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融合和支持:我国融合教育推进的基本架构论文

权利、融合和支持:我国融合教育推进的基本架构论文

刊首语

权利、融合和支持:我国融合教育推进的基本架构

● 许家成

当下,特殊教育领域有三个热词,这就是“权利”“融合”和“支持”。

权利在教育中是指包括残障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能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保障了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就是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举措。为了切实保障适龄残障儿童这一权利,《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依法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根据“零拒绝”原则,对这些儿童进行入学登记,做到“一人一案”,逐一落实每个残障儿童入学的具体措施,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和社区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最近教育部启动了《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调研,体现了“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

融合是确保残障儿童各项权利的基本做法。新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对残障儿童实施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融合教育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二元发展格局,更强调了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过去很长的时间,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两条线的二元发展带来两个问题:第一,特教学校中的残障儿童长期在隔离的状况下学习和生活,难以融入常态的社会生活;第二,普通学校中被称为“差生”“落后学生”的“其他残疾”的儿童被忽略,得不到公平有效的教育。其实,在普校中的“其他残疾”学生被忽视的问题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因其违背了《义务教育法》中每个适龄儿童享有教育权利的立法精神。因此,推进融合教育具有双重任务,一是要对处于隔离状态中的残障儿童依法实施融合教育,二是要对现有普校中被“视而不见”的“其他残疾”学生实施融合教育。

支持因此成为推进融合教育的重要措施。当普通学校成为“融合教育”的主阵地,现有普通学校要为满足融合教育需要而变革。在现有的普通学校组织体系中建立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值得关注。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包括法律政策的宏观部分,学校的党建行政管理、资源中心(教室)和群团组织等构建中观部分,以及以学生为中心的融合教育个别化支持方案的微观部分。一些学校在实施融合教育的过程中,探索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课程和教学改革与个别化教育、支持系统结合起来,在融合教育中产生了明显成效,不仅促进了融合教育对象的显著进步,也逐步形成了融合教育的支持团队。这个团队包括了学生、家长、教师、相关服务人员和行政管理干部等相关人员,为融合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充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突然有一天,酵母菌有了灵性,会开口说话了。他遇到了人类,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故事(酵母菌种类很多,本故事的主角是面包酵母)。

以权利、融合和支持构成的理论架构与实践方式,有力地推进了我国融合教育的发展。

设计意图:本课以实验探究的形式,让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完成了苏教版必修1专题三第二单元第二节《铁、铜及其化合物的性质》第二课时《Fe2+、Fe3+的性质及其相互转化》的课堂教学。本节课的所有实验让学生动手,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摸”实验,过一把“实验瘾”。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化学实验现象的美妙,体验实验的快乐。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400047)

标签:;  ;  ;  ;  ;  ;  

权利、融合和支持:我国融合教育推进的基本架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