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代对乡村的控制力大大减弱,形成一个权力的真空断层,富户阶层趁机掌握了大量的乡村资源。而政府为了迅速平叛,增加了南方小农阶层的税收,从而进一步瓦解了均田制,也使得其财政彻底陷入瘫痪状态,而乡村社会则彻底被富户阶层所掌握。

面对困境,政府开始了全新的财税政策即两税制,有效改变了赋役不公的状况,大大减轻了贫农的负担,保证了乡村社会的稳定。故而,两税法取代了均田制,成为国家税收的主要制度。此后唐代统治者亦多次下令,重申两税制:“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8,p8056]通过禁止人口买卖、叫停苛捐杂税、打击宗教势力等手段,政府有效地维护了乡村基层的秩序。

而在两税制的背景下,富户成了赋税的主要承担者,这既解决了乡官制下里正没有足够能力收取赋税的缺陷,也有效保证了贫农的基本生存,故而富户阶层最终成了政府在乡村的代理人。

至此,乡官制被废除,富户轮差的户役制兴起,唐代乡村治理模式转型基本完成。而由此可以看出,完全的基层自治是不可取的,国家应当运用法律和道德两种手段来防止基层力量过于膨胀,在法律的框架下赋予基层社会一定的自治权利,从而实现基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一切的历史都是整体的历史。唐代乡村治理经历了从乡官制到户役制的转变,既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所导致的,同时此项转变也反过来影响了社会,形成了互为因果的关系。而总的趋势,就是国家权力从中央走向了地方,这一方面加强了地方自治的活力,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乡村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唐王朝无法解决也没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从而走向灭亡。

将表4中的石油安全原始指标数据,记为指标数据矩阵 X=(xij)m×n(1≤i≤m;1≤j≤n;m=1,2,…,15;n=1,2,…,10)。

在当前基层社会中,虽然不存在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但如何治理仍旧需要从唐代的制度变化中吸取经验,一方面要警惕国家对基层干预太多导致的僵化,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基层尾大不掉、侵犯民众权利现象的出现。

当TG转移栅周边的STI在电子辐照致电离总剂量效应条件下产生陷阱正电荷后,将在STI的Si-SiO2表面产生感应的负电荷,即此区域的电子浓度增加,空穴浓度下降。这些负电荷将使得TG的沟道电势势垒下降,由于4 T像素光电二极管PD结构设计上需要将占阱容量主要部分的重掺杂N区放置在比较靠近TG和表面钳位Pinned层的位置上,以便于电荷的转移读出,因此TG沟道势垒下降后,部分本来可以容纳光电子的掺杂区电势将高于沟道势垒,这部分光电子不会积累在PD区域,而是会经过TG流出PD,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PD中可存储的电荷总容量,导致饱和输出灰度值降低。满阱容量的下降和电子辐照致位移效应无关。

首先是要充分发挥基层能动作用,形成基层自治,一方面可以通过居(村)委会调解的方式将一些矛盾化解,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邻里作用,从而实现守望互助;其次,应当以法律为基准,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实现基层自治,避免“土皇帝”的出现,既可保证公民权益,也能维护国家力量;再次是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道德,避免传统糟粕思想和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最终,实现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治理,形成以德治为标杆、法治为根本、自治为动力的全新治理格局。

[参考文献]

[1]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杜佑,等.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魏徵,等.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5]刘昫,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谷更有.唐宋时期的乡村社控制与基层社会[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

[7]王梵志.项楚,校注.王梵志诗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8]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9]董诰,等.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Historical Experience of Social Governan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in Tang Dynasty

HU Yu-kai
(College of the Law,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Shanghai 200050,China)

Abstract: The rural system of Tang Dynasty has experienced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official system to the household servitude system.The“village”changed from the natural settlement to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and the village officials represented by “Li Zheng (village head)” were heading for decline.The country began to seek the way of rural governance through rich households.Power gradually moved from the central to the local,and finally formed a new pattern of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ang Dynasty.At present,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can also gain experience from this kind of system change to realize the integrative governance of self-rule,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Key Words: the Tang dynasty;rural governance;township official system;household service system

中图分类号: D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115(2019)04-0112-05

DOI: 10.3969/j.issn.1009-9115.2019.04.021

收稿日期: 2018-10-01 修回日期:2019-04-15

作者简介: 胡瑜锴(1994-),男,浙江杭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

(责任编辑、校对:王学增)

标签:;  ;  ;  ;  ;  

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